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生菊
(中共武威市委党校,甘肃 武威 733000)
基于贫困代际传递理论的贫困困境及反贫困策略
蔡生菊
(中共武威市委党校,甘肃 武威 733000)
贫困代际传递是反贫困战略中的一大障碍,借鉴贫困代际传递理论对解决我国贫困问题不仅具有启示意义,还有助于我们调整反贫困战略,从制度层面寻求贫困者的政治权利、经济资源、受教育权利和健康保障等方面的设计和安排,提高扶贫精准性,有效阻止贫困代际传递。
贫困;代际传递;扶贫
贫困是一种与人类发展进程相生相伴的社会现象,它不是某一个国家和地区所独有的,而是普遍发生在所有的国家和地区之中,人类发展的历史同时也是不断挑战并战胜贫困的历史。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开展大规模扶贫工作,在缓解和消除贫困方面进行了艰辛的探索。我国的绝对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西部农村地区,这些地区由于各种原因,缺乏自我发展的能力,相对贫困问题日益显著,贫困发生率和返贫率较高,扶贫的难度越来越大,并出现了贫困的累积效应。进入新世纪以来,这种贫困的累积效应越来越明显,形成了贫困代际传递现象,影响着贫困地区脱贫进程,也消解着扶贫效果。阻止贫困的代际传递,让贫困人口尽快脱贫是实现全面小康的前提。
2015年全国两会上,习近平参加广西团审议时就强调,要把扶贫攻坚抓紧抓准抓到位,坚决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2015年4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指出了阻止贫困代际传递的两大关键:教育与就业。这表明,阻止贫困代际传递不仅成为国家承诺,而且从话语表达转向了实践探索。
贫困代际传递是指贫困以及导致贫困的相关条件和因素在家庭内部由父母传递给子女,使子女在成年后重复父母的境遇,即继承父母的贫困和不利因素并将贫困和不利因素传递给后代的一种恶性遗传链。简而言之,就是贫困状态在代际间的传承和复制。
不怕今天贫,就怕永远贫;不怕一代穷,就怕代代穷。比贫困和落后更可怕的是贫困代际传递,暂时的贫困仅仅是物质匮乏,但是,当贫困通过家庭成员间传递而成为一种常态时,弱势群体将从根本上失去向上流动的希望,形成恶性循环,加剧社会不公,影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所以,关注和考察贫困代际传递问题,将有助于调整我们的反贫困战略,寻求制度和体制层面上的创新,对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贫困代际传递产生的原因,学者们从多方面进行过研究,形成了很多理论观点。其中较有影响的观点有要素短缺论、贫困文化论、功能贫困论、能力贫困论、环境成因论等。
(一)要素短缺论
美国学者戴维·兰德斯在《国富国穷》一书中提出,贫困的原因在于要素的短缺。他所说的要素主要是指脱贫致富必不可少的基本条件,如资本、资源、技术等。并由此派生出资本短缺论,资源短缺论、技术落后论等等。对贫困地区来说不仅这些要素是短缺的,而且对短缺要素有较低的控制能力。贫困家庭由于没有足够的资金投入,只能不断增加劳动投入来扩大或维持土地产出和物质再生产,以保证最基本生活消费需求。经济学者们倾向于从经济要素配置角度研究贫困性质,认为贫困是贫困者对生产要素没有进行有效配置的结果,久而久之,贫困地区因为要素短缺而形成贫困的恶性循环。从供给方面看,资本形成存在一个恶性循环:低收入→低储蓄能力→低资本形成→低生产率→低产出→低收入;从需求方面看,资本形成也存在一个恶性循环:低收入→低购买力→投资拉动不足→低资本形成→低生产率→低产出→低收入。
(二)贫困文化论
贫困文化理论是从社会文化的角度解释贫困现象的理论,它由美国学者奥斯卡·刘易斯提出。他认为穷人已经形成了一种贫困文化,贫困现象的持续加强和循环发生是因为孩子从父母那里学到了引起贫困的价值观和态度。该理论认为穷人因为贫困而在居住等方面具有独特性,并形成独特的生活方式,这样就产生出一种脱离社会主流文化的贫困亚文化。处于贫困亚文化之中的人有独特的文化观念和生活方式,这种亚文化通过群体间交往而得到加强,进而维持着贫困的生活。在这种环境中长成的下一代会自然地习得贫困文化,于是贫困现象就会世代传递。贫困文化虽然存在,但将贫困完全归因于有缺陷的亚文化价值体系,忽视了造成贫困的社会制度和群体结构的持续影响,因而,这种将贫困的原因归于贫困者个人的观点在国外已受到质疑。
