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革创新精神 开拓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新局面

2014-12-09 20:50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张晓强
时事报告(党委中心组学习) 2014年2期
关键词: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张晓强



以改革创新精神 开拓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新局面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张晓强

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以进一步营造有利于产业创新发展的良好生态环境、加快突破重大技术瓶颈和市场瓶颈为重点,积极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完善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对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

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把改革创新贯穿于经济工作的始终,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与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形成历史性交汇,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面临新的复杂的形势,既有机遇也有挑战。只有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弘扬改革创新精神,才能开拓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一、深刻认识改革创新对做好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应对国际竞争挑战必须深化改革创新塑造新的优势

2008年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对全球产业竞争格局产生深远影响。一方面,一些发达国家总结经验,推进再工业化,强化实体经济,培育新兴产业,谋求在新一轮产业变革和技术革命中新的垄断优势,发达国家,特别是大型跨国公司在大数据、网络通信、清洁能源、智能制造装备、生命科学等新兴领域的加快整合资源、强化专利等方面的布局。另一方面,后发国家依靠更低的成本加速吸引高技术加工制造转移,对我国形成了前后夹击。2013年,美国经济温和复苏,全年经济增长1.8%左右;失业率7.4%,比上年降低0.7百分点。但其更加注重出口,贸易保护有所抬头,市场复苏对我国带动作用有限。2013年,我国全年外贸出口仅增长7.9%,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长9.8%,我对美、欧、日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长都明显放缓,这表明依靠低成本加工和低水平产品出口为主的发展模式已难以为继。与此同时,随着我国综合国力日益增强,跟随和模仿发展难度加大,针对我国的技术输出限制、投资贸易壁垒、知识产权纠纷显著增长。要通过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赶超,单靠粗放式投入或简单的“拿来主义”肯定不行,必须学会同步发展乃至引领发展。我国在人才总量、制造规模、市场空间等方面仍有很大发展空间,但应对更加剧烈的全球竞争挑战也要更加重视改革红利,通过改革创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培育新的竞争优势,走一条中国特色的创新发展道路。

(二)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必须深化改革创新激发新的活力

创新驱动是大势所趋,也是形势所迫。我国经济总量已居世界第二,去年我国GDP折美元超过9万亿美元,增长超过9500亿美元,但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资源环境压力不断增大。2013年我国进口铁矿砂8.19亿吨,同比增长10.2%;进口天然气同比增长22.7%,保障清洁能源和重要资源的供应压力增大。另一方面,大量消费能源资源造成的大气、水、土地污染问题已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近年来多次发生大面积严重雾霾天气引起全社会高度关注,这体现出粗放式发展带来的问题越来越突出。这些都在警示我们,粗放型的投资和要素驱动道路已无法再支撑经济的持续发展。2013年9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决定着中华民族前途命运,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不能等待、不能观望、不能懈怠。创新驱动不仅仅是科技问题,更是一项系统工程;从某种意义上讲,实施战略的关键不在于简单地增加创新资金投入,而是创新的体制和机制。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本上要靠改革,要通过市场化的改革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创业动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首先要把创新作为根本驱动力,不能走重复引进、低水平扩张的粗放式发展道路。要改变政府和专家主导创新资源分配的体制,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支持企业走创新发展道路。以足够的改革魄力和创新智慧,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研究破解制约创新驱动发展的瓶颈难题,营造创新驱动的环境。

(三)践行引领发展使命必须深化改革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已从高速增长期进入中高速增长期,传统要素优势弱化,化解产能过剩带来制造业转型发展的阵痛,就业压力、财政收入压力等矛盾更加突出。而城镇化发展又需要强有力的产业支撑,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指出,解决好人的问题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关键,主要任务是解决已经转移到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努力提高农民工融入城镇的素质和能力。根据城市资源禀赋,发展各具特色的城市产业体系,特别是要着力提高服务业比重,增强城市创新能力。因此,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强发展后劲已成为当务之急。培育新的增长点有几个国内外趋势必须引起高度关注:一是商业模式创新与技术创新的相互促进,在有些方面商业模式创新甚至引领了技术创新。近几年,美国苹果公司推出的iPhone、iPad大获成功,既是基于技术创新,更是产品创新、品牌创新、用户体验创新的协同效应。电子商务近几年快速增长,其核心也是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的有机结合。二是应用导向成为主流。社会已进入信息经济、网络经济时代,现在西方国家又提出应用经济的概念,核心要义更是突出了应用主导技术和产业发展。要发展新兴产业,必须培育新市场,挖掘新需求,单靠科技研发很难带动产业发展。三是全球整合创新资源。科技无国界,深度融入全球化要求我们要有开放的眼界,要着眼全球化的市场,吸引全球化的人才,实现全球化的产业链配合。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如果单纯投资主导有可能造成过度竞争和重复建设。政府要努力实现工作着力点从支持技术创新向支持商业模式创新拓展,从供给侧向需求侧拓展,从“引进来”向“走出去”拓展。只有创新发展思路,战略性新兴产业才能真正担当起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任。

