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语言层面看小说翻译中文本风格的传递

2015-07-05 07:17周霞
安徽文学·下半月 2015年8期
关键词:了不起的盖茨比风格语言

周霞

摘 要:风格一直是译界关注的话题,学者围绕风格可译性及风格传递策略各抒己见。刘宓庆的风格标记理论影响颇大。以该理论为基础,从语言层面对比分析《了不起的盖茨比》两译本传递风格的手法异同。结果表明,风格是可译的,两位译者在传递原作风格上各有千秋。

关键词:风格 风格标记理论 语言 《了不起的盖茨比》

一、风格与风格翻译

风格是难以捉摸的一个概念,不同学者都有自己的定义和理解。笔者认为,可从语言和文学层面来解读风格。文学上,风格是抽象的,它包括作者情感、作者思维等;作者希望通过独特写作风格展现个性、秉性及主题。语言层面上,风格相对具体,它表现为选词、语言特点、修辞使用、句子长短,段落体量等。[1] 归纳讲,风格就是作者运用特殊和个性的语言组织手法创作出独特的作品。

基于风格翻译的复杂性,其一直受译界关注。很久以来,中外学者围绕风格可译性及如何传递风格等争论不休。Turner认为,一种语言的元语言很少是可译的;翻译只是改变表达的工具,而该工具本身就是元语言使用的参照;语言风格是其组成部分,当然是不可译的。[2] 周煦良也指出,译者没有必要绞尽脑汁地去再现原作风格,翻译Stendhal作品时,译者给不了读者Stendhal的风格,同样,翻译Flawbert时,同样给不了读者Flawbert的风格。[3] 他们是风格不可译论的代表。但也有不少学者持相反观点,他们认为风格不仅可译,甚至是必要的。翁显良认为,原作风格,不论华丽还是平实,复杂还是简练,悲伤还是幽默,都能够且应该在译作中复制出来。[4] 张今认为,作者风格由精神层面和物质层面构成,这两个层面都可译成目标语;这样一来,原作的风格自然就成功在译作中传递了。[5]

笔者觉得风格是可译的,但做到绝对对等是不现实的,译作应尽可能多地再现原作风格。本文以风格标记论为理论基础,以Fitzgerald的The Great Gatsby两英译本为例,从语言层面探讨小说翻译中原作风格传递的问题。

二、风格标记理论

刘宓庆是我国著名翻译家,在风格翻译研究方面做了巨大贡献。他认为原作风格是可感知的,更是可译的;为此,他提出风格标记理论。[6]根据该理论,风格标记被用来识别原作风格特征;风格标记大致可分为形式标记和非形式标记。形式标记主要从语言角度来分的,主要包括音系标记、语域标记、词语标记、句法标记、章法标记、修辞标记。非形式标记是从文学角度来看的,主要包括表现法、作品内在素质、作家精神气质、接受者的视野融合。

从语言层面分析风格传递属于基础层次;从文学层面分析则属于高级层次,有相当大的难度。但好的译作要求译者能够对原作风格进行全面综合分析,在译作中有效地传递原作的风格特征。

三、小说翻译中语言层面风格的传递

语言是风格的载体,风格赋形于语言。尽管风格是抽象的概念,但也是通过语言符号排列组合体现出来的。翻译时识别原作语言风格标记有助于识别原作风格。作为本文个案研究的是Fitzgerald的The Great Gatsby及其两译作,译作分别是巫宁坤和姚乃强所译,两译者都将篇名译成《了不起的盖茨比》。前者由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出版,后者是人民文学出版社2004年出版。下面从音系、语域、词语和修辞四个明显能翻译原作语言风格特点的方面做分析。

(一)音系标记

音系标记在原作中是隐性的,在大声阅读时这些独特的音系风格就会变得显性。在原作中,音系风格随处可见,如tut-tut-tut-tut-tut,sturdy straw-haired,same senior society 等。这些发音风格显示原作语言的优美韵律,译者应尽力再现这种美于译作。

例1.原文:Im the Sheik of Araby, Your love belongs to me. At night when are asleep

Into your tent Ill creep... [7] 94

巫的譯文:我是阿拉伯的酋长,你的爱情在我心上。今夜当你睡意正浓,我将爬进你的帐篷…… [8] 65

姚的译文:我是阿拉伯的酋长,你的爱情归我所有。深夜当你安然入睡,我悄悄爬进你的帐篷…… [9]67

Nick和女朋友Jordan黄昏时经过中央公园,一群女孩正在草坪上唱歌,原文是歌词。歌词非常优美,像首诗,表达了男对女的深深情意,歌调应该是轻柔温婉的。画线部分使用发音很弱的押韵音“i,i,p,p”来表达这种歌调。译者应该把押韵音考虑进译作中,以再现原作音系风格。比较两位译者译法,巫宁坤意识到了这点,他用汉语中的押韵后鼻音“ang,ang,ong,ong”高效地再现原文音系风格;姚乃强没有做到这一点。

(二)语域标记

语域指的是语言因为使用语境不同而出现的语言变体,其与语言使用者、语境以及语言的正式程度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不同的语域中,文章选词、造句、修辞、结构等都有一定的特殊标记。某种意义上而言,它们可折射出作家的写作风格。因此,翻译中语域标记传递对再现原作风格特征尤为重要。

例2.原文:“He is an Oggsford man。”“Oh!”“He went to Oggsford College in England. You know Oggsford College?”“I have heard of it.”[7]86