(三)能力贫困论
印度经济学家阿玛蒂亚·森在《贫困与饥荒》中认为,尽管低收入与贫困之间有密切的联系,但对贫困的考察不能仅仅停留在收入问题上,贫困的实质不是收入低下,而是能力的贫困(或缺乏)。一个人避免饥饿的能力依赖于他的所有权以及他所面临的交换权利,而饥饿的直接原因是个人交换权利的下降。他主张引入关于能力的参数来测度人们的生活质量,其核心意义是必须考察个人在实现自我价值功能方面的实际能力,因为能力不足才是导致贫困的根源。同时,他还提出,只有能力才能保证机会的平等,没有能力,机会的平等是一句空话。能力贫困论的一大贡献是强调解决贫困和失业的根本之道是提高个人的能力,而不是单纯发放失业救济。但是,能力贫困论只强调主观的能力,却忽略了客观的机会。
(四)环境成因论
该理论认为,恶劣的自然环境与交通条件是贫困的根源。它将持续性贫困归因于贫困者与其所生活的自然环境的关系的失败,要么以一定的自然环境条件为前提,认为贫困人口过多,要么以一定的人口数量为前提,认为现有自然资源贫乏。显然,这个观点有片面之处。现实中,尽管在大多数贫困地区确实存在着人与环境的矛盾,如人口过多造成的过度垦荒引起环境退化以及自然环境超载,从而导致人们生活水平下降等,但这些并不能充分解释贫困地区的长期性贫困成因。因为在人口与环境同样存在着矛盾的很多地区,人们并不贫困。贫困的地区中也有富裕者,而且对发达地区存在的贫困现象没有解释力。不利的自然环境虽然对贫困地区的发展起着重要的制约作用,但环境决定论的偏颇也是显而易见的。
从我国的贫困历史和现状看,贫困代际传递的原因有很多种,有的是单一原因产生的,有的是多种原因交织在一起产生的。总体来看,现阶段贫困代际传递是环境、制度、文化以及贫困家庭与个人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既包括父母辈的经济地位、家庭文化、社会关系等先赋因素,也包括子女受教育程度、职业地位和社会关系等自致因素。
(一)贫困代际传递的先赋原因
1.文化的影响。贫困现象的持续和循环是因为子女从父母那里学到的价值观和态度,由此产生了一系列信仰和行为方式,包括消极、屈从和认命的态度。贫困人口集中居住在自然环境不利于生活的地区,或气候无常,或土地贫瘠,这些地区大都远离经济发展较快的中心城市,交通不便,传统的生产方式仍在沿用,且依赖有限的资源,劳动效益较为低下。正如我们熟知的“放羊—娶媳妇—生孩子—放羊”一样,后代人继承和固守着父们辈遗留下来的生产生活方式。一个人出生在什么样的家庭是不能选择的,一旦出生在贫困家庭就注定要在贫困中挣扎,如果缺乏外力的帮助,他们只能继承其父辈的一切不利因素,在不知不觉和无奈中重复其父辈的贫困境遇而不能自拔。
农村贫困家庭的贫困文化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听天由命。因为农村恶劣的环境和长期贫困,许多人面对贫困已经无能为力,只能听天由命,不知不觉中影响到下一代的思想。二是依赖心理。这些年由于政府长期实行救济式扶贫,一些人在思想中产生了消极作用,他们等救济、吃救济、用光救济再要救济,形成了靠政府救济度日的依赖心理。就拿最低生活保障来说,因为困难群众长期受保障制度的实惠,不愿意脱贫,或实际脱贫了但依然隐瞒收入而继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不但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的贫困群众持有这种依赖心理,一些没有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也期待被救济,影响着家庭成员和周围的人群也形成了“等、要、靠”的思想。三是一些传统陋习难改。大部分农村地区收彩礼现象依然盛行,并且随着经济收入而水涨船高,而且大操大办红白喜事的风俗习惯得不到遏制,使一些原本困难的家庭一次次地背负债务,深陷困难之中无力脱贫,甚至把上一代人的债务也留给下一代背负,这种“父债子还”的生活压力加深了贫困在代际间的传递。
2.能力的影响。一般地,贫困群体的经济基础普遍薄弱,应对外部冲击能力差,自然灾害、家庭变故、疾病等因素都会造成他们返贫。我国当前的贫困标准线只是一个较低的生存标准线,初步脱贫的人口很容易返贫而重新成为贫困人口。有关统计显示,农村平均返贫率在20%以上,西部农村地区更高一些。农村的返贫率之所以高,是因为困难群体应对贫困的抗击能力弱。比如,劳动技能是一个人的生存之本,也是立足社会并与别人竞争的基础,而贫困地区农民整体上劳动技能低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因为,劳动力个人生产技能高低与家庭收入呈正比,个人生产技能越高,收入就越多,增收也越快,对抗贫困的能力就强。反之,劳动生产技能水平低,就业机会小,收入来源少,容易掉入贫困线之下,再一次陷入贫困。
