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伦理化实践方式初探

2015-08-29 02:23魏书胜
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2015年2期
关键词:实践方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摘 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就是这些价值的伦理化。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本身的实践取向、伦理规范与伦理规则对人的行为的影响、当代中国社会中存在的社会主义伦理规范缺失问题、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所具有的实践性品格、中国古代历史的经验教训等方面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需要伦理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伦理化实践具有多重实现路径。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伦理化; 实践方式

DOI:10.15938/j.cnki.iper.2015.02.002

中图分类号: D64;G410;B8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9749(2015)02-0004-04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了明确表述,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1]。这十二个词表达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凝练,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明确使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学习和教育有了明确的目标和指向,对于全国人民形成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种价值观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融入社会生活,让人们在实践中感知它、领悟它。”“要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2]这表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只是一种思想理论,更重要的是在当代中国人的实际生活中起到引导和规范作用的价值标准。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和中央领导的讲话精神,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实践中的贯彻落实具有多种方式,“要通过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制度保障等,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3]。

从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来看,目前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如何使价值观内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方面,而对如何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人们社会生活的规范与规则的研究还很不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健全各行各业规章制度,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等行为准则,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人们日常工作生活的基本遵循。”[4]这实际上已经指出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又一种重要方式,这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伦理化实践方式。本文试对这种实践方式进行初步的理论探讨。

什么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伦理化?为什么要伦理化?如何伦理化?这是本文探讨的三个主要内容。

一、何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伦理化

简单地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伦理化,就是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当代中国的伦理规范和伦理规则中的核心价值,就是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的核心。

本文所说的伦理化中的伦理是在伦理和道德相区分意义上的伦理,特指社会伦理规范或社会伦理规则,和这一意义上的伦理相对应的道德指个体的内在品德或做人选择。[5]之所以要区分伦理和道德,从理论上说,是因为现有的伦理学基础理论大都是伦理和道德不作明确区分的,这些理论大都认为伦理是关于道德的学问。可以说,这种伦理学是缺少伦理本身内容的伦理学,这种伦理学把伦理学的理论注意力集中在个体的道德上,忽视了具有社会性的伦理规范的许多重要理论问题。这种理论从实践上说,导致伦理问题都转化成道德问题,伦理实践往往局限于个体的道德教化,社会伦理规范的建设问题始终处于理论研究的薄弱环节,这种状况既不利于理论研究本身的进展,也不利于伦理实践的展开。

伦理是一种最基本的调整人的社会关系的社会规范和社会规则。作为伦理规范的伦理是社会对人们的行为方向提出的要求,即面对生活中的各种行为选择,伦理规范提供了最基本的应当或不应当怎样的方向要求。作为伦理规则的伦理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自发形成的具有维系群体存在意义的共同的行为准则。伦理规范是整个“大社会”对个体行为方向的要求,具有一定的外在性;伦理规则是个体所生活于其中的“小社会”对个体行为方向的要求,具有与个体生活的密切相关性。伦理规范和伦理规则不是完全一致的,比如某些社会团体也有其伦理规则,但这种规则与社会伦理规范未必一致,有时甚至是对立的。

伦理作为调整人的社会关系的规范,具有涵盖人的全部社会关系的普遍性,还具有作为社会现实的客观性,伦理规范又总是某些伦理价值的具体化,比如儒家伦理的核心价值观——“仁”在伦理规范中具体化为“孝悌”。中国的文化背景中,道义可能比伦理更好理解,道义可以说是事情本身蕴含的应当指向,或者说是人们共同认可的超功利的行为准则。道义本身就蕴含着某种价值,这种价值是某个社会群体所共同遵守的客观性价值,道义也具有涵盖人的全部社会关系的普遍性。正是在这种和伦理特点相通的意义上,伦理可以用道义来表达。为了更好地理解伦理,我们可以根据伦理的普遍性、客观性和内含着伦理价值的特点,把伦理概念转换成道义概念,即伦理等于道义。这样,伦理规范和伦理规则都是以“道义”性价值为核心对人的行为的要求,都可以说是道义规范和道义规则,伦理规范和规则建立起来的秩序也可以说是一种道义秩序。和道义相对应的是利益,利益也是影响人的行为的最直接和最经常的价值取向,利益作为一种价值也可以建立起社会秩序,但这种秩序的维系往往是通过现实的力量而不是价值观念实现的。作为伦理规范和规则核心的道义总是表现为某种超功利价值,因而不同的伦理的区别在于道义内容即道义所表达的价值的区别,人的不同关系以及群体呈现出蕴含不同价值的道义。如婚姻关系中的道义、家庭关系中的道义等等。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伦理化,就是要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社会主义伦理中的核心价值,即成为社会主义道义中的核心价值,从而使这些核心价值观通过伦理规范和伦理规则的方式影响人们的行为。实现了伦理化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不会仅停留在文件和思想观念中,而是通过形成社会主义社会的道义秩序即伦理秩序真正落实到人们的实际生活中。

