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开展财政投资评审 全面提高财政资金绩效

2014-11-24 09:52孙玲
环球人文地理·评论版 2014年9期
关键词:资金监管绩效管理

孙玲

【内容摘要】随着公共财政框架的逐步确立,加快构建财政投资项目的绩效评价体系已成为财政管理改革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自2008年5月组建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以来,射阳县充分发挥评审功效,有效拓宽评审领域,积极完善各类评审机制,努力服务于全县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运用科学方法对财政投资行为过程及其最终效果进行了综合分析、衡量、比较和评估,促进了资金合理、有效使用,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关键词】财政投资;规范评审;资金监管;绩效管理

近几年来,射阳县重点对政府采购、部门预算、收支两条线和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预算管理方面进行了深化改革,逐步使得部门预算越来越细化,财政投资的评审功能日益凸显,综合性良好作用有了充分发挥。2008年,县评审中心先后评审了市政、绿化、环卫、水利等38个项目,对政府实事工程和基础设施工程开展投资评审,最大限度地节约了财政资金,较好地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一、评审工作开展的做法及成效

一是关口前移,超前评审。就是强化对预算的超前控制,把评审重点放在对项目的可行性和投资概算等方面,即认真参与项目论证,积极推行限额设计,确保不突破设计概算。在项目施工阶段,加强对现场的严格管理,有效推行重点项目的现场监督,认真排查事中超预算的各类潜在型因素,把提前预警和有效规避充分地结合起来。项目竣工以后,还要通过决算审查,严查违规使用资金行为,严防项目工程发生的“三超”现象,即超预(概)算、超规模、超标准建设。二是健全制度,规范评审。先后出台了《射阳县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投资评审中心内容操作规程》等规范性文件制度,建立了一套科学合理的评审流程。评审中心从项目评审的准备,到项目评审的实施,再到评审结论的确认,严格按操作程序办事,使评审工作环环相扣,相互制约,不仅有效避免了个人因素对评审工作的干扰,也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了便利,使评审工作更加合理科学,从项目复核复审结果看,评审结论准确率达98%以上。三是优化服务,细致评审。运用定额测算法、市场查询法、现场勘测法,做到审“量”和审“价”的有机结合。工作人员坚持到现场实地踏勘,对每一个项目进行细化分解,对相同或相似的子项进行合并,确定一个标准、建立一本台帐、规范一个模式,按照评审原则,对服务项目经费的正确性、合理性与合规性进行了多方会审,为我县科学规划、有序推进经贸洽谈会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决策依据。四是注重质量,阳光评审。评审质量是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生命线。一方面注重业务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开展培训,与省市有影响的中介机构建立协作关系。另一方面提高评审技术含量,建立投资评审信息系统,定期发布评审信息,宣传评审政策,公布评审结果,推行阳光操作,实行项目初审、项目复审、项目会审的三级审核机制,对每一个项目做到审得准、算得细、说得清,确保评审结果的科学合理、公正严密。

二、评审工作存在的瓶颈与问题

一是评审合力不强。有的单位对财政评审的工作不理解,甚至有怕烦情绪,将评审机构等同于中介机构,有的单位对评审工作的程序和要求不清楚,对评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协调不够,报送资料不及时,加之评审中心人手少、任务重,无形中加重了工作强度,评审时间得不到保证,造成了部分单位对评审中心工作的误解。二是评审技术不足。目前,我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现有工作人员5人,其中专业评审人员3人,面对政府在交通、水利、基本设施等公共领域投资力度日益加大的新形势,难以承担日益增多的投资评审任务。三是评审体制不全。从主材定额看,建筑行业供应商、服务商众多,市场价格应时而变,材料质量鱼珠混杂、服务水平参差不齐,评审意见可能与采购价格不尽相同,往往会影响评审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四是评审范围不广。财政评审工作仍停留在工程概、预、结算造价的审查上,而对影响项目投资关键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项目设计阶段签证变更设计等环节还未能完全介入,评审的应有作用发挥得不够充分。

三、评审工作发展的建议和对策

一是强化舆论宣传,营造评审环境。因此应进一步加大财政评审工作宣传力度,大力宣传财政评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各级各部门充分理解财政评审工作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趋势,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积极支持和参与财政评审工作。评审中心要进一步加强与各部门、单位的联系,真正为全县经济发展管好钱,服好务。二是提高人员素质,培养评审人才。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是一项开拓性、专业性很强的事业,需要一支高素质的、有开拓精神的、敢于大胆探索实践的专业人才队伍来支持和发展这项事业。要广泛吸纳人才,不拘一格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到评审队伍中来。建立财政投资评审专家人才库,充分调动社会资源,整合内外评审力量,对重大项目实施会审,实现互为补充、资源共享的人才利用目标。三是做大评审项目,扩大评审范围。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和财政各项改革,在继续做好财政支出项目的概、预、决(结)算评审的同时,逐步将部门预算项目、政府实事工程、民生工程等建设项目列入评审范围,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前移评审关口,从源头控制项目投资,实现项目投资的全过程监控,有效整合投资评审资源,遏制建设项目中高估冒算和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三超”现象,不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四是健全工作机制,提高评审质量。进一步明确评审工作的职责定位,加强机制创新和体系建设,“跳出评审看评审,跳出财政看评审”。结合部门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建立先评审后预算编制、先评审后招标投标、先评审后决算审批的评审机制。突出“评”与“审”的有机结合,在做好“審”的基础上力求在“评”的质量上下功夫,既要“审”出问题,防患于未然,又要“评”出建议,提出对策。

综上所述,评审中心要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建立激励机制,制定评审稽核、评审质量管理等相关制度,规范投资评审工作行为,把评审工作前移到资金分配之前,发挥评审的专业技术优势,促进项目管理从定性到定量、从粗放到精细的跃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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