二、准确把握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革创新的重点任务

(一)做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要始终坚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是三中全会重大的理论创新。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总体来讲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最高。从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是党对政府和市场关系认识的不断深化,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必然趋势。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与企业和市场活动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回顾以往政府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工作实践,重视市场化方式,往往事半功倍;而违背市场规律,往往得不偿失;干扰市场竞争行为,往往遗患无穷。以新型平板显示和光伏电池组两个领域为例。前者是发展较好的,关键原因是在市场需求快速增长的形势下,一批骨干企业有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同时在技术、工艺、人员及资金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中央、地方政府则采取积极支持的政策,包括少量研发资金支持,在较短时间内取得了突破,现在逐步爬坡,形势越来越好。而光伏电池组产业一方面确实有市场需求,企业也有积极性,都认为有市场能赚钱;另一方面则是一大批地方政府大力介入,强力支持,我国的光伏电池组产能一度超过全球一年的新装机容量,是我国年装机容量的十倍。加上美、欧的“双反”等因素,造成全行业陷入严重困境。从某种意义上说,恰恰是一些政府机构不尊重市场经济规律,过度行政干预造成的恶果。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必须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要把握三个方向:

第一,将营造公平开放有序的市场环境作为发展新兴产业的首要着力点。

《决定》将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作为市场能够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而公平开放有序的市场环境对于发展新兴产业尤为重要。

一是要在建立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上下功夫。《决定》要求着力清除市场壁垒,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总体上看,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政策以鼓励为主,但在不少领域也有特殊管理规制限制了民营和中小企业进入,或者是限制其他地区的企业进入。比如,地方政府发展LED照明、电动汽车应用示范决心很大,但往往要求仅采购本地产品,带动本地产业发展,这样的政策不能说没有一点合理性,但必须认识到通过这种封闭市场的方式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是恰当方式,也不是合理的方向。不合理的政策往往限制了市场发展,干扰了竞争秩序。近年来,我们积极推进电信、邮政、航空工业等领域的重大改革,实现了政企分开、促进竞争的目标。但目前在新药审批、低空空域、新能源应用等很多领域仍然存在明显阻碍产业发展的市场限制。下一步,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要“改”字当头,但也要稳妥推进,重要的是统一思想、集思广益,按照统筹兼顾、分步实施的原则,妥善处理好营造宽松氛围与行业有效监管、激发创新活力与保障安全之间的关系,促进各方面形成合力。

二是要在行业监管和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决定》提出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特别提出要强化知识产权的运用和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是保障创新者合法权益的核心手段,也是新兴产业发展的基石。过去,我国产业发展以模仿创新为主,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相对不足,随着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这个问题越来越突出,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讲,我们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首先是为我国自己的创新创造条件,中央在这一点上的要求是十分明确的。当前,要重视解决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地方庇护问题,建议加快组建知识产权法院,探索知识产权案件异地受理机制。各地人民政府应支持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彻底扭转“侵权易、维权难”的现象。

第二,将建立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核心抓手。

《决定》首次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作为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这是中央从根本上破解科技与经济“两张皮”问题的重要信号,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决定》强调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发挥大型企业的创新骨干作用,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强调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评价成果的机制。这些都为解决科技成果转化难、利用效率低的问题指明了方向。应该说,进入新世纪以来,特别是2006年召开新世纪第一次全国科技大会,提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以来,我国的科技投入连年快速增长。2001年全社会研发经费占GDP比重1%左右,到2013年超过2%。发明专利授权量大幅增加,第三代移动通信、百万千瓦级核电设备、高速列车等一大批科技成果得到大规模应用,一批骨干企业的技术能力显著提升。但总体看,我国企业创新能力偏弱,2013年发布的中国企业500强研发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仅为1.27%,远低于发达国家4%左右的水平。当前,尽管我国企业研发投入已超过全社会研发投入的75%,成为名义上的投入主体。但实践中,还没有实现高层次创新领军人才向企业集聚、高质量创新资源向企业流动、高水平技术创新成果主要从企业产生、原创性重大创新过程由企业引领的局面,企业还不是真正的创新主体。

