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高校资产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研究

2015-08-15 00:52余纯琦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15年3期
关键词:公司法人股东会监事会

余纯琦

(四川广播电视大学 四川 成都 610000)

高校资产公司是对校办产业进行一定的改制而形成的。高校独资形式的资产公司对学校本身有着极大的影响,它是学校对外投资的主要窗口,具备着学校各类产业管理及对外投资经营的优势,也体现了公司法人治理的对应结构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这样极易出现股东人格及企业人格混淆。现阶段,国内的高校资产经营公司发展趋势较好,不过对应的资产公司法人治理整体结构仍存在较大的缺陷。

一、高校资产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一)高校资产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界定

所谓法人治理结构,就是相关公司治理结构或是公司治理,其有着非常丰富的涵义。虽说理论界对于该概念有着高低不同的理解,却都是同意法人治理结构是一项对公司法人实行管理控制的体制或者是规章制度安排。可以说,公司治理是一项组织性较强的安排。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对应公司才能具有代表性的服务其投资者,公司治理包含着董事会及执行经理人员鼓励性规划等全方位的东西。或者说法人治理结构也就是所有者、董事会以及高级经理人员这三类人员所构成的组织形式。不断的健全公司治理结构,也必定要明确的将股东、董事会以及各经理人员权利与责任、利益进行合理有效的划分,进而将三者巧妙的联系在一起。

(二)治理理论及资产公司治理结构勾连

资产公司是属于高校全资型的一人有限公司,依据颁布的《公司法》中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监督管理机制行驶股东会职权”。高校的经营资产管理委员会代表学校进行股权管理,相应的资产公司董事会会根据公司的制度来决定公司重大决策,资产公司的监事会对此负责,并对公司相关的经营行为及管理人员的职权进行监督。资产公司总负责人是经由公司的董事会聘任,也对其各个行为负责,副总经理是由公司的总经理提名并通过董事会聘任。以三会体制作为主体,以总经理经营的相关责任体制现代法人结构作为资产公司运行的载体,构成高校资产经营公司治理的结构。

资产公司一经设立就将事企进行了一定的区分,也就是将国有资产所有者以及对应监督人员和经营人员合理分开,国有资产所有权以及企业的法人财产权合理公开,这样避免了因为企业的经营从而影响高校的正常教学过程以及科研秩序,也避免了以往学校直接性的投资于企业的法律及经济的各类风险。不过,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以及社会分工持续专业化,各大高校则以出资人身份经过学校向资产公司安排董事会以及监事会的成员,此类人员架构,存在业务不专业的问题,而且对应的决策也没有将权利和利益联系在一起,导致两会的职权无法有效发挥出来。而出资人所有权主体的虚化状况也极为严重。校经资委以及资产公司的三会构架与职责的分配急需健全,也就是经由学校的行政主导型逐步的走向多元化的主体协作共治。

二、高校资产公司法人治理体制构成模式

构建现代化的企业体制最重要的是公司治理结构,对应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指经由一整套总体结构严谨的自然人员对公司进行管理,进而呈现为有效的组织结构体制。依照公司的各类规章制度通常是由股东会以及董事会、监事会、经理这四类人员所构成的。与以往传统的公司有所不同,相关高校应设置经营性资产监督管理体制,也就是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其可以代表高校行使出资人的权利义务。实际中的组织机构通常会设有5 到7 人,是由校长以及党委书记、财务、人事、监审、科研和产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高校资产公司是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通常只会有一个股东,并没有可以成立股东会的权利及基础,不构建股东会,而是由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代表学校并形成为唯一的出资人,进而直接性的对董事会及监事会委派成员。

