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文化的城市社区关系型治理模式与机制研究

2015-05-14 01:27:52张再生牛晓东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天津300072
关键词:东方文化城市社区

张再生,牛晓东(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天津300072)

东方文化的城市社区关系型治理模式与机制研究

张再生,牛晓东
(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天津300072)

摘要:受东方文化的影响,我国城市社区治理具有关系型治理的特点,研究构建东方文化的城市社区关系型治理模式与机制意义重大。运用文献查询法归纳出关系型治理的时代内涵及其文化特征,提炼出东方文化下城市社区关系型治理的特点,通过深度访谈、专家咨询和归纳法等方法,提出构建城市社区关系型治理的共生模式、机制和相关对策,化解城市社区管理矛盾和冲突,提升管理效率和效果,为提升城市社区管理水平提供有益启示。

关键词:东方文化;城市社区;关系型治理;共生模式

社区是城市社会的基本构成单位,加强社区治理有利于促进城市社会和谐,推动城市全面平稳发展,满足城市基层民众多元需求,增进人民生活质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治理理论上升为国家治国理政基本理论,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社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关系型治理作为治理理论在公司治理中的具体运用,发展较为成熟。它主要是为不具有从属关系的相互独立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易提供一套约束和抑制机制,在该机制下,各方依靠关系规范来指导和协调合作和交易行为,避免投机行为的发生[1]。城市社区治理更为贴近城市民生,直接面对城市基层多元需求,因而其创新备受关注,也是当前我国城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关系型治理的引入,为城市社区管理创新开辟了一条新路径。城市社区关系型治理的确立有利于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向纵深发展,有助于提升城市社区管理质量和效率,有利于营造和谐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关系型治理的文化特点与作用

1.关系型治理

治理在经济领域用于指导企业间的关系,它原本有两种类型:市场治理和层级治理。但两者都存在着依赖动力的薄弱性。前者仅仅依靠市场力量,缺乏持续合作所需要的稳定性。后者仅仅依靠行政命令,在实践中往往也不好用[2]。关系型治理是介于两者之间的一种形式,通过共同制定计划目标和共同讨论问题解决方案等形式,使各方在长期的持续性合作过程中实现自我控制与自我约束,以降低投机风险。从文化视角审视关系型治理,可以发现其具有共同参与、平等沟通、柔性约束和自我驱动等主要特征。

在关系型治理被学界广泛重视之后,对其大规模的研究在经济管理领域也随之展开。包括关系型治理在经济管理特定领域内的构建和应用研究,如Roath,Miller和Cavusgil将关系型治理运用到对海外分销商关系的治理中[3]。关系型治理在应用过程中作用和表现的研究,如Ferguson,Michèle Paulin,Kathrin Mslein和Christina Müller对关系型治理中生物技术公司合作伙伴表现的研究[4]。我国学者对关系型治理的研究当前也大多集中在经济管理领域,研究主题包括模式研究,如孙晓华、秦川通过对美、欧、日汽车产业进行研究,探讨基于共生理论的产业链纵向关系治理[5]。关系型治理影响因素研究,如董维维、庄贵军以营销渠道中制造商与经销商关系为研究对象,分析了几种因素对关系型治理的影响[6]。当前国内外对于关系型治理在社会管理领域内的应用研究并不多见。

2.东方文化与关系型治理共生的实现

有效的社会管理离不开社会文化的引领与指导,在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文化的影响与作用更不应被忽视[7]。东方文化由于人们对“东方”的界定不同而产生差异,此外,文化在人类社会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也会呈现出不同的样貌和内涵。[8]本文所指的东方文化是古代和中世纪的中国文化,在这一文化中儒学和中国传统文化居于主导地位。

通过对已有研究的总结,以中国文化为代表的东方文化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具有较强的道德责任感,讲求诚信,重义轻利;二是注重群体意识,强调国家、社会和民族共同体;三是人际关系的管理更加灵活婉转,注重人情、面子等的运用;四是注重人本理念,重人心、人才、人和;五是注重方法与规律的应用,讲求实事求是;六是处理事务具有较强的计划性、导向性,重谋略,讲目标;七是注重结果的圆满,精益求精;八是具有基于过去的“时间哲学”[9-10]。