要统筹协调好经济体制和科技体制的改革,着力点就是如何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用市场化手段激发创新活力。要突破一批制约企业发挥创新主体作用的政策障碍,强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普惠性支持政策。要探索支持一批企业自主决策、产业链自发组织的产业技术攻关项目,发挥企业的技术创新主导权。着力形成主要由市场评价技术创新成果的机制,即变“相马”为“赛马”,采用后补助、奖励性支持等办法鼓励企业创新。要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建立一批市场化方式运作的共性技术研发服务机构,工程研究中心和实验室应主要建在企业。

第三,将借力市场手段放大支持效果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途径。

《决定》要求大幅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要求完善风险投资的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这也包括政府的投资。以往我们始终探索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如何利用市场手段放大对产业技术创新的支持效果。现在看,有两个方式值得重视。

一个是支持创业投资发展的模式。2007年开始发展改革委与财政部探索开展创业投资的直接投资试点,2009年启动新兴产业创投计划,中央财政资金、地方政府资金和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截至2013年底,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已支持设立了141只基金,总规模近390亿元,间接带动社会资本和银行贷款近640亿元,中央财政资金杠杆放大效应达10倍。一批初创期、早中期创新型的中小企业正加快成长。新兴产业创投计划所支持的项目由市场选择,风险由投资者、企业家和政府共担,解决了高技术产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值得进一步推广。

另一个是注意完善培育新兴市场、促进消费的政策。应用导向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趋势,企业常讲“给钱不如给政策、给政策不如给市场”。如果能有效培育新兴市场,新兴产业的创新发展就不需要政府过度干预。2013年6月,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国务院发布了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措施,体现了新形势下的政策转型。战略性新兴产业20大工程中,也有不少是重大的应用示范工程,比如,信息惠民、智能制造、云计算、物联网等等,实施这些项目都应多用培育发展市场的引导性政策,解决创新型产品进入市场难的问题。

(二)做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要始终坚持发挥好政府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并不是起全部作用,要坚持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发挥党和政府的积极作用。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表明,在推进转型升级、培育新兴产业的过程中政府的作用不可或缺。特别是对于我们这样的后发国家来讲,强有力的政府支持是实现技术跨越、产业赶超的重要因素。但关键是怎么发挥好政府作用,要切实把握好三个关键点:

第一,做好战略和规划研究是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基础。

按照三中全会要求,政府必须腾出更多精力抓大事、谋长远、想全局,加强宏观性、综合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的研究。做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作,必须加强对创新规律和产业趋势的把握,提高规划和政策的科学性。一方面,要强化前瞻性和战略性问题的研究。牢牢把握全球产业和技术发展的大势,突出在关键领域的前瞻性布局,对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的配合要有深入的研究,对产业规律和创新趋势要有准确的把握。要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与经济社会全局工作的统筹,比如,生物医药的发展更好地服务于人民健康,培育未来新的经济增长点等等,都要发挥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的作用。另一方面,要提高规划和战略的操作性。2014年要启动“十三五”规划研究。“十三五”是实现改革发展重要目标的决胜阶段。任务艰巨、形势复杂。做好规划研究,必须明确政府做什么、市场做什么,政府要把远景描绘清楚,重点要把国内外形势研究透,宏观上的把握要准,政策要实。

第二,强化战略领域的布局是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关键。

《决定》对财政和国有资本的投入领域和方式做了进一步界定,明确要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的专项和地方资金配套,严格控制引导类专项。同时,也要求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支持科技进步等。习近平总书记去年也在多个场合强调,政府要管好该管的,在关系国计民生和产业命脉的领域,要积极作为,加强支持和协调,集中力量抢占制高点。

今后,中央财政基本建设投资要大幅压缩一般竞争性企业项目,压缩小型分散的投资,重点支持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的重大项目,集中力量办大事。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需要支持企业研发和产业化,但对竞争性领域的政府投资必须有约束。要把政府投资聚焦在少数战略性领域上,聚焦在核心技术环节,聚焦在共性技术研究和重要的应用示范上。同时,要继续强化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宽带和网络安全基础设施等基础能力建设,这是带有公益性和支撑作用的建设项目,政府投资还要继续强化。要强化产业共性技术的创新能力建设,体现面向重大战略需求、突出资源共享和高效利用的原则。

