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洪斌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 贵州 兴义 562400)
书法如其人 书道在尽势
——孙清彦《学书枝言》书法艺术内容述评
熊洪斌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 贵州 兴义 562400)
《学书枝言》对书法艺术本质内容的概括论述,涉及到了书法理论的高端层次,即“以人喻书”美学和“书势”艺术理论,这种文艺理论植根深厚的传统文化的土壤中,与道家“道法自然”的哲学和儒家“文以载道”、“以人为本”的思想都有着深刻的联系。这种书学思想,高扬了人的主体价值,肯定了书法家对天道自然的认识和把握的能力,肯定了人的主观能动性。
以人喻书;生命美学;书势;书道
《学书枝言》在大篇幅讨论“技法”时,事实上已经涉及了书法艺术的内容。书法因为有“道”(观念)的支撑才成其为艺术,“技”、“艺”、“道”三位一体,从来就没有分离过。正如一个完整的生命体,各种相关联的生命元素须臾不可或缺,须臾不可分割。任何机械的区分或静止孤立地看待生命形式,都会导致对生命本身的否定。书法艺术,正是这样一种具有生命的形质和神采、要表达对天道人生的感悟、抒发内外宇宙高韵深情的非凡艺术。中国古人很早就朦胧地意识到了“天人关系”的不可分割性,在自发——自觉的探求中,终至形成了“天人合一”的宇宙论及人生观,这对中国文艺的影响至深至远。而书法艺术及其理论,就是在这种哲学背景下生成的。于是,实用的书写之“技”逐渐积淀而形成了“法”,技法又进一步向上提升为艺术,而“艺”必与“道”通,这样才称得上真正的艺术。“技”、“艺”、“道”三者,由表及里,层层深入,广大而深邃。真是“悠悠心会,妙处难与君说。”这种整体直观思维中的艺术理论,当其使用逻辑分析语言时,往往容易“言而非也”。
正是由于“言不尽意”,于是古人便“立象以尽意”。并因此形成了整体直观顿悟的思维方式以及仰观俯察的观照方式。在对像书法等难以分说的艺术现象进行解说时,往往通过比喻和设象的方式来启发领悟。老庄论“道”便是典型,似乎什么也没说又似乎什么都说透了。中国的书论,从其萌发之初,便是如此。东汉许慎《说文解字》谓:“书者,如也”。这竟成了古典美学的一大命题。崔瑗《草书势》描述草书之“如”:“兀若竦崎,兽跂鸟跱、志在飞移,狡兔暴骇,将奔未驰。”蔡邕《篆势》、《笔论》等,到处是“若”字博喻,凡天地日月,山川水火,剑戈弓矢、坐卧行立,各种物象情态,都是书法的意象。魏晋玄学之兴,伴随着“人的觉悟”,对个体生命和价值的关注,从“立象尽意”到“忘象求意”,审美则由外在向内在发生转换,“人”的主题浮出水面,从此前的“以物喻书”转换为“以人喻书”。卫夫人、王羲之、卫瓘、王僧虔、袁昂、羊欣、庾肩吾等人论书,无不充满了拟人化的描述,把“人”与“书”紧密地联系起来。经过唐、宋,人的精、气、骨、肉、血等概念便直接迁移为书法审美概念。
《学书枝言》中“书犹人也”这一命题,正是这种“以人喻书”美学的继承和发扬。书法艺术中那种不可言说之“意”(生命体的内在精神)因此得以表述:“夫书,犹人也。有形体、有筋骨、有肌肤。精神、气血、色泽、性情,缺一非人。而书亦由是也。然体力骨气,皆属之笔。肤血色泽,则墨也。苟精润血活,肌色丰蔚,神气奕奕,而性情生焉。是诚书之上乘矣。”
“上乘”的书法艺术必须如一个鲜活的人那样,“谓骨筋皮肉,脂泽风神皆全,犹如一佳士也”(米芾《自叙帖》)。苏轼《论书》云:“书必有神、气、骨、肉、血,五者阙一,不为成书也。”清人王澍《论书賸语》云:“作字如人然,筋骨血肉,精神气脉八者备而后可为人,阙其一,行尸耳。”类似的说法不少,周星莲《临池管见》云:“字之筋骨、血脉、皮肉、神韵、脂泽、气息,数者缺一不可。”康有为《广艺丹双楫·余论》云:“书若人然,须备筋骨血肉。血浓骨老,筋藏肉莹,加之姿态奇逸,可谓美矣。”这种“以人喻书”的生命美学,不仅使书法成为一种“有意味的形式”,同时更是一种“生命的形式”。书法家通过艺术创作在作品中得以“自我确认”,人通过“主体的对象化”在艺术形式中得以“直观自身”。孙清彦以人拟书的书法创作理论正是对书法作为生命形式的深刻把握。除了筋骨血肉体等物质层面的肉体力量外,特别注意到了只有人才具有的“精神”、“神气”、“性情”等超物质的精神力量。这样的认知水平,当比肩前贤而又齐于当代学者。当然,孙清彦的同代人中,更有一位大家刘熙载(1813-1881),在其书学名著《艺概·书概》中,把这种“以人喻书”的生命美学作出了集大成的阐释:“书,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如其人而已。”从东汉许慎到清末刘熙载,中国书法“书如其人说”的艺术理论终至完全确立。而孙竹雅《学书枝言》的相关论述足以忝列其中,并不逊色。
