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协商民主与干群关系和谐

2015-03-11 08:49凌锐燕
贵州省党校学报 2014年6期
关键词:协商利益权力

摘要:在社会转型和利益多样化的今天,干群关系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干群关系处理不好会潜在地影响到社会的长治久安。协商民主作为一种新型的群众工作方式与方法,为解决干群间多元偏好冲突实现互信合作提供了新的思路。同时,干群在践行协商民主的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面临着诸多难题。因此,要优化协商民主发展的社会条件,健全干群协商对话机制,以化解干群间的利益矛盾,促进干群关系和谐。

关键词:干群关系;协商民主

中图分类号:D6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81(2014)06-0021-06

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的利益格局产生了巨大变化,干群之间的关系也面临着与以往不同的新情况与新挑战。总体来说,我国的干群关系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在肯定干群关系主流趋好的同时,也应看到有些地方干群关系颇为紧张,表现为上访事件不断、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下降等等。干群关系和谐与否直接影响到党的执政地位乃至社会的长治久安。在这种背景下,中共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协商民主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这就为新形势下干部开展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创新提供了一条新的思路。所谓协商民主,指的是自由平等的公民,基于权利和理性,在一种由民主宪法规范的权力相互制约的政治共同体中,通过对话、讨论、辩论等过程,形成合法决策的民主形式。[1]根据协商民主的作用机制,领导干部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过程中,善于运用协商民主来改进工作方法与工作作风,不仅能让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公共决策当中,在广泛考虑公共利益的基础上赋予决策以政治合法性,降低治理风险;还能在双向互动的过程中增进互信,化解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促进干群关系的和谐。

一、影响干群关系和谐的原因分析

(一)利益分化过度

市场经济本身是建立在物质利益原则基础上的。在这样的社会条件下,每个人都会把当前自身利益的实现作为想问题与办事情的出发点。事实上,由于各个社会成员所拥有的社会资源不同,他们在禀赋、能力和知识经验等方面存在着差异,这些因素使得他们在进行市场竞争中必然产生利益分化。利益分化又导致社会结构的变化,加剧了权力、财富等稀缺资源在社会各成员之间分配的差异性。当然,一定的利益分化是正常的也是合理的,它激励着每个社会成员努力地参与竞争,以分到最大的那块蛋糕;但是利益分化过度则会导致社会成员之间的不平等。因此,利益机制对干群互信的负面效应从两方面理解,一方面是因为部分个人、企业的不正当逐利行为与社会上的利益分化过度现象损害到群众利益而延伸影响到干群关系;另一方面则是由于部分党员干部抵御不住“糖衣炮弹”的诱惑,使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在灰色市场中进行交换,引起人民的不满,成为干群互信关系出现裂痕的重要原因。

(二)公共权力异化

公共权力异化直接表现为腐败。行使权力的官员同时又是社会独立的个人,有与其他群众一样的正常利益诉求。对此,卢梭认为:“在行政官个人的身上,我们可以区别三种本质上不同的意志:首先是个人固有的意志,它仅仅倾向于个人的特殊利益;其次是全体行政官的共同意志……第三是人民的意志或主权的意志,这一意志无论对被看作是全体的国家而言,还是对被看作是全体的一部分的政府而言,都是公意。”[2]按照人的自然属性,干部首先代表的是他本人的意愿,公意是最弱的。但如果按照社会秩序的要求,干部则应把公意放在其他一切之上。当公共权力的行使者背离了权力的人民性,使得公共权力被滥用与私用,就不可避免地引发出腐败问题。如果严重的腐败问题久治不愈,就会引发民众对干部的极度不满。同时,由于当前我国权力监督缺位,无法有效地以权力约束权力,达到对公共权力的监督与制衡,从而使得腐败问题更难以解决,成为导致干群关系紧张的关键。

(三)思想隔阂加深

干群之间思想隔阂加深也是影响干群关系良性发展的重要因素。之所以造成干群间思想出现鸿沟,原因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其一,“四风”的影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不仅损害了群众的利益,而且还引起群众对党员干部的不满,极大地影响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其二,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缺乏有效性。有些干部缺乏洞察民意的敏锐性,在做群众工作时仍然习惯于传统的说教方式,形式单一,无法适应群众思想多元化的时代需求,造成干群之间感情疏远。其三,干群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当前我国干群的沟通方式主要是自上而下的,缺乏自下而上的反馈机制。这样一来,如果基层的干部基于自身政绩考虑,虚报谎报信息,从而导致沟通中的信息不对称,使得群众的利益诉求无法得到有效回应,影响到对干部的认同度。此外,还有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官员财产迟迟未公示等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也会造成干群间的思想隔阂加深。

理论聚焦凌锐燕:论协商民主与干群关系和谐(四)社会心理因素

人的社会行为是由社会心理所支配着的,消极的社会心理也会成为影响干群关系和谐发展的重要因素。其一,“失衡”心理。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不断深入,社会不公平现象日益突出,如贫富差距加大、教育不均、城市住房问题得不到解决等,致使在群众的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普遍得到提高的情况下,仍有不少群众对发展当中所存在的问题产生“相对剥夺感”。其中,群众对部分领导干部的不满,主要是因他们以权谋私以及各种寻租行为所造成的不公平。当然,广大群众由于从事的职业各异、社会经济状况不同以及社会地位、价值观念等方面的差异,因而对社会不公平现象的认知程度也不尽相同。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一旦这种“失衡”心理在群众当中蔓延开来,就会对密切干群关系提出严峻的挑战。其二,浮躁心理。这是个注重速度与效率的时代,随着社会变革速度加剧、传媒技术飞速发展、职业变动越发频繁、社会群体分化日益突出,每个人都面临着在社会结构中重新定位的问题。如此,社会上的不确定性因素日益增多,兼之个人价值追求上的错位与主观上的攀比心理,于是,焦躁不安、急功近利就不可避免地成为一种心态,导致众多社会矛盾的产生。这种“浮躁”的心理一旦延伸到干部与群众的关系层面,如某些干部的奢靡生活被媒体所曝光,这都会使得干群关系变得极为敏感与脆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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