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公务员收入“两难选择”

2015-09-10 07:22叶青
人民论坛 2015年7期
关键词:工资制度公务员

叶青

【摘要】 公务员收入水平应该在公务员之间进行比较。如果把公务员之间的收入进行比较,一部分略高于平均数的公务员会有“知足常乐”的感觉,如果把公务员的收入水平与国企、私企的高管收入水平相比,那么,各种不满情绪就会不由自主地涌现出来了。在公务员之间不仅仅要比工资待遇,更重要的是要比贡献、比能力。

【关键词】 公务员  工资制度  比较观         【中图分类号】D62        【文献标识码】A

公务员工资一直是舆论热点话题。目前,我国约有700多万公务员。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工资制度,影响的显然不只是公务员的个人福祉,更关系到国家的治理体系与成效。在普通民众看来,公务员工作简单稳定、日子清闲,虽然工资不高,但是福利很多、待遇很好。但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各地公务员福利几乎全部取消,基本看不到发放节礼现象。一边是基层公务员因收入低对媒体大吐苦水,一边是公众对公务员福利待遇的各种“吐槽”,公务员工资缺陷日益凸显,改革迫在眉睫。公务员工资如何改革,才能既改善公务员群体收入水平,又可剔除公众的诟病呢?实际上,很多问题都出在“比较”二字上。只要有科学的“比较观”,就会有正确的结论。

同一级别的公务员收入差距过大,容易造成人才流失

要注意人与人之间到底“比”什么。人与人之间要“比”贡献,“比”能力,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每个人的“贡献”与“能力”又都是千差万别的,难有直接的可比性。因此,同类人之间进行同质的比较是一种常态。比如,公务员之间、企业家之间、技术能手之间、科研人员之间等,这些相似的人群之间的比较,才是比较精确的。笔者作为一位公务员,觉得与离笔者最近的模范公务员——吴天祥相比,都有巨大的区别。因此,收入水平也应该是在同类人之间进行比较。如果把公务员之间的收入进行比较,一部分略高于平均数的公务员会有“知足常乐”的感觉,如果把公务员的收入水平与国企、私企的高管收入水平相比,那么,各种不满情绪就会不由自主地涌现出来了。

面对社会公众的责难,由人社部牵头、财政部等部委参与的对央企主要负责人的薪酬调整方案初稿已经草拟完毕并开始征求意见。这份计划草案一个主要建议是,央企、国有金融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薪酬将削减到现有薪酬的30%左右,削减后不能超过年薪60万元。根据这样的规定,平均薪酬较高的金融企业高管削减数额最大。2014年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部署央企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央企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这是多年来中央管理企业高管薪酬调整的一次大动作。尽管如此,由于国有企业负责人具有行政级别,他们的薪酬高低又蒙上了一层行政色彩。有一项调研显示,企业负责人是否愿意放弃行政级别、变身体制外,获取更高的报酬,结果是99%的50岁以上的国企负责人不愿意转变身份。

干同样的工作,允许有一定的收入差距,这是由于物价水平、生活成本、当地财政的承受能力等都存在差异造成的。但是,从全国来看,如果同一级别的公务员的收入差距过大,就容易造成人才流失。笔者担任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时,在一次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上,听到一段很有历史感的发言:在封建社会都可以做到“同级同俸”,现在为什么做不到?确实,封建社会的俸禄同一性,有助于人才流动到最需要的地方去。

把公务员收入水平与民营企业主的收入水平相比是很危险的

要注意与什么人“比”什么。不同地区的公务员水平的比较,其结论可以成为公务员薪酬制度改革的出发点,从而是有意义的。如果把公务员收入水平与民营企业主的收入水平相比,那将是越“比”越没有意思,很多腐败案件就是“比较”出来的。可见,这种不同质的“比较”是很危险的。对于这一点,有的贪官也是“后悔莫及”:论能力,自己超过一些民营企业家一大截,而且从基层做起,一步一步达到越来越高的岗位,而民营企业家收入有多高都说不清楚,并且住豪宅、坐豪车、美女秘书不离左右,于是,这些官员对有的民营企业家送上来的“款项”的笑纳就越来越司空见惯了。最后发展成为“贪官”乃至于“裸官”,也觉得理所当然。

对于公务员的福利待遇,笔者有一个“杯子理论”,比如说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科级干部的福利待遇是由大到小的不同容积的四个杯子的话,各级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已经有了一个定量,在制度上是不允许超过的,但是,偏偏有的公务人员要获得额外的一部分。比如,按照制度规定,只有省部级干部才有专车可配备,而那些没有资格配备专车的就想方设法坐专车,只是在名称上改为“相对固定用车”,就堂而皇之地私用了。而一些有资格坐专车的公务人员中,又想方设法地提高专车的等级与配置,这就是公车的超标超编的问题。此外,公务员的收入除了工资、津贴、奖金的“显性收入”之外,还有“隐性福利”,比如“公务员小区”之类的“隐性福利房”、机关食堂、“三公”消费等“隐性收入”,乃至于贪官的灰色收入、权力寻租等方面。有的公务员闹着要下海,不能不说是看中一些公务员的“隐性收入”。

公务员之间不仅仅要比工资待遇,更重要的是要比贡献、比能力

“比”了之后干什么。《礼记·学记》中说:“虽有嘉肴,弗食,不如其旨也;虽有至道,弗学,不知其善也。是故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知不足,然后能自反也;知困,然后能自强也。故曰:教学相长也。”我们只要把文中的“学”改成“比”,就可以阐述出科学“比较观”的全新概念。在公务员之间不仅仅要比工资待遇,更重要的要比贡献、比能力,那么,有些公务员会重新给自己制定人生目标。

企业家之间的比较,应该重在比贡献,比如纳税贡献、就业贡献、环保贡献、创新贡献等,而不是在豪车、豪宅、豪宴、豪礼等方面的攀比。没有一个企业家是可以随随便便成功的。技術工人之间的“比较”,应该比谁吃苦耐劳,勤劳致富。农民之间的比较,应该重在“比”有没有市场观念,有没有生态环保理念。

在计划经济时代,在“比学赶帮超”这五个字的推动之下,新中国创造了不少奇迹。在市场经济时代,同样需要这五个字。当然,更为重要的是,要“比学赶帮超”的是“正能量”,而不是“负能量”。比“负能量”将会越来越泄气,越来越无趣。因此,在当今中国,每个阶层都要有正确科学的“比较观”,才能够破解各式各样的“两难选择”。

(作者为中南财经大学教授、博导)

【参考文献】

①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新华网,2014年8月18日。

责编/高骊   美编/于珊

猜你喜欢
工资制度公务员
基于军官职业化的工资制度探索
“5+2”“白+黑”是否应鼓励?
职业化背景下军官工资制度改革研究
初探实现公平分配目标进一步深化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
国外工资制定机制对我国公务员工资调整的经验借鉴与启示
一张图揭发公务员工资制度
适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