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伯远
摘 要:随着当今社会的高速发展,社会稳定愈发成为保障发展的重要因素。于此同时,公民意识也逐步开始发展,并对社会稳定的作用愈发明显。而要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充分发挥公民意识的作用,则离不开有效的公民教育。在公民教育中,应主要注意以下三点:培养理性政治观念、树立法治意识、推进民主实践发展。
关键词:社会稳定;公民意识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一直保持着飞速发展,但同时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随着这些问题的不断出现,维护社会稳定也就变成了当前社会所要面对的重要课题。而公民在公民意识的推动下,对于公共事业的广泛参与,则对社会稳定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一、维护稳定:转型时期中国社会的急迫需求
社会稳定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当今中国正处在飞速发展时期,社会各方面有着突飞猛进的进步。但是也应该看到,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不稳定的因素也相继出现,影响着中国的稳定发展。因此,维护稳定已成为中国社会最突出的需要,而公民意识则成为维护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一)经济发展带来的挑战
从改革开放至今,中国的经济有了飞速的发展。目前的中国,虽然已经发展成为了世界上重要的经济体,但经济发展所带来的问题也开始逐步显现,贫富差距扩大、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城乡经济差距拉大等问题凸显,它们逐渐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影响着中国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
另一方面,经济的发展虽然使民众的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但社会道德和秩序的发展却落后于经济的发展,使得社会矛盾不断增多且不易调和。随着经济发展留下的诸多问题的积聚与爆发,便容易形成社会的动荡与不安,进而打破社会的稳定,从而阻碍社会的良性发展。
(二)中西文化相互的冲突
伴随经济的发展,文化交流也变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频繁,形式也更多样,内容也更丰富和深入。但文化交流也伴随着文化冲突,并不是所有的文化都适应于当前我国社会的发展形势,外来文化如此,中国自古留下的文化也是如此。在多元文化的交融和冲击下,民众的思想观念、价值理想也在不停的相互碰撞。
在中国,政治冷漠心理、畏权和权力依附心理以及宗法等级意识等封建意识的糟粕仍存在于社会之中。这些思想糟粕往往促使腐败的发生,进而使民众对党和国家产生失望和不满,造成社会的不稳定。而在外国传入中国的种种文化中,也有不稳定的因素存在,比如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对青少年的腐蚀,以及由于盲目崇拜西方的政治文化而提出的不切实际的社会改革观点等。而更严重的则是,在文化冲突中人们容易变得无所适从,社会变得没有核心价值观,由此而形成的则是相对主义的泛滥,整个社会的价值观混乱,与其说是包容,倒不如说是是非难辨。在文化和价值观的混乱和冲突下,社会的不安与动荡也容易随之而来。
(三)内外政治压力的不断增长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随之而来的就是许多政策和制度的不完善。同时人们对于政治的认知也在不断增强,政治也渐渐不再像古代那样仅仅由少数精英或政客所左右,民众的参政议政的愿望越加强烈,无形中给政府造成了压力。比如如何实现“善政”,如何制定和贯彻良好的政策和制度,如何更好地协调各方面的利益等等,都成为政府首要考虑的问题。如果政策执行不力,或是政府内部出现腐败,那么政府所面临的压力无疑是空前的。
与国内的政治压力相对应,来自国外的压力也有增长的趋势,主要是因为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国家间的角逐有时也体现在政治上,鼓动国家分裂势力、在争议地区制造摩擦等,都对中国的社会稳定构成了威胁。
二、公民意识:维护社会稳定的动态粘合剂
公民意识的存在,使得社会可以在磨合和改革的形势保持稳定,从而使社会在稳定的基础上向前发展。但对于公民意识的认识,却还存在着一些分歧,以致对于公民意识对社会稳定的作用有着不同的理解。
(一)消解剂还是粘合剂:对两种不同观点的辨析
对于公民意识与社会稳定的关系,目前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公民意识是社会稳定的消解剂,是社会稳定的破坏者。因为公民的广泛参与,使得社会中存在的立场、观点变得多元起来,而多元则往往会引发争辩、争吵,社会也就由此变得不安定,甚至會引发动乱。
而另一种观点则完全与之相反,认为造成社会动荡的主要原因是各种社会矛盾处理不当。正是由于公民意识的存在,才使得社会变得更加稳定,它把社会上各个阶层的公民粘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可以相互交流、协商的整体。
两种观点相比,粘合剂的观点要比消解剂的观点更可取,也更适合于现代社会。俞可平教授就曾提过出社会动态稳定的概念,认为过去传统意义上的稳定是静态的,是靠“堵”来维持的,而现代意义上的稳定则是动态的,是靠“疏”来实现的。现代意义上的动态稳定,是依靠不断地打破现状,然后实现新的更合理的平衡来实现的,而这一过程恰巧需要公民意识的不断维持。
(二)公民意识的基本诉求对社会稳定的作用
