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慧
(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3 )
浅析存款保险制度及其影响
刘 慧
(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3 )
2014年底公布的《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使得提出20多年的存款保险制度问题得到了跨越性的发展。就该制度的内容、特点、发展历史、影响和作用进行阐述,旨在揭示该制度的施行将会给银行、储户、社会等带来的具体影响和作用。
存款保险制度;影响
2014年11月30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关于存款保险制度相关规定的意见及建议,终于使得1993年提出的存款保险制度得到了实质性的进展和突破。下面就存款保险制度的内容、特点、发展历史、作用等进行详细阐述。
纵观全世界,存款保险制度的发展已经有接近200年的历史。1829年开始,美国开始在各个州建立存款保险制度,1917年,已经有14个州开始实行该制度;1960年以后,相当多的西方发达国家在本国金融体系引入存款保险制度,哥伦比亚、印度等发展中国家也进行了相应的尝试;截止到2012年初,金融稳定理事会的24个成员国中,除了中国、南非和沙特阿拉伯,其余21个国家都已经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截至目前,全球已有上百个国家和地区相继推出此制度。
其实,中国早在1993年就进行过存款保险制度的大讨论。文件《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中首次将建立存款保险基金提上议事日程,但是由于以下几个原因搁置下来。第一,考虑到储户心理上的反应。在我国,银行存款一直靠政府全额兜底,如果推出此制度,储户心理上会感觉到存款保障程度的降低,进而影响他们对银行存款的安全感和信心。第二,考虑到不同性质银行的利益分配问题。此制度一旦实施,很多储户会将存在中小银行的存款转移到大银行规避风险,导致存款流失,影响中小银行的利益。第三,存款保险制度的监管措施不完善。
2014年11月30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共有二十三条,对存款保险制度实施的目的、涉及的投保单位和资金、存款保险基金的来源、实际赔付金额等具体内容作了详细规定。该条例指出,银行一旦发生破产清算,储户将会得到最高50万元的赔偿。这意味着,当银行资不抵债时,允许银行破产清算,国家不再为储户在银行的存款兜底,而由存款保险机构赔偿,一个储户在一家银行的存款若低于50万元,银行万一破产,储户会得到与实际存款金额相等的赔付;若高于50万元,则赔付50万,超出的部分不赔或者按比例赔付。
存款保险制度是构建我国现代金融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它具有有偿性、互助性、有限性、损益性、垄断性等基本特点。
利率市场化一直是我国金融改革的主要举措,改革速度和力度一直在不断推进和加深。而利率市场化会直接导致银行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存款利率上升、贷款利率下降,会使得商业银行利润空间缩小,银行的发展压力越来越大。为了防止银行出现大量不良贷款而影响储户提现的需求,存款保险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一)有利于保护储户的利益
1997年,海南发展银行一夜间倒闭,所有把钱存放在此的储户瞬间乱了方寸,在紧闭着的营业部门前,好多储户集体游行,要求银行立马兑付所有存款,但是该银行根本无力支付如此大数额,最终政府出面帮助银行如数偿还了储户的本金及利息。
未来的几年内,银行之间的激烈竞争会愈演愈烈,这会给规模较小的银行带来空前压力。储户把钱存在中小规模银行要承担更大的风险,在这些银行面临支付危机时,存款保险制度能够提供及时的救助,在投保银行破产清算时帮助其清偿债务,从而保护存款人的利益。
(二)有利于建立市场化的风险补偿机制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性质复杂,不仅有传统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还有刚刚获批建立的前海微众银行等五家民营银行,且有关规定已经降低外资银行进入中国的条件,这些都使得银行业间的竞争趋于白热化。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有利于银行间的公平竞争,提高银行业务效率和服务质量。
所以,存款保险制度一方面能够使我国商业银行快速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大环境,加速自我完善和转型,积极迎接外资银行的挑战;另一方面也为将来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提供基本的制度保障。
(三)有利于降低银行兑付风险
当银行出现短期流动性困难时,存款保险制度的存在使得储户不再象以往一样恐慌,更不会出现集中兑付等而使银行经营雪上加霜。所以,在一定意义上,存款保险制度具有事前监督作用,有效降低了银行体系的系统性风险。
银行存、贷利差日渐缩小、银行利润空间被挤占的越来越严重,为了维持银行的正常运营,各家商业银行纷纷设计并出售不同的理财产品,同时代销信托公司设计的信托产品。过去的几年内,无论是理财产品还是信托产品,到期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率的情况频频出现,很多信托产品甚至本金不保,但是大多数的案例最终都是由信托公司、银行联合其他机构为投资者保底,实现本金收益的如期兑付。
