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月静
摘 要:宁夏城市老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在降低养老成本、日间照料、医疗健康、文化娱乐等方面都处于需求日益增加的阶段,而在供给层面,目前宁夏养老服务业处于刚起步阶段,虽然已经构建了较为完备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框架体系,但还不能全面、高质量的满足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结合调查情况,笔者建议完善宁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必须走政府、社区、家庭相结合的养老保障道路,健全政府、社会、家庭有机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关键词:宁夏;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调查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指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老年人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并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方式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社区是城市老年人生活和日常活动的主要场所,社区居家养老作为一种新型的养老方式,保留了传统在家养老的形式,利用个人、家庭、社区和社会的力量和资源,向老年人提供就近而又便利的服务,满足老年人养老的心理和物质需求,让老年人拥有稳定、良好的生活状态,减轻其子女的日常照料负担,弥补社会养老机构的不足,能较好地解决老年居民的实际问题,顺应了人口老龄化的客观要求。
宁夏于2009年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虽然比全国晚了10年,却以每年5.0%(全国3.2%)的速度递增。为了深入了解宁夏城市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意愿及现状,更好地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笔者实施了此次调查研究。
一、调查研究设计
笔者于2016年6月至8月在宁夏选取银川市、中卫市和吴忠市的城市社区作为调查点,采用随机抽样和典型社区相结合,不同年龄段相结合及普通群众和公职人员相结合的方法确定样本500人,经过近两个月的深入细致的结构化的问卷调查,共回收有效问卷488份。样本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性别结构。被调查者中男性共275人,占56.4%;女性共213人,占43.6%。
(二)年龄结构。统计结果显示,被调查者中,49.4%是18-44岁,36.0%为45-59岁,10.9%为60-74岁,75岁以上占3.7%。
(三)受教育程度。被调查者中64.5%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16.8%具有大专文化程度,其中不识字、小学、初中文化程度的占比分别为3.9%、2.5%和5.5%。
(四)被调查者的家庭结构及子女情况。调查显示,有66.0%的被调查者只有一个孩子,13.4%的有两个孩子,7%的有三个及以上的孩子,13.6%的没有孩子。从居住方式来看,调查对象中只与配偶居住的老人占51.7%,独居老人占11.9%。在对于“距离您家最近的子女居住在哪儿”问题的回答中,住在“本区(市辖区)”的占38.9%,住在“本社区”的占23.0%,住在“本街道”的占6.2%,住在“本市其他区”的占9.7%。也就是说超过六成的老人没有与子女住在一起,但同时,有超过七成的老人与子女生活在同一个城市。
二、宁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研究
依据恩格尔定律,随着经济水平的发展,个人收入的增加必然会引起人们对公共产品的需求增加,不仅有公共产品数量的增加,而且需求层次由低变高,由单一化向多样化转变,由注重物质需要转变为更注重精神需要。因此随着老年人收入的增加,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必定会有所增加并呈现一定的转变。
(一)收入来源及经济状况。在被调查对象中,月收入5000元以上的仅占5.5%,月收入低于1000元的占6%,1000-3000元的占43.8%,月收入3000-5000元的占44.7%。从收入来源看,94.0%的被调查者只有工资(离/退休金)收入一项,收入来源非常单一。从支出情况来看,在45岁以上被调查对象中,其支出项目中处于前三位的分别是基本生活开支、医疗保健费和人情费,且有24.8%的受访者需要补贴儿女及其它家庭成员。详见下图。
与此同时,调查也显示,66.7%的被调查者对自己家的收支情况的评价是“大致够用”,选择“比较困难”的占16.2%,有4.2%的被调查者认为与自己家的基本需要相比,其总收入属于“很困难”的境地。而选择“比较宽裕”和“很宽裕”的两项合计不到13%。详见下图。
收入来源的单一反映出了宁夏城市社区居民在经济供养层面目前主要是以自我养老为主;收支情况则反映出整体收入水平偏低,尤其是企业退休人员和依靠打工维持生计的被调查者。这也在“目前您最担心的问题”的调查中得到了应证,有48.6%的45岁以上的被调查者和34.9%的60岁以下的受访者选择了“收入低”。
