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需要厘清的若干关系
焦艳
(桂林理工大学, 广西桂林541004)
【摘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效果好坏直接影响着人才培养质量。要上好这门课,必须厘清教学主体和教学客体、教材体系和教学体系、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教学课件与教学实施、知识传授与观念引导的关系,提高授课效果的实效性,真正让学生学有所得。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关系
【收稿日期】2014-10-30
【作者简介】焦艳(1986—),女,河南南阳人,桂林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助教。
【中图分类号】D63【文献标识码】A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是所有大学生的一门必修课,是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的重要课程之一,是高等学校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健康素质和法律素质教育的主要渠道和基本环节,旨在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促使大学生尽快地适应大学生活,帮助其成长成才。《基础》课的教学效果好坏直接影响着人才培养的质量。基于此,结合多年的教学实践和教学反思,认为在《基础》课教学过程中需要厘清若干关系。
1教学主体和教学客体的关系:构建平等和谐的教学氛围
在传统的《基础》课教学过程中,往往以教师为中心,以课堂教学为阵地,突出的是教师的引导作用,教师处于教育者的主体地位,学生则处于接受者、被塑造者的客体地位,忽视了学生的个体差异,忽视了师生的平等地位。教师的授课大部分是“一言堂”,还只是以基本知识的传播为主,大多采用灌输式讲述方法,单纯讲授一些理论性的知识,讲法单调乏味,毫无乐趣可言,无法吸引学生的注意力,于是出现了课堂上“老师讲的津津乐道,学生听的昏昏欲睡”的局面。
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在课堂中确立学生主体地位,构建和谐平等教学氛围的呼声愈来愈高。要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要构建平等和谐的教学氛围。课堂教学要以教师为中心转向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学生的主体性和个体差异性,教师的角色在《基础》课教学中应该由单纯的知识传授者转为学生学习的引导者和合作者。构建平等和谐的教学氛围要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在《基础》课教学中,教师要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和独立的人格尊严,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激发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激励、自我完善、自我超越。特别是,在信息网络日益发达的当下,学生接触信息渠道的日益宽泛,学生主体地位的发挥,更有利于不同思想在课堂中的碰撞,更能提升课堂授课效果。
二是建立亦师亦友的师生关系。创设平等、和谐、民主的课堂氛围,让学生真正能够敞开心扉和老师进行沟通交流,就人生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进行公开探讨,而不再是老师一个人的课堂,当然并不是否定老师的引导作用,在发挥学生主体地位的同时,由于学生还不成熟,恰恰需要老师进行适当的引导。
三是关注学生的所需所求。学生想听的和所关注的必定是与学生实际需求相关的内容,所以老师在授课时一定要考虑学生的需要,以学生的需要为出发点,围绕学生的需要展开教学,这样才能吸引学生的兴趣,有利于平等和谐教学氛围的有效开展。
2教材体系和教学体系的关系:打造个性突出的教学体系
教材是一门课程的根基,教师在备课讲课过程中,要吃透教材的基本精神,理清章节之间的逻辑关系,搞懂各章节的教学重点和难点,把握教学目的和教学要求,这是理论教学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基础》课的新版教材充分反映了本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进程相结合,与我国大学生的现实需求相结合,适应了新时期时代发展的特点和大学生成才的素质需要,教材在内容体系、重点难点等方面都作了一些调整和变动,具有内容整合、思想前沿、知识广泛的特点。教材体系和教学体系是相辅相成的关系,教学离不开教材,教材为教学服务,教学效果的实现,最终还要看教学体系的设计。从教学的角度看,讲好《基础》课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一是该课程是公共课,给人的感觉是空洞而虚渺,引不起学生的学习兴趣;二是教材的内容从字面来看很容易理解,很多学生认为自学也行,不需要听课;三是很多学生认为该教材中的内容过于“高大上”,跟自己的实际生活距离遥远,增加了授课难度;四是该门课大多是大班授课,少则七八十人,多则一两百人,授课效果大打折扣;五是考试方式为考查课,学生觉得很容易通过,所以学习动力大大削弱。鉴于此,要切实提高《基础》课的教学实效,厘清教材体系和教学体系的关系需要做到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必须吃透教材和熟悉教材。在备课过程中要深入领会教材的编写思路和编写目的,把握教材的编写脉搏,认真研读分析教材内容,弄懂每一章节中的教学难点和教学重点,对教材框架和教材内容烂熟于心。
其次,要将教材语言转化为教学语言。真正优秀的教师往往能够做到将高度概括甚至文件化的教材语言在课堂中转化为轻松活泼、学生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教学语言。
再次,要发挥教师主观能动性,丰富教学方法。单一、死板的灌输式授课方法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的教学要求,必须将视频、图片、音乐、故事、案例等元素融入课堂。
其四,改革该课程的考试方式。虽然考试方式是考查,但是考查的样式也多种多样,除了安排开卷考试,也可以安排小组讨论、模拟面试、角色扮演、主题演讲、课题研究等方式进行,丰富考试方式对提升教学效果意义重大。
3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关系:达到知行合一的教学效果