书如其人,已是定论。然而,人与人毕竟不同。况且,不同的时代其审美的风尚亦不相同。虽说文艺当随时代,但凡艺术必有其本体自身发展的内在逻辑规定。《学书枝言》写道:“要之,习由人爱,爱以时迁,即当代之风徽,为一时之运会。”人的习惯爱好也会受制于文化环境客体。就书法而言,成功的因素固然很多,但必须“得其道”方可称书家。但这个“道”最难言说了,经常是“说出来已落第二义而非本义”。《学书枝言》大致按“执、运、体、势”论书法,力图“以技进道”,揭示书法真谛。一路论述下来,终于触及到书法艺术的本质问题:“从来操觚之家,各有专擅:长于牓署或拙于简编,工于蝇头或慑于屏障。是故专精易得,兼美难求。世号通才,一时有几?然而,失其道,终身不能究一体;得其道,十载可该夫众能。其道为何?则尽势耳。”作者十分明确地指出:书道在尽势。
什么叫“尽势”?按照作者的理路和思维表达习惯,当然不会直截的说明,他先举出董其昌领悟“尽势”的故事,来说明这个“势”是“不为形拘者”,即与“形”相关而又超越于“形”的道理法则等内容。必须“唯势蓄胸次,意在笔先,跃然而横绝太空,落从天外,起伏动荡,宛转廻翔。即一点画之间、接脱之际,有如龙蛇屈伸,山川险阻,所谓‘咫尺具千里之势’,都此也。”这便是作者所谓的“尽势”。似乎什么也没有说又什么都说出来了。至于什么叫“势”?作者采用的仍然是比喻设象的说法:“故‘勒法’云:‘迢迢如千里阵云’,‘戈法’:云:‘亭亭如倚涧长松’者,势之谓也。”这样的回答,给读者广阔的想象空间和自由的感悟余地,并不把话说死,但为了方便理解,作者还是举出了“分厘有丈寻之势”的《十三行》和“蓄丈寻于分厘之中”的《黄庭经》两件二王经典作品来说明问题。认为真正的“得道”高手如米芾、董其昌等大家,无论字径大小,皆因“笔势既得,即自出灵”而成“妙迹”。
势,与形相对而言。势,是对形之为“形”的一种理性抽象,或者说,势是形的升华。万事万物皆有其形或象,但成就这些形象的乃是其内在的自然规律和法则。事物是千变万化的,而决定事物存在和变化的“道”却具有其恒常性。书法中往来不定的“势”,正是“道”的某种显现。自汉代崔瑗将“势”引入书法领域,历代论书,皆大谈“势”的价值意义。于是,“势”便成为书法美学中的一个重要范畴。就书写而言,笔法动作表现出来的某种力量的趋向,并统领着结构与章法,决定着空间形象的力量、速度及往来过程、节奏等等,都是笔势的内容。书法线条因为这种“运动和力”的属性,同时具备了时间和空间的效能,使观赏者获得了一个广阔的审美心理动态空间。势依附于形,识势,一般要靠感觉,或者依赖分析。但在书法中,由于起、收、转、接、提、按等等笔法动作的“暗示”,表现出实有的形(点画线条、结字章法)之外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的时间流程,其部分“势”可以看得见,如前一笔之收,与后一笔之起,这个“接脱之际”所产生的虚线,虽不是实有墨线,但仍然是可视的。或者说,在书法中对“势”的感觉是具体的,笔法运动的方式和规律,表现出书法线条气韵生动的生命运动之势。
蔡邕《九势》云:“势来不可止,势去不可遏”。书法家们综合了对天地自然和人生社会的种种感悟以及对古来技法的熟悉理解,做到“势蓄胸次,意在笔先”,这便是“识势”或“得势”。“笔势既得,即自出灵”,书法的黑白空间形象因为“势”的贯穿才获得了独特的美学的性格。书法家不仅要“明笔势”(识势)、“得笔势”(得势),而且还要“尽势”,即表现出已经领悟到的千变万化之势。得“势”为上,失“势”为下,“势”的得失,直接关乎到书法是否成其为艺术,书者是否真书家,书法作品能否成为“道之形也”(刘熙载《艺概·书概》)。能“尽势”者,则书入“上乘”。这便是古来论书尤重其“势”的道理和原因。康有为对此有比较简明扼要的说法,在其《广艺舟双楫·缀法第二十一》中指出:“古人论书,以势为先。中郎曰‘九势’,卫恒曰‘书势’,羲之曰‘笔势’。盖书,形学也,有形则有势。兵家重形势,拳法重扑势,义固相同。得势,则已操胜算。”孙竹雅所谓“尽势”比之“得势”似乎更为复杂,也更为入木三分。无独有偶,同为书法实践家的大师王铎,对此说“极势”,与孙清彦所见略同。王铎《论书》云:“盖字必先有成局于胸,剪裁预有古法,岂独略于左而详于右乎?至临写之时,神气挥洒而出,不主故常,无一定法,乃极势耳。”