二、为何要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伦理化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伦理化的根本原因在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性要求,以及伦理对社会价值的承载和对人们社会行为的规范与引导作用。从当代中国社会伦理规范的缺失、马克思主义的思想理论精神以及中国古代历史的经验教训来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需要伦理化。

第一,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本身的实践性要求来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伦理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性要求,就是使这些价值落实到人们的实际生活中,使这些价值成为对人们的现实社会关系和行为起到引导和规范作用的价值,成为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的核心。在人们现实生活中实际发生作用的价值,可能是人们价值观中的价值,但从根本上说是伦理规范和伦理规则中的价值。

第二,从伦理规范与伦理规则对人的行为的影响来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伦理化。按照人是理性人的理论假设,个人行为的动因在于其思想观念,也即个人有什么样的思想观念就会有相应的行为。事实上,个人行为的动因是十分复杂的,本能、情感、心理、意志以及性格等等都会成为个人行为的动因。以价值观念决定的行为是一种由价值理性引导的行为,按照马克斯·韦伯的研究,“价值理性行为在人类行为中所占的比率的高低,在不同情况下尽管可能有明显的差异,但几乎都是微不足道的”[6]。另一方面,个人在现实生活中总是具有社会性的人,是以社会的方式行动的。个人的社会性具体体现为人的社会关系,构成和维系社会关系的基本规则即伦理。伦理约束和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也引导着人们行为的价值方向。落实到伦理规范中的社会价值追求,才能成为真正影响人的行为的价值。

第三,从当前中国社会的伦理缺失状况来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伦理化。在当前的中国社会中,最缺乏的社会规范就是体现社会主义价值的伦理规范。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不是没有伦理规范,现存的伦理从人的个体生活关系来说,基本上还是中国古代伦理文化中的伦理规范,如孝、义气等。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利益规则越来越成为主导规则,人们的关系普遍地以利益为规则,当利益规则拿不到公开场合就转化成为潜规则。我们在思想意识形态上也有伦理规范,不过这些伦理规范其实是以道德规范的名义存在的,如《公民道德建设纲要》中对公民应当遵守的各个方面的道德提出了要求。但是,道德规范是对人的思想品德的要求,这些要求多半停留在说教上,很难成为人们实际行为的准则。从实际上说,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其实是缺乏蕴含体现社会主义价值的伦理规范和伦理规则的。之所以缺乏,是因为在很长一段时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不明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在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提出来的,现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了明确的说法,就可以以这些核心价值构建社会主义伦理规范和伦理规则,从而解决社会主义伦理缺失的问题。

第四,从思想理论根据上说,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性特点要求一种价值理想的实现要通过改变现实的社会关系来实现。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根据这一原理,人们实际的社会关系决定着人们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人们实际存在的决定和影响他们的行为的思想价值观念是决定于现实的社会关系的,对于没有现实关系基础的价值观念只能是停留在书本或话语中的观念,而不是影响人们行为的观念。以马克思主义指导的社会主义之所以不是一种空想社会主义,就在于马克思主义不是期望让人们通过懂得关于人类解放的道理而自动地解放自己、解放世界,而是通过现实的革命的实践去改变现实的社会关系从而实现人类解放。因而,马克思主义作为实践性的思想理论就是要改变现存的不符合人的生命本性的社会关系。从伦理道德的意义上理解马克思主义的精神实质,就是不能只通过对人们的道德说教去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觉悟,而是要通过改变现实的伦理规范和伦理规则去改变人们的思想与行为。所以,社会主义的价值系统不能只停留在思想观念领域,必须落实到人们实际的生活中,成为切实影响人们行为的社会伦理规范和规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伦理化就是通过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转化成伦理规范和伦理规则,建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内核的伦理关系进而改变现实的社会关系。因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伦理化是符合马克思主义的思想理论精神的。

第五,从中国古代历史的经验教训来说,一种价值观念的现实化必须通过伦理化的方式使这些观念以及价值成为人们的伦理规范和规则,一个社会的稳定与长治久安也必须通过形成伦理秩序来实现。周朝衰落的实质是其伦理秩序遭到利益规则的挑战而导致的礼崩乐坏、社会失序;秦王朝的快速垮台是没有建立伦理秩序的结果;西汉社会意识形态从黄老之术向独尊儒术的转化正是由于社会需要建立伦理秩序;南宋以后儒家思想真正成为整个社会的意识形态正是儒家思想伦理化的结果。可以说,伦理秩序是任何一个朝代能够长治久安的根本,仅仅崇尚利益或实力的政权都不能长久。孔子创立的儒学,在根本上是要为周礼提供以“仁”为核心的价值根基。但是,当儒学还只是在思想观念上同“百家”进行争鸣时,儒家追求的价值并不能成为人们的行为准则;西汉的“独尊儒术”虽然确定了儒家的政治意识形态地位,但儒家崇尚的价值还只是被机械地转换成“纲常”式的社会规范,并逐渐成为束缚人的“名教”;只有从南宋时期儒家追求的社会价值进一步落实到现实的伦理关系中以后,中国社会才进入到以儒家伦理为主导的时代。尽管儒家的思想精神未曾在中国古代真正落实和实现,但从儒家思想核心价值观的伦理化过程可以看出,某种社会价值以伦理化的方式进入到社会生活中才能对人们的实际行为起作用。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伦理化实践的主要路径

