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对制度治党的探索

2015-01-30 07:24王同昌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学报 2015年5期
关键词:民主集中制治党建党

王同昌

(河海大学 江苏 南京 211100)



简析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对制度治党的探索

王同昌

(河海大学 江苏 南京 211100)

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就形成了完整的建党思想,其中不仅包含丰富的思想建党内容,也有一系列的制度治党思想,对当前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具有重要意义。毛泽东制度治党思想主要包括:确立并完善民主集中制,为制度治党奠定了基础;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制定了系列党内规章制度;健全党委制,实行集体领导;实行报告制度,克服无纪律现象。这些制度治党思想对当前全面从严治党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毛泽东;制度治党;民主集中制;党委制;报告制度

邓小平在上世纪80年代就指出,我们过去的各种失误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制度缺失或者制度不完善则是根本性原因。据此,有些人认为我们过去不重视制度建设,甚至一些人认为毛泽东有完整的思想建党理论,而没有制度治党思想。而事实情况是,毛泽东在领导中国革命过程中,形成了完整的建设思想。其中既包括丰富的思想建党内容,也有一系列的制度治党内容。只是在以往的研究中,学术界对毛泽东的思想建党思想研究的比较深入,而对毛泽东的制度治党思想有所忽视。实际上,毛泽东对制度治党也是非常重视的,并为党确立了一系列的制度规定。因此,梳理和总结毛泽东建党思想中制度治党的内容,对当前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紧密结合,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确立并完善民主集中制,为制度治党奠定了基础

毛泽东制度治党思想最突出的表现,是为全党确立了民主集中制的根本制度,这是制度治党的基础,党内的其它一切制度都源自于民主集中制。1927年党的五大后中央政治局通过的党章第一次正式的指出:“党部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一定区域内建立这一区域内党的最高机关,管理这一区域内党的部分组织。”[1]党的六大通过的党章重申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并对民主集中制的内涵进行了科学界定,即党部由选举产生;党部要定期报告工作;基层党部服从高层次党部的决议并认真执行。毛泽东对这一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了坚持、发展和完善,从而使其在党内最终确立起来。

首先,毛泽东论述了民主集中制的科学内涵。1945年党的七大通过的党章在总纲中对民主集中制进行了界定。第十四条规定:“民主的集中制,即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领导下的民主;其基本条件如下:党的各级领导机关由选举制产生;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向选举自己的党的组织作定期的工作报告;党员个人服从所属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部分组织统一服从中央;严格地遵守党纪和无条件地执行决议。”[2]在七大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刘少奇对民主集中制做了我们党历史上第一次系统的阐述。对此,毛泽东评价说:“关于这个问题,少奇同志讲得很好,放手的民主,高度的集中。我跟他交谈过,这是我们共同的意见,别的同志也赞成。我想可以叫做高度的民主,高度的集中。……民主要有很高程度的民主,集中也要很高程度的集中,这两个东西有没有矛盾呢?有矛盾的,但是可以统一的,民主集中制就是这两个带着矛盾性的东西的统一。”[3]实际上,关于民主与集中是否矛盾的问题,毛泽东在1937年回答英国记者贝特兰提问时就进行了解释。他指出:“民主和集中之间,并没有不可越过的深沟,对于中国,二者都是必需的。一方面,我们所要求的政府,必须是能够真正代表民意的政府;……另一方面,行政权力的集中化是必要的。这就是集中制的意义。”[4]这虽然是在政府层面对民主与集中的解释,但是同样适用于党内民主方面,民主集中制在党内也是要实现这两个方面的要求。

其次,对于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必要性,毛泽东也进行了论述。他在1938年就指出,由于受到我们国家的历史传统,国家政治生活的现实状况的影响,所以党内民主不足。党内民主的不足不但对党本身的发展产生了消极影响,而且也会影响到党所领导的统一战和民众运动。因此,“必须在党内施行有关民主生活的教育,使党员懂得什么是民主生活,什么是民主制和集中制的关系,并如何实行民主集中制。这样才能做到:一方面,确实扩大党内的民主生活;又一方面,不至于走到极端民主化,走到破坏纪律的自由放任主义。”[5]

最后,毛泽东不但把民主集中制作为党内的重要制度来贯彻执行,新中国成立后,他还把民主集中制运用到国家政权机关建设,先后写入共同纲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制定了系列党内规章

习近平指出:“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6]这既是对新的历史条件下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也是对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经验和规律的深刻总结。毛泽东在重视思想建党的同时,也非常重视制度治党,他指导我们党建立了一系列的党内法规制度。在1938年10月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他指出:“为使党内关系走上正轨,还须制定一种较详细的党内法规,以统一各级领导机关的行动。”[7]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关于各级党部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关于各级党委暂行组织机构的决定》三个党内法规在六届六中全会上获得通过,为规范党内生活提供了基本遵循。

