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添翼在《教育科学研究》2015年第1期撰文指出,在我国当前的德育实践中,面临着三种新变化:儿童个性更强,更要自由;教师权威部分丧失;灌输方式隐性化。因此,德育应合理看待灌输的地位与作用,不应盲目反对任何形式、直接的道德知识讲授与道德价值传递。因而应贯彻“最少灌输”的原则,反对程度较重、封闭儿童思维的灌输方式。“最少灌输”原则有四个要求:第一,灌输目的是“引导”儿童形成他律性道德。儿童的道德认知发展会经历一个“他律—自律”的过程。因而,有必要有意识地教给儿童这些道德规范,以帮助儿童形成“是非善恶”的基本概念,从而引导他们形成他律性的品德。第二,灌输时期应为儿童幼年时期。这一时期他们经验较少,对道德概念和规则了解不多,行为能力也很低。第三,灌输的内容应是已达成社会共识的规范。我国现阶段正处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转型时期,处于价值多元的时代之中。需要帮助人们认识多元的内涵,帮助人们重建对基本道德规范的社会共识。第四,灌输的方式应是尊重儿童成长需要的方式。除了灌输的目的、时间、内容外,必须保证灌输的方式是尊重儿童成长需要的以及是尊重儿童不同阶段成长需要的灌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