周学良
摘要:现今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表述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尽完善之处,需要继续对其做进一步的概括和凝练,在已有概述的基础上,笔者提出了以“自由、平等、民主、仁爱”八个字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简缩版。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划分层次;凝练
党的十八大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三个倡导,理论界迅速做出了热烈的回应。在进行解读和宣传的同时,一些学者在讨论过程中也对于现行的概括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韩震先生认为,十八大报告只是基于社会的最大公约数以倡导的形式提出了一些重要的价值观念,并“没有从正面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什么”,他明确表示“不太同意现在报纸上有些文章分的三个层次,国家,社会,个体层次。国家层次和社会层次之间很难区分开,而且文明、和谐这两个更像是社会的而不是国家的”。他质疑道:“既然分三个层次,那么我们就会问三个层次不可能完全一样吧,哪个层次更深?如果说都同样重要,那为什么要分层次?”同时,他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该与当代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根本性质联系在一起,而不应该和一些一般意义上的道德理念联系在一块。”①
虞崇胜先生认为:“党的十八大之所以用‘三个倡导,说明这只是提出一个指导性的意见,并非盖棺定论的结论性意见。”在对核心价值观分层的问题上,他不仅表达了与韩震先生相同的意見,而且建设性地提出了“自由人权、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兼爱”的新表述。②
戴木才先生充分肯定了十八大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凝练和概括,特别指出,我们“明确地把‘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作为社会主义倡导的价值理念提出来,高度地体现了我们党勇敢地站在人类价值共识的制高点,勇于和善于吸取人类文明的一切积极成果,向全世界宣示:我们不再把‘自由看做是资产阶级的专利,而看做是人类社会应该普遍追求的价值理念,看作是社会主义应该追求的社会理想状态,极大地消除了有一些人对此的误解”。同时,他也对将核心价值观划分为三个层次表示了不同的看法,并且对每个层面四个范畴的表述也提出了不同看法。③
笔者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还可以进一步的完善和深化,总的来说,可以有如下几个问题值得进一步探讨:
第一,对核心价值观不宜再分层次。一个社会的价值观在理论上课区分为三个层次,即一般价值观、核心价值体系、核心价值观。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的一切行为活动都处在一定价值准则之中,由于其从事的职业领域和生活层面不同,社会的价值规范是多种多样甚至是纷繁杂乱的。但是,在这看似无比庞杂的价值准则中,必定存在着起主导作用的核心价值观,正是由于他的作用,才使得整个社会的价值规范呈现出杂而不乱与和而不同的状态,然而,社会价值观的整合还未结束,一方面,核心价值观中每个范畴的地位不是平列的,其中一些范畴占有更为重要的地位,它们构成核心价值观的精髓和灵魂;另一方面,人们的抽象思维也不会就此止步,它必然要寻根究底,从核心价值观中提炼出更为深层更为根本的核心价值观。因此,核心价值观作为一个社会价值系统的内核,处在价值等级中的最高层,其本身具有最大的抽象性。按照黑格尔的说法,最高抽象的概念属于“纯概念”,是不宜再划分层次的,否则就等于自动否定和背弃核心价值观的凝练,重新退回到中、低等级的价值层面。
同时,我们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划分为几个层次的时候,人民自然要发问:在这几个层次中,哪一个层次才是最为根本最为核心的层次呢?无论我们对此作出什么样的回答,都会陷入自我背反之中而不得其解。
第二,一般的价值准则不应纳入到核心价值观之中。一般理解,核心价值观,并不是具体的价值规范和准则,也不能等同于价值体系,而是从中进一步提炼出来的最基本的价值原则、价值思想和价值精神。所谓价值原则、思想和精神,是指对于价值根源、价值依据、价值属性、价值特点、价值标准的根本看法,它归根结底建立于人性和人的本质的基础之上,反映了人对其自身本质及其属人化世界的永无止境的终极追求,因而它的每一个范畴都内在地包含了无限性和有限性、终极性和现实性、神圣性和世俗性的矛盾统一及其辩证运动。它的作用就在于从总体上规定着具体价值规范和准则的性质和尺度,并激励和引导人们为实现核心价值观所昭示的价值理念和价值精神而不懈努力。例如,作为中国古代社会核心价值观的“仁义礼智信”,其中每一个范畴所体现的都是最一般最根本的价值原则、价值思想和价值精神,而舍弃了那些具体的价值规范和准则。但从现在所提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看,其中却渗透了一些具体的价值规范和准则。