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代磊磊
音乐教学中的课堂评价
文/代磊磊
摘要:《音乐课程标准》指出:音乐课程的学生评价应充分体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精神,着眼于评价的教育、激励与改善的功能。良好的课堂评价,是激励学生参与和学习的最好方法;是课堂管理的有效途径;是可以让学生思维发散,更好地进行思考和合作的催化剂。而音乐教育的特殊性决定了音乐教学评价的特殊性和重要地位。
关键词:课堂评价;分类;激励性;多样性
课堂评价是教师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真对学生的学习状况表现出来的高超的评价艺术,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课堂评价,是激励学生参与和学习的最好方法;是课堂管理的有效途径;是可以让学生思维发散,更好地进行思考和合作的催化剂。而在音乐教学中“课堂评价”更有其特殊性和重要地位,原因在于音乐课不仅是认知过程,更是一种心理体验和实践过程,其次音乐课不像其他考试科目,学生对内容的把握更依赖于教师每节课中的评价。因此作为一名音乐教师,我们要遵循音乐学科的特点,积极大胆地进行实践创新,发挥音乐课堂评价的最大作用。
1、课堂表现评价。针对学生各项音乐活动的评价。例如当学生复习上节课歌曲,第一遍状态还不够好时我会说:“不错,但还没有达到咱们上节课最好的水平奥,注意声音再饱满一些!”。当请同学演唱《小鸟小鸟》后,我会评价说“第一段表现的特别好,表现出了小鸟的轻巧、活泼,但第二乐段声音还不够舒展,小鸟展翅才能飞翔,声音也只有舒展开才会好听”。再如“你歌唱时的节奏、音准都把握得很好,假设你唱歌时的声音再响亮些,那就更棒了!”评价以激励为主但有具体内容,指出了学生的不足,让学生知道下次努力地方向。准确性是评价的“灵魂”,没有灵魂,教师的评价语言就没有生命力。教师对学生的评价准确又得体,是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和表现的最好方法。
2、课堂行为评价。针对学生在音乐课中的行为习惯的评价,如学生的坐姿、聆听的认真度。例如课前对学生坐姿的激励性评价“谁坐的最精神?”“谁坐着个头最高?”再比如在聆听环节,聆听前可以对大家提出要求“请大家100%安静来聆听”,如果大家听得很认真我就会说“刚才大家非常非常认真的听完了乐曲”如果有个别同学聆听时有说话,我就会说“大多数同学听得非常认真,但我发现个别同学心还没有静下来”这样一般学生都能改正。课堂行为评价是课堂管理的有效途径,能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聆听和演唱习惯。
3、学生互评,把主动权让给学生,这样可以有效提高学生音乐学习与参与音乐活动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例如七年级下册《小鸟小鸟》这一课,歌曲是用歌声来表现的小鸟的不同的形象,一会在天空中自由翱翔、盘旋,一会在树枝上跳跃。在学唱完歌曲后我会把学生分为两组,当一组演唱结束后,请另外一组的同学来评价:“他们演唱的小鸟的形象是什么样的?”我没有问他们唱的好不好,而是让学生用一种更形象直观的方式来评价。针对不同组的演唱有的同学会说“我觉得这只小鸟比较有活力”,或者“我觉得这只小鸟没大有精神,飞得不够高”等等。这种评价方式可以让演唱者更容易发现和接受自己的不足,同时也让更多的同学参与到音乐活动中来。
1、尊重学生最本真的想法。音乐是听觉得艺术,同一段音乐不同的听众会有不同的感受,音乐课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学生的回答和老师预想的答案不一样,我们该作何反应?例如在聆听作品后,我通常会问学生“乐曲的情绪是怎样的?给你怎样的感受?”如果有的学生和大多数学生想得不同,我不会马上否定他的想法,而是会问“你的想法很特别,能告诉我们你为什么有这种感受吗?”再比如在欣赏《天鹅》一课时,我让学生听辨这首乐曲是哪两种乐器演奏的,有的同学说“钢琴和大提琴”,有的同学说“钢琴和小提琴”。我没有马上否定“不是小提琴”,而是再次提问“大提琴和小提琴有什么区别?”学生们会说“音色不同,大提琴音色深沉、浑厚,小提琴音色明亮,音区较高”从而引导学生自己找到答案。
2、以激励性评价为主,但要宽严相济,发现学生行为或知识性错误要及时指出。新课标中明确指出,音乐课程评价应着眼于“评价的教育、激励和改善的功能”。“激励”已然成为音乐课堂的主旋律。课堂上我也会这样表扬学生“你唱的很棒”“很好”,但这样的鼓励不宜太多,因为一句再好、再有鼓励性的评价在老师的反复唠叨中也会失去价值。这样含糊其词的评价用得越多,学生越会感觉老师是在敷衍,那学生也会敷衍老师。课堂要以激励性评价为主,但激励性评价也要有具体的内容,不能一概而论,而且激励不是音乐课堂评价的唯一主题,对于学生行为或知识性错误老师也要及时指出并纠正。
3、采用多种多样的评价方式。音乐教学评价除了采用口头语言外,还可以借助表情、体态、动作,这些体态语可以很好地辅助有声语言。比如在班级音乐会上,我会对第一个站起来表现自我的同学竖起大拇指,或者对不经常表现自己的同学一个鼓励的眼神一个亲切的动作,或者对同学们独到的见解,配以发现宝藏般的兴奋、喜悦的面部表情,这些无声语言能让学生更深刻的感受到老师的关注和鼓励,让孩子们跟积极的参与到音乐活动中来。
教师在音乐课堂上的评价对学生可能产生很大的影响,所以评价的针对性要强,体现个性,语言力求简明扼要、具体,要避免一般化,尽量使用鼓励性的语言,客观、全面地描述学生的学习情况,充分肯定学生的进步和发展,同时,还应指出学生在哪些方面具有潜能,哪些方面存在不足,使评价有利于树立学生学习的自信心,提高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明确自己的努力方向。总之,音乐教学中的课堂评价要围绕“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这一理念,着眼于评价的教育、激励与改善功能。面对新课程,作为音乐教师我们要积极地探索,相信只要我们遵循音乐学科的特点,积极大胆地创新实践,一定能走出一条音乐课堂评价的新路。
(作者单位:东营市胜利第五十五中学)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音乐课程标准》( 2011年版)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朱慕菊《走进新课程与课程实施者的对话》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3]覃兵《课堂评价策略》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中图分类号:G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9214 ( 2015) 08-002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