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恩格斯革命策略演进探析

2015-03-11 08:49谢江平李宁
贵州省党校学报 2014年6期

谢江平 李宁

摘要:不少学者在解读《卡·马克思〈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一书导言》时认为,恩格斯晚年放弃了暴力革命思想,转而坚持合法斗争策略,转变成民主社会主义者。事实上,晚年恩格斯在阐发合法斗争策略时,曾特别强调和平过渡的附带条件,并着重指出党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弃革命这一基本的历史权利。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无论是暴力革命还是议会道路,其最终目的都在于夺取政权。从单一的暴力模式到合法斗争、和平过渡,不放弃革命权,这是恩格斯对马克思主义革命策略的丰富和完善,也是新的时代条件下无产阶级革命策略的必然选择。

关键词:暴力革命;合法斗争;革命权;革命策略

中图分类号:A8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81(2014)06-0031-05

1895年,被称作恩格斯政治遗嘱的《卡·马克思〈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一书导言》(简称《导言》)出版。在《导言》中,恩格斯结合当时资本主义出现的新情况,特别是结合当时德国政治斗争的新变化,在无产阶级革命策略方面有了新的发展,形成了与暴力革命截然不同的斗争策略——议会选举、合法斗争。自《导言》发布以来,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内部就存在着争论:恩格斯晚年是否背叛了共产主义,而蜕变为一个民主社会主义者。国内也有不少学者认为,《导言》背离了马克思暴力革命的基本原则,开了修正主义先河,为民主社会主义开出了出生证。要澄清笼罩在《导言》上的种种疑云,对马克思、恩格斯革命策略的演进作探讨分析就显得很有必要。

一、暴力革命是惟一的手段

早年,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要推翻现存的不合理制度,必须要进行暴力革命。在1846年《恩格斯致布鲁塞尔共产主义通讯委员会》的信件中,恩格斯曾鲜明地表示要消灭私有制、实现无产者的利益,“除了进行暴力的民主的革命以外,不承认有实现这些目的的其他手段。”[1]40在1848年为共产主义者同盟起草的党纲《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宣称:“共产党人不屑于隐瞒自己的观点和意图。他们公开宣布:他们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才能达到。”[2]66这些观点的形成,与当时的历史环境和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状况密切相关。

当时,处在大陆边缘的英国虽然完成了工业革命,进入了资本主义时期,但是资本早期的原始积累过程残酷血腥,激化了阶级矛盾,正如马克思所言,“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资本家用暴力剥夺了农民的土地,又以强力的国家机器、法律体系驱使农民加入资本主义生产体系。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整个社会日益分裂为两大敌对的阵营,分裂为两大相互直接对立的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2]32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然而资本主义创造的巨大生产力,并没有改善工人阶级的生活处境,相反,随着资本主义大工业的发展,“机器的日益迅速的和继续不断的改良”,而工人的生活却变得“越来越没有保障”[2]40。恶劣的工作生活条件,加剧了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19世纪30、40年代,工人运动风起云涌,在当时看来,整个社会都像是处在革命的前夜,这一切都使得马克思、恩格斯相信伟大的决战已经开始。

法国大革命以来,欧洲人民为争取民主进行革命斗争的实践经验,也使得马克思、恩格斯坚信暴力手段是革命策略的不二选择。19世纪40年代,尽管资本主义有了相当发展,但在政治制度上,欧洲大陆整体上仍处于专制统治之中,民主自由的缺乏使得合法运动根本没有可能。尽管有选举,但选举不过是资产阶级的一种等级特权,资产阶级既反对君主专制,也反对全民民主,选举的目的不过是建立由他们独享的议会寡头统治,工人阶级根本不可能分享任何权益。在总结英国宪章运动的斗争经验时,恩格斯认为,宪章派运动的“‘合法革命把一切都搞糟了。……然而无产者从这些事件中间还是得到了好处,那就是他们意识到了用和平方式进行革命是不可能的”。[3]此外,革命斗争形势的发展,也使得马克思、恩格斯低估了资本主义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自我调节能力,正是出于“生产力已经强大到这种关系所不能适应的地步,它已经受到这种关系的阻碍”[2]37的判断,马克思、恩格斯才认为,“英国面临着一场按一切迹象看来只有用暴力才能解决的危机”,[4]并将暴力视为革命的唯一途径。