井冈山时期,尤其是古田会议决议是毛泽东思想建党的探索时期,但不容忽视的是,也是毛泽东制度治党的初探时期。毛泽东吸取大革命时期党对军事重视不够的教训,在领导秋收起义的过程中,尤其是在江西省永新县三湾改变时,党的各级组织和党代表制度得到确立,同时规定:在连上建支部,在班、排建党小组,在连以上设党代表,在营、团建立党委,在连以上建立各级士兵委员会,实行民主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确立了党对军队的领导。古田会议在探索思想建党的同时,也制定了教育宣传的规定和制度。如党的组织问题的制度(对发展党员的相关规定:政治观念没有错误的;忠实;有牺牲精神,能积极工作;没有发洋财的观念;不吃鸦片,不赌博)、党内教育的制度、红军宣传工作的制度、士兵政治训练的制度等。[8]这些规定对以后加强党的建设产生了深远影响。

延安时期,是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鼎盛时期。1939年8月,《关于巩固党的决定》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获得通过,强调巩固党的中心环节是加强党内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教育、阶级教育和党的教育。为此,必须建立新老干部之间相互学习、相互尊重的和谐关系,加强党的团结,并加强党的纪律。陕甘宁边区采取有计划地选调干部到马列学院和中央党校学习,扩大边区党校以轮训区级干部及开办乡级党员训练班等措施,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各支部普遍建立怎样做一个好党员的党课制度,定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方针政策的学习制度,以及检查组织纪律及思想作风的组织生活制度。这些制度的实施,使得党员的素质得到很大的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得到很大增强。1942年全党整风开始之后,中央成立了总学习委员会,毛泽东任主任,开创了全党范围的学习活动。1941年还下发了《关于调查研究的决定》,设立中共中央调查局,以毛泽东为主任,建立了调查研究制度。在整风过程中还对学习制度进行了完善,而且探索出了在职干部教育培训制度,为以后党的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需要说明的是,毛泽东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以加强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和思想建党为前提的,其建立的各项具体制度也都是为了更好地配合思想建党任务的完成,从根本上确保党员不仅组织上入党,而且能够思想上入党,真正建设全国范围的马克思主义政党。

三、健全党委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制度

我们党从建党之初,就选择了党委制作为自己的组织形式。但这一制度最终是在毛泽东时期建立并逐步完善的。在建党之初,有人建议采取旧式政党的党魁制度,被陈独秀否决了。陈独秀主张采用较民主的委员制,从委员中推举一个书记来负责联络工作,其余委员分担宣传、组织等各方面工作。因此,党的一大经过讨论,决定各级组织都采取委员制,[9]也就是党委制。但是由于早期的共产党人缺乏深刻的理论认识,最终党委制被陈独秀的家长制工作方式和作风所取代,给党的发展带来一定的损失。

党的发展经验证明必须建立健全党委制度。毛泽东指出:“党委制是保证集体领导、防止个人包办的党的重要制度。”[10]针对一些领导机关,个人包办和个人解决重要问题的习气甚为浓厚,重要问题的解决,不是由党委会议做决定,而是由个人做决定,党委委员等于虚设。委员间意见分歧的事亦无法解决,并且听任这些分歧长期地不加解决。党委委员间所保持的只是形式上的一致,而不是实质上的一致。毛泽东指出:“此种情形必须加以改变。今后从中央局至地委,从前委至旅委都必须建立健全的党委会议制度,一切重要问题均须交委员会讨论,由到会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做出明确决定,然后分别执行。”[11]这就对党委制,做出了明确规定,对党的集体领导制度做出了重要贡献。

毛泽东不但建立了党委制,还对党委会的工作方法进行了探索。在1949年七届二中全会上,他把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归纳为12个方面,即:党委书记要善于当“班长”;要把问题摆到桌面上来;“互通情报”;不懂得和不了解的东西要问下级,不要轻易表示赞成或反对;学会“弹钢琴”;要“抓紧”;胸中有“数”;“安民告示”;“精兵简政”;注意团结那些和自己意见不同的同志一道工作;力戒骄傲;划清两种界限。这些工作方法对当今党的建设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当前一部分“一把手”腐败现象严重,就由于党委书记没有当好“班长”,权力过于集中。毛泽东认为,“党的委员会相当于一个班,党委书记相当于‘班长’。党委要完成自己的领导任务,就必须依靠党委这‘一班人’,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12]这就是说书记和委员之间要进行合理的分工,使委员做到有职有权,书记不能大权独揽,应该发挥各位委员在领导过程中的作用。但是,书记和委员之间是少数服从多数的关系,而不同于班长和战士之间的上下级关系。

