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校办学模式的分析与选择

2015-05-30 10:48张丽娜
教育与职业(下) 2015年12期
关键词:办学模式民办高校

张丽娜

[摘要]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民办高校经历了改造消失、恢复重建、规范支持、快速崛起和内涵发展五个阶段,形成了起步晚、发展快的特征。与公办高校相比,仍存在底子薄、群众基础差、社会认可度不高、竞争实力有限等问题,其发展困难重重。在办学模式方面,民办高校存在不稳定的投入模式、频受质疑的目标模式、非专业的管理模式和“短、平、快”的培养模式等实然问题。为此,要在多元化的投入模式、宽容的目标模式、专业化的管理模式和特色化的培养模式等方面进行突破,扬弃办学模式的实然,实现办学模式的应然。

[关键词]民办高校 办学模式 应然选择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4年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民办高校办学模式的分析与选择”(项目编号:2014SJD795)、2014年宿迁学院科研基金项目“民办高校运行机制探索与研究——以宿迁学院为例”(项目编号:2014KY04)和2013年宿迁学院发展研究课题“民办高校办学模式研究”(项目编号:2013GJ08)的阶段性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5)36-0013-04

我国民办高校自20世纪50年代生产资料所有制社会主义改造后,丧失了存在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基础,直至70年代末80年代初才重新登上历史舞台,并步入事业发展的快车道。截至2015年5月,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共2553所,其中民办高校722所,已占到普通高校总数的28%。但是,与公办高校相比,我国民办高校仍存在起步晚、底子薄、群众基础差、社会认可度不高、竞争实力有限等问题。办学模式直接关系高校的历史与未来,体现高校的办学特色,决定高校的生机与活力,反映高校的办学质量与效益。当前民办高校办学模式的实然与应然状态呈现较大出入,制约了民办高校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民办高校的发展历程

梳理民办高校的发展历程,一是可以了解我国民办高校办学模式实然状态产生的历史背景;二是明晰当前我国民办高校所处的外部环境,为实现办学模式的应然状态寻找现实基础。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民办高校大致经历了改造消失、恢复重建、规范支持、快速崛起和内涵发展五个阶段。

1.改造消失阶段(1949—1977年)。“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有高校227所,其中私立高校有69所,占总数的39%”①,但是,随着20世纪50年代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我国全面确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经济制度,单一的公办教育体制也随之形成。民办高校丧失了存在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基础,取而代之的是清一色的公办高校。“1951年将全部教会大学收为国有,1952年将其他私立高校全部改为公立”②,民办高校暂时退出了我国高等教育的历史舞台。

2.恢复重建阶段(1978—20世纪80年代末)。1978年我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根本任务,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为教育领域的多样化发展奠定了政治和经济基础。198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为恢复和重建民办教育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支持。1985年颁布的《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揭开了教育体制改革的序幕。1987年颁布的《关于社会力量办学的若干规定》,制定了民办教育的首个国家级基本规章。民办高校迎来了恢复发展的历史机遇。

3.规范支持阶段(20世纪90年代)。这一时期,我国以经济体制改革为背景,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目标。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从数量、规格、层次上对人才提出多样化需求,单一的公办高等教育已远远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1993年颁布的《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确立了“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民办教育的十六字方针;《民办高校设置暂行规定》也规范了民办高校的设置条件和程序。同年10月,浙江树人学院等四所民办高校获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正式批准得以设立,标志着我国民办高校迈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1997年颁布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又进一步规范并促进了民办教育的发展。民办高校迎来了壮大发展的春天。

4.快速崛起阶段(2000—2005年)。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理论与实践的不断深入、国家教育政策的积极鼓励和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势头格外强劲。200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确定了“積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新十六字方针,把之前的“加强管理”改为“依法管理”,表明民办教育的发展环境更加宽松。2004年颁布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更表明了国家发展民办教育的决心和力度。在此阶段,20世纪末浙江、江苏地区率先试办的独立学院,已如雨后春笋般在全国迅速发展。“资料统计显示:2004年我国有独立学院236所,承担了我国高校30%以上本科生的培养任务,即所谓的‘三分天下有其一。”③我国民办高校在20世纪前五年步入了发展的快车道。