如何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伦理化是需要作为学术课题深入研究的问题,这里仅谈一些初步的思考。

第一,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社会主义伦理规范。社会主义伦理规范是一套伦理规范体系,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需要经过长期的建设过程。社会主义伦理规范的建设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内核。在社会主义伦理规范体系还没有完全建成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伦理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关于国家、社会、公民三个层面的价值目标、价值取向与价值准则。对于不同层面价值观的伦理化需要有不同的方式。对于国家层面核心价值观的伦理化,就是在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与社会政策中贯彻“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基本目标,对国家以及代表国家的行为主体,要求在其行为中体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价值追求,从而使这四种价值观成为国家伦理中的核心价值追求。对于社会层面核心价值观的伦理化,就是使“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成为人们社会生活中的伦理原则,从而构建以“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为基本社会关系状态的伦理秩序。对于公民层面核心价值观的伦理化,就是使“爱国、敬业、诚信、友爱”这些个人道德转化成具有社会风尚性质的社会道德,从而使这些价值观成为具有社会约束意义的伦理规范。

第二,以社会主义伦理规范和法律引导和约束社会伦理规则的价值取向。伦理规则作为社会中的具体人群实际遵守的行为规则,往往与“大社会”所倡导的价值取向不尽相同甚至相违相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真正落实到社会生活中,就要成为社会伦理规则的核心价值取向。要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影响和矫正偏离正确价值方向的伦理规则,以社会主义伦理规范引导和建构社会伦理规则。对于那些具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反价值取向的伦理规则要运用法律手段进行打击和约束,特别是对那些严重影响社会风气的潜规则要通过法律手段进行摧毁。社会上不良伦理规则的存在是影响人们社会行为方式和社会风气的重要原因,必须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伦理化的方式改造和重建这些社会伦理规则。

建设与社会主义伦理规范相一致的社会伦理规则,就是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要注意把我们所提倡的与人们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起来,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要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健全各行各业规章制度,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等行为准则,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人们日常工作生活的基本遵循”[7]。健全各行各业规章制度,最重要的是建设好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的职业伦理,使人们能在职业生活中遵循职业本身的伦理要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方向。

第三,要根据伦理规范发挥作用的方式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伦理化。根据伦理学的一般理论,伦理规范主要通过道德评价的方式发挥作用,道德评价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即传统习惯、社会舆论、内心信念。按照这三种方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伦理化就是如何使这些价值观转化成人们的思想信念、生活习惯,并通过社会舆论的导向起到保障作用。这三种伦理实现方式是相互配合共同发挥作用的,不能仅仅通过单一的方式如思想教育的方式实现。

伦理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规范和规则具有文化性,伦理在实际生活中发挥的作用应当以文化传递的方式来实现。这里说的文化是行为方式、生活方式意义上的文化。这种文化的传递方式通常是自上而下的,即社会上层或者社会强势群体通过自身的生活方式与行为方式影响社会下层或社会弱势群体。孔子所说的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就是这种伦理的文化传播方式。根据这种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伦理化就需要通过各级领导干部以及社会公众人物的带领示范作用使这些价值成为整个社会的价值准则。《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对党员、干部提出了明确要求:“党员、干部要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带好头,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为民、务实、清廉,以人格力量感召群众、引领风尚。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着力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加强党性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加强道德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始终保持高洁生活情趣,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8]党员、干部按照这些要求去做,并能够影响周围的群众,就是在以自己的行动进行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伦理化实践。

总之,党的十八大报告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明确,为社会主义伦理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思想理论基础。社会主义伦理的建设过程也就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伦理化过程。实现了伦理化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能够真正落实到当代中国人的实际生活中,成为指导和规范人们行为的价值标准。这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本身所具有的实践意义和价值也就能够真正得以实现。

参考文献

[1] 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N].人民日报,2012-11-09(1).

[2][3][4][7] 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N].人民日报,2014-02-26(1).

[5] 魏书胜.从人的生命本性看道德与伦理的区分[J].道德与文明,2009(2):20-23.

[6] [德]马克斯·韦伯.社会学的基本概念[M].胡景北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8] 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N].人民日报,2013-12-24(2).

[责任编辑:孙明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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