邓小平对毛泽东起草的关于健全党委制的决定给予重要评价,他认为这个决定的实行,既总结了党成功经验,又使一部分党组织改正自己的错误,促进了集体领导原则在更大范围内实行。[13]正如有专家指出的:“党委制度所要克服的是个人包办和个人专断,而个人包办和个人专断与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又有难分难解的关系,因此,健全党委制的决定也是对党内权力配置过于集中于主要领导人的相关规定的一种修正和制约。此外,健全党委制在当时特定背景下具有增进党内团结,加强中央集中领导的深刻含义。”[14]毛泽东对健全党委制的探索,为党的集体领导制度的形成做出了重要贡献,为建国初期党的集体领导机制的顺利运行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15]

四、实行报告制度,克服无纪律现象

习近平指出:“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作为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这是必须遵守的规矩,也是检验一名干部合格不合格的试金石。”[16]这里所说的请示报告制度就是毛泽东建立起来的。

毛泽东建立请示报告制度经历了一个过程。由于中国革命的特点,各个解放区被敌人分割包围,这客观上使得各个解放区存在一定程度的自主性和创造性,使革命渡过了困难局面,但是也使得一些地方存在着分散主义,不注意遵守和执行党中央政策。到了解放战争时期,这种现象突出地表现了出来。一些“地方党和军队的领导机关不得中央同意甚至不得中央委托的领导机关的同意,自由地迫不及待地粗率地冒险地规定及执行明显地违背中央路线和政策的某些政策,地方主义的和经验主义的恶劣作风,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的恶劣作风,多报功绩少报(甚至不报)错误缺点的恶劣作风,对于原则性问题粗枝大叶缺乏反复考虑慎重处置态度的恶劣作风,不愿精心研究中央文件以致往往直接违反这些文件中的某些规定的恶劣作风”。[17]为了克服这些无纪律的现象,毛泽东为中央起草了《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指示。其中规定:“(一)各中央局和分局,由书记负责(自己动手,不要秘书代劳),每两个月,向中央和中央主席作一次综合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该区军事、政治、土地改革、整党、经济、宣传和文化等各项活动的动态,活动中发生的问题和倾向,对于这些问题和倾向的解决方法。(二)各野战军首长和军区首长,除作战方针必须随时报告和请示,……每两个月要作一次政策性的综合报告和请示。”[18]这意味着报告制度初步建立起来。

随着实践的发展,毛泽东对党内的报告制度又作了进一步地补充和完善,规定:“各中央局、分局、前委对于下级发出的一切有关政策及策略性质的指示及答复,不论是属于何项问题,不论是用电报发出的或用书面发出的,均须同时发给中央一份。下级向中央局、分局、前委所作政策及策略性的报告,其内容重要者,亦须同时告知我们。”[19]这使中央对下级党组织的情况能够做到及时的详细了解,以便给予具体的指导,为正确决策奠定了基础。

为了配合党内报告制度的建立,中央宣传部重印了列宁《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一书的第二部分,这一部分总结了布尔什维克成功的基本条件之一就是要有严格的真正铁的纪律。这一经验对中国共产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加强纪律性,克服无纪律和无政府状态,是无产阶级政党做好其他各项工作的基础,“没有这一条,那许多条实行起来都不会顺畅。”[20]

此外,中央还连续发出《关于严格执行报告制度的指示》、《关于在全党全军展开对执行报告制度之检讨的指示》,严厉地批评了党内一些同志所表现出来的严重的地方主义、自由主义倾向,要求他们做出认真的检讨,并立即采取措施加以纠正。[21]经过中共中央和毛泽东的大力倡导和纠正,党内报告制度得以建立,无政府现象得以克服,实现了全党的空前统一,各级党组织也变得更加坚强有力,为革命的胜利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总之,毛泽东关于制度治党的思想是非常丰富与深刻,本文只是选择其中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论述,远非毛泽东制度治党思想的全貌,而实际上在一篇文章中对毛泽东制度治党思想面面俱到的论述也是不现实的。通过本文的梳理可以看出,毛泽东不仅在思想建党方面具有独特的贡献,而且在制度治党方面也具有开拓性的探索,这些思想对当今时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2]中国共产党历次党章汇编:1921-2002[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6.70、102.

[3]毛泽东文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398.

[4][5][7]毛泽东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383、529、528.

[6]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4-10-9.

[8]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5册[M].北京: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800.

[9][14]陈丽凤.中国共产党领导体制的历史考察:1921-2006[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23、138.

[10][11][12]毛泽东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340、1340-1341、1440.

[13]邓小平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230.

[15]胡鞍钢.中国集体领导体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24.

[16]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767.

[17][19]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下)[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01、297.

[18]毛泽东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264-1266.

[20]毛泽东文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138.

[21]李君如.中国共产党建设史(上)[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1.175.

(责任编辑:卫令海)

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新时期党员干部纯洁性建设研究(14JD005)、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中国共产党党内和谐运行机制研究(14BDJ062)的阶段性成果。

2015-07-02

王同昌(1982-),男,安徽阜南人,河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公民道德发展与人的现代化研究基地讲师、博士、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党的建设。

F810.455

A

1672-1071(2015)05-003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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