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丹 王英
摘 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总目标, 全面深化改革。在这一新型治理理念下,我们要建设新型的教育治理体系,对教育领域进行综合改革,转变政府以往对教育的管理模式,健全教育内部治理结构,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创新教育评估机制,实现管、办、评分离,从而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治理体系,推进教育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关键词 中国特色 治理体系 治理能力 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j.cnki.kjdks.2015.01.005
1 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质
1.1 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涵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 《决定》)提出了我党在现阶段进行全面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这一总目标的要求和领导下,教育领域与之遥呼相应,提出了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的要求。这一提法激发了人们对教育改革的新期待。在教育领域,我们以前经常提到的是“教育管理”,而现在出现的新名词是“教育治理”,看似只有一个字眼的差别,内涵却是大大不一样。“治理”强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这一提法标志着我们党在执政理念与治国方略上实现了新的突破,成为《决定》的最大亮点。我们应该明确从“管理”到“治理”的深刻内涵,“管理”是由上级到下级、政府到学校、地方的;而“治理”则是在我国现阶段实际国情的前提下,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市场在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背景下,政府、学校和地方在目标的指引下进行协调与互动。
从教育管理向教育治理发生转变,是一个深刻的变化,从教育管理变革教育在教育领域,要从思想、方式到不同的组织、结构、体制和机制等都要发生变革。推进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保证我们正在施行的教育制度能够适应国家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下,根据现代法治的基本要求和我国教育自身的发展规律,在政府、学校、社会之间建立新型的合作关系为核心,以促進管、办、评分离(即管理、办学、评价分工、分立协作)为基本要求。把改革的重点放在转变政府职能的方面,改变原来那种政府包办的格局,创建起科学、系统、有效的教育规制,形成政府能够宏观管理学校、学校能够自主办理学校、社会能够广泛参与到管理和办学中的新格局,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管理能力,调动每个学校的积极性,实现全社会共同协作。
1.2 完善教育治理能力体系和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意义
首先,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促进教育管理系统的构建和实现教育现代化为新目标,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层面丰富了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内涵,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建设要求不仅人们看得见、摸得着的物质文明要现代化,人们看不见、摸不着的精神文明建设也要现代化。《决定》这一目标的提出,在理论上丰富了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内涵,使社会主义现代化不仅体现在物质文明建设方面,也体现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
其次,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党建领域治理能力的提升与教育治理能力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完善是一体的。上述六个领域治理水平的提高是提升教育治理能力效率的重要保证。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本身便包含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这是一个相互依存又相互促进的过程。这就意味着教育治理能力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也直接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快速发展。
最后,教育本身的复杂变化以及教育外部环境的巨大变化,使得我们迫切要求我们的教育制度要与以市场为中心的经济体制相适应,在就业中保证市场发挥的决定作用,要求我们尽快与国际接轨,加强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的广度和深度。教育自身的快速生长和教育外部的急剧变革告诉我们,如果还用过去“管理”的老路子来发展当今的教育事业,显然已经不合适了。
2 我国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状
2.1 我国在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取得的成就
回顾2013年,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在全社会共同的努力下,我们在促进教育公平、调整教育结构、提高教育质量的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在改善民生、促进公平方面,启动教育扶贫计划的实施工程,上调了乡村教师的生活补助;在农民工子女流入地进行升学考试的格局开始打破;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和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为了造福贫困学生,实施的营养改善计划。在深化改革、转变职能方面,全国的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已经初步建立;全面启动高校章程制定;小学和中学的上市监管基本实现全面覆盖 ;职业教育产、学、研进一步紧密结合,促进就业。在改进工作作风方面,保持稳定,并坚决贯彻中央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扎实推行群众路线,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2.2 我国现阶段在完善教育治理体系和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存在的问题
政府方面,“一放就乱,一乱就收,一收就死”。政府长期在放权和收权之间纠结,为了维护自身权利和利益,政府一直手握权力不放,管得过死。虽然已经多次提出要放权,但还是“雷声大,雨点小”,感觉放权只是纸上谈兵,没有过多应用于实践,也没有取得预想中的成效。
学校方面,即便政府有放权,学校也不愿接。学校活力不足,应对能力不强。我国学校大多数是公办学校,而公办学校办学基本听命于政府,缺乏自主性和灵活性。
社会方面,社会的参与程度不高,教育事业的评价机构很大程度上依附于教育行政部门,大多数监督和指导活动都是政府自己进行,具有一定程度的主观性。这样政府既办学,又管学,还评学,是决策、执行、监督的主体,在这种政府“掌门”的情况下,学校必然难以有大作为,难免缺乏公众说服力,政府、学校和社会各组织之间缺乏必要的监督和制约,在运行过程中无论哪一个部门或者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难以问责,也就无法及时改进,这样长此以往形成定势,就容易陷入僵化的困境,教育发展失去动力,缺乏活力和生命力。
2.3 问题存在的原因
一是因为中国地理面积广阔,人口多且分布不均匀,东部多西部少,教育情况复杂,东部发达西部落后,这种差距要保持运行和可持续发展,但是没有强有力的政府来治理;二是因为我国的学校尤其是中小学绝大多数是政府公办的,且内部治理结构还不完善,民办学校历史短暂,且因为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民办学校以及公私合作办学并不受大众认可;三是因为改革者在切割自身利益方面,难以下决心、出狠手,放权并不多。这种状况导致的尴尬局面便是政府“不放權不行,放权也不行”,因此,要实行改革,最大的困难不是改别人,而是先改自己,想要轻装上阵取得理想的效果就要勇于把利益的包袱卸下,有舍才有得。
3 怎样加快推进中国特色的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加速推进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首要的就是“中国特色”四个字,必须要坚持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根据中国的实际国情进行改革。深化教育改革,主要方向是建立一个新型的合作关系,那么怎样才能形成政府、学校和社会之间相互协作的理想关系呢?这就不能再是“拿着新瓶装旧酒”了,而是必须要改革,必须要推进。
首先,转变政府职能,转变“管理”学校的思维,改进政府管理方式,从以前那种微观管理中走出来,加强宏观管理,树立起以学校发展需求为导向的工作机制。以往政府在学校管理的过程中,是单调、唯一的方式,我们要摒弃这种单一的管理方式,综合运用立法、财政、战略以及其他必要的相关措施,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坚决实行简政放权。
其次,加强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如人事、财务、教学、招生等一系列权限,独立承担起立德树人的职责。学校应该是办学的主体,并且承担责任和完成相应的义务。根据实际具体情况,建设遵章办学、自主经管、社会参预的新型现代化学校制度,实现自主管理教师、自主实施课程、自主招生、按照章程办学。
再次,发挥社会组织在教育评估监测中的作用,加强社会在参与学校办学中实现对学校的监督,进一步调动各类社会组织参与教育治理的热情,鼓励社会中介及专门评估机构进行教育评估,政府机构应适时将委托社会组织开展的教育评估监测纳入其购买的服务程序之中,并将其作为完善评估监测制度体系的重要运作方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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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袁贵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201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J].中国民族教育,2014.3: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