理论聚焦每个栏目名称谢江平,李宁:马克思恩格斯革命策略演进探析二、反思暴力革命,提出合法斗争

关于共产主义对资本主义替代的必然性,马克思有过“两个决不会”的经典论述——即“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2]592正是基于这一观点,1848年欧洲革命失败之后,马克思着重研究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历史。在对当时社会经济状况全面考察之后,马克思认为,“无产阶级解放所必需的物质条件是在资本主义生产发展过程中自发地产生的”,[1]438而“当时欧洲大陆经济发展的状况还远没有成熟到可以铲除资本主义生产的程度”,[5]540因此,“那些自夸制造出革命的人,在革命的第二天就会看到,他们不知道他们做的是什么,制造出的革命根本不像他们原来打算的那个样子。”[1]533相反,在这个时期,资本主义经济表现出了很强的适应性,正在走向普遍繁荣。因此,马克思改变了资本主义将迅速灭亡的判断,并指出“在这种普遍繁荣的情况下,即在资产阶级社会的生产力正以在整个资产阶级关系范围内所能达到的速度蓬勃发展的时候,也就谈不到什么真正的革命。只有在现代生产力和资产阶级生产方式这两个要素互相矛盾的时候,这种革命才有可能”。[6]

19世纪70年代,第二次工业革命在主要资本主义国家蓬勃开展,资本主义生产力再一次获得了极大的发展,资本主义世界的增长与繁荣得以持续,资本主义本身的自我调整能力也进一步加强。与生产力的飞速发展相对应,资产阶级民主得到了进一步发展,以普选制为基础的代议制在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相继确立。在总结1848年欧洲革命和巴黎公社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马克思、恩格斯对视暴力革命为唯一策略的思想进行了反思。“如果说我们有责任支持一切真正的人民运动,那么,我们同样有责任不让我们无产阶级政党的刚刚形成的核心作无谓的牺牲,不让无产阶级在徒劳无益的地方性的起义中被灭绝。” [5]479马克思、恩格斯设想,“在人民代议机关把一切权力集中在自己手里、只要取得大多数人民的支持就能够按照宪法随意办事的国家里,旧社会有可能和平长入新社会,比如在法国和美国那样的民主共和国,在英国那样的君主国。”[5]414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凡是利用和平宣传能更快更可靠地达到这一目的的地方,举行起义就是不明智的”。[7]关于和平过渡与暴力革命的关系,马克思在1872年的海牙代表大会上给出了总的原则方向。“工人总有一天必须夺取政权”,“必须考虑到各国的制度、风俗和传统;我们也不否认,有些国家,像美国、英国……工人可能用和平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但是,即使如此,我们也必须承认,在大陆上的大多数国家中,暴力应当是我们革命的杠杆”。[8]马克思的这一论述,进一步说明了对像英、美这样的议会民主制最发达的国家,是有可能进行和平过渡的,而对当时的法国、德国、俄国、奥地利这样的议会制仅仅为遮羞布的专制国家,无产阶级要获得最终的解放,必须要诉诸暴力来迎接最后的决战。