如富强、文明、爱国、敬业、友善、诚信等,是具体的价值规范,就属于社会一般价值观的范畴,不宜纳入到核心价值观中。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这四个范畴是我们党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阶段性目标提出来的,尽管其中的“民主”、“和谐”可以抽象成为核心价值观,但像“富强”、“文明”这样具有经济属性和行为规范的范畴显然不宜放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中。至于爱国、敬业、友善等范畴,在伦理道德价值观上更明显属于规范人们行为活动的具体准则和条目,更不宜纳入到核心价值观中。
第三,中国元素应得到较为充分的彰显。当代中国的核心价值观不能照搬传统价值观,但也不能完全脱离中国的传统文化,割断其传承和发展的脉络。在现今核心价值观的表达中,尽管也吸收了“和谐”、“爱国”等具有中国特色的价值范畴,但在最具根本性的社会层面的价值观中,其中国元素未能得到应有的体现。我们认为,在三个层次的价值范畴中,社会层面的价值范畴具有更为根本的性质,应该在这一层面也渗透进中国元素,从而使中国特色更为鲜明和凸显。
彰显中国元素并不是简单加入,而要自然和贴切。新加坡作为崇尚儒家思想的国家,于1991年提出了“共同价值观”,这就是:“国家至上,社会为先;家庭为根,社会为本;关怀扶持,尊重个人;求同存异,协商共识;种族和谐,宗教宽容。”这40个字的“共同价值观”中所蕴含的深层内核是儒家思想和现代西方民主法治理念的结合。李光耀把儒家思想概括为“忠孝仁爱礼义廉耻”,称之为“八德”,并作为治国之纲。但他并不排斥现代西方的民主法治观念,他曾领导的人民行动党一直以民本、包容和法治作为执政理念。新加坡的共同价值观就是建立在中西文化精神之上的,但这种结合却显得那样自然而然,不留丝毫痕迹,其成功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第四,现今的表达可以作进一步的简化和凝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凝练以多少字为佳?据大家反映,现在24字、12个词的概括,其字数还是略显繁多,要做到家喻户晓、老少皆知,仍有一定困难。根据重庆“提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课题组的调查报告,用四个词的表述获得多数人支持。④我们提出这样一个初步设想,即在十八大报告凝练的基础上,进一步提炼出“自由、平等、民主、仁爱”的八个字的核心价值观。理由有:
其一,以社会层面的价值观为基础,将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有机融合起来。国家與社会本来就是一体,特别是在价值观上,我们无法将其截然分割开来。至于个人层面的价值观,应通过扬弃一般价值规范而将其吸纳到社会价值观之中。其二,让民族性与世界性的统一得到应有的体现。在中国传统核心价值观中,“仁爱”是其核心的核心、精髓的精髓。“仁”作为道德价值观的人性论基础,是人类一切道德准则赖以成立的根据,中华民族价值观的确立无论如何不能撇开这一具有深厚中国特色的核心价值范畴。如果将其纳入到核心价值观中,应能较为集中地彰显民族性与世界性的统一。并且,“自由、平等、民主、仁爱”这八个字是从24个字中进一步凝练出来的,并未脱离其现今的原本,而是它的简明版、凝缩版。
(作者单位:江西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指导老师:袁玲红
注解:
①韩震.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J].理论视野,2013,(1).
②虞崇胜,张建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成的一般规律、基本原则和基本要素[J].东南学术,2013,(1).
③戴木才.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若干问题——访中宣部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所副所长戴木才研究员[J].思想教育研究,2013,(2).
④重庆“提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课题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大时代课题——提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调查报告[J].探索,2010,(3).
参考文献:
[1]孙维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点睛之笔[N].光明日报,2012-11-12.
[2][美]塞缪尔·亨廷顿.失衡的承诺[M].北京:东方出版社,2005:16.
[3]列宁.哲学笔记[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233.
[4]韩震.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J].理论视野,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