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淑贤
王懿荣卒后封赠考
张淑贤
王懿荣(1845—1900)是晚清著名的学者,因其第一个发现、鉴定、收藏、整理甲骨文,被誉为“甲骨文之父”。他同时还是一名爱国志士,曾在甲午中日战争、八国联军侵华战争时激励将士奋勇抵抗,后以国都陷没,不忍国耻而以身殉国。
目前学界对王懿荣的关注,主要集中在他的家族福山王氏,及他对学术、文化、国家等贡献。然对于王懿荣逝后,朝廷对他的褒奖封赠及社会对此事的反响并未论及。①笔者通过新发现的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一封奏折及台北故宫博物院所藏两封奏折,对王懿荣身后所获嘉典加以梳理研究,以填补这方面的空白。为行文方便先将相关奏折迻录如下,然后再展开论述。
奏折一,台北“故宫博物院”藏光绪二十六年闰八月二十三日山东巡抚袁世凯《奏为在籍绅士孙葆田庶吉士宋书升等十七人为已故京师团练大臣从容赴义大节凛然代奏吁肯恩施恭奏由》硃批折:
山东巡抚臣袁世凯跪奏,为据情代奏,吁恳恩施,恭折仰祈圣鉴事。
窃臣据在籍绅士、五品卿衔、前合肥县知县孙葆田,翰林院庶吉士宋书升等十七人联名呈称:已故钦命京师团练大臣、南书房翰林、二品衔、国子监祭酒王懿荣,家传清白,世笃忠贞,由翰林大考一等,洊擢祭酒。本年五月,复为京师团练大臣。尝言受任愈巨,图报愈难,感奋之忱,溢于言表。七月二十三日,洋兵入东便门,该大臣犹激励团勇,出为抵御。未几溃兵塞途,人心惶乱,团勇遂不能成军。该大臣见势不支,归顾家人曰:“吾身渥受君恩,又膺备卫之责。今城破,义不可苟生。”家人环跪泣劝,辄厉斥之。遂仰药,未即绝,复投井中死。其妻谢氏及其长妇,已故辛卯科举人崇燕之妻张氏。亦同时殉节。八月初二日,经吏部右侍郎张英麟,捞获忠骸,代为棺殓。其案上遗绝命词,文曰:“主忧臣辱,主辱臣死。于止知其所止,此为近之。”末书“团练大臣、国子监祭酒王懿荣”等字。于此见其学识素定,坚忍卓绝,早置身家于度外矣。
查该大臣服职勤劳,持躬清正,睹狂澜之既倒,视死如归;痛一木之难支,掷生有恨。妻殉夫而尽节,妇随姑以殒身,郁忠愤于九泉,励德行于百尔,允其上邀旷典,以备异日史乘之光。职等桑梓谊关,阐扬志切,见闻既确,用敢代陈。呈请据情代奏,吁恳殊恩,以慰幽魂。再,该大臣有子三人,长辛卯科举人崇燕,已故;次甲午科举人、二品衔、直隶后补道崇烈,出嗣其已故胞弟懿霖;三崇焕。长孙福坤,即其故长子崇燕妻,现同殉节张氏所出;次孙福塨,崇烈出;俱幼。读合并声明等情,具呈前来。
臣查该故大臣王懿荣,敦品绩学,誉望翕然。当其侍从南斋,久已上邀宸眷。及夫受恩益渥,衔感弥深。尝思干济时艰,竭忠报国,一旦遘遇变故,之死靡他。读其所自为绝命词,足以觇其平日志趣,坚定不移,卒能履险蹈危,从容赴义,可谓大节凛凛,皎然不欺者也。其妻谢氏及其长妇张氏,亦能同时并命,慷慨捐躯,忠烈孝义,萃于一门,洵足矜式人伦,风励薄俗。既据该绅等合词呈请代奏,臣不敢壅于上闻,应如何一并俯赐旌卹之处,出自圣裁。所有据情代奏,吁恳恩施缘由,谨恭折具陈,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训示。谨奏。光绪二十六年闰八月二十三日。朱批:“另有旨”。
