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洪波,刘芷妤
(湖南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湖南湘潭411201)
湖南农业干旱灾害的时空分布、社会经济影响及形成机理探究
谷洪波,刘芷妤
(湖南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湖南湘潭411201)
干旱是影响我国农业生产乃至整个国民经济最为严重的自然灾害,干旱灾害遍及范围广、持续时间长、造成损失大,且近一二十年呈逐渐加剧趋势。干旱也是湖南省最主要的自然灾害,20世纪90年代以来,湖南农业干旱更是频繁发生。在对灾害研究领域中容易混淆的农业干旱与农业干旱灾害等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和辨析的基础上,运用文献研究法、数理统计法分析了湖南农业干旱灾害的时空分布,阐释了农业干旱灾害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并探寻了其内在的和外在的形成机制,旨在从自然和人类自身两方面较为全面地探究干旱灾害根源,以期能为灾害预防和政府决策提供较为科学合理的理论依据。
干旱灾害;时空分布;社会经济影响;形成机理
自古以来,我国自然灾害频繁,频发的自然灾害给中华民族带来了无穷的灾难。我国灾害种类繁多,但以旱灾为甚,每年因旱灾造成的农田面积减少和粮食减产占自然灾害造成总损失的一半以上,对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人民生活、生态环境乃至社会秩序造成严重的干扰和破坏。湖南是我国重要的粮棉油生产基地,也是近年来干旱发生较频繁的地区之一。根据湖南省农业厅 “湖南省农业经济统计”1949~1981年的统计资料,30多年间湖南省平均每年受旱面积占整个自然灾害面积的75%,平均每年因旱灾减产粮食占整个自然灾害粮食减产的71%。20世纪90年代以来,湖南农业干旱更是频繁而严重。因此,从灾害根源出发,探析湖南农业干旱灾害的时空分布、社会经济影响以及形成机理,对提高我国和湖南省综合防旱抗旱和减灾能力,防范灾害风险的生成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干旱与干旱灾害
目前,理论界普遍把干旱灾害归纳为气象干旱、农业干旱、水文干旱和社会经济干旱4种类型,随着学科间的相互渗透和学科交叉化,各种干旱的界限越来越模糊。然而,“干旱”与 “旱灾”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通常来说,当降水显著低于正常降水量时出现的现象称为干旱,严重的干旱将造成水文不平衡,影响土地资源生产系统。[1]而旱灾也是降水不足的一种现象,但只有当干旱造成对社会经济或生态环境的损失时,才称之为旱灾。
干旱与旱灾既有密切联系又有显著区别。干旱是旱灾的基础,它决定了旱灾能否形成,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也决定了旱灾的规模与程度。[2]干旱与旱灾的显著区别在于,干旱基本上属于自然现象和自然过程,而旱灾更多的是一种自然——社会现象。可见,旱灾能否发生除了取决于自然环境的变化,还与社会经济活动有密切联系。[3]
(二)农业干旱与农业干旱灾害
农业干旱是指在农作物生长发育过程中,因降水量不足、土壤含水率低和作物得不到适时适量的灌溉,致使供水不能满足农作物的正常需求,影响作物正常发育的一种现象。[4]干旱发生时,由于水源不足、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陈旧或缺乏、抗灾经济条件有限等原因,不能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满足农作物生长正常水分的需要,造成较大的减产或绝产的现象称之为农业干旱灾害。[5]也就说如果能在干旱发生时及时为农作物灌溉补充所需水份,满足作物水份需要,也不会造成农业干旱灾害。广义来说,农业干旱灾害涵盖了气象 (如湿度、气流、气温)、水文 (天然河流引水、水库、堤坝蓄水)和水利灌溉等多个层面的内容,它涉及自然、社会和经济等多个因素。[6]通常情况下,科学技术水平越高,经济越发达,社会功能越完善,则造成旱灾的可能性越低,反之亦然。本文拟就湖南农业干旱灾害的分布、影响及成因等展开探讨。
(一)湖南农业干旱呈现明显的季节性分布