5.内涵发展阶段(2006年至今)。经过20多年超常规的快速发展,许多民办高校清楚地认识到:拼办学规模、靠人口红利来求生存的发展模式在新时期已经不太现实。加之现阶段高等教育的适龄青年所追求的不单单是接受高等教育,而是接受优质的高等教育,因此,提高质量、办出特色、走内涵发展之路,才是民办高校生存和发展的根本。2006年颁布的《关于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要求把民办高校发展的重点转移到规范管理、稳定规模、提高质量的轨道上来,标志着“走内涵发展之路”成为新时期我国民办高校发展的新要求。2007年颁布的《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和2008年颁布的《独立学院设置和管理办法》,都进一步要求规范并引导民办高等教育规范发展、有序发展、健康发展、内涵发展。

二、民办高校办学模式的实然状态

办学模式一方面根植于自身的办学实际和办学传统,另一方面也受制于外部发展环境。我国民办高校在发展历程中出现了近30年的断层,其后由于国家政策的调整和市场需求的旺盛又催生了民办高校的快速重生和蓬勃发展。在此背景下,我国民办高校存在着发展基础薄弱而发展速度迅猛、社会需求旺盛但制度建设滞后等矛盾,表现为进程的不连贯、发展的不稳定、速度的超常规、质量的低认可、模式的高重复等。种种矛盾反映到民办高校的办学模式上,导致办学模式的实然状态越来越背离其应然状态。

1.不稳定的投入模式。民办高校普遍存在办学资金不足、资金来源单一的问题,其根源在于投入模式的不稳定。民办高校主要依赖民间资本建校,后期主要通过学费来滚动维持发展,而举办者的投入、学费和杂费、银行贷款、社会捐赠等几种经费来源都极不稳定。首先,高等教育活动具有收入最大化、预算软约束的基本特征,所需的投入巨大。由于民间资本的有限性和逐利性,举办者的投入在民办高校的发展过程中趋于缩减,并随着民办高校的壮大,所占比例也逐步降低。第二,学费和杂费是民办高校办学经费的主要来源,但其上升空间有限且不稳定。由于高校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且高等教育适龄人口逐年递减,民办高校的生源处于公办高校选择之后的有限剩余状态,生源情况极不稳定,进而导致学费和杂费的不稳定。第三,由于法律明文规定公益性事业的资产不能用于担保,我国的民办高校都定位为非营利的公益性组织,只能利用信用贷款。信用贷款不仅审核严格,而且额度偏低,很多民办高校都无法获得。最后,由于我国社会捐赠的相关法规与制度不完善,未能形成捐资举办高等教育的整体社会环境,再加上民办高校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极为有限,因此获得社会捐赠的可能性与数额都微乎其微。

2.频受质疑的目标模式。我国民办高校的举办者,大多利用市场机制,把闲置资金投入到市场需求旺盛的高等教育领域。民办高校先从举办自学考试或培训班等非学历教育做起,逐步发展到学历教育,之前的专科层次也上升到本科甚至研究生层次,资本也因此不断积累扩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一方面通过限定民办高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规范举办者的办学行为;另一方面又提出“可以取得合理回报”,鼓励民间资本投入办学。但是,对“营利”和“合理回报”之间的界限并没有明确规定。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积极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并在部分地区实行试点,但都没有取得明显成效。长期以来,我國民办高校在办学过程中一律回避“营利”,对“合理回报”和“营利”之间的界限含糊不清。这导致一方面民办高校饱受理论界“营利的伪装”之类的诟病;另一方面“由于资本的逐利性,许多人,尤其是政府管理者认为,我国以投资办学模式发展起来的民办高校的公益性是令人质疑的,这也导致诸多不平等政策和歧视性对待出现”④,不利于民办高校的持续健康发展。