巫的译文:“他是牛劲出身的。”“哦?”“他上过英国的牛劲大学。你知道牛劲大学吗?”“我听说过。”[8]59

姚的译文:“他是狗津人。”“哦!”“他上过英国狗津大学。你知道狗津大学吗?”“我听说过。”[9]62

原文是Nick和Meyer的对话。后者是个不可忽视的人物,是个双面人,一面充“好人”,一面干着不可告人的勾当。原作对其描绘是非正面的。他把“Oxford”误发为“Oggsford”就是这种非正面的佐证。巫用“牛劲”来翻译“Oggsford”,“牛劲”在汉语中也是存在的,但并非指“牛津大学”的“牛津”;他巧妙的译法很好再现原文对应词的发音和意思。姚用“狗津”来处理“Oggsford”,该译法虽保留了原文发音特征,但不同于“牛劲”,该词在汉语中并不存在。尽管两位译者都译出了“Oggsford”的内涵——向读者传递了Meyer的学识浅薄、好用土话。比较而言,巫的译法优于姚, “牛劲”更能有效传递原作语域上的风格。

(三)词语标记

每个作者都有自己的词语库,他(她)从中精心选择并赋予这些语言自己的意义。此时,这些语言就能体现作者的写作风格。译者也可以通过这些语言“窗”观察原作作者的风格。The Great Gatsby中Fitzgerald使用的语言诗化且抽象,富有想象力,他采用了较多的诗化性的形容词以及很多的主观性词语,这正是他的词语风格。这种风格显然不同于同为美国作家的Hemingway,后者更喜欢简洁的语言,很少使用形容词。

例3.原文:Her face was sad and lovely with bright things in it, bright eyes and a bright passionate mouth...a promise that she had done gay, exciting things just a while and that there were gay, exciting things... [7]11-12

巫的译文:她的脸庞忧郁而美丽,脸上有明媚的神采,有两只明媚的眼睛,有一张明媚而热情的嘴……一种暗示,说她片刻前刚刚干完一些乐事,而且……还有赏心乐事。[8]9

姚的译文:她的脸庞哀怨可人,却又靓丽照人,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和一张鲜艳热情的嘴……一种深深的承诺,告诉你她刚做完了快乐有趣的事情,而快乐有趣的事情……[9]11

上述原文是对主人公Gatsby仰慕的Daisy不可抗拒的美和魅力的描述,短短数十字中包括重复和笔者省去的形容词一共有十多个,出现频率可谓很高。“sad”和“lovely”是一对意思冲突的形容词,巫的“忧郁而美丽”和姚的“哀怨可人却又靓丽照人”的译法都能很好地再现原作词语风格。 原文“bright”的重复使用突出Daisy对异性的超凡吸引力;巫仅仅重复翻译为“明媚的”,而姚则用了“靓丽”“明亮”和“鲜艳”三个词。笔者觉得姚的处理手法明显比巫强,更能向译文目标读者传递Daisy的外貌惊艳迷人。最后,两位译者对于“gay”和“exciting”两个形容词的译法也不同;巫将其译名词“乐事”, 姚译为形容词“快乐有趣的”;从传递原文词语风格而言,姚的译法相对强于巫。

(四)修辞标记

善用修辞也是原作的风格。在Nick的叙述中,充斥着各式各样的修辞手法,包括拟人、暗喻、双关、反复、讽刺等。这些修辞手法的使用,丰富了原作的韵味,提升了读者的兴趣,更有助于作品思想和主题的表达。

例4.原文:...but he didnt realize just how extraordinary a “nice” girl could be... [7]187

巫的译文:……但是他并没有认识到一位“大家闺秀”究竟有多少不同寻常…… [8]124

姚的译文:……但是他并没有认识到一位“淑女”究竟会多么不同寻常…… [9]126

Nick知道Daisy是个追求物质且十分自私的人,他不认可Daisy是“a ‘nice girl”,故原文中的“nice”一词加上了引号,意味着讽刺与反语,但情人眼里出西施,Gatsby觉得她是单纯完美的女孩。两位译者都识别出“nice”的修辞风格,在译本中对应词也加了引号,分别译为“大家闺秀”和“淑女”。“大家闺秀”和“淑女”在汉语中的涵义相异;前者指出身富有有背景的家庭的女孩,强调的是家庭影响,后者则强调内在修养和素质,举止得体,符合礼仪。Daisy家庭是富有,但其却道德败坏,精神堕落。“大家闺秀”的讽刺意蕴远不及“淑女”,故此姚的译法更妥当些,更能体现原文的讽刺修辞风格。

上文首先从语言和文学方面闡释风格,简单介绍关于风格可译性及如何传递风格的研究状况。然后以风格标记理论为框架,从语言层面对比分析巫宁坤和姚乃强在翻译The Great Gatsby时保留原文风格的策略和手法。结果表明,风格是可译的,译者完全能够在最大程度上传递原作语言风格。巫和姚的译作都是优秀译本,在传递原文风格上各有千秋。

参考文献

[1] Cuddon,J.C.A Dictionary of Literary Terms[M].Great Britain:W.﹠J.Mackay Limited,1979:663.

[2] Turner,G.W.Stylistics[M].Middlesex:Penguin Books,1973:23.

[3] 周熙良.翻译与理解[J].北京:外语教学与翻译,1959(7).

[4] 翁显良.文学翻译丛谈[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81:21.

[5] 张今.文学翻译原理[M].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1987:101.

[6] 刘宓庆.新编当代翻译理论[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5:241.

[7] Fitzgerald,F.Scott.The Great Gatsby[M].Beijing:Foreign Languages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2005.

[8] 巫宁坤.了不起的盖茨比[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

[9] 姚乃强.了不起的盖茨比[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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