湖南受东亚季风和西太平洋副热带高压影响,降水和蒸发季节不同期。湖南汛期主要在全年的4~6月,此时降雨集中,6月末至7月中雨季结束后,由于持续晴热高温和降水偏少,蒸发量远大于降雨量,常发生夏旱、甚至春夏秋三季连旱的季节性干旱。因此,湖南干旱的季节性主要表现为以夏秋旱为主,春旱也时有发生。一般来说,年内干旱期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出现在6月底至7月下旬,第二阶段出现在8月中下旬至9月底。这两个干旱阶段之间的过渡期,常因登陆台风的影响而发生降水,使旱情得到缓解。
(二)湖南农业干旱的区域性分布也较为明显
湖南干旱的区域性表现为南旱北涝,这是气候——地形——人类经济活动共同作用的结果。湘北洞庭湖区属于湿润区,因长时间降雨,常常涝多于旱,而湘南、湘中、湘西北降水少,易发生高温干旱,属于干旱区。1998年是洞庭湖大水之年,由于空间分布原因,湘南则发生了特大干旱。从6月中下旬雨季结束,湘南连续3个多月处于晴热高温少雨天气。旱情首先出现在郴州、衡阳、永州3市,7月底蔓延到包括邵阳市在内的25个县,受旱面积达15.6万公顷。到8月25日,全省有8个市州64个县1244个乡镇严重受旱,受旱面积达79.2万公顷,56.23万口山塘干涸,1674座小型水库降到 “死水位”。2006年以前,仅湘中以南易出现夏旱或夏秋连旱,但自2006年以来,湘江中下游和洞庭湖区出现冬季低枯水位,尤其是洞庭湖腹地南县、华容、安乡、沅江等县连续出现秋冬干旱。[7]
(一)干旱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
我国农业生产目前主要还是处于 “靠天吃饭”的局面,受气候条件影响较大,因此,在旱灾面前,农业往往是最脆弱的一环。据湖南省统计局统计资料整理计算,20世纪末至今,湖南年平均受旱率为21%,平均每年受旱面积73.67万公顷,年均受旱面积占全省耕地面积的19.62%,平均每年成灾面积40.55万公顷,年均成灾面积占全省耕地面积的10.80%,年均因旱灾减产粮食72.25万吨(如图)。干旱灾害不仅使粮食产量大量减产,还威胁到粮食品质,因为干旱期间,往往伴随着虫灾,农民们为了保证粮食产量会大量施药杀虫,从而致使粮食作物农药残留量较正常时大大增加,直接影响粮食品质。由此可见,干旱灾害已严重制约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甚至影响到粮食安全。[8]
图1 湖南省20世纪九十年代至今(1990~2012)干旱灾害灾情
(二)农业干旱灾害对工业生产的影响
水是工业的血液,而干旱使水力发电锐减,工业生产所需电力无法满足,严重影响受旱地区工业生产和工业发展。如,1963年湖南特大干旱,无雨缺雨状态持续达10个多月,造成农田无法灌溉、农民饮水奇缺、电力严重短缺,严重危及了当时工业生产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又如,2013年7月,湖南遭受近10年来最严重的旱灾,最高温达到43.2℃,湖南省的部分资源开采和冶炼企业因电力紧张被迫减少生产时间甚至停产。
(三)农业干旱灾害对人民生活的影响
旱灾导致部分地区粮食作物大面积减产、粮食供不应求,进而导致肉、禽、蛋、奶,蔬菜、水果等农副产品和农村经济作物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严重短缺,价格上升,从而形成突发性、区域性、季节性的物价上涨。[9]农作物和农副产品价格的成倍上涨,增大了通货膨胀压力。据湖南省2013年防汛抗旱指挥部统计,2013年湖南大旱期间,共有91.3万公顷农田受旱、粮食大幅度减产,107个县市区近149万人、86万头大牲畜饮水发生困难,有多项指标超过1951年有气象记录以来的历史记录。旱灾导致缺电地区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受到很大影响,同时旱灾引发物价上涨,粮食的大幅减产导致收入的减少,进而使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呈现下降趋势。[10]
(四)农业干旱灾害对社会秩序的影响
自然灾害常与各式社会问题交织,影响社会秩序,甚至激化社会矛盾,引起政治动乱。伴随着人类社会的持续发展,自然灾害的社会性风险也将表现得愈加强烈,如生态退化、环境恶化、公共卫生事业和传染病蔓延、社会治安越来越乱等,严重影响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危及社会秩序甚至国家安全。典型的例子是明朝末期崇祯时期(公元1627~1644)的干旱灾害与王朝覆灭事件。王朝经济萧条,社会各阶层矛盾尖锐,政局岌岌可危,这是导致起义的导火线。而此时1627年,陕甘地区发生旱灾,并迅速蔓延到黄河流域和江淮流域,波及15省,蝗灾、瘟疫伴随旱灾而生,农田颗粒无收,饿殍盈野,十室九空,而此时朝廷官吏不仅不实行赈灾救济和抗旱保收,甚至变本加厉的剥削,天灾和人祸致使民不聊生,人民生活无以为继,全国各地农民因此揭竿而起,1644年3月李自成率军攻入北京,明朝灭亡。[3]
(五)农业干旱灾害对生物物种的影响
