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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力衰竭合并心律失常:2015欧洲共识建议
1.尽管心力衰竭患者心律失常发病率较高,但不推荐对无症状心力衰竭患者进行室性心律失常筛查,建议常规进行心电图检查或至少定期测量脉搏,针对高危人群应重点管理无症状心房颤动。
2.持续室性心律失常无论伴或不伴临床症状均应给予治疗。
★ 心房颤动
1.心力衰竭(射血分数降低)和心房颤动患者应根据CHA2DS2-VASc评分给予口服抗凝药物〔维生素K拮抗剂(VKA)或新型口服抗凝药(NOAC)〕,并考虑其出血风险(HAS-BLED评分),可应用SAMe-TT2R2评分帮助决策采用VKA或NOAC治疗。
2.心力衰竭合并心房颤动患者心率控制效果不优于节律控制,但有症状性心房颤动患者应尝试节律控制。
3.胺碘酮是节律控制的首选药物,建议使用β受体阻滞剂、地高辛或两者联合应用以控制心室率,需要定期筛查药物相关不良反应。
4.心率控制似乎是急性心力衰竭患者的首选治疗策略,但心力衰竭急性期后应重新评估节律控制的适应证。
5.不应仅以改善心力衰竭合并心房颤动患者预后为目的而使用β受体阻滞剂;药物治疗无效的症状性心房颤动患者和心房结构良好的患者可考虑导管消融术;有症状或心率未控制的难治性心房颤动患者应考虑植入双心室起搏器后行房室结消融术(起搏和烧灼);持续性心房颤动而双心室起搏无效(融合搏动)的采用心脏再同步治疗(CRT)的心力衰竭患者有必要行房室结消融。
★ 心动过缓
1.不可逆且有症状的心动过缓患者应根据心力衰竭患者(NYHA分级Ⅰ~Ⅲ)起搏指南考虑植入CRT装置,并避免仅右心室起搏。
2.伴房室传导阻滞和射血分数降低的心力衰竭患者可能从CRT起搏中获益,但需要比较标准起搏(RV)和植入CRT装置的进一步证据。
★ 室性心律失常
1.持续室性心律失常的患者在排除潜在的可逆因素后如有明显的电解质紊乱或急性心肌缺血,则需要ICD治疗;此外,β受体阻滞剂和胺碘酮逐渐加量可能有助于降低心律失常发生率。
2.一般推荐射血分数严重降低的患者应用ICD或ICD-CRT作为一级预防,除非患者心力衰竭症状严重(静息状态),预期没有改善可能或预期寿命短于1年。
3.急性心肌梗死后需要早期应用优化药物治疗(包括β受体阻滞剂)以降低心律失常发生风险。
4.高危患者(低射血分数)应在4~6周(或血运重建后3个月)后重新评估最佳药物治疗方案,再考虑ICD作为初级预防。
5.目前在桥接时期可选择穿戴式除颤器治疗。
(摘自:医脉通)
★ 一般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