3.非专业的管理模式。从目前我国民办高校的管理模式看,大多实行理事会(或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而此类决策机构的成员多集中在举办者中,其他利益相关者的代表极少。由于民办高校在办学过程中格外重视成本和收益,因此管理组织大多不够健全、人员不够专业,导致决策的科学性和制度的执行力大打折扣。民办高校常存在董事会权力过大、管得过多的情况,而校长或权力受限或成为举办者的利益代表,特别是当举办者利益和学校利益冲突时,做出的决策往往不利于学校的长远发展。“相当一部分民办高校办学者,常常违背教育规律干涉学校管理,乱指挥、瞎办学”⑤;也有一部分民办高校还保留家族式的管理模式,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随意性大,不重视管理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不利于学校的科学管理。此外,由于民办高校的发展速度过快,发展轨迹呈超常规的迅速扩张,在管理模式上还存在先天不足和后天不补的特点,管理人员的年龄结构与专兼职比例的问题尤为突出,因此,民办高校管理的专业化和科学化普遍滞后于发展速度与规模。

4.“短、平、快”的培养模式。“短”即短视。民办高校设置专业常常根据市场需求、办学成本和收益来决定,存在盲目开设新专业、热门专业而不考虑专业发展前景和自身办学条件的问题。再加上民办高校倾向于追求规模效应,一味扩大招生人数而不顾自身的办学实力,导致其发展后劲不足。“平”即平庸。很多民办高校的人才培养模式没有特色,人才培养方案和目标趋同甚至照搬公办高校,出现重理论轻实践、忙应试轻素质等通病,不符合民办高校学生的特点,不利于学生的长远发展。“快”即快速。部分民办高校为了节约办学成本,既不注重校舍、实验设备以及图书资料等必备硬件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更新和改善,也缩短了师资队伍的建设时间,忽视教师的专业背景和教学水平。此外,有的学校还缩短教学时数,早放假晚开学,减少学生在校时间。

三、民办高校办学模式的应然选择

我国民办高校存在外部环境不利、内在实力不足的生存劣势,其办学模式的实然状态既是对这种现实的反映,也是对现实的妥协。能否充分调动并发挥办学模式这一大系统的积极作用,主导权在于高校自身。因此,在内忧外患的生存环境中,民办高校要把生存危机转化为发展契机,化被动为主动、既反映也要反作用、改妥协为和谐,才能寻找并实现办学模式的应然。

1.多元化的投入模式。解决我国民办高校投入模式不稳定的主要途径,是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增加经费投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首先,政府适当补偿。本着“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政府在公共教育经费方面应该给予民办高校一定的成本补偿。此外,民办高校和公办高校有着平等的发展权,政府在科研投入、社保支出等方面应给予民办高校一定的扶持,“将‘包容和‘善待注入政策精神之中”⑥。其次,提供有偿服务。高校在知识储备与水平、科研设备与能力以及校园基础设施完善等方面具有其他社会机构所不具备的优势,因此,民办高校可以通过一定的市场化运作,开展有偿的社会服务项目,弥补办学经费。再次,合理利用贷款。民办高校应努力联合政府、知名企业等信用度高或财力雄厚的社会机构联合争取银行贷款,在核定贷款规模和控制财务风险的前提下有效利用贷款。最后,吸收闲散资金。民办高校领导者应走出校园、主动出击,在努力提高办学质量的前提下,扩大学校声誉,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和公民个人对民办高校的捐赠。

