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丽霞
【摘 要】在小学音乐教学中开展创新教育,不仅有利于提升小学生的音乐学习兴趣和音乐创新能力,而且还可以促进小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本文中,笔者主要从在小学音乐教学中实施创新教育要体现自身意义、在小学音乐教学中实施创新教育要营造良好的教学情境、在小学音乐教学中实施创新教育要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以及在小学音乐教学中实施创新教育要提升自身素质这四个方面对小学音乐教学中的创新教育进行了探索,以期对小学生音乐创新能力的提升有一定的帮助。
【关键词】小学音乐;创新教育;意义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创新教育是一种主体性的教育,其将学生发展、学生利益、学生潜能以及学生地位放在核心的位置上,强调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创新教育的职能就是最大程度地将学生的创造性、主动性以及积极性激发出来,从而使学生更加具有个性风采。与此同时,创新教育还可以使所有的学生都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知识的形成过程中,彻底改变学生接受式的学习方式,使学生具有更多的空间以及时间来实施创造和探索。那么在小学音乐教学中应如何实施创新教育呢?下面笔者就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一、要体现创新教育自身意义
当今是一个知识经济时代,创新教育已经成为了一个热点问题。所谓的创新教育就是指将培养人的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作为基本的价值取向,将培养一种创造型的人才作为根本目标的教育。创新教育的提出不仅仅是弘扬人的创新本性的一种需要,更是一种深化教育改革以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必然需求。实施素质教育是实施创新教育的基础,只有在素质教育全面发展这一前提和基礎之上,学生创新能力、创造精神以及创新意识的培养才具有现实的可能性。
自制能力差,注意力不集中,这些都是小学生自身的弱点。如果教师能够在音乐教学中十分巧妙地利用创新教育的优势,就能够有效地集中小学生的注意力,并对小学生紧张的学习生活进行适当的调节,从而促进小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在小学音乐教学中开展创新教育有利于发展学生的想象力、记忆力、思考力以及观察力,并且有利于学生其他学科的学习。有些小学音乐教师以及家长认为小学生学习时间本就十分有限,学习音乐就是在浪费时间,这种想法是十分不科学的。
二、要营造良好的教学情境
小学音乐教学的核心内容就是审美教育,美化音乐教室其实就是一种营造良好的音乐教学情境的措施,能够使学生刚刚步入教室就产生一种赏心悦目的感觉,再加上对优美音乐的欣赏,学生会更快地投入到音乐世界中,从而大大优化小学音乐教学的效果。所以,音乐教师必须要勤于动手和动脑,根据不同的教学需求来布置小学音乐教室。比如,教师可以改进原来横平竖直的座椅排法,设计出更加具有艺术性的半圆形、方形以及圆形的排法,这些排法具有更强的美感。音乐教室的墙壁上也可以张贴一些山水画或者著名音乐家的画像等,从而使小学生在这样优美的教学情境中潜移默化地受到音乐的熏陶和感染。
三、要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
在当今的音乐教育领域,备受争议的一个问题就是在音乐教育教学过程中究竟谁才是教学的中心。有些小学音乐教师认为,教师才是课堂的主宰者。因此,小学音乐教学必须要保障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中心地位。教师是教学活动中的权威人士,具有不可动摇的地位,有的时候教师偶尔唱错了音,小学生也不敢指出来,这样做容易使学生对音乐课产生抵触心理,也就更谈不上实施创新教育了。要想解决这一问题,教师就必须要认识到,音乐教学作为一门艺术课程,必须要采用开放式的教学模式,要鼓励学生大胆创新,追求无权威的学习机制,追求双向交流、和谐、自由的音乐教育教学氛围,建立起一种平等互动的师生关系,从而使小学音乐课堂没有强迫性以及权威性,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师生平等,进而为学生营造出一种融洽、宽松的学习环境。
四、要提升自身素质
想要给学生一杯水,教师自己必须要拥有一桶水,小学音乐教学同样如此。想要在小学教学中实施创新教育,教师就必须不间断地加强自身音乐专业素质的培养。有些小学音乐教师只是安于现状,多年来都一成不变地使用过去的教学模式,这也就从本质上阻碍了音乐教学中创新教育的发展。事实上,要想培养小学生的创新能力,教师就必须是一个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的人,所谓的创新精神就是指能够综合运用已有的方法、技能、信息以及知识,提出新观点以及新方法的精神。而要想成为具有创新意识以及创新精神的音乐教师,我们就必须要具有很强的教学能力以及扎实的音乐专业基础,这是开展创新教育的前提和基础。此外,教师还要在教学实践过程中不断进行反思,不断提升自身的创新能力,而不能墨守成规。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小学音乐作为一门艺术学科,在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方面有着更大的优势。因此,我们应在小学音乐教学中积极实施创新教育,从而为国家的现代化建设培养更多的创新型人才。
参考文献:
[1]艾丽鸽.小学音乐教学创新教学方式探讨[J].中国科技博览,2010(33):342-342
[2]孙颖.小学音乐课堂教学要注重创新[J].小学时代,2011(9):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