3.家庭成员健康的影响。大量的事例证明,贫困与健康有着紧密的关系。参与过基层扶贫工作的人可能注意过这样一种现象,在很多农村贫困户中,已基本上形成一个“贫困—健康状况差—劳动能力差—收入低—进一步贫困—健康状况进一步恶化”的恶性循环。收入低下的状态持久保持在一个水平,意味着有较少的收入能用于改善生活条件、提高健康水平以及对子女进行教育投资,紧接着就是家庭抵抗疾病风险能力降低,往往会“病倒一人,蹋下一家”,因病致贫或返贫的情况很普遍。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显示,农村的贫困户中70%是因病导致的。这样一来,子女摆脱贫困的机会就减少,贫困就会从父辈一代传递给后代子女们。
(二)贫困代际传递的后致原因
目前,我国的贫困人口绝大多数分布在农村地区,而农村的贫困特征突出地表现在:
第一,极端贫困人口很难通过传统的扶贫开发而脱贫;
第二,自然灾害和疾病成为返贫的最主要原因;
第三,贫困地区缺乏收入持续增长的机制;
第四,农村贫困地区公共产品供给严重不足,物质产品(道路交通、通讯、电讯等基础设施,科技推广和应用等)和社会服务(公共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非常薄弱;
第五,贫困主要集中在西部地区,尤其在边远山区或少数民族地区;
第六,对农村的老、弱、病、残者,贫困可能更为严重。
基于以上的基本情况,对农村贫困现状我们有一个共性的认识,即:社会资本匮乏、收入来源少、劳动力短缺、收入低下是我国农村贫困家庭最主要的原因。
1.资源的影响。一是教育资源的不均衡。虽然在农村大部分地区都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但是,农村孩子并不能获得与城市孩子等质等量的教育。因为农村学校的各种教育基础设施和师资队伍,无论数量和质量普遍不如城市。正是因为教育资源不均衡,才出现了大量农村有条件家庭的孩子涌向城市,引发了农村教育越来越凋弊,而城市的学校学生拥挤不堪。贫困家庭的孩子只能留存农村接受教育,起点开始不公平,进而影响之后的升学、就业等问题;二是就业不公平。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调查显示,对2013年普通本科院校毕业生的家庭背景进行比较,发现来自城市家庭的普通本科院校毕业生的就业率为87.7%,而农村家庭出身的毕业生就业率则远远低于平均水平,只有69.5%,两者就业率相差18.2个百分点。农村家庭出身大学毕业生就业困难问题难免会助长农村中的“读书无用论”思想,农村地区本来就缺人才、缺知识,更好地发展农业需要知识、需要人才,农村大学生就业难使原本以拥有大学生为荣的农民家庭遭遇尴尬,心理失落比所欠下的巨额债务更沉重,农村人关于读书没什么用的议论越来越多了;三是基本公共服不均等。我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主要集中在山区、丘陵区和高原区,这些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比较滞后,再加上长期以来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之间的形成的差距,贫困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发展十分滞后,交通、教育、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在质和量上都存在严重不足。
2.环境的影响。2013年中国农村极端贫困人口中有83.5%集中在中西部地区,主要是西部12省区(西部12省区是指传统意义上的西部地区加上由于西部大开发而列入的内蒙和广西,即内蒙、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区),并且,这些省区的农村贫困发生率由东向西逐渐升高。另外,从我国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分布看,贫困地区大部分都分布在山区、丘陵区和高原区,生产生活条件十分恶劣,泥石流、滑坡、荒漠化、水土流失、涝灾、旱灾、冻灾等自然灾害频发。这些地区的交通、通讯和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成本高,通过异地搬迁又面临更多的困难。经过持续不断的扶贫开发,一些条件相对较好的地区已经基本解决温饱问题,未脱贫的大多是自然条件相对较差或生态环境脆弱地区。这些地区的特征之一就是经济贫困与环境恶化共存,人们很容易陷入贫困的恶性循环。