(二)被调查对象的健康状况。在45岁以上的调查对象中,生活能完全自理的占83.6%,部分自理的占13.8%,不能自理的占2.6%。其中,高血压、颈/腰椎病和心脏病/冠心病患病率最高,分别占51.5%、36.6%和35.6%。其余依次为胃肠炎、关节炎、糖尿病、骨质疏松、脑血管病(含中风)等疾病。而在对60岁以下年龄人群的调研中,有75.4%的被调查者认为自己处于亚健康状况。整体而言,被调查对象中认为自己身体健康,无病的仅占23.3%。根据其他国家的经验,随着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高龄人口逐渐增加,尽管生活水平普遍改善,健康意识不断提高,但仍有80%的老年人患有一种或以上的慢性疾病,估计约有20%的老年人身体机能有缺损,即缺乏日常起居自我照顾能力或日常起居生活活动能力,可能长期需要不同程度的护理和支持,约有5%至10%的老人在长期护理方面需要某种形式的协助。因此,随着失能老人人数的增加,老龄人口所需的日常照料需求增加以外,老年人对于医疗、保健、养生、专业护理、康复训练等方面的需求将十分突出。详见下图。
(三)文化娱乐活动。在45岁以上的被调查者中,逛公园/散步、听广播/看电视和读书看报是其最主要的文化娱乐活动,分别为89.7%、76.7%和49.1%。详见下图。
(四)养老理念与愿意。调查显示,在45岁以上人群中选择居家养老(子女养老)方式的占54.8%,愿意接受机构养老(老年公寓、福利院、敬老院)方式的占27.0%,而选择社区居家养老方式的仅占15.7%,还有2.6%的被调查者选择了“其他”选项。而在60岁以下年龄段的被调查者中,选择居家养老、社区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其他方式的比例则分别为32.4%、42.2%、22.4%和3.0%。具体见下图。
在60岁以下的调查对象中,关于“您选择此种养老方式的原因”的调查显示,选择“个人喜好”的有41.1%,“子女工作忙,没有时间照顾老人”的有34.9%,认为社区居家养老可以满足需求的有17.2%。详见下图。
分析其原因,除了传统养老观念的日益转变、家庭小型化、421家庭中独生子女的养老负担较重等以外,可能还有个人与社会的关系的转变的影响。对于45岁以上年龄段的人群而言,他们更愿意接受居家养老,这也在“若生活遇到困难或生活不能自理时,您希望得到谁的帮助”问题的回答中得到了应证。选择求助子女和配偶的比例分别为59.1%和54.8%,而选择“社区工作人员”的仅占13.0%。据笔者分析,其原因除了有传统养老观念的影响外,可能也与45岁以上年龄段的人群受传统社会管理体制影响较深,与单位之间的关系更紧密,即“单位人”属性更鲜明有关。随着“单位制”的逐步解体,社区建设的推进,社区服务体系的建立,60岁以下年龄段的人群,尤其是45岁以下的人群,其与单位的关系越来越疏远,日益回归社区,成为原子化的“社区人”,这也使得他们对养老方式的思考与选择倾向于更多依赖社会的社会化养老的方式。
(五)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服务需求是老年人最关注的问题,也是提供服务的主要内容和完善服务体系的根本依据。
1、总需求。截止2015年底,宁夏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83.8万人,占总人口的12.6%,其中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6.6万人,占老年人口的8.2%;失能失智老人14.98万人,占老年人总数的18.56%。预计2020年60周岁及以上人口将达到106万人,占当时总人口的15.3%,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10.24万,占当时老年人总数的9.66%。[1]可以说我们是在跑步进入老龄化社会的。人口老龄化给宁夏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巨大挑战,老龄人口公共服务需求数量的增长及需求结构的变化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2、被调查者对各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观需求情况。调查结果显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中,排在第一位的是健身娱乐需求,占被调查者的68.4%;其余依次为老年兴趣小组(59.7%)、心理咨询(52.2%)、建立医疗健康档案(52.0%)、紧急救助(呼叫器)(50.3%)、医疗保健康复(48.8%)、老年饭桌(48.8%)、生活照料(40.3%)、老年义工小组(39.2%)、精神慰藉(38.2%)、法律服务(35.6%)、日托照料(32.8%)等,这一调查结果与老年人生理性、社会性、物质性、精神性、多样性的需求较为吻合。详见下图。
三、宁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研究
2011年10月,国务院第三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后,自治区政府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和《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构建“9073”(90%的老人居家养老,7%的老人享受社区养老服务,3%的老人享受机构养老)的养老服务模式,到2015年,基本形成制度完善、组织健全、运营良好、服务优良、监管到位、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全区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农村20%以上的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各类机构养老床位数达到2.5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的目标。[2]围绕这一目标,各级政府将养老事业发展纳入民生计划,有力推进了自治区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目前,全区共建成各级各类养老服务机构109所,设置床位15024张,每千名老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18.8张;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584个、农村幸福院443个;建设区域性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3所,设立城乡老饭桌52个。在全国率先建成了集为老服务热线、紧急救援系统、数字网络系统和“一键式”紧急呼叫服务为一体的智能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3]