共生最早出现在生物学研究中,指不同属种凭借某种联系生活在一起,实现共同生存、共同演化的关系,也被称作“互利共生”[11]。当前,“共生”这一概念已经在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等社会科学领域得到了运用。在该领域,共生更多地体现出两者之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发展关系。文化本就形成、积累和发展于人类社会的历史演进之中,作为社会生活重要内容之一的社会管理自然会对文化产生影响。本文主要关注于东方文化与关系型治理的结合,在社会管理中发挥作用。从关系型治理特征和东方文化的特点可以看出,两者可以实现有机共生,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东方文化中强调计划性与导向性,以目标为起点的关系型治理有了存在的前提,对完成目标的渴望使得关系型治理中各方对共同目标的实现更具有一致性;第二,东方文化对处事规律和方法的注重以及对实事求是的强调使得关系型治理中共同目标和处理方法的平等协商更严谨、客观、科学、务实,有助于为关系型治理提供扎实目标基础;第三,东方文化中的群体意识使得关系型治理所追求的共同目标更容易形成,较强的群体意识容易使得合作各方有强烈的意愿建立关系,形成共同体;第四,东方文化中对人际关系、诚信、人本理念的强调使得关系型治理中的关系基础具有天然性,民众的利益得到充分重视,平等关系易于形成,增强了关系型治理的效力;第五,东方文化“基于过去”的时间哲学较为注重传统与历史,这为良好关系型治理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提供了保证。基于以上5点,可以实现东方文化与关系型治理共生,形成东方文化下的城市社区关系型治理。

3.东方文化下城市社区关系型治理的特点与作用

关系型治理要成功应用于中国城市社区治理,应当首先对存在于东方文化之下的关系型治理特点进行梳理与认知,为未来关系型治理在社会管理中发挥作用打下基础。在对关系型治理和东方文化的特点进行总结,并提出二者可以共生的基础上,归纳东方文化下的城市社区关系型治理应当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以“以人为本”为基本理念。维护人民利益,尊重人民权力,满足人民需求,获取人民认同。城市基层关系型治理的根本目标是维护人民利益,完善民生品质;在治理主体构成上将公民纳入,注重人才资源的使用和公民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第二,以关系规范作为合作基础。在城市社区关系型治理中,各治理主体通过利益、人情等要素建立良好的关系作为合作治理的基础。

第三,以“规范与情理并举”为基本思路。长久以来我国社会一直秉持用道德规范社会,以“合情合理”作为衡量社会行为是非的主要标准,以“人治”作为社会管理的唯一方式,这在中国相当漫长的历史上发挥过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在更为严谨的“法制”社会中,“合法合规”成为了概念上唯一的“是非”标准。由于东方文化中“合情合理”的行为更容易为人们所认可,因而在关系型治理中需要坚持“规范与情理并举”。

第四,以“共同行动”为基本方式。多方平等参与是治理的本质内容,因而在这其中各方关系的管理尤为重要。在合作治理过程中,参与各方地位平等地共同制定目标和行动方案,尊重各方在城市社区治理过程中的多元需求,以此来构建稳定的适合长期合作治理的牢固关系。

第五,以创新和科技为发展动力。面对着多变的治理环境,城市社区关系型治理需要不断加强自身机制和模式的创新,增强开放性,丰富其内涵,应对实际工作的需要,发挥更大的作用。在进行治理过程中,需要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加强合作治理各方的高效沟通,在不断交流中密切各方关系,为治理提供良好的合作氛围和更为紧密的关系基础,从而强化合作各方对于所构建的关系型治理体系的认同,提高治理效率。