奏折二,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光绪二十七年正月二十日大学士昆冈等《奏为赐恤国子监祭酒王懿荣事》硃批折:
留京办事大臣、大学士臣宗室昆冈等跪奏,为奏请赐恤事。
光绪二十六年九月初八日,内阁奉上谕:“袁世凯奏大臣殉节,吁恳恩施,据呈代奏一折。二品衔、国子监祭酒王懿荣,敦品绩学,持躬清正,侍从南斋,迭承恩眷,平日夙怀忠义,思济时艰。本年七月间,临难捐躯,从容就义,洵属大节凛然。加恩着追赠侍郎衔,照侍郎例赐恤。其妻谢氏及其长子妇张氏,亦同时殉难,忠烈孝义,萃于一门,允宜持予褒扬,以彰贞洁。王谢氏、王张氏,均着准其旌表等因。钦此。”
又,九月二十四日内阁奉上谕:“昆冈等奏查明儒臣殉节,吁恳恩施一折。国子监祭酒熙元,于本年七月间,目击时艰,忧愤难已,仰药殉难,洵属见危授命,忠节懔然。着加恩予谥,并追赠侍郎衔,照侍郎例赐恤。其嫂富察氏及其妻费莫氏,同时殉难,允宜特予褒扬,以彰贞洁。富察氏、费莫氏,均着准其旌表。其前经赐恤之国子监祭酒王懿荣,一并加恩予谥等因。钦此。”钦遵到部。臣等查例开,二品官身故,恩予恤典者,给予全葬银四百两,一次致祭银二十两,遣官读文致祭。凡予谥者,内阁撰拟谥号,工部给碑价银三百五十两,本家自行建立,祭文、碑文交翰林院撰拟等语。今二品衔国子监祭酒王懿荣,国子监祭酒熙元,均已先后奉旨加恩予谥,追赠侍郎衔,照侍郎例赐恤。除撰拟谥号、碑文,给发碑价银两,并节妇王谢氏、王张氏、富察氏、费莫氏应请旌表,均遵旨行文各该衙门办理外。应照例各给予全葬银四百两,一次致祭银二十两,遣官读文致祭,祭文交翰林院撰拟。谨缮折具奏,伏乞皇太后、皇上训示遵行。再,此折系礼部主稿,合并声明,为此谨奏请旨。光绪二十七年正月二十日。留京办事大臣、大学士臣宗室昆冈,留京办事大臣、协办大学士、户部尚书臣崇礼,留京办事大臣、吏部尚书臣宗室敬信,留京办事大臣、兵部尚书臣裕德,留京办事大臣、理藩院尚书臣宗室阿克舟,留京办事大臣、吏部左侍郎臣溥喜,留京办事大臣、户部右侍郎臣那桐,留京办事大臣、顺天府府尹臣陈夔龙,礼部尚书臣世续,尚书臣孙家鼐,行在赴。左侍郎臣荣惠,左侍郎臣李绂藻,未到京。右侍郎臣绵文,学差。署右侍郎臣特图慎,右侍郎臣陆润庠,行在赴。朱批:“依议。”
奏折三,台北“故宫博物院”藏光绪二十八年十二月十六日协办大学士徐郙等《奏报故祭酒熙元王懿荣请旨建祠事》录副折:
协办大学士、礼部尚书、管理国子监事务臣徐郙等跪奏,为已故祭酒大节昭著,教思在人,谨据呈代奏,恳请建祠,抑或祔祀,以彰忠荩,恭折仰祈圣鉴事。
窃据臣监南学肄业生、拔贡王社松等呈称:前祭酒熙元、王懿荣,久长成均,同心教育,其诲人以忠孝植品为先,其课士以文行相符为主。庚子之乱,先后捐躯,妻孥同殉。是皆仰体圣朝教忠之意,允为人伦楷则之归,已蒙宠诏,裒嘉晋阶予谥,仰见圣朝劝忠教孝,远迈古初,在凡臣僚,同深钦感。伏查向来臣工或授命疆场,或尽忠私室,例得肯恩建祠,所以彰显忠荩也。今前祭酒熙元、王懿荣,大节凛然,宜隆报飨。生等久厕桥门,服膺有素,仰慕忠节,久而弗衰,谨呈请代奏。吁肯天恩,俯准捐建熙元、王懿荣两臣专祠,以伸正气而慰忠魂。或附祀于唐臣韩愈祠内等因。
