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 娅
(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 安庆供电公司,安徽 安庆 246000)
人力资源管理对现代电力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具有愈来愈大的影响。作为人力资源管理当中的一种重要方式,绩效评价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人力资源管理的成效,对电力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而目前电力企业“三集五大”体系建设所带来的变革,要求电力企业管理实行市县一体化的管理模式。为适应新形势下的管理要求,加强企业对重点工作和关键指标的管控力度,提高企业整体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企业的整体管控能力,推行市县一体化的月度绩效评价势在必行。
随着电力企业市县一体化管理模式的逐步推进,以及“三全”管理的要求不断深入,电力企业明确市县一体化月度绩效管控工作思路,遵循“分层考核,量化标准,统一规范,科学评价”的原则,按照月度评价、过程公开、强化应用、持续改进的闭环全过程管理,在全新的市县一体化月度绩效管控模式下,确保企业对重点工作和关键指标的管控力度,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企业整体管控能力,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为适应“三集五大”体系建设和市县公司一体化的管理模式,企业不但对各管理机关部门和各基层单位实施月度考核评价,还将各县(市)供电公司纳入到月度工作绩效评价中,使上级各项管理要求同步贯彻落实到各县(市)供电公司。考评中实施分层考核,即:公司领导根据关键业绩指标、重点工作任务、综合评价指标的月度完成进度情况,对各管理机关部门进行考核评价;管理机关部门根据月度绩效评价标准,对各县(市)供电公司、各基层单位进行考核评价。
采取“规定动作”未完成减分、突出贡献业绩加分、涉及“一票否决”事项直接归类的量化考核方式。根据各管理机关部门承担的管理职责不同,进行横向分工,设置不同的考核权重。各管理机关部门按照专业管理要求确定评价关键指标和重点工作,通过纵向分解,对各基层单位和各县(市)供电公司分别制定有针对性的月度工作绩效评价标准。管理机关部门制定的评价标准紧扣年度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指标、同业对标考核指标和“二十四节气表”等重点工作内容,并于每年年初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调整和修订,保证评价标准的科学性,以及与企业整体目标的一致性和协调性,确保企业年度各项指标的顺利完成,年度重点工作的有效落地。
管理机关部门对县(市)供电公司、基层单位评价结果经公司绩效管理委员会审定后,在月度工作会议上进行点评、公布。通过对各项指标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通报点评,使管理不再“一团和气”,对考核与被考核单位都形成一定的压力,保证企业各项工作处于管控之中。
考核结果分类进行排序,归为A、B、C三个档次,与各单位(部门)月度绩效奖励总量挂钩,其中,A类系数为1,B类系数为0.95,C类系数为0.9。各县公司评价结果作为年底企业负责人综合评价的主要依据,月度评价连续排名靠后的,要提交书面分析报告。同时,将各单位(部门)及各县(市)公司月度绩效评价情况纳入科级干部年度考核。
管理机关部门对县(市)供电公司、基层单位评价结果公布后,各被考核单位需根据月度工作绩效评价结果,与考核部门及时进行沟通联系,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重点对扣分项目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对于绩效评价结果有扣分的单位,须于每月月底前将整改措施报送绩效管理办公室及相关考核部门。通过各被考核单位对扣分内容的关注,不但加强了其与考核部门的联系与沟通,还进一步实现了绩效管理的全过程闭环,最终促进工作绩效的改进和提高。
设立绩效管理委员会,制定《员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和《月度工作绩效评价办法》,对月度绩效管控工作的原则、评价内容、评价方式、评价结果归档和评价结果运用等进行明确规定,从组织体系上为月度绩效管控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保障。
按照“分层考核”的原则,月度工作绩效评价分为管理机关部门评价和县(市)供电公司、基层单位评价两类。其中,公司领导对管理机关部门进行评价,管理机关部门对各县(市)供电公司、各基层单位进行评价。
管理机关部门评价内容包括关键业绩指标、重点工作任务、综合评价指标三部分。关键业绩指标主要是分解企业负责人业绩评价指标和同业对标指标,选取一个阶段内应重点关注的指标,予以管控;重点工作指各部门月度核心的重点工作,同时由各部门对配合部门工作完成情况提出评价建议;综合评价指标重点关注省公司同业对标排名、综合计划和预算管控进度排名、信息系统应用评价排名及上级专项表扬、通报等。
各县(市)供电公司、各基层单位由管理机关部门按照专业管理要求确定评价关键指标和重点工作,制定月度绩效评价标准。各部门月度绩效评价标准和评价权重可根据年度管理要求进行调整,每年根据年度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指标、同业对标考核指标以及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调整进行修订。
通过对评价流程的规范,对时间节点的统一,保证月度绩效管控工作每月均能按期进行,加强企业对重点工作和关键指标的月度管控。
通过月度工作会议、公司网站、月度工作绩效评价信息通报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公开了月度工作绩效评价结果,提高了评价结果的公信度,保证了绩效管控工作的透明公正。
公司管理机关部门、基层单位按评价总得分进行排序,结果分别归为A、B、C三个档次,与月度绩效薪金挂钩。县(市)供电公司月度工作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年底企业负责人综合评价的主要依据。同时,月度评价情况还纳入了科级干部年度考核。通过多方位的应用月度工作绩效评价结果,使企业内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关注自身各项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的完成进度,加强了企业对重点工作和关键指标的管控力度,提高了企业整体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了企业的整体管控能力,充分体现了市县一体化月度绩效管控体系的有效性。
各单位须根据月度工作绩效评价结果,与考核部门及时进行沟通联系,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重点对扣分项目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实现绩效管理的全过程闭环,最终促进工作绩效的改进和提高。绩效评价不是目的,绩效改进才是关键,只有在绩效评价的实施过程中,实现各单位工作绩效的持续改进,才是真正发挥出了市县一体化月度绩效管控体系的效果。
综上所述,由于目前电力企业“三集五大”体系建设所带来的变革,以及“三全”管理的要求不断深入,电力企业通过明确市县一体化月度绩效管控工作思路,能够加强企业对重点工作和关键指标的管控力度,提高企业整体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企业的整体管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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