东方文化下的城市社区关系型治理结合了关系型治理和东方文化的优点,这也就决定了其作用必然不可忽视。它开辟了城市社会管理创新的新路径;基于关系的自发建立,提高管理稳定性;可以明确管理目标,提高管理认可度;可以整合各方利益,提高管理效率。

二、东方文化下城市社区关系型治理共生模式与机制构建

城市社区关系型治理由于涉及到诸多社会行为主体的参与,其顺利展开需要有明确的模式与程序,以克服当前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关系型治理中的目标导向、多方平等参与、柔性关系连接方式等要素,为城市社区关系型治理模式的构建提供了清晰的框架,而鲜明的东方文化特点和治理的本质内涵为该模式的运行提供了有针对性的策略和机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基于东方文化的城市社区关系型治理的共生模式(见图1)。该模式由共生基础、共生平台、共生主体、共生策略以及共生机制构成,在此基础上衍生出多种具有地方特色的实践模式,作为该共生模式的外延。

该模式以城市社区作为服务对象,以“地缘”、“业缘”关系为治理基础,以包含社会组织和企业等经济组织在内的社会力量为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旨在解决当前城市社区管理中存在的部分问题。

图1 东方文化的城市社区关系型治理共生模式

1.共生基点

分析当前我国城市社区管理存在的诸多问题,有相当一部分来自于管理主体的目标不一致,利益不统一,情感难接受,造成了在管理实践中时常出现不可调和的矛盾,导致城市社区管理陷入困境。相比农村基层社会管理而言,这种矛盾由于不具有显著的血缘、传统、习俗等历史因素,因而具备了通过一定方式实现目标共生的可能性。在城市社区关系型治理中,各方可以利用平等协商方式,在对社会管理项目的管理目标、利益分割等方面进行充分讨论,紧紧抓住“目标-利益-情感”这一共生基点,即以社区的和谐安定为根本目标,以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根本利益,顾及各方情感接受程度,在情感理性整合的前提下,将各方治理主体和利益群体紧密联系在一起,努力实现共同行动。

2.共生主体

在社会治理语境下,关系型治理主体的结构和性质发生了变化,但他们在目标和利益上仍具有相当程度的一致性。这里的治理主体包括基层政府、社会力量和公民个体。这里的社会力量包括了社会中存在的正式的社会组织和以企业为代表的经济组织。基层政府是指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一级的政府,以及政府的派出机构街道办事处。这里的基层政府是广义的基层政府,包括同级党组织。在这三者中,基层政府由于其系统性无疑在资源方面具有先天优势。在开展关系型治理过程中,其有义务帮助和扶持其他各方有效参与到该体系中来。社会组织这些年来在我国有了长足的发展,与此同时也仍然存在许多突出问题[12]。但这并不妨碍社会组织作为城市社区关系型治理的主要参与主体之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公民的自身素质不断得到提高,在城市社区关系型治理中,其作用应该得到重视。人民群众不仅是社会管理的参与者,更是社会管理的对象和受益者,在关系型治理中,公民的角色更为重要,成为了治理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之一[13]。

在实践中,以下几个共生关系需要予以充分重视:一是城市基层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共生,城市基层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应当更加清晰明确,在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的同时,保证社会组织独立发挥作用;二是城市基层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共生,城市基层政府应当主动加强与民众的交流与联系,倾听民众真实声音,考虑民众多元需求,将普通公民纳入城市社区治理决策的制定和行动实施中来,以此来保障人民的根本权益,提高行政效率;三是城市基层政府部门之间的共生,各部门之间既要明确职责,又应相互配合,以政府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的视角审视自身行为;四是社会组织与企业等其他社会力量之间的共生,彼此之间应加强业务合作,充实社会组织各类发展资源,扩大企业等其他社会力量的无形资本,互利共赢;五是公民需求之间的共生,多元需求在同一时空的存在必然会产生分歧与冲突,有效的协商力求实现最大限度地回应甚至满足多样需求,维护民众的整体利益。

