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外禾
摘 要:大数据时代给政府采购监管机制带来空前便利和效益,也面临许多挑战,主要是政府采购大数据理念落后,政府采购大数据应用滞后,政府采购应用大数据监管不足,政府采购专业人才缺乏等。解决这些挑战要更新大数据分析思维,适应大数据时代政府采购需求;完善大数据平台制度,强化政府采购监管;严格预算应采尽采,提高政府大数据采购能力;强化大数据管理考核,打造政府采购诚信机制;建立大数据采购回访机制,提高政府采购服务水平。
关键词:大数据;政府采购;监管机制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6)12-0068-03
随着中国互联网的迅速发展,视频化、智能化在社会上已经广泛应用,大数据出现了爆炸式增长,大数据时代将给政府采购带来空前便利和效益。政府采购必将通过对需求的对象的采购数据的真实性进行科学辨别、理性分析,从零星的信息中分析出政府采购的运行规律和特点,改变了过去单凭经验直觉来做决定的治理模式和行政管理方式,使政府采购治理工作更加快速、精准、高效。
一、涪陵政府采购现状分析
(一)做好政府采购事前审查,严格源头管理
在采购监管工作中强化了事前监督,严格源头管理。按照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明确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的主体责任,重点审核具体采购项目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不明确,价格虚高问题,要求采购人加强市场调研,明确采购项目的具体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指导采购人对采购项目进行合理分包,正确选择相应的采购方式和组织形式,严格剔除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超标准、高配置需求,防止因最高限价虚高而导致围标串标、采购价格偏高现象的发生;要求采购人根据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批复的部门预算编制采购实施计划,杜绝化整为零逃避集中采购和公开招标;对采购金额在100万元以上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实行事前备案审查,主要对供应商资格条件设置、采购商品主要技术参数要求、评标办法、废标条款和合同验收等进行重点审查,取消歧视性、限制性和隐形排斥条款,防止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单位以不合理政策对供应商实行不同待遇。2016年1-6月共审核下达采购计划325笔,金额10 281万元,比上年减少5 168万元;减少33%;登记合同24个,金额3 497万元,比上年增加649万元,增长23%;审核办理采购项目国库集中支付117笔,实现支付1 766万元,比上年增加488万元,增长38%。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推动政府购买服务采购,支持节能环保、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小微企业发展,积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采购。按照方式灵活、程序简便、竞争有效、结果评价的原则积极探索推进和规范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工作的相关措施,配合各科室积极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积极落实重庆市政府支持重庆地产电脑和地方医疗产品等相关规定,支持地方信息、汽车、医疗等地方高新产业发展。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鼓励采购单位在编制招标文件中降低资质门槛,允许联合投标和承诺小微企业参与采购的价格折扣,积极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规定。
(三)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涪陵认真贯彻国家政府采购信息法规,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要求采购人全面公开政府采购的项目信息,按《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的规定,将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信息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建立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防止暗箱操作,着力打造“政府阳光采购”。
(四)处理询问和质疑投诉,维护市场公平公正
高度重视供应商的质疑投诉,维护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加强对质疑的协调处理。指导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认真做好供应商的质疑回复,以防止不当的采购行为,通过一定的运行机制保护参加采购活动中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并有效减少投诉。高度重视投诉处理,对符合条件的投诉,通过认真调查核实,组织专家对评审过程及结果进行质询和复核后,遵循行政处罚法和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依照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18号令、74号令等法律法规,在规定时间做出公平公正的处理决定,避免行政复议的发生。1-6月办结投诉案件5件,协助处理质疑21件,处理举报、局领导交办和情况反映等12件,处理信访案件1件。维护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五)加强公务车维修和保险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改善服务,认真做好本级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险业务的车辆审查登记确认工作和公务车辆的保险、维修服务的业务审核和结算审核,控制车均成本。主动加强与职能部门和用车单位的联系,严格审核单位性质、车辆编制、车辆购置审批等资料,认真做好本级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和保险的审查登记,确保该纳入集中维修和保险的车辆一个不漏,不符合条件的坚决剔除。针对服务单位对大车维修的问题反映,在同维修办通过调查与考核的基础上,认真编制招标文件,积极做好大型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厂商的扩面工作,以便形成有效竞争机制,降低维修成本,提高服务质量。
二、大数据时代涪陵政府采购监管面临的挑战
(一)政府采购大数据理念落后
目前,涪陵政府采购在推动大数据信息化建设时,政府采购整体信息化观念和信息化程度不够,政府采购的大数据应用的规范化、系统化、透明化发展理念不够。政府采购部门仍然采取传统的管理方式进行采购,利用传统的服务方式使用信息技术,没有对政府大数据采购流程进行优化,没有对政府采购大数据信息技术与市场有机融合,影响了大数据信息技术对政府采购的使用程度,因此政府采购的效益并不明显。至今还存在部分部门和单位认识的错误,认为实行政府采购是收权,影响了自己单位的既得利益,不想纳入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从而对政府采购的支持和配合程度不够积极和主动。
(二)政府采购大数据应用滞后