3.制度的影响。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之所以难以提高,还有制度方面的原因。劳动者具有正常的学习和劳动能力,但由于后天教育不足、身份限制、政策缺陷和风俗习惯等制度缺陷而出现贫困。如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排斥农民的就业制度、不完善的农村土地制度、偏向城市的社会保障制度和不均等的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等,这些都是导致农村贫困的制度因素。要消除贫困,就要尽可能地给人们提供选择的机会,使人们有充分参与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的能力和机会。
如前文所分析的,影响贫困代际传递的因素中,有制度体制、教育文化、家庭因素、个人因素等综合原因。因此,要在短期内阻止贫困代际传递现象是很难的,只能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尤其需要在体制和制度层面做出必要的调整和安排,调整其产生的体制制度,注重教育扶贫,动员社会力量,才能逐步阻止贫困的代际传递现象,以确保贫困家庭及其后代达到彻底脱贫的目标。
(一)调整工作机制,提高扶贫精准性
虽然近年来贫困区域有集中化的特点,但分散度依然很高,而全国各地自然条件、历史背景及公共政策等各方面的差异也必然使贫困动态呈现不同性质和趋势。我们的扶贫以每年统计的贫困人口的数量为基础,对于一段时间内贫困人口内部的变化无从监控,这样不仅会误导我们对扶贫绩效的评价,也不能促使扶贫政策发挥预测效用。比如说,某地区连续三年的贫困发生率都相同,这样的统计结果在以往的思路下说明了政府的扶贫工作在当地没有任何效果。但是从贫困的动态性看,贫困人口的进入和退出可能已经改变了贫困群体的人员结构。如果暂时性贫困人口比例上升的话,那说明当地的贫困状况正在改善,至少说明贫困的顽固性正在减小,而贫困人口缩小的可能性正在增大。接下来的扶贫工作重点应该围绕这个群体的人员结构制订计划。由此可见,提高扶贫的精准性对于政府部门来说尤为重要,不仅决定着扶贫的效果,还决定着如何从根本上扭转不利因素,顺利推进扶贫进程。
2011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纲要》中明确提出了推进精准扶贫的新要求,对扶贫工作机制、管理体制和责任监督机制提出了具体要求。精准扶贫是相对于粗放扶贫而言的,是指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
(二)推进教育扶贫,阻止贫困代际传递
教育扶贫是实施精准扶贫开发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扶贫助困的治本之策。消除因教育不公平所导致的贫困代际传递,应着重解决以下方面的问题。
1.基础教育解决长远贫困问题。继续普及义务教育到每一个角落,特别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使人人平等地享受高质量的义务教育,追求教育质量公平,实现教育机会均等。特别是要加快贫困地区幼儿园建设步伐,有效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切实解决贫困地区适龄儿童“入园难”的问题。通过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解决教育机会不平等的问题,出台更加积极的教育扶持措施,确保贫困家庭适龄儿童不因经济困难等问题而失学。
2.职业教育解决当前贫困问题。职业教育的优势在于学习年限短、实用性强、费用相对低,毕业生能够为贫困地区本土服务,是短期内实现就业并脱贫的有效途径之一。将职业教育作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扶贫攻坚的最有效手段,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和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和致富技能,促进劳动力转移,让绝大多数的农村孩子都能有一技之长,提高自我发展能力,让贫困家庭的孩子有脱贫的机会。