臣等伏思已故祭酒熙元、王懿荣,扬仁布化,洵为多士师宗;临难致身,无愧一门忠孝。同从容而就义,宜荐馨香;邀盛典以教忠,拟崇禋祀。谨据呈代奏,仰肯逾格鸿慈,可否准其捐建专祠,以作士气而顺舆情。如蒙俞允,查臣监南学内,旧有旷闲厅舍,可以改作该前祭酒等专祠,每年即由臣监致祭。再,查臣监衙门东隅,向有唐臣韩愈祠堂,抑或将熙元、王懿荣两臣附祀之处,恭候命下遵行。所有据呈代奏,恳请建祠,抑或附祀缘由,谨缮折具陈,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训示。谨奏。光绪二十八年十二月十六日。协办大学士、礼部尚书、管理国子监事务臣徐郙,祭酒臣宗室希廉,差。祭酒臣王垿,司业臣世荣,司业臣承祐,司业臣徐世昌。
奏折是后代编写各朝实录及其他历史文献资料的根本依据,它具有资料的原始性、完整性和机密性。通过以上三封奏折的分析,可知清廷对于王懿荣的封赠,大致可分六个方面:
1.追封
对王懿荣的追封在《大清德宗景皇帝实录(光绪)》(以下简称《实录》)、《清史稿》、《福山县志》、《清王文敏公懿荣年谱》(以下简称《年谱》)等资料中虽皆有记载,但仅记录了受封的结果,而这三封奏折却记录了王懿荣受封的过程。
通读奏折一知,王懿荣的赐恤由山东在籍绅士呈请、袁世凯上奏的,这在其他文献资料中并未载明。奏折二,即对王懿荣加恩着追赠侍郎衔,照侍郎例赐恤,并旌表同时殉难的其妻谢氏及其长子妇张氏。此赐恤规格是很高的。国子监祭酒自清初设立之时起,就是从四品,至光绪二十八年才升至正三品。
光绪二十八年五月,谕军机大臣等:“昆冈等奏,遵议詹事府衙门归并后,一切未尽事宜一摺。著政务处吏部妥议具奏、寻奏詹事各缺,本为翰林迁转之阶。现詹事府既裁,翰林升途益隘。拟请将现列从四品之国子监祭酒,升为正三品,开列升转,与詹事同……从之。”②
也就是王懿荣殉国时,为从四品国子监祭酒,后追赠为二品侍郎衔。清代各部侍郎均是正二品衔,即朝廷对王懿荣的官衔封赠连升五级。
有加级者得进阶,受封级多,仍限以制,七品以下不得逾五品,五六品不逾四品,三四品不逾二品。③
“三四品不逾二品”,二品衔即是按体制范围内的最高规格封赠,不仅“着追赠侍郎衔”,且“照侍郎例赐恤”。清制恩赏多照原职封赏,不照赠衔,而光绪帝对于王懿荣特批为“照侍郎例赐恤”,这对王懿荣及其家族是最大的恩赏。
2.谥号
追赠谥号,是清廷为褒扬因公殉职官员的一项重要“仁政”举措,对凝聚人心具有一定的作用,也体现了封建宗法家族主义思想。
奏折二中记载,“其前经赐恤之国子监祭酒王懿荣,一并加恩予谥等因,……凡予谥者,内阁撰拟谥号。”“九月二十四日,奉硃笔圈出文敏二字。”④“寻予熙元谥文贞,王懿荣谥文敏。”⑤而谥号文敏的来历,据清朱克敬《翰林仪品记》载:
国朝仕路,以科目为正。科目尤重翰林,卜相非翰林不与;大臣饰终,必翰林,乃得谥“文”。他官叙资,亦必先翰林。⑥
王懿荣光绪六年中进士,选庶吉士,授予编修,入翰林院供职。因此,王懿荣有资格得谥“文”。
3.恤银
清朝官员因公殉职,依例可得到一笔抚恤金,这是朝廷对官员本身的恩惠,也是对其家属的抚慰,是朝廷的一项“仁政”举措。据奏折二载,“给予全葬银四百两,一次致祭银二十两……工部给碑价银三百五十两”。
清朝文官死后朝廷给予的恤银包括祭银和葬银两种,二品官的葬银为四百两,祭银为二十两。王懿荣被封为“开二品官身,故恩予恤典者,给予全葬银四百两,一次致祭银二十两”,这是符合清廷文官死亡恤银规则的。可“工部给碑价银三百五十两”,这一恩赐则是一品官才有的待遇,“一品官必命勒碑”,所以有建碑费三百五十两。朝廷提高了对于王懿荣的抚恤规格,因此赐予他建碑费三百五十两。7有关朝廷对于王懿荣恤银的封赏,仅记载于奏折二中,其他文献资料并未有相关记载,这也是对现存有关王懿荣史料的一个补阙。
