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不委托,而接受指定律师,这种现象非常普遍。有的官员甚至自己从“里面”递出话,把家属请好的律师给“解雇”了。
代理刘志军案,律师钱列阳和助理共拿到了两千块钱。一些律师更喜欢为被高官牵连的商人辩护,有的案子收入上百万。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律师独立行使辩护权,正是“法治化反腐”的必然选择。
南方周末记者 任重远 刘俊
发自北京
南方周末实习生 王鸿宇 吴非
薛小丽 黄子懿
2015年春节刚过,刘铁男的家人到李法宝的办公室给他拜年。家人说,这是刘铁男的意思,一定要感谢李律师的帮助。
一审被判无期后,刘铁男不上诉。李法宝的事儿还没完。
2015年4月,某媒体爆出刘铁男涉案24亿。但判决书只认定3000多万。刘铁男的家人想请李法宝起诉这家媒体。李认为不妥:事情已经翻过一页,刘本人应该也不想再起波澜。后来有记者跟李法宝求证,他辟了谣,此事才算了结。
出身最高检察院的李法宝极少接受媒体采访。在过去,低调是大多数“贪官”辩护律师的共同标签。
随着十八大后各种“老虎”的接连落马,这个圈子也逐渐热闹了起来——为他们辩护的,除了昔日京城几大“名辩”,更多的律师也纷纷加入。
截至南方周末记者发稿,这一轮落马的省部级以上官员(含军级以上军官)已过百。
请不请律师,请什么样的律师,律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为“虎”辩护,有特别的道道。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律师独立行使辩护权,正是“法治化反腐”的必然选择。 高官的“抉择”: 多数接受指定, 个别自己委托
在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案之后,李法宝又代理了国资委原主任蒋洁敏案。这两名原部级官员开始都没请律师,李法宝作为指定的法律援助律师去会见后,重新办的委托手续。人没换,但性质变了,不算法律援助,可以收律师费。
自己不委托,而接受指定的律师,这在落马高官中非常普遍。比如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原内蒙古自治区区委常委、统战部长王素毅等。
有的官员称,相信组织和司法,甚至自己从“里面”递出话,把家属请好的律师给“解雇”了;
有的官员则认为,请律师没用,家里直接搜出好多现金,案情太清楚,请律师意义不大,又花钱,还不如接受法院指定的律师,争取个好的认罪态度。
北京律师张青松告诉南方周末记者,2011年他被指定为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宋勇辩护时,会见时被问到的第一句话就是,你是怎么来的。说自己不要律师。
张青松告诉他,他的案子可能被判死刑,法律规定必须得有律师,宋勇才接受。
“后来到了法庭上,我辩护说他基本都是被动受贿,相对于主动索贿,主观恶性较小,有酌定从轻的理由。结果宋勇自己说‘不是,我主观恶性极大!你说这还怎么辩?”
蒋洁敏的儿子和秘书被抓时,家属也曾找到张青松的律所。签了合同,付了钱,后来都解除了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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