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艳霞
摘 要:低段学生自理能力差,班主任在班级管理上不能包办代替,要让学生学会自管。低段学生自主管理能力的培养离不开自主意识的渗透、岗位责任设置、班级活动的开展和及时的总结评价,让他们在自主管理中得到成长。
关键词:低段学生;自主管理;总结评价
低段的学生,尤其是一年级的小学生,刚刚从幼儿园步入小学,一切都是崭新的开始,做什么事情都没有规矩,再加上他们大多是独生子女,往往以自我为中心,一遇到事情就不知道该怎么办,孩子的自主管理能力都比较差。作为低段的班主任,班级管理该从何着手呢?
苏霍姆林斯基说:“真正的教育是自我教育。”我认为班主任不能事事“包办代替”,忽视学生成长过程中的主体意识,代替学生的自主发展和自主管理,剥夺学生成长磨炼的需求。新时期的班级管理,不是简单的发号施令,也不是繁琐的条条框框,而是让学生学会自律,学会自管。这就需要老师千方百计地调动小学生参与班级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他们成为学习、生活的主人。实现学生自主管理的教育才是真正的教育,才能让班主任从琐事和烦恼中解脱出来,才能满足学生成长和发展的需要,真正将现代教育的目标落到实处。
一、自主意识渗透是培养学生自主管理能力的基础
思想决定行动,学生只有具备“我能行”的自主管理意识,才能慢慢转化为自主管理的行动。开学初,通过开展“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为主题的班会活动,树立“自己管好自己”的自主意识。该如何管好自己呢?《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对学生提出了具体要求,然而一年级的孩子活潑好动,以形象思维为主,对于这些抽象的要求不能深刻理解,也不容易具体操作。儿歌无疑是这个年龄阶段的孩子愿意接受和最能理解的形式。比如“铃声响,进课堂,摆好书本坐端正。”“排队时,快静齐,你在前,我在后,不说话,不回头,不推不挤排好队。”这些儿歌让孩子一听就懂,就知道该怎么做。在朗朗上口的儿歌诵读中,孩子们逐步明确了自主管理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学习这些“规则”,能使刚入学的孩子有一个良好的开端,这是他们进行自我管理的必要准备。
二、岗位责任设置是培养学生自主能力的基本方法
光有老师的放手,没有孩子的自我承担,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也就成了一句空话。对低年级学生来说,管理班级的责任心是在实实在在的日常学习、生活中形成的,这就需要班主任将班级工作划分得具体明确,便于学生履行责任。为此,班级可以设置各种各样的责任岗位,如六人小组长、领读员、眼操监督员、课间监督员、卫生组长、灯长、门长等等,使班级的每样物品、每样工作都有负责人,每位学生都有机会参与到班级管理中来,呈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的局面。学生服务管理班级的过程,也是他们知责任、负责任的过程,这不仅增强了他们的参与意识和对集体的责任感,也培养了他们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意识,由被动管理转化为主动管理。实践证明,学生在班级管理过程中参与得越多,他们的责任感就越强,自我管理能力就会越快提高,班级的风貌也会越好。
三、班级活动是培养学生自主能力的重要途径
小学低段学生对新鲜事物充满强烈的好奇心,喜欢参加游戏性活动,因此开展丰富多彩、富有实践性的班级活动,使活动游戏化,比空洞的说教更能培养学生的自主管理能力。班主任可以结合文明礼仪、学习习惯、劳动卫生、体育锻炼等方面的教育精心设计班级活动,如“整理书包比赛”“穿衣比赛”可以培养孩子独立生活的自理能力;“我是小老师”“课堂之星评比”可以培养孩子专心听讲、认真完成作业的良好学习习惯;“班级故事会”“班级朗诵会”
可以培养孩子主动识字、主动阅读的学习能力;“运水接力”“跳绳比赛”可以培养身体协调、团结合作的能力。在每一次活动中,教师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让学生自始至终是活动的主人。教师只需给予学生一定的指导,而不是一手包办,让每一位学生都能在活动中得到锻炼。这样,学生在寓教于乐的活动中学会了自己管理自己,学会了相互合作。
四、及时总结评价是培养学生自主管理能力的有力保障
每个人都急于知道自己通过努力所做的事会得到人们怎样的评价,一年级的孩子更是如此。为了顺应孩子的这种心理,班主任要在孩子自主管理过程中细心观察,记录典型情况,给予孩子及时有效的总结和评价。总结既要表扬优点,也要指出不足,让他们看到自己取得的成绩,也要明确自己今后的努力方向。评价既有以“奖励阳光卡”为主的及时评价,也有“每月班级之星”的阶段评价,还有“阳光儿童评比”的综合评价。学生总结评价的过程,就是学生自我反思、重新认识自我的过程,也是自我教育的重要过程,使学生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参与管理、进行自我提升的循环状态,不断提高自身的自主管理能力。
总之,班主任在班级管理中要积极培养低段学生的自主管理能力,让每个学生都能积极参与班级管理的活动,让每个学生都能在班级的自主管理中成长起来,真正给予学生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对学生说一句“我相信,你能行!”
参考文献:
苏静、孙彩红.新生来了:一年级新生教师及家长必读[J].湖北教育出版社,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