孙清彦“书道在尽势”的观点,有深远的理论渊源。较早如蔡邕《九势》云:“夫书肇于自然,自然既立,阴阳生焉,阴阳既生,形势出矣”。又云:“凡落笔结字,上皆覆下,下以承上,使其形势递相映带,无使势背。”书法之“形”要呈现出生命与活力,其点画线条和形体结构必须具备“运动和力”的属性。力的趋向性和运动的规律性,是万物有灵的关键。书法不是简单的文字书写,也不是对物象的完全模拟,而是要表现出对自然运动变化的意会。书法得此“势”,则“形”与“势”相谐,可达于“阴阳之道”。所谓“得势”,其实就是得自然之道;所谓“尽势”,其实就是表现对“道”的领悟。因此,善书者“不为形拘”,无论何种书体,不论字径大小,“视虱身于车轮,纳须弥于芥子”,实在是没有什么“蝇头”小字与“擘窠”大字的分别的。得势而极尽之,则皆为妙迹,这就是“书道”的奥妙。
《学书枝言》对书法艺术本质内容的概括论述,涉及到了书法理论的高端层次,即“以人喻书”美学和“书势”艺术理论,这种文艺理论植根深厚的传统文化的土壤中,与道家“道法自然”的哲学和儒家“文以载道”、“以人为本”的思想都有着深刻的联系。这种书学思想,高扬了人的主体价值,肯定了书法家对天道自然的认识和把握的能力,肯定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孙清彦在继承前贤陈说的基础上,通过自身的书法实践体会,得出了“书法如其人,书道在尽势”的精辟结论,揭示了书法作为艺术的道理及其创作的规律,这对今日书法理论和书法创作都仍有启发和指导的意义。
责任编辑:马黎丽
The Calligrapher's Embodiment in the Work——Comments and Analysis of the Calligraphic Techniques in Sun Qingyan's“Xueshuzhiyan”
XIONG Hong-bin
(Xing yi Normal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y,XingYi,Guizhou 562400,China)
“Xueshuzhiyan”reviews the core ideas of calligraphic art,which relate to the advanced theoretical concepts of“embodiment”and “Shu Shi”the calligraphic concept of expressing ideas and emotions in the formation and style of written character.Under the influence of traditional philosophical thoughts from Taoism,such as“Tao follows nature”,and Confucianism,such a“sthe writings are to ex press and carry truth”and“people's values come first”,the ideas in“Xueshuzhiyan”place emphasis on the calligraphers themselves,and clarify their central role in the understanding and integration of Tao and nature during their artistic creations.
Embodiment,aesthetics of life,“Shu Shi”“,Shu Dao”
1009—0673(2015)05—0110—03
J292.1
A
2015—08—28
贵州省教育厅2013年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学书枝言碑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3GH027。
熊洪斌(1959— ),男,贵州兴义人,兴义民族师范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中国古代文化与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