(一)股东职权之争

以往传统的公司构成体制是以产权多样化及分散化为基准的,并经过构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这三会为主体的构架平衡体制,以便于调节公司内部多样化产权之间的相关利益。高校资产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制,因为其自身的产权较为单一化,并没有设立股东会,这在一定程度上来讲是非常合理的。一人股东可以行使与股东会一样的职权吗?根据颁布的《公司法》中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不设置相关的股东会,不过要想做出传统公司股东会所拥有的主要决议时,则需要一定的书面形式。该规定是为了想要对相关的债权人员以及其他有关联的人员利益进行保护。由于一人公司股东只有一个人,其随时做出的决定都是公司的决定,并且公司的很多行为也没有做相应记录,在出现问题后,股东推卸责任时就极为简单,因此需要书面性的东西再经由股东签名置于公司,以做防备之需,更是有效的法律依据。实际中各大高校资产公司唯一的股东在做出决策时均是使用书面性的东西,再经过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各个职员的签名,然后放置于公司。在《公司法》中还规定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是股东来制定的,这是由于一人公司的股东是一个人没有团体性、股东会,这样对应的职能就会由这个股东来执行。

(二)董事会设立之争

高校资产公司是一人公司并不需要设立股东会,其董事会务必要设立吗?在颁布的《公司法》中却并没有对应的一人公司董事会特殊的规定。但是结合相关条例,在第58 条的第一款中规定了关于一人有限公司设立以及组织构架。因此对应的新法第51 条适应于该董事会的相关事项,股东人数少或者是规模小的有限责任公司是可以设立一名对应的执行董事,但并不设立董事会,该执行董事是可以兼任该公司的经理。此项规定有着一定的授权性,不会强制一人公司去设立董事会,不过依据第45 条第一款则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立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是经由执行董事来进行召集与主持的。所以,高校资产公司是一人有限公司其可以不设立相关的董事会,却至少还需要一名执行董事。

(三)监事会设立之争

公司检察机关是公司监事会或者是独立的监事。其主要职权包含: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的职务进行监督,对公司的财务进行检查,对公司自身违章、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与检查,如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身的行为对公司的利益造成损害的,有权要求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改正,可以提出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意见,对股东会决策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意见,如果董事会不履行公司规定,定期召开股东大会监事会可以召集股东主持召开股东会议,并且向股东提出会议提案,对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诉讼。

三、高校资产经营公司法人治理构成问题及原因

(一)高校资产经营公司法人治理构架

1.股东权利行驶效率较低

其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高校资产经营公司不设立股东会,其最主要的决策与选择管理人员均是由单一的股东来确定。高校内部关键性决策通常是党政办公会议来决定的,而学校的重要任务则是进行各类教学活动以及科学研究,教学科研是校委会议各项事务的重点,相关产业问题的决策总是会因其延后,虽说校经营资产管理委员会可以行使股东权利,但却对股东权操作性较弱,这样不适宜企业的经营性质,以及即刻决策的特性。高校的资产经营公司最关键的问题就是需要一个可以即刻解决各类问题的专项组织来进行合理有效的决策,该组织的构成结果是既可以代表学校的股东利益,更可以使公司高效率的运行,帮助其紧抓市场上的机会。

2.董事会成员专业性较弱

董事会相关人员专业性较弱,并对其业务情况也不熟悉。上述说到股东人数极少以及小规模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置董事会,却至少还需要一名执行董事。不过高校资产公司无论是执行董事,还是有多名董事会成员,多是由高校自身的管理人员担任。董事们自身也负担着非常繁杂的工作任务,对相关的企业的情况极为不熟悉,所以在相关的决策期间极易陷进主观性的判断,行政色彩过度浓厚且专业性较弱。

3.监事会力量不强

监事会力量非常薄弱并且不能发挥其作用。高校资产公司监事会一般是学校财务以及审计等部门领导所构成的,其跟董事会的成员极为相似,自身就有着大量的行政工作,对企业生产和经营、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并不了解,审计部门最终对企业的经营人员在任期满之后进行校内审计及监督。监事会的工作更多的是流于表面形式、事后监督,却不能及时的发现问题并进行纠正,公司监事会无法起到该有的作用及意义。

4.经营人员的选择面较窄

企业对于经营人员的选择面较窄,进而约束了企业的长期进步。高校资产公司和下属企业经营人员一般均是学校的派员构成的,很多的管理人员在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并没有足够的经验,以及对市场的适应力不足。学校总是在对应干部管理方面出发,频繁的调节经营人员团队,经营人员团队则极度不稳定,这都约束了企业的长久发展。