(一)对相关政策及服务的了解程度。当被问及“您是否了解目前的居家养老相关政策及服务”,有50.7%的60岁以下的被调查者的回答是“听说过,但不太了解”,其次是“略知道一些”,占28.3%,选择“根本不了解”的有20.4%,而仅有0.6%的“很了解”。
在“据您了解,您所在的社区已提供的养老服务有哪些”的调查中,有44.3%的被调查者选择了“都没有”,还有3.0%的“不清楚”,也就是说尽管当前社区已不同程度地开展了种类较为齐全、内容比较丰富的养老服务,但仍未有效引起近五成的受访者的关注。同时,在60岁以下被调查者中,对社区已提供的上述服务的评价,比较满意的有34.3%,不满意的有38.7%,很不满意的占16.0%。即超过五成的60岁以下的被调查者对目前社区提供的养老服务不满意,这也反映出将逐步进入老年行列的居民对未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较高的期望和旺盛的需求。
(二)被调查者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中心)的认知情况。在“您所在的社区是否建有居家养老服务站(中心)”的调查中,仅有8.1%的被调查者选择“有”;有63.3%的被调查者选择“没有”,超过六成;同时,选择“不太清楚”的则有28.0%;0.6%为“正在修建”。而根据李治贵、岳秀霞、朱蕾、彭妍晖《关于宁夏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宁夏“目前已建成规范运作、管理有序、服务优良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445个,其中城镇社区353个,覆盖率达到了79.5%,农村社区和幸福院共200个,覆盖率接近10%”。调研中笔者也发现已建成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中能正常运行且能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照料服务的数量有限。
(三)被调查者的建议。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者的意见和建议从高到低依次为完善服务项目,提高服务项目服务质量、健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供和鼓励更多的社会参与、建立长期护理保险、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护理员专业技能、根据服务水平和质量制定收费标准、建立专用社区居家养老筹资账户和其他。详见下图。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人口老龄化趋势下解决养老问题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以社区为依托构建老龄工作平台,既符合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阶段和目前的社会养老保障水平,也符合我国的文化传统,既减轻了机构养老的压力,又能够适应变化中的社会与老年人的需求,具有长期性、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景。宁夏目前正处于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关键时期,而且未来十年宁夏将处于人口老龄化的高速增长期,居家养老服务将是未来社会化养老的一个发展趋势。好的社区养老服务,应该能够回应现在的老人和未来的老人的养老需求,既能够照料老人日常生活,保障老人安全与健康,更能丰富老人精神生活。结合调查情况,笔者建议完善宁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必须走政府、社区、家庭相结合的养老保障道路,健全政府、社会、家庭有机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通过政府、社区、家庭三方共同承担养老责任与义务,整合社会养老资源,建立多种形式、广泛覆盖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不断充实服务设施,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和形式,不断壮大专业化和志愿者相结合的服务队伍,不断健全组织管理体制,不断完善监督评估机制,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美好愿景。(作者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宁夏行政学院)
基金项目:2015年度宁夏回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宁夏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及标准化建设研究”,项目编号:15NXCZZ02。北方民族大学2016年研究生创新项目“宁夏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研究”。
参考文献:
[1] 张进海.宁夏社会蓝皮书2014[M].宁夏银川:宁夏人们出版社,2013:111.
[2] 宁夏老龄事业十二五规划
[3] 宁夏60岁以上的老人近80万.宁夏新闻网WWW.NXNEWS.NET2014-07-15 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