4.祭文
古代离世者的碑文、祭文多是由逝者好友或当地名人为之撰写。奏折二中载王懿荣的“祭文、碑文交翰林院撰拟”,且“遣官读文致祭”,这不仅显示了朝廷对于王懿荣的重视,还显示了统治者需要如王懿荣般的爱国忠烈志士。
到目前为止,笔者共搜集到《碑传集补》、《王文敏公遗集》、《福山县志》、《王文敏公懿荣年谱》等文献资料,均未有关于翰林院撰拟祭文、碑文的记载。不仅如此,在王懿荣逝后四年即光绪三十年,王懿荣次子崇烈还请求孙葆田为其父撰拟祭文。孙葆田虽为同治甲戌科进士,但未曾入翰林院供职,他在《皇清诰授荣禄大夫追赠侍郎衔赐谥文敏前团练大臣国子监祭酒王公神道碑铭》文末载:
公即葬六(此处当为“四”)年,崇烈见葆田于河南,泣曰:“先公墓碑未立,愿得有知公益知事,不可为。”⑧
又据王崇焕《清王文敏公懿荣年谱》,“三十年甲辰”条载:
是年,崇烈至开封乞京卿撰拟公神道碑铭,京卿属稿既竟。拭泪授公次子崇烈、幼子崇焕,切嘱勒石墓门以示异禩。以公降生之岁计之,恰值六十年,适一周甲也。⑨
王崇焕为王懿荣幼子,在为父亲撰写的年谱中,止于王懿荣60岁时,为其父去世四年后。而“先公墓碑未立”和“切嘱勒石墓门以示异禩”,让笔者推想,虽光绪帝下旨于翰林院为王懿荣撰拟祭文、碑文,遣官读文致祭;下旨礼部赐“建碑银三百五十两”,但因当时国家社会动荡,人心惶惶,翰林院及礼部已无暇顾及此事,甚有可能安葬王懿荣时,朝廷并未派人去读文致祭。而关于这两项超规格的封赠,于其家族及地方都是荣耀至极,而恤银与祭文除奏折外也未载于《福山县志》及《年谱》中,因此笔者推想,朝廷虽有对王懿荣恤银、撰拟祭文的封赠,但并没有落实。
5.祔祀
朝廷对有重大贡献的文武百官都有捐建专祠或祔祀的封赏,这对官员自身来说是一种光宗耀祖的体现。
奏折三载,协办大学士徐郙等人奏请“为已故国子监祭酒熙元、王懿荣捐建专祠,抑或附祀事”,光绪帝不仅“准建专祠”⑩且恩赏“熙元、王懿荣著准其附祀唐臣韩愈祠”⑪。光绪二十九年王懿荣次子王崇烈在京师王懿荣殉节处修建家祠,张之洞题匾额“福山王文敏公家祠”八字,顺天府尹陈京兆题楹,并勒石记“福山王文敏公殉节处”。王懿荣虽是为国殉难但其灵位没有入忠良祠,而是附祀唐祭酒韩愈祠,这显示了朝廷对于文官祭酒一职的看重。
6.荫子
为不使“国殇饮恨于黄泉,忠义灰心于临事”⑫,清朝规定凡官员殉职,依品级荫一子入国子监读书,期满候选。“光绪二年,奏定现任官遇贼殉难及军营病故……依实官给荫。”⑬“光绪二年,定遇贼殉难官给荫,三品以上荫知州。”⑭二品文官殉难,外用为知州,内用为主事。
据奏折二载,“加恩着追赠侍郎衔,照侍郎例赐恤”,王懿荣被封赠二品侍郎,有荫子的资格。清制“凡承荫,先荫嫡长子孙。”⑮据奏折一载,王懿荣长子崇燕已逝,长孙福坤为崇燕长子,因此福坤荫正六品主事。“伊长孙王福坤、著俟服阕后以主事分部行走。”16仅有《清史列传》还载“寻赐恤如例,荫一子,以知州候铨。”若按定例,依原职荫子,那么王懿荣为从四品京官,则王福坤连接受难荫的资格都没有。但无论王福坤荫的是主事还是知州,想必都未上任。因王福坤生于光绪十七年(1891)八月二十三日,至光绪二十六年(1900)刚满十岁,若服阕三年后入国子监读书,那么他刚入监两年,国子监即改为学部(1905)。至宣统四年(1912)清朝灭亡,王福坤刚满22岁。因此笔者推测,王福坤在动荡的清王朝末期,应徒有职衔但并没有赴任。