三、 充分利用合法斗争

以电力和内燃机的应用为标志的第二次工业革命带领人们进入了电气时代,在这个阶段,资本加速积累,资本主义的发展逐渐进入了一个垄断资本主义(即帝国主义)阶段。生产技术的飞速发展带来生产效率的极大提高,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的剥削进一步加剧,但是表现形式却更为隐秘,资产阶级的统治策略也发生了变化。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的统治,资产阶级对工人提出的改善工作、生活环境的要求作出了一定程度的让步,同时,资产阶级的议会民主制在这一时期也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在这一时期,德国成立了帝国国会,这为无产阶级提供了可供宣传理论、组织教育群众的有利讲坛。而德国社会民主党在这一时期充分利用合法选举权,将党锤炼得更加成熟,德国社会民主党的政治实践直接推动恩格斯对当时德国革命策略的反思。1890年的德国国会选举,社会民主党赢得35个席位,一跃而成为国会第一大党。这次选举的成功,直接导致了俾斯麦政府的下台和“反社会党人非常法”的废除。对此,恩格斯高度评价德国工人“给了世界各国的同志们一件新的武器——最锐利的武器中的一件武器,向他们表明了应该怎样使用普选权。”[5]544“反社会党人非常法”的废除使得社会民主党恢复了合法党的地位,这些都为无产阶级充分利用普选权、开展议会合法斗争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恩格斯认为“这将使我们获得普选权和显著扩大活动自由(新闻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取消警察监视等等),这是不应该忽视的新的武器”。[5]470恩格斯根据当时不断发展变化着的经济、政治、军事和阶级斗争状况,以巨大的理论勇气对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策略进行了适时的调整。

恩格斯认为,俾斯麦之后德国资产阶级民主的发展使得普选权“在目前是无产阶级运动的最好的杠杆”。[9]此外,军事技术的提高、军队装备的改进,也都不利于无产阶级再进行街垒站、巷战等传统的革命手段。城市的现代化建设,使得各大城市新建的街道“都是又长、又直、又宽,好像是故意要使新式枪炮能充分发挥其效力似的”,[5]548这些都为无产阶级举行起义增加了许多困难。铁路等现代化的交通方式使军队的调动更加灵活迅速,为统治阶级镇压无产阶级提供了便利。在当时的环境下,合法性的普选权“由向来是欺骗的工具变为解放的工具”。[5]544通过议会斗争,工人阶级争取到了许多权利,无产阶级也在这种合法性斗争下“长得身强力壮”。[5]552这样的结果,“弄得资产阶级和政府害怕工人政党的合法活动更甚于害怕它的不合法活动,害怕选举成就更甚于害怕起义成就。”[5]545“合法性在如此出色地为我们效劳,如果这种状况延续下去,而我们却要破坏合法性,那我们就是傻瓜”。[5]430

随着资本主义社会进入垄断资本主义阶段,生产力的不断增长以及资本主义内部自我调整能力的不断增强,使恩格斯认识到资本主义仍具有相当适应性,这表明资本主义还能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继续发展,军事斗争成功的可能性越来越低。在新的历史条件和时代环境下,恩格斯开始反思之前的革命策略,并承认“历史表明我们也曾经错了,暴露出我们当时的看法只是一个幻想。历史走得更远:它不仅打破了我们当时的错误看法,并且还完全改变了无产阶级进行斗争的条件。1848年的斗争方法,今天在一切方面都已经过时了”。[5]538在无产阶级还没有掌握武装力量的形势下,“任何暴乱都注定要失败”,[9]323都“毫无疑问会失掉25年来占领的一切重要阵地”。[5]403因此,恩格斯认为,在当前的斗争环境中,党需要充分利用合法斗争的策略。

四、政治遗嘱:不放弃革命权

根据这份被称为政治遗嘱的《导言》的评论和论述,有相当的一部分学者认为恩格斯晚年修正了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理论,放弃了暴力革命的策略,完全变成了议会合法斗争的积极拥护者和“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的首倡者。结合《导言》发布的背景以及恩格斯晚年的相关论述,可以得知恩格斯在晚年只是结合德国社会民主党的政治实践对其合法议会斗争进行了充分的肯定,然而,要说恩格斯完全投向合法斗争,放弃革命权,那就是对恩格斯《导言》的误读和曲解。