第三,变行政审批为强化服务是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方向。

三中全会《决定》对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都有明确要求。要求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客观上讲,事前“审批制”存在不少弊端,不完全科学有效。通过分析产能过剩的行业案例,不难发现很多过剩产能都是该核准而没核准,可见审批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2013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大幅度取消、下放了企业投资核准的权限。按照新的目录,中央部门核准的项目数将比目前减少60%。取消或下放一批审批事项并不代表政府职能转到位了,关键还要加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一是提高效率,提升服务。《决定》要求政府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的审批和管理也要简化流程,变审批为服务;二是推进公开、阳光运行。围绕公开、公正、透明、高效的核心要求,不断强化制度建设,提升依法行政的水平。在专项管理、项目审批等关键环节要强化信息公开,增强透明度。三是事权下移、贴近企业。发挥地方部门熟悉情况、联系企业的优势,将更多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工作交给地方。要强化调查研究,增强形势研判能力,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

(三)做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要始终坚持发挥好改革与创新相互促进的作用

新技术的推广往往需要新制度,发挥技术创新优势带动体制机制创新,又依靠体制机制创新为技术创新提供土壤和条件,是新时期改革的重要特征之一。要进一步拓宽思路,发挥创新优势,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支撑,要善于将改革与创新的工作有机结合,形成相互促进的局面。做好这方面工作有三个着力点:

第一,发挥创新优势支撑和带动发展。新世纪以来,技术创新影响发展的例子层出不穷。比较有代表性的就是第三次工业革命的设想,互联网、清洁能源、先进制造技术蓬勃发展,分布式发电、3D打印、电子商务等新技术形成新的产业组织模式,如果进一步发展会对制造业发展、贸易、能源、行政管理体制等带来深刻的影响。2013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10万亿元,增幅超过25%;其中,网络零售额1.85万亿元,增长超过40%。对传统商业、物流业乃至金融业都产生了重大影响。生命科学的发展也必然对医药卫生、农业等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这些年,我们围绕技术创新支撑带动机制变革也做了一些尝试。包括,支持生物芯片技术的研发、生产和推广。2013年启动实施的信息惠民工程,在医疗、社保、教育、养老、就业、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安全、社区服务、家庭服务等9大领域实施一揽子计划,核心是通过信息共享,推动部门协同,既解决民生服务难题,也能有效推进社保改革、医疗体制改革、就业改革。下一步,要多从发展全局角度考虑问题,更加主动地运用技术创新的手段解决转型发展中的难点。比如,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如果用得好将大幅改善公共服务,提升社会管理能力,关键问题是如何整合和处理异构的、碎片化的信息资源,真正实现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高效地开发利用,如何合理布局信息基础设施,实现国家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这当中既有管理问题、也有技术问题,需要用创新的思维统筹考虑。

第二,深化改革创新试点为创新营造环境。

三中全会《决定》提出通过改革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并在很多方面提出了进一步放宽、搞活的举措,这些都为新技术和新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条件。这些年,我们围绕支持技术应用、模式创新和新兴产业发展开展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下一代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一系列试点示范。通过这些试点,促进体制机制创新,完善法规政策环境。经过几个地方的规模试验,2013年底国家正式发放了3张4G牌照,这对于推动TD-LTE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预计今年将步入快速发展时期。下一步试点示范要围绕明确的国家目标和地方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重大需求,更加注重建立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公共服务模式和长效发展机制。要深入开展技术性和政策性的试点示范,探索适合新兴产业发展的管理模式和支撑政策,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和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

第三,更好地发挥在改革和创新中的协调作用。

要从国家和地方整体战略出发,注重调动各方面的改革创新积极性。利用好战略性新兴产业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整合部门资源,强化协同、责任落实和绩效考核,确保国家战略目标落到实处。努力做到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的举措和相关领域改革步调一致,努力实现产业政策与金融政策、价格政策、流通政策、应用政策相协调。借助改革红利为高技术产业创造市场、赢得空间,努力使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作成为改革创新的先驱者和领头羊。

三、扎实做好2014年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工作

刚刚过去的2013年我国经济经受住了增速下滑的考验,顺利实现了经济稳中有进,持续健康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其中发挥了积极的支撑作用,环保专用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软件、医药制造等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增速均超过15%,新能源产业逐步走出困境,成为社会投资的热点领域,创业板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公司占比达90%以上。“十二五”时间过半,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执行进度总体上是好的,重点任务和措施取得了明显进展。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作风,推动创新发展的关键一年,是提前谋划“十三五”的重要一年,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作进入全面推进的新阶段,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以进一步营造有利于产业创新发展的良好生态环境、加快突破重大技术瓶颈和市场瓶颈为重点,积极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完善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对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