(二)问题诱因分析

国家教育部门提出对校办企业进行改革并规范其管理是务必要经过构建现代化的企业体制,来推进校办企业制度及体系的转型,以促使学校的科技成效不断的转化,持续的提升高校的科技产业化工作,并强化对学校的回报,用其来弥补学校缺乏的经费。高校资产公司处于高校及对应投资或者是控股经营性质的校办企业间,可以说其是进行高校资产经营及管理的特殊性企业法人。其是学校对外投资的主要窗口并具备学校产业管理的行政特性,有着对外投资经营的经营特色以及与学校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

四、高校资产经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建议

(一)转变观念及健全议事规则

高校应转变以往传统的观念,并依照企业化运行对公司实行一定的管理。董事会要构建科学健全的议事规章,并完善董事会相应成员合理有效的构建,促使董事会的各项权利得到真正落实。资产公司职员应由较为熟悉经济管理的人员以及具备企业运行能力者构成,高校资产公司尽管均是各大高校的财务人员以及审计部门的人员、资产管理部门人员、专业人员等,不过由于高校本身行业的性质约束,对于企业的管理人员还是极度的不足。因此,可以聘请熟悉公司运作的专家作为外部董事,打破没有人代表企业利害关系的利益状况。并适宜的提高职员代表数量,健全各类董事会议事规章,强化各个议事流程的规范性、严谨性、公开性、透明性,并开展决策。构建董事长责任性目标的制定和相关利益制约体制,以保证董事长的相关执行权益可以正确行使并发挥其意义。

(二)健全公司内部监督及外部监督体制

要保障监事会可以真正意义上的履行其对应的职责,就务必要确保其独立性,并提高监事会职员的职工代表数量,可以选择外聘些许法律专家以及财务人员,这样就能及时的发现董事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失误以及不规范的行为,实行合理有效的监督。

(三)实行内部审计体制

在公司的内部实行规范化的审计体制,以确保投资企业可以有序的进展。在相关的投资性企业中实行一年一度的审计以及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时的审计,并对其相关生产、销售、成本以及各类资金使用效率等进行全方面的审查,以此来对经营者全部的经营活动、内部控制适应性、合法性以及有效性进行正确的评价,不断的推进企业经营最终目标的实现,并对于相关的账务与职权不统一状况即刻进行处理,以确保投资企业长久发展。

(四)强化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能力

选择适宜的人员来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者,要重视其自身的经营能力,并适时的拓展企业经营人员之外的可选择范围。在必要时还可以选择相关的职业性经理人,并不一定就要限于学校内的编制人员;务必要确保经营人员的经营权利,尽量的避免时常更换。较为稳定的状态对企业最终目标的实现是非常有利的。

(五)建设高效率、公平的激励体制

资产公司相关有效的激励体制要包含三个级层:第一,对于最高权利人员组织也就是董事会相关成员的有效激励。第二,最高权利体系对于相对高层的管理人员即经理人员的有效激励。第三,高层的管理人员对其普通职员的激励。实际的激励方式是多样化的,方式也较多,对于不一样的激励人员就应使用不同的激励手段。除去以往传统的工资以及奖金、福利制激励方法之外,对于无形的激励方法更是不可缺少的,比如非常和谐的工作环境以及不断拓展的上升空间、适宜的沟通及进修的机会、顺畅式民主决策以及管理途径等。

五、结语

现代化的治理理念是一类新型的理论体制,其对应的学科分析模式以及方式论非常符合新时代的进步特性,也因此被广泛的应用。高校资产经营公司是一种较为特殊的组织结构,必须真正做到不同机构根据不同权益,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之间合理的配合及制衡,才能确保公司正常的决策以及管理程序,这样公司才会经久不衰的健康发展。高校资产公司应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健全、科学、有效的干部管理体制,完善对经营者的业绩评价及考核机制,强化对企业干部各类工作的监督及教育职能,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规避高校资产经营中的风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

[1]赫秀梅,刘青勇.浅论高校资产经营公司对下属企业的管理[J].中国高校科技与产业化,2012,(4).

[2]吴克禄.高校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的治理模式探析[J].中国高校科技与产业化,2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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