恩格斯在《导言》中的论述只是表明他根据斗争环境的变化,适时地调整了革命策略,然而,他没有也不可能放弃暴力革命这一基本原则。

当恩格斯完成《导言》时,德国社会民主党的个别领袖企图断章取义地利用其中的合法议会斗争思想,说恩格斯主张任何情况下都只能通过和平途径取得政权,为此,恩格斯在1895年3月8日给《前进》报社经理查·费舍尔的信中就曾发出过这样的警告:“我不能容忍你们立誓忠于绝对守法,任何情况下都守法……简言之,即忠于右脸挨了耳光再把左脸送过去的政策。”[1]686同时,他还指出:“如果你们宣扬绝对放弃暴力行为,是决捞不到一点好处的。没有人会相信这一点,也没有一个国家的任何一个政党会走得这么远,竟然放弃拿起武器对抗不法行为这一权利”。[1]686恩格斯认为社会民主党“守法的义务是法律上的,而不是道义上的……如果掌权者违犯法律,上述义务就完全解除”。[1]687

在当时的环境下,恩格斯只是结合斗争形势的改变,把议会斗争作为适应新形势的一种策略。在谈到无产阶级的革命权时,恩格斯强调:“革命权是唯一的真正‘历史权利——是所有现代国家无一例外都以它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唯一权利”。[5]551恩格斯认为之所以要采取议会合法斗争的方式,“就是不停地促使这种力量增长到超出现行统治制度的控制能力,不让这支日益增强的突击队在前哨战中被消灭掉,而是要把它好好地保存到决战的那一天”。[5]551坚持议会合法斗争就是要凝聚革命力量,迎接最后的决战。而这个最后的决战就是无产阶级用暴力革命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

恩格斯认为无论是激烈的街垒战、巷战,还是和平、合法地利用选举权进行议会斗争,都只是为了共同的革命目标——夺取政权所采用的暂时的策略,而策略又具有灵活性,总是会根据具体的历史情况不断调整,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我谈的这个策略仅仅是针对今天的德国,而且还有重要的附带条件。对法国、比利时、意大利、奥地利来说,这个策略就不能整个采用。就是对德国,明天它也可能就不适用了”。[1]700

从恩格斯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在德国当时的环境下,执政当局是希望德国社会民主党采取反抗的暴力的,因为,德国社会民主党力量的壮大让统治阶级感到恐慌,他们期望有这样一个机会,以期通过违反法律的反革命的暴力,来对工人阶级实施一场大规模的屠杀,从而沉重打击国内力量日益高涨的工人阶级,长期遏制其发展。因此,恩格斯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也可以说出于对当时严重形势的考虑,以此来教育德国社会党和广大的工人阶级,希望他们能对这种有预谋的行动有所警觉,继续利用合法的斗争手段来使党更加壮大,使工人阶级变得更加自觉、成熟,以便保存实力,为未来的决战做准备。

五、结语

马克思、恩格斯的无产阶级革命策略思想,从早期只承认暴力革命,到不排除用和平手段来达到目的,再到坚持合法斗争的同时,不放弃革命权。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无产阶级革命性质、进程和策略的思想,既是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观察资本主义社会的逻辑结论,也是顺应资本主义经济政治发展要求,为无产阶级革命斗争提供理论指导的需要。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马克思、恩格斯多次在其著作中对其理论的精髓进行过这样的表述:“我们的理论是发展着的理论,而不是必须背得烂熟并机械地加以重复的教条”。[10]正是在这样的科学精神的指引下,马克思、恩格斯才坚持根据各国无产阶级斗争的不同国情、不同发展阶段,并随时根据不断变化的情况,制定相应的革命策略。恩格斯晚年所提出的无产阶级合法性斗争思想,既不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修正,又不能说明恩格斯晚年改变了共产主义革命立场,转向“和平长入社会主义”论,这恰恰证明了恩格斯对马克思学说的坚持和创新——他结合当时无产阶级革命斗争条件、环境的变化,在坚持革命原则的基础上,对具体的革命策略进行了调整。晚年恩格斯对无产阶级斗争策略的思考是对马克思主义“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本质的最好诠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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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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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24.

[5]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541.

[7]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690.

[8]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179.

[9]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368.

[10]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681.

责任编辑:刘遗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