(一)积极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活力

加快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领域的改革,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激发产业发展活力是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要加快推进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建立碳排放市场交易体系,积极开展碳排放交易实践。改革现有资源型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加强生态环境风险监测监控,拓展节能环保产业市场空间。完善三网融合协调机制,探索建立新型监管体系,积极开展推广阶段的试点工作,促进融合性业务发展。加快推进创新药物和高端医疗器械研发、审批、定价、采购、监督管理等环节的机制改革,促进创新与应用。加快推进低空空域开放,完善卫星及应用产业商业化发展机制,激发市场活力。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研究落实促进风电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光伏产业政策,加快推动分布式能源推广应用,完善新能源汽车管理机制,促进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的研发与应用。加快清理不利于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进入电信等新兴产业的准入条件,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完善落实税收金融政策,激励创新和消费

加大税收金融等政策支持,是弥补市场机制缺陷,引导社会投资,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培育市场需求的重要措施。税收政策方面,要在全面落实现行促进科技投入和科技成果转化、支持高技术产业发展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基础上,结合税制改革方向和税种特征,从激励自主创新、加大企业研发投入、引导消费等多个角度,积极和研究完善相关税收政策,比如,积极研究享受车船税减免政策的节能型乘用车认定标准,新能源乘用车比照新能源公交车免征车购税的具体方案等。金融政策方面,要落实好《关于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扎实做好科技金融服务的意见》,推动金融组织、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提高对新兴产业的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尤其是重大创新发展工程项目、科技重大专项项目以及创新型骨干企业的信贷支持,加大对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等产业的金融支持和服务;继续深化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工作,探索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对接的新机制,引导社会资源参与科技创新;进一步支持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上市;开展科技保险综合创新服务,鼓励保险公司创新科技保险产品。

(三)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是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中心环节。要统筹各类科技资源,加强基础科学和前沿技术部署,支持生物医药、生物技术育种、信息技术、新能源技术装备、海洋工程、空间科学等领域的核心关键技术研究,支持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领域解决一批行业共性技术,加强交叉领域的技术和产品研发。加大力度推进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积极推进新兴产业创新基地建设,提升企业和区域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抓紧修订《科技成果转化法》,推进中关村国家技术转移集聚区和深圳国家技术转移南方中心建设,促进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完善面向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加大对科技型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的支持。深入开展专利导航试点工程,不断深化知识产权集群管理试点和知识产权评议试点,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评估等服务,研究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统计报告和重点领域专利分析报告,加强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为产业发展提供专利信息服务支撑。加快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发展规划》,完善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装备、高性能医学诊疗设备、农业转基因、中医药、三网融合、光伏等领域的标准体系。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完善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

(四)实施重大创新发展工程,破解技术和市场瓶颈

以经济社会的重大需求为导向,加快实施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二五”规划确定的20个重大工程,是引导社会资源投入,加快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技术创新和市场培育的重要手段。按照转变职能和简化行政审批、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的总体要求,转变引导支持方式,发挥好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作用,聚焦企业创新能力建设、产业链完善、重大行业和重点区域创新应用,统筹运用产业投资基金、产业技术政策等方式,加快推动重点领域的突破。尽快发布相关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细化发展目标,明确重点任务。统筹利用各部门和各地相关资源,加快推进新型平板显示、高性能医学诊疗设备、海洋工程装备、轨道交通装备等重大创新发展工程,扩大节能环保、信息惠民、智能制造装备、航空装备、新材料、新能源集成、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的示范应用,加快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在推动重点领域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拉动形成消费热点、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等方面,发挥好重大工程的示范、引领、辐射和带动作用。

(五)推进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引领驱动区域经济发展

依托现有优势产业集聚区,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有利于集中优势资源,实现重点突破,带动新兴产业全面发展。结合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等产业集聚区建设,更加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在2013年首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区域集聚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加快培育一批由产业高端引领、具有创新发展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重点突破、合理布局、错位发展的良好态势。

(六)深化多层次国际合作,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

深化国际合作,是提升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水平的重要途径。要加强对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的支持力度,鼓励国内企业积极引进国际先进的技术、装备和人才,鼓励国内企业在境外开展联合研发和设立研发机构,积极推进在海外建设科技和产业园区。促进中美、中俄、中欧、中以、中德等在产业技术研发方面的合作,深化合作内容,拓展合作领域,提升国际合作水平和层次。积极搭建国际营销网络建设,推动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航空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产品、技术和服务开拓国际市场,培育国际品牌。积极推动国产卫星遥感数据、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等在相关国际合作组织以及相关国家的应用,提升国际影响力。积极推动地面数字电视、第四代移动通信等技术和产品在相关国家的商业化应用。支持国内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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