当前,我国东西部职业教育发展不均衡,东部教育资源丰富,但面临生源不足等难题;而西部教育资源短缺,无法适应当地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所以,一要扶持一批社会有需求的职业学校,设置特色优势专业,更好地满足本地区产业发展;二要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协作计划,支持承担帮扶任务的职业院校扩大规模,加大对承担对口招生任务学校的支持;三要重点支持一批体现片区民族文化特点,具有产业化前景的民间传统产业,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在传承创新民族文化和民族技艺的同时,支持民族贸易企业,文化旅游企业。
(三)鼓励社会力量,提高扶贫开发效果
随着社会发展与社会财富的积累,在政府主导的社会扶贫方式下,企业、社会组织、公众个人在扶贫工作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11年出台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把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作为未来10年扶贫的主战场,提倡把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调动起来,共同为贫困户和贫困地区开发提供有效帮助。由此可见,社会组织不仅是社会公众参与扶贫的渠道和桥梁,也是调整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时重点考虑的因素。社会组织原有运行机制不能动员足够的社会力量是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为此应通过创新机制、用新的办法、新的渠道、新的方式,搭建参与平台,发挥好渠道作用。
一是项目创新。随着贫困人口的不断减少和贫困不同阶段的变化,项目要不断的创新。不同的阶段,扶贫方法及项目要有所创新,关注点应从解决温饱问题提高到解决致富的问题。
二是资金使用方式创新。从筹资发给贫困群众或直接给东西,到给机制、给方法,帮贫困群众建立合作社及其他可持续发展的模式。
三是参与方式的创新。搭建扶贫信息网络平台,推进需求互联共享。鼓励商会、企业参与扶贫,广泛动员其他力量和个人参与扶贫,建立扶贫志愿者组织,建设社会扶贫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建立精准化的社会扶贫资源配置机制。例如微信支付、网络捐赠等方式,给社会公众参与扶贫创造更多的选择。
(四)普及医疗保健服务,减缓因病致贫程度
消除因健康原因而导致的贫困,应当成为反贫困的重要内容之一。从帮助贫困农村重建合作医疗体系,转变为直接设立医疗救助基金,扶助疾病贫困人口,补贴贫困人口的临床服务支出、计划生育支出、妇女分娩保健支出,实施成本较低、收入较高、社会收益较高、覆盖面较大的援助项目。广泛传播公共卫生、健康保健、膳食和营养知识,提高贫困人口健康知识及预防疾病的能力。总之,只有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才能从根本上消除收入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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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13.7
A
1009-6566(2015)05-0067-05
本文为2015年度甘肃省社科规划项目《甘肃省农村贫困代际传递调查及精准扶贫效果提升机制研究》(项目批准号:YB105)的阶段性成果。
2015-06-29
蔡生菊(1976—),女(藏族),甘肃天祝人,中共武威市委党校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为农村社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