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继敏
【摘 要】在教学实践中,我们必须结合每个学生实际发展的可能,按照全面发展的目标和教学大纲规定的标准,让全体学生都能达到完成成绩指标。本文就结合教学案例,对《财产留给谁》的教学方案进行评析。
【关键词】导入 活动 总结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0407.2015.01.050
一、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通过案例的分析与讨论及活动的体验与研究,帮助学生认识什么是继承权,遗产继承的条件、方式、方法和继承人的资格。2.能力目标:在继承权发生争议时,我们应有的态度和方法;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树立正确的遗产继承观,在遗产继承中既要有法律意识,又要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二、教学重点
遗产继承的条件、方式、途径和继承人。
三、教学难点
遺嘱继承的法定条件。
四、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春夏秋冬,周而复始,生老病死是自然界的规律,当死着离开人世后或多或少都会留下一些财产,如何让死去的人在其生前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处理自己的财产,让后来的人能有序的继承,我们就应掌握一些遗产继承方面的知识,今天我们就来学习一下这一内容,财产留给谁。
活动一:问题探讨
结合教材76页关于晓军的材料
教师:看了晓军家的情况,请你谈谈一家人谁说的有道理?真的所有的人都能继承晓军父亲的财产吗?
(二)财产留给谁
1.我们享有财产继承权。
首先我们明确几个概念:什么是遗产?继承人?什么是被继承人?
学生阅读教材相关材料。
学生王梦:遗产就是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学生李斌:被继承人是遗留财产的死者,依法继承死者遗产的人是继承人。
教师:明白了这几个关于继承问题的概念后,让我们再来探讨晓军家的事。
晓军父亲尚未辞世,财产能继承吗?是否所有的财产都可以继承?
学生韩磊:晓军的父亲尚未辞世,其财产不能继承。
学生赵健:即使晓军父亲死亡,也不是所有的财产和家产都能继承。
学生车晓:假如晓军父亲的财产中有来源不明的,晓军的家人就不能继承。
学生杨敏:父亲死亡后,他的所有个人财产如稿酬存款、图书字画、宝石古玩等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学生刘芳:还有家产五间私房、彩电、冰箱等属于父亲的那部分可以作为财产继承。
教师:同学们分析的非常好。谁来归纳作为遗产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学生归纳得出: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合法的个人财产。遗产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三、必须是合法的财产。
活动二:不久晓军的父亲去世了,可晓军的爷爷、奶奶、姑姑、妈妈却为遗产争的不可开交。回答下列问题。
(1)在本案中,你认为那些人有继承权?
(2)他们是分别依据什么关系确立的?
(3)未成年人晓军能继承吗?
学生小组讨论发表意见,教师总结:
我国继承法在第二章“法律继承”中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是根据血缘关系,婚姻关系和抚养关系确立的。未成年人晓军的继承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活动三:法定继承人是否都能实现继承权?如果晓军与姑姑在同一顺序继承,合乎情理吗?
学生讨论,引导学生阅读课本P77继承顺序。
板书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继承权的实现方式。
我国继承权有哪两种实现方式?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1)什么是法定继承?
(2)什么是遗嘱继承?
(3)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
(4)遗嘱继承的最大优点是什么?
引导学生阅读课本78页。
活动四:当一回法官
结合课本78页,79页材料,让学生熟悉继承权及遗产分配原则。
3.当继承权发生争议时。
(1)学生阅读课本79页材料,从金家兄弟姐妹解决财产继承争议事例中,你得到什么启示?
(2)学生阅读课本80页材料,张倩应该怎么办?学生讨论。
课堂小结:这一节课我们学习了有关继承的法律知识,知道了在继承权发生纠纷时该怎么做。学法就是为了守法、护法。所以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的财产继承权发生争议时,我们应尽量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积极协商解决。当自己的财产继承权受到侵犯时,要学会依靠社会力量,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