涪陵政府采购大数据应用不足,主要表现在改进政府采购大数据方式主要由信息技术部门负责,信息技术开发人员对政府采购相关知识不熟悉,对政府采购流程和政府采购理念不清楚,导致开发的政府采购大数据应用未能给公众带来真正便捷服务。政府采购的公职人员的信息化素质和网络办公能力不高,也影响了网络技术运用于政府采购的效果,难以满足公众需求,不能达到群众满意。同时部分政府采购电子政务大数据网络管理体制条块分割,管理职能不清。各部门在政府采购大数据应用信息技术中各自为政,生手多,政府的信息资源不能共享的问题依然存在。
(三)政府采购机构设置级别过小
政府采购机构设置的级别在财政局下的一个科室,难以适应信息化背景下大数据政府采购事业发展的需要。目前政府采购包含了预算编制、资金拨付、监督管理、投诉应诉等具体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宽。要使政府采购有效运作,绝非一个中层机构的力量所能做到,从而使其法定职责的发挥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实际上政府采购部门整天忙于政府采购的具体事务性工作,而忽略了监管过程的管理。
(四)政府采购应用大数据监管不足
从政府采购部门的政策和决策机制看,政府采购缺少真实客观的数据作为支撑,其他职能部门也缺少数据共享和验证,从而导致政府采购的政策出现一些偏差。目前政府采购对供应商选定,主要关注产品价格,依赖采购人员的推荐,而采用大数据对供应商产品的评价不标准,机制不完善,缺乏大数据平台的科学规范。目前政府采购过程中采购人员的主观性大、随意性大,一些供应商为了销售产品,往往会采用非常规的手段来影响采购人员的选择和决定,导致了灰色采购行为层出不穷,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给被采购单位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五)大数据时代政府采购专业人才缺乏
大数据背景下电子化政府采购技术性、法律性、政策性、专业性程度高,涉及招标、履约管理、仲裁等诸多环节,还需要对市场行情、商品和劳务的标准有把握,工作任务重,对人员素质要求高。目前,涪陵政府采购的从业人员大多没有经过专业学习和训练,因此,采购队伍的整体素质及专业技能与实际采购工作要求有一定差距,直接影响了政府采购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制约了大数据背景下政府采购的快速发展。
三、大数据时代涪陵政府采购监管机制的对策建议
(一)更新大数据分析思维,适应大数据时代政府采购需求
作为一种思维方式,大数据的核心理念在于一切皆可量化。新时期政府采购电子化大数据化要求政府采购人员既要具备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知识和工作经验,又要具备电子商务知识和网络技术的能力,以便于从许多采购信息中辩伪存真,确保被选择的数据真实可靠,从而具有公信力、权威性。同时,政府采购人员科学地分析、解读数据也很重要。政府采购人员在分析研究解读数据时,要注意梳理不同行业、不同领域数据的内在关系;透过现象看到本质,力图能够真实、完整地呈现出海量数据沉淀下来的规律和结论。
(二)完善大数据平台制度,强化政府采购监管
大数据在政府采购领域的运用,可以提高政府机关服务水平,提高采购监管效率,根据服务需要,有序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不断降低政府采购运行成本。完善大数据定点采购制度,对低值办公用品与办公耗材、空调采购、车辆维修与保险、办公家具、印刷、计算机等办公电子设备实行公开招标,确定新的定点采购供应商;建立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申报公示制度;建立政府采购重点项目动态服务跟踪卡制度;建立政府采购大数据评审专家现场考核管理机制。对PPP合作项目,运用大数据引导社会机构开放数据,构建政府、市场、社会互动的信息采集和应用机制,可以形成政府信息与市场、社会信息交互融合的大数据资源,更好地提升政府对市场的监管能力。
(三)严格预算应采尽采,提高政府大数据采购能力
在大力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时,大数据的出现,更方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大数据资源和技术服务,提高政府采购的合法性科学性效益性。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计划业务管理,严格审查编制年初政府采购预算,强化日常采购计划审查与采购方式审批管理。通过完善大数据采购制度,规范采购管理行为,促进应采尽采和采购规模不断扩大。通过召开政府采购各种会议,加强对集中采购业务指导服务,推进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开展对公务车集中维修厂商的工作调研和现场指导。
(四)强化大数据管理考核,打造政府采购诚信机制
大数据背景下的政府采购,一定会让政府采购数据的采集不断优化不断规范。建立政府大数据采集制度,一定要明确相关主体责任,构建市场主体资料和采购信用档案,对失信的采购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列入公开曝光。按照大数据要求完善评审专家现场考核机制,加强现场监督等措施,确保评审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实行对协议定点供应商及其供货商的大数据管理工作,由财政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负责对各地协议定点供货商的大数据管理及协议报价、执行情况的监控;要建立供应商产品的正常进入和退出机制,保持各种供货市场的公平竞争,并将供应商的诚信考核结果作为其参加日常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
(五)建立大数据采购回访机制,提高政府采购服务水平
政府采购信息的月报、季报和年报工作一定要认真做好,并建立政府采购的大数据信息系统,提高为各类市场主体服务水平。认真办理政府采购质疑投诉事项,妥善处理供应商质疑案件,加大政府采购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力度,通过电话、面对面交流沟通、答疑等形式,认真处理采购活动中存在的疑惑,有效减少政府采购质疑投诉案件,保证各类采购活动得以正常顺利进行。政府采购部门要与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经办使用人等进行座谈交流,了解对采购设备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及使用情况,掌握中标供应商的供货能力、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了解采购单位对采购项目的满意程度。同时,对供货商是否严格按照采购结果,投标承诺提供产品服务的情况进行定期调查和重点监管,防止供应商擅自降低产品的配置标准。
(六)加大培训力度,构建政府采购大数据专业人才体系
在互联网时代,如何将熟悉互联网技术、大数据运作的人才与政府采购有机结合,构建一支政府采购电子化专业人才队伍十分重要。为此,要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其运用大数据技术操作政府采购实务的能力,形成一支专业技术过硬的政府采购人才队伍。要开展政府采购电子网络管理业务培训,提高政府采购电子水平,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推动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比如2011年安装的《政府采购管理系统》(WEB版),形成了以区财政局为数据中心,连接区级单位及区交易平台的政府采购管理系统,这些都要专门进行培训。积极加强财政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十三五”期间财政发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公共财政数字解读、区域经济发展和投资环境建设、金融等专业知识,提升相关人员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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