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反洗钱监管机制的现状及策略分析

2015-04-02 00:24
沈阳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1期
关键词:反洗钱监管机制犯罪行为

吴 华 增

(悉尼大学 商学院, 澳大利亚 悉尼 2000)



中国银行业反洗钱监管机制的现状及策略分析

吴 华 增

(悉尼大学 商学院, 澳大利亚 悉尼2000)

摘要:论述了洗钱的基本概念、特征、表现形式及反洗钱监管机制的建立的重要意义;分析了反洗钱监管机制在中国银行业中实施的困境;提出了完善中国银行业反洗钱监管机制的策略和有效措施。指出完善银行业的反洗钱监管机制,抵制并严厉制止反洗钱的犯罪行为对维护中国经济、金融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银行业; 反洗钱; 监管机制; 犯罪行为; 有效措施

当前,中国洗钱犯罪的主要渠道是银行[1],如果不对洗钱行为进行严厉的制止,并完善银行的反洗钱监管机制,势必会纵容洗钱者的洗钱行为,并为更多的犯罪行为提供土壤。因此,国家相关部门及各类银行需要对此提起足够的重视,并不断完善银行业的反洗钱监管机制,从而有效的抵制并惩罚洗钱这种犯罪行为[2-3]。

一、 洗钱与反洗钱问题概述

1. 洗钱的基本概念及特征

洗钱的目的在于对犯罪收入的性质与来源进行掩饰[4],针对目前法律制度的缺陷,转移或者处置非法财产,从而使不正当财产合法化。与洗钱相关的一切行为,包括参与、合伙、教唆等,都属于违法或者犯罪。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洗钱这种犯罪行为的危害性逐渐增大,与此同时,国家也对洗钱这种犯罪行为提起了足够的重视,同时也制定了一系列的相关措施,实施反洗钱行为,力图对这种危害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

洗钱是一种将非法收入的来源及性质进行隐瞒的犯罪行为,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洗钱者会实施各种手段将非法收入的性质及来源进行消除及掩盖,其程序比较复杂,并带有一定程度的隐蔽性。通常情况下,洗钱的主要特征包括以下几点:①目的明确性。洗钱的目的极为明确,即想方设法将非法所得合法化,千方百计消灭犯罪证据及线索,最终逃避法律的制裁,是目的明确的一种犯罪。②对象特殊性。洗钱的对象特指利用犯罪活动而获得的非法收入,即不义之财,这种收入既包括可动产又包括不动产;③手段的多样性。洗钱者为了将非法收入变为合法化,其手段多种多样,并且专门针对现行法律的漏洞实施洗钱措施;④过程的隐蔽性。洗钱者通常情况下会将非法收入来源的线索及证据消灭,从而转变非法收入的原始状态及性质,具有高度的隐蔽性。

2. 反洗钱理论

中国于2007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该法准确的定义了什么是反洗钱,以及针对洗钱犯罪以法的形式规定了采取的相关措施。随着国门的打开,国外的反洗钱活动渗透了中国很多领域[5-6],在此同时,国内的洗钱犯罪活动也在日益猖獗,其危害性不断增加,因此中国针对国内的经济与金融发展形势,初步制定了反洗钱监管机制,并对监管手段与措施不断完善,同时加强了与国际间的合作[7].目前,具有中国特色的反洗钱监管框架体系已经逐步建立,并收到了良好的应用效果。

银行业是一种承担社会资金存储、融通与转移的金融机构,因此其成为洗钱犯罪分子的主要渠道。基于此,中国开始从银行业入手,构建银行业反洗钱监管机制,从而对洗钱者进行严格的抵制,并对洗钱行为进行严厉的检查与打击,从而维护中国经济、金融市场的稳定,保证中国社会经济平稳、快速的发展。

3. 银行业洗钱的表现形式

对于银行业洗钱来说,洗钱者主要利用中国现行法律制度以及银行业政策及规章制度的漏洞,将非法收益的性质及来源进行转换,从而将其转变为合法收益。通常情况下,银行业洗钱的表现形式主要存在于以下几方面:

(1) 利用账户洗钱。这种形式主要包括利用虚假身份开设银行账户并转账、勾结银行工作人员或者利用给银行监管系统漏洞进行匿名存款、利用他人账户或者冒充他人名义作为洗钱的掩护等。

(2) 利用现金存取交易。现阶段中国银行监管机制并不完善,现金交易还不具备个人特殊标记,因此一些洗钱者会利用这点漏洞进行洗钱。包括将非法收入以现金的形式分散的存入一家或者多家银行、利用金融票据在异地或者境外进行提现、频繁进行现金取存、利用岸线业务进行洗钱等。

(3) 利用网上银行进行洗钱。网上银行交易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可以较好的隐藏操作者的个人信息及操作行为等,因此洗钱者会通过网上银行的交易方式进行洗钱,包括银行卡消费、异地分散转账等;

