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版物中汉字数字的用法
按照GB/T 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执行。其中汉字数字的用法:
1.数字作为词素构成定型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句,应使用汉字。例:一方面、一律、二倍体、一氧化碳、十一五规划、十二指肠等。
2.邻近的2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时,应使用汉字,连用的2个数字之间不加标点,如七八个人、五十二三岁、两三家医院等。
3.非公历的历史纪年用汉字,如清咸丰十年九月二十日、八月十五中秋节等。
4.部队医院编号有“第”字者,其编号可用汉字,如解放军第三○二医院;或不用“第”字,其编号用阿拉伯数字,如解放军302医院。
5.叙述和不定数词一律用汉字,如任何一个患者,这是一种免疫反应,无一例死亡等。
本刊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