干旱致使旱区植物和森林因缺水而大量枯死,森林中的动物因失去栖息地和食物而大量死亡,一些濒危物种特别是珍稀植物濒临物种消亡的危险。[11]湖南境内的珍稀物种正在以惊人的速度锐减,许多哺乳动物濒临灭绝。无节制的经济开发使自然环境变差,生物失去了自然进化的环境和条件,物种在不断地消失,却很难有新的物种产生。许多天然湿地环境甚至被人为改造成了旱地,水禽的栖息和觅食面积减小,湿地生物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境。可见,旱灾既影响了人类生产、生活,也影响了生态环境和生物物种的平衡。
农业干旱灾害导致了以上一系列自然的、经济的和社会的影响,这些影响达到一定程度将导致社会经济秩序的混乱,甚至引发大的社会动荡,带来社会风险。必须对此有清醒的预见和认识。
(一)农业干旱灾害内在生成机制
干旱是降水显著低于正常降水量时出现的一种气候现象,降水量减少、水分缺失,降雨量时空上的分布不均是旱灾形成的首要致灾因子,也是农业干旱灾害的内在生成机制。
1.降雨时间上的不均形成干旱的季节性分布
湖南地处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受东亚季风和西太平洋副热带高压影响,年均降雨量在1200~1600毫米之间,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水资源的时间分布极为不均,降水和蒸发季节不同期:湖南年内降雨集中在4~6月,降水量占全年总量的40%~50%,蒸发量只有全年总蒸发量的25%~30%,而在农作物需水高峰7~9月的蒸发量则占全年总蒸发量的40%~50%,降水量比前期却显著减少,有些年份夏秋季最长无雨日甚至长达90天。可见,夏秋两季高温少雨,蒸发量远大于降水量,导致季节性干旱发生频繁。
2.降雨空间上的不均形成了干旱的区域性分布
湖南地处云贵高原向江南丘陵、南岭山脉向江汉平原过渡地带,呈朝东北方向开口的不对称的U字形;地势垂直变化大,致使山区低温多雨,土壤蓄水能力强,降雨量在1600~1800毫米;丘陵、平原地区高温少雨、蒸发量大,丘陵、平原降雨量在1100~1200毫米,导致降水和蒸发空间分布不均。与湖南区域经济社会需水结构呈相反布局,极易形成区域性干旱。
(二)农业干旱灾害外在生成机制
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对生态和环境的破坏恶化了孕灾环境,提高了承灾体脆弱性,致使承灾体易于受到灾害的打击。[6]
1.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恶化了孕灾环境
随着人口的迅速增长和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对自然资源的获取不断增大,加上人们不合理的粗放式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引发了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改变和恶化了孕灾环境,提高了干旱灾害的发生频次。大量砍伐森林是人类对生态环境破坏的主要表现,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农村“房地产热”时期,随着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农户收入也明显提高,几口之家就拥有几百平方米的楼房,以致于林地、耕地,甚至一些人工水库、水塘成为建筑用地,水域面积不断缩减、植被毁损,从而使水土流失加剧。据有关文献记载,湖南目前水土流失面积占全省耕地面积的85%[8],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因此遭到破坏。人为因素对生态环境恶性干预的另一方面是环境污染。某些地区为引进外资忽视对环境的保护,大量重污染企业被引进,污染物的排放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尤其是碳、硫的排放加速全球变暖,破坏了大气层与地面生态系统正常物质能量的循环,从而形成一些非正常极端气候现象。
2.对社会经济的破坏,削弱了承灾体承灾能力
对社会经济的破坏是引起灾害社会经济风险的又一外在形成机制。湖南省每年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上亿元人民币,相当于同期财政收入的15%~30%。尤其20世纪60年代初期,因区域性持续旱灾以及大跃进的影响,工农业生产受到严重破坏,严重削弱国家经济实力。[3]从自然灾害与社会经济区域分布看,无论中国还是世界,自然灾害与社会经济都有着密切依从关系,灾害多发生在社会经济条件落后的地区。在相同时间节点,面对同样的干旱,贫困地区的人们作为最主要的承灾体将变得更加脆弱。贫困地区由于政府农业投入不足、农民自身收入水平低下、人们灾害风险意识淡薄,使得防灾抗灾经济能力有限,农田水利设施年久失修,农田有效灌溉率极为低下,如遇干旱,农作物将大面积减产甚至失收;水利基础设施的不完备使得大多数群众在严重干旱期间无法获得安全饮用水,饮水资源严重不足。可见,贫困地区农业,受落后的社会经济条件的影响,更易于遭受干旱灾害。[6]