但是,刚出台的征求意见稿规定:储户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在银行破产倒闭时不在赔偿范围内。这意味着国家有意打破原有政府为储户“兜底”的状况,打破传统刚性兑付的潜规则,撤销国家保底的安全保障,逐渐使投资者形成理财产品“风险自负”的观念。
意见稿还明确指出:“今后,商业银行发行预期收益率类产品,必须将预期收益率型产品管理费收入的百分之五十计提风险准备金。”这意味着银行再发行新的理财产品,成本会大幅增加。这预示着,在很短的时间内,理财产品将实现结构化转型。
(一)对于储户而言,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保护他们在银行的存款安全,起到事前稳定存款人信心、事后保险赔偿的双重作用。该制度的出台,给予银行储户心理上极大的安全感,即便银行真的出现资不抵债、面临破产危险,也不会出现储户之间恐慌感的快速蔓延,降低储户对银行的“挤兑”效应。
一旦出现银行资金周转不灵或者破产倒闭不能对付储户存款时,存款机构会出面替银行赔偿50万元以下的本金及利息。
(二)对于银行系统而言,存款保险制度是一把“双刃剑”,银行业将迎来机遇和挑战并存的时代。所谓机遇,由于存款保险制度有赔偿额度50万的上限规定,储户为了资金安全必然要对50万元以上的资金进行不同配置,这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银行业财富管理的发展进度,银行衍生类产品种类更加丰富,进而增强参与市场竞争的实力。所谓挑战,该制度使得理财产品成本大幅增长,为了保持原有甚至扩大利润空间,银行必须加快理财产品结构的调整和转型,推进银行业务模式的转型和创新。
(三)推行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提高金融业的金融监管水平。存款保险公司会对银行的日常经营业务进行积极的监督和指导。当银行从事风险性过大的业务时,存款保险公司有义务出面警告并制止,同时帮助其渡过资金难关。所以,存款保险制度不仅能起到事前防范作用,也能起到事后担保作用。有利于完善我国原有金融监管体系、丰富金融监管手段、提高金融监管水平。
(四)对于现代金融业而言,由于要面临外资银行大量涌入、民营银行大批建立、原有各类商业银行将要改制等新情况,所以安全和稳定显得更加重要。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完善“现代金融安全网”,建立更加完善的市场运行和竞争机制,实现资源配置的最大化目标。
但是,存款保险制度并不是万能的。它的推进并不能代替监管当局的原有监管职能,更不能取代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对经济的调节作用,也不能取代特殊时期政府需要出资维护金融稳定的基本职能。该制度的出台,更大程度上维护了中小规模银行的利益,对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影响并不大,所以不可能全方位防范银行业将要面临的系统性金融风险。
该制度目前只处于征求意见时期,本身还存在着很多需要调整和完善的内容,要真正全方位实施起来,更需要银行业、金融业、监管层等多方位的相应配套改革,这不是一蹴而就的简单事情。
另外,多年历史性因素决定了中国的金融业具有自己的特点,整个金融业资产中,银行业资产占比最大,这使得存款保险制度的推行会有想象不到的压力,也会出现很多与发达国家不同的金融风险,这就要求在推进我国金融机构改革、优化金融资产配置等方面做出新的努力。
[1]白利倩.存款保险来了,你的钱安全吗[J].理财,2015,(1).
[2]苏雪燕,李延霞.信托公司上保险[J].金融世界,2015,(1).
[3] 杨涛.存款保险制度 打造金融“安全网”[J].金融世界,2015,(1).
[4]张锐.2014全球经济十大气象[J].金融博览,2015,(1).
[5]张莹莹.互联网经济无处不在[J].理财,2015,(1).
(责任编辑:张卫红)
Analysis of the Deposit Insurance System and Its Influence
LIU Hui
( Shandong Institute of Commerce and Technology, Jinan, Shandong 250103, China )
At the end of 2014, the publish of "deposit insurance regulations (Draft)" has solved the problem of the deposit insurance system existing for more than 20 years. This article elaborates the content of the system, characteristics, developmental history, and influence and function in order to reveal the specific effects and influence to banks, depositors and society brought about by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system.
deposit insurance system; influence
2014-12-20
刘慧(1982-),女,山东济南人,会计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金融工程。
F842
A
1671-4385(2015)02-002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