公民意识对于社会稳定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参与协商、理性宽容、秩序法治。它们相互间呈现一种相互依托、相互补充的关系,形成了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机整体,对维护社会稳定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参与与协商: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
参与与协商是民主社会的特点,同时也是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参与和协商的概念来源于政治学,其精髓在于基层自治,它不仅满足了公民日益强烈的对于公共服务的需要,而且也为政府带来了各方面的信息,为政府的善政提供了宝贵的信息资源。
参与与协商,是公民利益表达的一种主要形式,也是公民进行政治活动最可取也是最稳定的一种形式。参与与协商,令民众也就有了上达民意的有效途径,一方面让民众的情绪变得舒缓,也使得政府的效率有了提高,起到了“自觉疏通”的作用。很显然,它比单纯的“堵”或是强硬的“疏”都管用。随着民众参与广度与深度的提高,身边的各项公共事业也将得到改善,社会矛盾得到了缓解,民众的责任感也会逐渐提高,盲目与偏激也就有机会在民众自身的实践中改正。因此,公民意识下以基层自治为中心的参与协商是和谐社会的一个不可或缺的要素,并且和谐社会从本质上也要求政治上乃至整个社会层面上的参与与协商,因为它是排除动荡与暴力的最有效方式。
2.理性与宽容:动态稳定的基本特征
虽然政治上的参与与协商对社会稳定起着很大的作用,但在参与协商的氛围下,却还是存在不稳定因素的。如果说参与与协商为维护稳定提供了框架的话,那么它还需要精髓,这就是公民意识中的理性。
公民意识中的所谓理性,表现为对公民与国家、个人与社会、权利与义务、普遍利益与特殊利益的合理认知与判断,以及对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理想化追求参与与协商只是把不同的利益矛盾凸显出来,但是相关各方却可能因为执拗于自身的利益而无法使参与与协商有效进行下去。于是它还需要理性与宽容的公民意识精髓去填补。它与完全出于自身利益去参与政治活动不同,它促使参与各方从更高的角度看待所发生的政治问题,从整体的角度解决问题。只有这样,参与才能不会变成混乱,协商才能不至于变成争吵。
通过拥有理性与宽容的参与与协商,整个政治状况便会趋于一种良性的动态变化,当然这种变化并不是不稳定,而是一种动态的稳定。
3.秩序与法治: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
除了参与与协商、理性与宽容,公民意识中的秩序与法治思想也起到了维护稳定的重要作用。法治的发展与民主的发展相伴随,而在秩序与法治获得了稳定效力之后,也就开始为社会稳定做出其特有的保障作用。正如俞可平教授所说:“当一种社会政治秩序被人民群众自觉认可和接受时,这种秩序就具有了政治学意义上的合法性,成为民心所向。这样一种秩序,也就是我们所追求的国家的长治久安。”
在一定意义上,秩序与法治不仅是社会稳定的关键因素,而且也是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它使得在解决分歧和矛盾时都变得有章可循。
三、公民教育:社会稳定发展的内在驱动力
维护稳定离不开公民意识,而公民意识的发展则离不开公民教育。开展公民教育,主要应关注几个方面:培养理性政治观念、树立法治意识和增强民主意识。
(一)提升公民意识:培养理性政治观念
在当今社会,所有的政治活动可以说都是由公民参与构成的,公民开始成为了政治生活的重要部分。要在由公民构成的政治环境中维护稳定,就必须提高公民对于民主的认知能力,提升公民的理性政治观念。
虽然公民意识的表现在随着社会发展不断变化,但是其精髓,即理性的政治观念始终没有变。即使民主社会出现什么偏差,最终也会由于理性的政治观念而回归正轨。我国是一个经历了两千多年封建社会的古老国家,有许多陈旧的观念积淀于我们的文化之中,影响着理性政治观念的良性发展,其中包括政治冷漠心理,畏权和权力依附心理,宗法等级意识等等,这些都为政治不稳定埋下了伏笔。要发展理性政治观念,就要有积极有效的公民教育,再配合社会的大环境予以引导,尤其要从学生抓起,培养一种理性协商、遵守秩序的社会公德。
(二)树立法治意识:奠定法治社会基础
公民意识要维护稳定就必须要有法治的支持,从而最终获得社会认可而取得普遍效力。这不仅仅需要从立法、司法的角度去完善法制,更要从加强公民意识入手,才能真正加强法治对于公民意识的支持,从而再在法制的基础上发展形成法治,进而帮助社会维护稳定。
在我国, 法律的制定在原则上最大限度地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意志、利益和价值追求, 因而克服了资本主义国家法治价值与法治现实的内在矛盾。但是在具体的实践中,传统的封建残余思想与现代的法治精神有着干扰和对立,使得法治精神的价值没有得到良好的额认同和内化,最终导致在生活中的实践不足。于是公民意识中的秩序和法治就不能在维护稳定中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由此可以看出,要想形成稳定的法治社会,公民意识中的法治意识则要不断地加强。
(三)增强民主意识:推进民主实践发展
推进公民意识的发展,光靠宣传和教育是远远不够的,它还需要公民在切切实实的民主生活中去不断实践,不断体验,从中积累经验教训,从实践中不断走向成熟。对于公民意识的发展来讲,最大的危害就是只颂扬而没实践、只宣传而没体验。公民意识,特别是公民理性,能通过教育进行启蒙,但是却不能只通过教育使之完善成熟。面对错综复杂的社会生活,光靠单方面的宣传和缺乏互动的教育俨然是不行的。公民意识,有很大的成分是经验性的,是靠实践获得的。没有实践而形成的公民意识,往往不成熟,容易走向偏激。
虽然在实践的初期会有一些弊端,但只要有适当的调控,最终都会促成稳定。就像托克维尔在其著述《论美国的民主》中所记述的:“痛苦的体验会使人民清醒,明白什么是真正的需要……民主制度失误的机会虽多于一个国王或一群贵族,但它一旦察觉失误,回到正確路上的机会也多,因为民主制度本身一般没有与大多数人对抗和反对理性利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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