3.共生平台

多主体参与下的社区治理要想实现目标和行为联动,需要有交流和共享各种相关信息的渠道。这种交流与共享体现在两个层面,即目标原则协商和具体行为联动,因而需要两个平台加以实现。一是信息交流决策平台。该平台构建的意义在于体系各方在实现各方面信息共享的基础上,就希望实现的预期目标、期望取得的预期利益进行充分的沟通与交流,在情感交流与实质内容协商的基础上找出各方目标的公共区域,并以此制定行动方案和总体规划,指导城市社区治理活动。二是事务处理协商平台。行动方案和总体规划制定之后,当遇到突发事件或问题,或者遇到了矛盾和冲突时,也需要有一个平台供各方讨论具体事件的解决方案,该平台功能就在于此。相比与第一个平台而言,这个平台不具有决策功能,更多地是对具体问题寻求快速有效的解决方案,确保关系型治理过程的顺利进行。

4.共生策略

第一,法理并举策略。在法治社会中,法律是衡量是非的唯一标准,但在社会治理中,尤其是在东方文化的背景下,治理还应当充分考虑“情”与“理”,即对于“合法”但“不合情理”的事情,应充分考虑到其社会的认可度,避免由此带来的社会矛盾的产生。

第二,人情并重策略。在社会治理中,不仅要以人为本,充分重视人的利益,还要重视“情感”的存在。在东方文化下,情感在关系型治理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应当充分利用中国文化特有的“人情”与“面子”因素强化对治理中各行为主体的约束与规范,作为“目标-利益-情感”纽带的辅助加固关系型治理中的各种“情感关系”。

第三,网络构建策略。这里的网络构建,一方面是指参与治理各方之间建立普遍联系,另一方面,同一主体的不同层级之间,不同主体的不同层级之间也都需要建立普遍的联系,最终形成打破局部权力层级的关系型治理体系。

第四,共同参与策略。这里的共同参与包括5个方面:情感认知的共同协调、目标制定的共同参与、利益实现的共同协商、解决方案的共同设计、治理结果的共同评估。只有在关系型治理的主要环节上实现共同参与,才能自发消除内部歧见,保证行动的一致性。

5.共生机制

社会管理机制创新是社会管理创新的核心。[14]城市社区关系型治理需要有具体的机制以明确其实现路径。

(1)管理运行机制。多方参与下的管理需要有明确的管理运行机制以保障模式的正常运作。在该模式中,应坚持一方主导、多方共管、联席协作、立体反馈的管理运行机制。一方主导即政府应主动利用其自身优势为城市社区关系型治理模式的运作提供必需条件和平台,引导和组织各方参与社区关系型治理;多方共管强调社区治理不再是基层政府一方之责,各方均要主动参与;联席协作即以关系为基础,实现社区治理的全程共同参与;立体反馈即打破层级束缚,以平等地位实现网格化交流与合作。该机制为诸共生机制之基础,在实践中发挥引领和指导性作用。

(2)关系协调机制。关系协调包括确定共同目标与化解矛盾分歧两个部分。通过在关系型治理中各方利益的协商,找出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并转化为共同目标,以此来保证各方均能够按照对整体有利的方向行动,实现有效的城市社区关系型治理。在关系型治理各方协商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观点立场不一致,甚至一时难以解决的情况。在治理进行过程中,同样也会出现各种纠纷。关系协调机制的建立,一方面可以尽可能地将关系型治理过程中各方面出现的矛盾及时化解,另一方面可以防止由于自身利益受到暂时损害而丧失继续维持合作关系意愿的情况发生。

(3)共同参与机制。城市社区关系型治理作为一种多方参与的共同治理,其关系既是共同参与的基础,也需要共同参与来维持。此外,多方参与使得治理行为的敏捷性和统一性也在某种程度上受到明显制约。这就需要建立共同参与机制,实现情感交流、目标制定、利益协商、方案设计、结果评估等方面的共同参与,对于常态性的基层事务和突发性的社区事件做到高效反应,以提升基层关系型治理效率。