通过对以上三封奏折的分析知,清廷对王懿荣提高了抚恤规格,如突破定制的照赠衔封赠和赐予一品官待遇的建碑银。同时代的文人对于朝廷的这一封赠也极为赞同,如张之洞“人纪未沦文未丧,岿然石鼓两司成”⑰(《国子监拜熙文贞王文敏两公祠遂观石鼓》),岿然而立在家祠的石鼓,不仅彰显了其文人气节,更彰显了一种朝廷封赠的荣耀。“高文大节并堂堂,配食昌黎日月光”⑱(《奉和国子监谒王文敏祠遂观石鼓》),樊增祥称赞王懿荣的气节品行有资格入韩愈祠,亦属实至名归,并侧面赞赏了朝廷没有另建祠堂的英明决策。
清廷对为国殉难官员的赐恤无非是以上六个方面,然于王懿荣的赐恤又是高规格的。通过对王懿荣卒后封赠的考释,综合学术界以往研究,有益于学者对王懿荣有一个全方位的了解。
【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学文学院(150080)】
①翟如潜《王懿荣的家世》论述了王氏家族自明洪武年间至清末,对王懿荣本支家族作以介绍。王宜训《爱国学者王懿荣》论述了王懿荣对于甲骨文的突出贡献,及在甲午中日战争和八国联军侵华战争中的卓越表现。唐桂艳《王懿荣刻书事迹钩沉》;戚俊杰《从甲午间举办登州团练看王懿荣的爱国精神》等。
②《大清德宗景皇帝实录(光绪)》卷四九九,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606页。
③允裪《大清会典》,卷七吏部,封赠条。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④⑨王崇焕《清王文敏公懿荣年谱》,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50、52页。
⑤《大清德宗景皇帝实录(光绪)》卷四七三,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224页。
⑥朱克敬《瞑庵二识》卷二,载《笔记小说大观》第33册《瞑庵杂识》,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83年版。
⑦艾永明《清朝文官制度》,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148页。
⑧闵尔昌《碑传集补》卷三十三,1923刻本。
⑩《福山县志》卷七之二。
⑪《大清德宗景皇帝实录(光绪)》卷五一十,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723页。
⑫⑬⑭赵尔巽《清史稿》卷一百十,选举五,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3203、3201、3202页。
⑮《大清会典则例》卷三十吏部,荫叙条。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⑯《大清德宗景皇帝实录(光绪)》卷四七二,第204页。
⑰张之洞《张文襄公古文书札骈文诗集》诗集四,民国十七年刻,张文襄公全集本。
⑱樊增祥《樊山续集》卷十九,清光绪二十八年,西安臬署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