干旱灾害是一种复杂的自然——社会综合现象,同时,干旱灾害造成的影响是系统性的,随着极端气候的不断显现和人类社会经济的发展,干旱灾害的破坏性将会愈趋剧烈,对此,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和充分的准备。探究灾害根源,探寻农业干旱灾害的形成机理,有利于从源头上寻找降低承载体干旱脆弱性、优化生态环境、减少干旱灾害发生频率和提高防旱抗旱能力的对策措施。假如经济、社会及农户等各个系统非常稳定,人们具备良好防旱抗旱能力,纵然发生干旱,也会大大降低致灾的可能性和成灾的机率。总之,干旱灾害对社会经济影响的缓解和消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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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程俐萍)
On the Distribution,Socio-economic Impact and Formation Mechanism of Agricultural Drought Disaster in Hunan
GU Hong-bo,LIU Zhi-yu
(School of Management,Hu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Xiangtan Hunan 411201,China)
Agricultural drought is the natural disaster which has great influence on China's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and the whole national economy with its wide range,long duration,great damage and growing trend.Drought has frequently happened in Hunan province since the 1990s.Based on the definition of agricultural drought and agricultural drought disaster,using literature review and statistics,it analyzed the time and space distribution of agricultural drought disaster in Hunan,expounded the impact of agricultural drought disaster on economy and society,and explored its formation mechanism so as to identify disaster causes from nature and human being,thus providing a scientific and reasonable theoretical basis for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government decision-making.
Drought disaster;Distribution;Socio-economic impact;Formation mechanism
F326.11
A
1671-816X(2015)11-1081-05
2015-06-30
谷洪波 (1966-),女 (汉),湖南韶山人,教授,硕士,主要从事农业经济管理方面的研究。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12BGL075);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14YBA171);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15JJ2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