(4)信息沟通机制。各方在实践中对具体的社会治理行为期待往往会有差异,尤其是在目标、过程、结果等方面均会有不同的认知。此外,多方共同治理也必须要有充分的信息交流才能实现有效配合。信息沟通机制建立的意义就在于保障各方及时充分的信息交流,避免由此带来的理解失误和行动偏差。

(5)权益保障机制。城市社区关系型治理强调各参与主体的平等性,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各主体由于在规模、发育程度、资源掌握程度、自身能力等方面存在着显著的差异,因而在关系型治理开展过程中对于自身利益的保护能力有所不同。在城市社区关系型治理中,需要对社会组织的独立性予以维护,通过制度规范监督保障社会组织活动的独立客观;需要对公民行使合法权力的能力予以保护,保证公民的利益诉求得到应有的尊重。

6.具有地方特色的多样化模式

由共生基点、平台、主体、策略和机制所组成的体系构成了基于东方文化的中国城市基层关系型治理的基本共生模式。但由于社会管理与当地社会文化和社会发展水平息息相关,因而具体的模式不应该拘泥于一种普遍情形,而是针对当地实际情况建立起具有当地特色的基层模式。比如在较为偏远的地区,社会组织发展薄弱,还无法承担城市社区管理责任;又如公民基本素质偏低,或者人口结构具有地区特点等,需要按照具体情况对现有基本模式进行修改和补充完善,以此来保证城市社区治理目标的实现。

三、促进城市社区关系型治理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1.以共生基点打造“三位一体”的治理参与体系

在关系型治理中,共同的利益和目标是维系治理稳定的基础。在构建城市基层关系型治理模式过程中,应牢牢把握共生基点,将基层政府、社会力量和公民个体的利益与目标紧紧联系在一起。如厦门市思明区镇海社区,原本是一个无物业小区,长期的脏乱差和治安事件的时有发生使得小区民众怨声载道。2013 年6月,厦门开展“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的活动,在当地政府的引导下,民居自主选楼长,参与小区管理,民主决议小区大事,实现了小区奇迹般的转变[15]。这一事例就是将政府与公民目标和利益一体化的较好例证。

2.利用共生平台和策略构筑治理联系网络

共生平台和策略的宗旨在于打破组织与层级之间的界限,实现关系型治理当事人直接、及时、充分的交流,以此来化解可能出现的冲突和矛盾,以利于社会治理工作的开展和各方行动的统一。在具体工作方面,第一,可以完善现有的沟通与交流方式,保证各方交流的顺畅性。比如健全信访制度。第二,开辟新的沟通与交流渠道,增强政府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比如可以运用网络平台推动“民声墙”项目、强化政务平台建设等。此外,还可以在辖区内设立政民交流点,加强政府与民众的面对面交流;可以建立常态化的基层关系型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实现治理主体各方定期面对面的直接交流。

3.依据共生机制完善治理工作

共生机制是城市社区关系型治理的必要保证,因而各地在实践过程中应充分重视机制的健全性。关系型治理的基点是目标和利益的统一,因此应当从关系协调机制出发,通过联合决策委员会等形式保障各方利益尤其是涉及到百姓的利益得到妥善的维护;在这一过程中,难免会出现矛盾与冲突,可以由居委会组织设立社区调解委员会等机构,缓解甚至化解存在的矛盾和冲突,保证各方仍旧有强烈的意愿参与到关系型治理中来;有效实现目标等各方面的统一,需要有充分的信息沟通机制,通过联席会议等形式,增进彼此认知和认同;尽管有共生基点的存在,但仍不能保证各方行为的一致性,这时就需要有权益保障机制,通过设立监督委员会,制定监督处罚规定等形式,对各方权益实施有效保障,确保各方行为的稳定性;在此基础上,通过共同参与机制,建立起常态化的社区事务联合工作办公室,实现各方全程共同参与,实现共同目标。

