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动态
10月27日上午,财政部召开了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布置培训会。此次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将全面检查新《预算法》颁布以来地方各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检查对象为各省(区、市)、地(市、州、盟)、县(市、区、旗)负责编制政府或部门预决算信息的单位或部门,覆盖面达到100%(涉密部门除外)。重点检查预决算公开的完整性和及时性,即: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在批复后20日内公开;公开内容是否符合《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6号)文件要求;三公经费决算是否披露详细。检查只针对2015年预算和2014年决算公开情况,不溯及以前年度。
为推进新《预算法》有关预决算公开的规定有效执行,强化问责,提升预决算工作透明度、公正性,财政部将在检查结束后,依据将本次检查结果对各省(区、市)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大排序,并对社会公布。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10月24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以进一步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1.5%;其他各档次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相应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同时,对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不再设置存款利率浮动上限,并抓紧完善利率的市场化形成和调控机制,加强央行对利率体系的调控和监督指导,提高货币政策传导效率。
自同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以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货币信贷平稳适度增长。同时,为加大金融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的正向激励,对符合标准的金融机构额外降低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来源:央行网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税收政策合规工作,国家税务总局10月印发《税收政策合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自11月1日起,市、地以上税务机关在制定与贸易相关的税收政策时,先要对其是否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进行合规性评估,政策未经评估不得签发。
政策法规部门主要评估税收政策是否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包括《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及其附件和后续协定。符合规则方可签发,不符合规则、可能引发国际贸易冲突的,由政策法规部门作出风险提示并提出修改意见和理由。税务机关必要时还可征求同级商务部门意见。
(来源:人民网)
据悉,两部门将出台多项举措鼓励业主使用维修资金对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破解维修资金使用中的诸多难题。住建部和财政部最新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中支持作用的通知》,明确了维修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目标重点、细化应急使用制度、创新业主表决规则等方式,旨在探索建立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多方资金筹措机制。
(来源:证券时报网)
为督促上市公司规范披露市场热点事项,提高信息披露有效性,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七号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进行了修订,并新增了《第九十五号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高送转公告》、《第九十六号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变更证券简称公告》、《第九十七号上市公司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公告》格式指引,于10月26日发布实施。
上交所本次修订新增上述公告格式指引,主要是考虑到实践中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出现了一系列值得关注的问题。指引根据不同类型事项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增加了相关披露要求。
(来源:中国证券报)
为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规范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为,促进财政部门依法、公平、公正实施行政处罚,提高财政行政执法水平,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2015年财政立法工作计划》,财政部研究起草了《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征求意见稿)》,拟以部门规章形式发布。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6日。■
(来源:财政部网站)
(本栏目责任编辑:郑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