(4) 证券交易洗钱。这种方式及其银币,洗钱者会通过证券、基金等风险投资行为使非法收入转为合法收入。

二、 中国银行业反洗钱监管机制介绍

1. 银行业反洗钱监管机制的目标及意义

银行业反洗钱监管机制的构建在于全面贯彻落实反洗钱法律法规,并增强银行机构低于洗钱风险的能力,最终维护中国经济、金融市场的平稳发展。现阶段,中国社会经济迅猛发展,同时经济、金融市场的情况一日三变,在这种形势下,中国银行业反洗钱监管机制的作用不言而喻,一般说来,加强银行业反洗钱监管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可以加强银行业反洗钱监管,最大程度地打击走私、黑社会犯罪、金融诈骗、贪污受贿等犯罪行为,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性。其次,加强银行业反洗钱监管工作,可以大大降低银行机构的运营风险,维护银行体系的平稳发展。

2. 银行业反洗钱监管内容及方式

中国银行业反洗钱监管的主要内容包括:对银行机构遵守反洗钱法律及规章制度与履行反洗钱各项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与管理、对银行机构的反洗钱内控制度的完善程度进行监管与督促、将反洗钱工作进行部署与落实、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与交易保存制度、对银行增加反洗钱的相关宣传与培训、要求银行业配合反洗钱监督机构与调查机构等。

对于中国银行业的反洗钱监管来说,其监管方式主要包括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现场监管主要是银行业反洗钱监督管理机构安排专业监管小组对银行业进行实时管理,通过对银行系统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检查与督导,要求银行完善内部的控制体系,并针对反洗钱采取一系列的有效措施,从而提高银行的反洗钱力度,对洗钱者进行严厉的打击;而非现场监管主要是反洗钱监管部门通过对银行业的信息进行收集,然后对这些信息进行分析与处理,对其中存在的洗钱风险信息进行汇总与归档,从而向银行系统进行提交,并向中国人民银行以及金融机构总部进行汇报,从而提高银行业的反洗钱力度。

三、 中国银行业反洗钱监管机制中存在的现实困境

1. 缺乏反洗钱监管人力资源

就目前来看,中国银行业普遍缺乏反洗钱监管的专业人才,同时银行的反洗钱综合实力比较薄弱,反洗钱需要具备金融专业知识与法律知识的综合型人才,然而,目前中国各类银行的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较低,对反洗钱工作的发展不能准确适应。与此同时,国家对反洗钱监管人才的培养还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相关的专业培养机制,导致中国银行普遍缺乏反洗钱监管人才,而银行内部的控制与管理体系相对不够完善,大部分银行由普通工作人员或者管理人员负责反洗钱监管工作。

2. 不具备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的操作经验

目前,中国银行业的反洗钱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的监督检查制度并不健全,并且其可行性与可操作性较低,一些银行或者分支机构只能简单的对照反洗钱的有关文件对银行的规章制度建立情况进行初步的检查,如此便不能查出银行机构在反洗钱履职中存在的问题。除此之外,因中国银行业反洗钱监管机制刚刚起步,导致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的操作经验较少,甚至是无从借鉴,这必然致使银行业监管工作中的一些特殊情况得不到较好的处理。

3. 银行业反洗钱监管规章制度与操作程序存在缺陷

现阶段,中国银行业反洗钱监管工作的规章制度还存在缺陷,不能针对各类银行的不同情况对其进行反洗钱监管,并且规章制度中的一些内容的可行性与科学性较低,不能切实为银行业反洗钱监管工作的贯彻实施提供制度保障。与此同时,银行业反洗钱监管工作的操作程序中依然不够完善,其准确性与全面性较低,不能对反洗钱监管工作中的一些问题进行有效的处理,导致中国银行业反洗钱监管工作的效率较低[8]。

4. 反洗钱培训工作不能落到实处

中国人民银行属于银行业反洗钱监管的主管部门,然而当前其不能针对各类银行的运营状况进行有效的培训工作,导致银行的反洗钱监管工作水平有待提高。除此之外,国内各地的人民银行大部分不具有完善的反洗钱培训机制,导致负责反洗钱监管人员的反洗钱监管能力比较差,同时就不能对各类银行以及银行的分支机构进行相关的反洗钱培训,导致人民银行分支行在反洗钱工作中,不能对反洗钱工作中的问题进行有效的处理,这必然会影响反洗钱工作的质量及效率。

四、 完善中国银行业反洗钱监管机制的有效措施

1. 建立健全反洗钱体系评估机制

作为中国反洗钱工作的主管部门,人民银行应在科学确立反洗钱体系目标的基础之上,推动建立反洗钱体系定期评估机制及标准,并承担反洗钱体系评估的职责。人民银行需要在反洗钱监管工作的实施过程中,对反洗钱体系进行详细并深入的分析,从而发现其中存在的可以改进的内容,并采取有效措施对其进行改进,从而使反洗钱体系不断完善。反洗钱体系的评估标准需要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进行制定,并对国外先进国家的反洗钱工作经验进行借鉴,对于反洗钱体系的评估方式,需要尽可能的保障其常态化,并将日常反洗钱的工作信息及数据进行整理与提交。