《基础》课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个方面,课堂理论教学是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阵地和主渠道,而实践教学则是《基础》课教学中的重要环节,二者是对立统一、相辅相成的。一方面,实践教学离不开课堂教学,它需要以课堂教学作为理论指导;另一方面,课堂教学离不开实践教学,有效的实践教学有利于增强理论教学实效性。《基础》课不仅要求学生掌握思想道德和法律基础方面的相关理论知识,更注重将这些理论知识在实践中的体现和运用,将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外化为学生的社会行为和行为习惯。在抓好课堂教学的基础上,要达到知行合一的教学效果,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一是要抓好课内实践教学。课内实践教学是课外实践教学的基础,要在课堂教学中强化实践性环节,使教学内容生活化、实际化,引导学生在课堂中通过实际生活案例去领悟、理解、消化所学的理论知识,在此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使教学实践案例接近学生生活实际。
二是做好引导性实践教学。引导性实践教学就是教师根据教学目的,引导学生培养某种能力和品行的实践性教学活动。例如帮助学生制定“职业生涯规划”“成长成才计划”“修身计划”等等。
三是重视开展体验性实践活动。体验性实践活动是教学活动中经常使用的一种教学体验方式,主要是通过情景熏陶、角色扮演等方式,旨在培养学生的思维方式、理论信念或者道德情感。情景熏陶,主要是通过创设一定的情景,让学生在特定的情景氛围中激发学生的情感体验。常用的方法有叙事情景、活动情景和虚拟情景。角色扮演主要是通过让学生扮演不同的社会角色,通过担任一定的角色,体验扮演角色的权利和义务,来达到情感体验的一种实践活动。例如即兴表演、模拟法庭、模拟招聘会、实景角色扮演等等。
四是综合养成性实践活动。该实践活动主要是通过实实在在的社会实践,训练学生的理论思维、培养学生的道德情感、磨练学生的意志、提高学生分辨能力和实际动手能力的实践活动。例如,暑期社会实践“三下乡”活动、志愿者活动、社会调查活动、雷锋活动月活动、勤工助学活动等等。
4教学课件与教学实施的关系:掌控教学相长的教学手段
随着时代发展和多媒体技术的普及,使用多媒体教学已经成为《基础》课教学中的一种普遍现象,其便利性和先进性已经在教学过程中得到了证实。但是,多媒体教学是把“双刃剑”,运用的不好便会适得其反,本末倒置。在《基础》课教学过程中,多媒体教学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仅仅把粉笔写的大纲转化为PPT形式的大纲,形式单一;二是教学课件花里胡哨、喧宾夺主,丧失了其本来的功能,远离了其初衷;三是过分依赖PPT课件,没有了课件,教师便不知道怎么开展教学。为解决《基础》课教学过程中遇到的教学课件使用问题,实现师生教学相长,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改进:
一是教学课件要以教材为根基。教学内容讲授的是教材上的知识,教学课件的内容来源于教材,高于教材,但最终还是要回归教材。所以,在制作教学课件时,首先要吃透教材,领悟教材精神,把握教材重点和难点,然后有针对性地在课件中有所展示。教学课件是教材的有机延伸,它是形象化、生动化的教材。
二是教学课件的实施要突出教师的主导地位。教师是课堂的掌控者和引导者,不能成为PPT的单纯播放者,不能让学生成为PPT的观众。教学课件毕竟只是教师教学的辅助工具,主导者还是教师,教师应该有自己的教学理念和学术见解,通过PPT课件这个有效载体,体现出自己的思维逻辑和理论视野,而不应该只是展示一些视频、图片和声音,课堂轰轰烈烈,学生嘻嘻哈哈,到最终却什么也没有学到。
三是教学课件要符合学生的实际需求。大学生在生理年龄上已经是成年人,但他们的心理年龄并不成熟,理论思辨能力尚不足。这就需要在《基础》课中借助多媒体课件将教材中抽象的理论知识形象化、生动化、生活化,要通过多媒体课件的展示引发学生的思考,引导学生对人生、对学习、对生活的思考,这就要求《基础》课的多媒体课件要集趣味性、信息性、理论性、学术性、生动性于一体,使多媒体授课真正成为学生喜爱的授课方式,使《基础》课真正成为学生喜爱的课程。
5知识传授与观念引导的关系:牢记人才培养的教学目的
《基础》课的根本目的是引导和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帮助大学生成长成才成人。其教学过程可能是一学期,但是其教学影响却是深远的,会影响大学生的大学四年甚至是整个人生。所以,必须正确处理知识传授和观念引导的关系,要牢记人才培养的目的,以帮助大学生成长成才成人为导向,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学。从整体上来看,当前的《基础》课教学是好的,是良性的,但是也难免由于各种因素存在一些不和谐的现象,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单纯地把《基础》课当作一门课程,把学生单纯地当作课程的受众,一味地把课本上冷冰冰的知识灌输给学生,把学生当作接受知识的“容器”。
授之于鱼不如授之予渔。要上好《基础》课,必须正确处理好知识传授和观念引导的关系,需要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扎实做好知识传授工作。知识传授是基础,通过《基础》课的基本知识传授,让学生对社会主义法律和道德有比较全面的认识和理解,让学生对法律、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伦理学等相关知识有所了解。
二是循序做好观念引导工作。仅仅学习《基础》课课本中的理论是不够的,观念引导是知识传授的升华,真正学好《基础》课,需要做到来源于课本,但又高于课本。不仅要传授给学生课本上的基础知识,更要对学生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律观的引导,特别是时代赋予的新内涵。
三是做好知识传授向观念引导的转化。死记硬背课本中的理论知识只是在做无用功,真正把所学知识应用到实际问题的解决中才是有效的学习。因此,要立足于知识传授,加强知识传授向观念引导的转化,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澄清学生成长中遇到的问题和迷惑,让学生通过《基础》课的学习,真正明白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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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慧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