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洪宇
【摘要】近年来,本科招生规模逐渐扩大,本科教务管理中的问题也随之增加,教务管理工作压力和难度逐渐加大。在校院二级管理模式下,管理效能较低的主要原因在于沟通不畅、责任划分不清,教务管理人员素质较低,队伍建设滞后,这些问题都对教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和教务管理工作发展带来严重影响。
【关键词】本科教务管理 典型问题 解决措施
目前形势下,有效解决本科教务管理中的典型问题,是促进本科教务管理工作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措施,加强对本科教务管理工作的重视,确保本科教务管理能在新形势下满足本科院校的发展需求。
一、本科教务管理中的典型问题
(一) 教务管理改革问题
高等教育逐渐普遍,招生规模逐渐增加,本科生数量逐渐增多。为满足本科教务管理工作发展需求,集权教务管理模式逐渐被摒弃,推动了校院二级教务管理模式发展。随之教务管理改革模式的迅速推进,校院二级教务管理模式实践问题逐渐暴露。由于部分高校校院之间教务管理工作分工不够清晰、责任不够明确,导致管理效率偏低,影响了教务管理效果。在校院二级管理模式下,管理职能是交叉重叠存在的,一些教务管理工作责任划分不够明确,主要是由于高校各学院行业教务处之间份工作不明确导致,致使学院与教务处之间产生矛盾,影响了高校教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 教务管理队伍素质问题
在本科高校中,由于上级部门对教务管理工作缺乏重视,严重影响了教务管理队伍建设。高校在制定人事政策时,科研岗和教师岗过于偏重,教务管理人员发展受到限制,教务管理人员普遍存在薪资偏低、晋升困难等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教务管理人员转岗问题严重,教务管理队伍人员流失严重,教务管理工作无法顺利进行。同时,教务管理人员学历偏低、素质不高、责任意识不强、服务态度较差,找教务管理队伍办事相对较难。
(三) 教务管理信息化建设问题
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高校信息化建设进程也随之加快,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广泛应用于本科高校中。在教务管理信息化进程中,教务管理存在的问题也随之彰显出来。由于本科高校在教务管理信息化建设中缺乏投入,管理软件不能满足教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需求。在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和运行过程中,一旦出现问题,就会限制教务管理水平和效率,使教务管理工作混乱,教务管理工作受到影响。同时,网络发展至今,一直被视作双刃剑,教务管理信息化建设为师生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一旦遭到信息安全问题,高校的正常教学工作就会被扰乱。
二、本科教務管理典型问题的解决措施
(一) 提高教务管理效能
校院二级管理模式特点在于,下移管理重心,下放管理权限,使院系办学积极性得以提升。有效解决校院二级管理模式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教务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明确教务管理工作中各级职责,由教务处负责制定高校教务管理规章制度,对教务管理工作进行宏观调度,确保院系之间关系协调,监督教学过程,提升教学质量。在学生学籍管理、课程安排、教学计划研究等高校日常教学管理工作中,二级学院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以加强院系与教务处的沟通,建立和谐的管理关系,以提升管理效能。
(二) 提升教务管理队伍素质
加强学校决策层对本科教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提升教务管理队伍素质建设。高度重视教务管理人员,提升教务管理人员薪资待遇,为其提供深造和晋升机会,提升教务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确保教务管理队伍稳定,保障高效教务管理事业发展。加强教务管理人员责任意识,明确教务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建立健全的责任制度,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培养教务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对教务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进行培养,将教务管理人员的管理身份和服务身份有机结合在一起,改变教务管理人员的思想观念,为学校教学稳定发展提供保障。
(三) 加强教务管理信息化发展
对于教务管理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首先要加强教务管理软件的成本投入,确保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中的资金支持。其次,高校可以聘请具有专业计算机软件知识的人才实现对教务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确保管理软件能够正常运行。再次,需要结合高校自身特点,选择合适的软件公司进行合作,根据高校需求提升高校管理水平。最后,加强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网络防护,为计算机信息提供安全保障,通过网络信息安全公司实现对教务管理软件和系统的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保障教务管理信息网络安全。
结束语
综上所述,解决新形势下本科教务管理中的典型问题,首先要对校院二级管理模式进行明确,发挥其优势,其次提升管理队伍素质,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科学管理意识、沟通能力以及服务意识,最后还需加强教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确保本科高校教务管理水平稳定提升。
【参考文献】
[1] 唐文利.高校教务管理信息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教育探索,2013,(7):80-81.
[2] 来丽丽.二级学院教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J].科技资讯,2014,12(20):178.
[3] 徐艳.高校教务管理队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初探[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3,26(6):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