2.宽容的目标模式。高等教育的营利性与公益性总被视为非黑即白的截然对立关系,受此观念影响,我国民办高校的公益性一直饱受争议。这不仅影响社会民众对民办高校的认识,也影响国家对民办高等教育的政策倾向,最终影响民办高等教育乃至整个高等教育的发展。首先,民办高校的公益性不可抹杀。“与商业活动的单纯‘趋利性不同,教育投资兼具商品性和公益性,不管投资者是否意识到了这一点,教育投资的公益性是不可替代的。”⑦其次,营利和公益之间不是对立关系,充其量是方式与目的的关系。营利只是方式,公益才是目的,“民办高校通过营利性的经营和管理可以在客观上实现公益性的目的,这也反映了教育本身的混合产品属性以及包括民办高等教育在内的教育之外溢效益”。⑧最后,无论民办高校是营利还是公益,只要有利于满足我国人民群众的需要,有利于为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培育良好的生存环境,所培养的人才满足市场需求、所发展的知识满足科学需求、所提供的服务满足社会需求,都应该大力支持。

3.专业化的管理模式。我国民办高校的管理模式应摒弃不符合教育规律的企业式或家族式经营模式,努力构建政府宏观管理、举办者全力支持、社会广泛参与和学校自主办学的治理模式。第一,政府的主要职责在于合理规划、实施教育立法和资助、进行教育督导和评估等方面,起到氛围营造、制度保障、经费支持和考核监督等作用。第二,民办高校的举办者不仅应在办学经费投入上给予持续、稳定的保障,而且要在学校管理方面更多放权,把工作重点放在办学经费的筹措、办学方针的确定和办学目标的达成上,对学校的教学、研究甚至管理都放权于教育专家出身的校长及其专业的管理团队,做到“教育家办教育”。第三,社会广泛参与是指民办高校的决策机构成员除了应有的举办者、校长,还应尽可能扩充师生代表、家长代表、教育专家代表和工商業界代表等社会力量,起到信息收集、诉求表达、教育咨询和经济支援等方面的作用。第四,学校自主办学是指民办高校在教育家出身的校长带领下,形成专业、敬业的管理团队和完善的组织结构,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制度的执行力和教育的专业性,最终形成董事会、校务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三者齐心协力,共同为民办高校的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4.特色化的培养模式。由于发展定位、学生层次及办学实际不同,民办高校在人才培养模式方面应与公办高校区别开来,甚至民办高校之间也应各具特色、各有千秋。首先,明确学生特点,因材施教。与公办高校相比,大多数民办高校的学生入学成绩较低、底子较差,完全移植公办高校的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不符合民办高校学生的发展特点,不利于学生今后的竞争,对学生不负责任。民办高校应以学生的特点为前提,从教材的编写、培养方案的制订和教育教学的方式等多方面来确定有针对性的培养模式。其次,找准市场需求,按需施教。民办高校需要在多样化的需求中找准自己的定位,确定合理的培养目标,按照所需的人才规格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最后,保证人才质量,遵规施教。民办高校的人才培养质量是其生存发展的生命线。民办高校必须严格质量观、及时更新教育理念、准确把握教育内容、探索有效教育手段,把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道德培育等多方面结合起来,形成有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

四、结语

我国民办高校重建于改革开放初期,并在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中异军突起,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办高校唯有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准确把握自身特点,实行特色发展,严格人才培养质量,才能在高等教育的转型中勇立潮头、脱颖而出。

[注释]

①②刘波.我国高等教育面临的困境及其对策[D].青岛: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05:1,1.

③郑树山.不平凡的发展历程令人瞩目的发展成就——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民办高等教育的回顾与展望[J].2008(12):4.

④⑦范悦进,王玲,刘福才,等.潘懋元先生思考民办高等教育问题的八个基本逻辑[J].山东高等教育,2015(4):80,80.

⑤涂宏坤.当前民办高校的经营困境与出路[J].学术问题研究:综合版,2011(2):61.

⑥潘懋元,邬大光,别敦荣.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第三条道路[J].高等教育研究,2012(4):7.

⑧周海涛,张墨涵.如何突破民办高校筹资的困境[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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