2. 完善反洗钱监督处罚机制

作为中央银行与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人民银行需要对其监管权威以及社会公信力进行维护,因此需要完善反洗钱监督处罚机制,并保证反洗钱监督处罚的公正、公开等性质,从而提高反洗钱监督机制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其次,人民银行需要将反洗钱监督处罚机制落实到各类银行及分支机构的监管中去,对其进行实时的监管,如果各类银行以及分支机构在反洗钱监督与管理工作中出现问题,人民银行需要根据问题的严重性以及影响,对各类银行以及分支机构进行相应的处罚,并保证执法的严谨性,对减轻、从轻以及免于处罚的尺度进行准确的掌握,并依据证据进行处罚,从而确保处罚的合理性及准确性。

3. 优化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机制

对于现场监管机制来说,在当前反洗钱资源匮乏的情况之下,反洗钱检查需要本着“重风险、重管理、重质量、重效果”的工作理念与原则开展并实施,从而提高人民银行现场检查的有效性、针对性。其次,人民银行需要对高风险银行机构以及银行中的高风险业务开展检查,对其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性以及反洗钱监管制度的健全进行检查,并结合当前洗钱者通过银行业洗钱的各种表现形式对银行进行有效的监管。对于非现场监管机制的优化,人民银行需要合理构建信息反馈的交流平台,并确保该平台的公开性,同时需要保证各类信息传输的效率和严谨性,并安排专业人员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与分析,从而对洗钱风险进行合理的控制[8]。

4. 加大反洗钱人才培养力度

国家相关部门以及人民银行需要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并结合国外发达国家的银行业反洗钱机制,相应的加大反洗钱人才的培养力度,从而为中国反洗钱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更多、更高质量的人才。可以通过建立反洗钱基础人才与专家人才库的形式,有效地培养反洗钱监管专家、情报分析与监测专家,并使这些专家负责反洗钱人才的培养,从而充实中国的反洗钱工作,提高中国银行业反洗钱监管的综合实力。

5. 各类银行加强反洗钱工作力度

中国各类银行以及银行分支机构需要严格依照国家相关的政策,在人民银行的管理下,加强反洗钱工作的力度。首先需要完善银行内部的反洗钱控制力度,提高反洗钱工作的范围,并任用专业的反洗钱工作人员负责反洗钱工作,从而对洗钱风险进行合理的控制。其次,各类银行以及分支机构需要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使其适应并积极配合人民银行的反洗钱监管工作,同时还需要对其进行反洗钱的宣传与培训,使银行工作人员具备反洗钱的理论知识和能力,从而可以准确识别洗钱行为,并对洗钱行为进行抵御。

五、 结论

作为国际社会的一大公害,洗钱活动不仅扰乱了经济、金融市场,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社会稳定性,同时还会滋生新的犯罪行为,帮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作为承担社会资金存储、融通与转移的金融机构,银行成为了洗钱者的主要洗钱渠道。因此,要想对洗钱犯罪进行严厉的打击,并维护中国社会经济、金融的健康发展,就需要以银行业为入手点,完善银行业的反洗钱监管机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抵制并严厉制止反洗钱这种犯罪行为。

参考文献:

[1]傅轶. 我国银行业反洗钱工作现状浅析[J]. 经营管理者, 2012(19):53.

[2]周红涛,吴春喜. 建立反洗钱激励机制应提上日程[J]. 金融纵横, 2008(8):69-70.

[3]曹伊. 中国政府反洗钱战略探讨[J]. 国际商务财会, 2007(11):54-55.

[4]文洁. 商业银行国际贸易结算方式反洗钱风险管理研究[D]. 上海:华东理工大学, 2014.

[5]王倩. 美国权力与全球反洗钱治理[D]. 上海:上海外国语大学, 2014.

[6]吴晓洁. 意大利反洗钱机制建设及对我国的启示[J]. 甘肃金融, 2011(7):34-35.

[7]张思,侯合心. 反洗钱金融监管模式国别研究[J]. 时代金融, 2011(9):59-60.

[8]常远. 人民币国际化与资本账户开放[J]. 沈阳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3):309.

【责任编辑张跃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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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SituationandCountermeasureofAnti-MoneyLaunderingSupervisionandAdministrationinChinaBanking

Wu Huazeng

(BusinessSchool,SydneyUniversity,Sydney2000,Australia)

Abstract:The basic concept, characteristics and forms of money laundering in banking industry are summarized. The significance of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anti-money laundering supervision mechanism is expounded. The predicament of the implement of anti-money laundering supervision mechanism in the banking industry in China is analyzed. The strategies and effective measures of perfecting anti-money laundering supervision mechanism in China's banking sector are put forward. It is pointed out that, perfecting the anti-money laundering of banking supervision mechanism, resisting and strictly prohibiting the crime of money laundering to maintain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China's economy, finance and social stability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Key words:banking; anti-money laundering; supervision mechanism; criminal behavior; effective measures

文章编号:2095-5464(2015)01-0040-04

作者简介:关博(1984-),男,河北三河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博士。

基金项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科研重点课题(A2014101007)。

收稿日期:2014-11-30

中图分类号:F 832

文献标志码: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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