4.运用多种方式发展特色关系型治理实践

由于社会文化的支持度、社会组织的发展水平以及人民群众参与意愿的差异,不同地区可以结合自身实际为自己“量身定做”适合本地社会文化特点的关系型治理实践。但无论何种具体形式,其宗旨依旧是发展群众力量参与城市社区治理,依靠多元关系支撑社会治理。只有群众的力量得以释放,社会治理才会向更为合理的方向发展,因为群众本身是社会治理的最大受益者[16]。在实践过程中,要注意对蕴藏在参与各方之间的共同目标和相互关系的发掘,以此来建立多种形式的联系,为城市社区关系型治理的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张涛,庄贵军,季刚.IT能力对营销渠道中关系型治理的影响:一条抑制渠道投机行为的新途径?[J].管理世界,2010(7):119-129.

[2]Danny Pimentel,Geoffrey Hagelaar,Onno Omta.The determinants of relational governance and performance:How to manage business relationships?[J].Industrial Marketing Management,2003(32):703-716.

[3]Roath,Miller,Cavusgil.A conceptual framework of relational governance in foreign distributor relationships[J].International Business Review,2001(11):1-16.

[4]Ferguson,Michèle Paulin,Kathrin M·slein,et al.Relational governance,Communication and the performance of biotechnology partnerships[J].Journal of Small Business and Enterprise Development,2005(12):395-408.

[5]孙晓华,秦川.基于共生理论的产业链纵向关系治理模式:美国、欧洲和日本汽车产业的比较及借鉴[J].经济学家,2012(3):95-102.

[6]董维维,庄贵军.中国营销渠道中关系营销导向对企业关系型治理的影响[J].管理学报,2013(10):1520-1527.

[7]高中建,何晓丽.文化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功能探微[J].人民论坛,2012(26):18-19.

[8]蔡德贵.东方文化及其发展趋势研究[J].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8(6):25-33.

[9]林娜.中日美三国企业管理差異的社会文化渊源[J].管理世界,1986(6):97-105.

[10]伍华佳,苏涛.基于东方管理文化的中国企业文化评价维度的构建[J].经济与管理研究,2009(7):80-85.

[11]王珍珍,鲍星华.产业共生理论发展现状及应用研究[J].华东经济管理,2012(10):131-136.

[12]张再生,王鑫.转型期社会组织与政府的关系及其参与社会管理的机制研究[J].公共管理与政策评论,2012 (2):29-35.

[13]张再生,吴云青.公民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机制与对策研究[J].理论探讨,2012(5):137-140.

[14]张再生,张红.基层社会管理创新:模式、路径与对策[J].理论探讨,2013(6):144-148.

[15]蒋升阳.小区没物业为啥仍有序[EB/OL].http://paper.people.com.cn/rmrb/html/2014-05/07/nw.D110000renmrb 201405077-03.htm,2014-05-07(3).

[16]张再生,王鑫,吴云青.社会管理创新的系统模式构建研究[J].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36-40.

Research on Model and Mechanisms of China's Urban Community Relational Governance Based on Oriental Culture

Zhang Zaisheng,Niu Xiaodong
(College of Management and Economics,Tianjin University,Tianjin 300072,China)

Abstract:Because of the influence of oriental culture,China's urban community governance has the characteristic of relational governance.It is significant to research on the building of the model and mechanisms of China's urban community relational governance.The thesis sums up the time connotation and cultural features of the relational governance and extracts characteristics of urban community relational governance under the oriental culture by analyzing literatures.In addition,the thesis puts forward the mutualistic model and mechanisms of urban community relational governance and its relevant countermeasures by interview,expert consultation,induction and so on.The thesis aims at reconciling conflicts in urban community management,promoting the efficiency and effectiveness of the management,and providing useful enlightenment for enhancing the level of urban community governance.

Keywords:oriental culture;urban community;relational governance;mutualistic model

通讯作者:牛晓东,niuxd@tju.edu.cn.

作者简介:张再生(1968—),男,博士,教授.

基金项目: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基金资助项目(2012JWZD 5).

收稿日期:2014-08-04.

中图分类号:C93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4339(2015)01-0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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