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建设须重视清除“腐败文化”

2014-10-28 18:30徐少兵
企业导报 2014年17期
关键词:廉洁文化

徐少兵

摘 要: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是,腐败的预防和惩治得不到社会文化的强力支持和配合,而“腐败文化”正日益深入人心。下大气力批判和清除“腐败文化”,在全社会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洁文化”,是新的历史起点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内容和目标,也是党和国家从根本上治理腐败的基础性工程。

关键词:反腐倡廉建设;腐败文化;廉洁文化

一、“腐败文化”的现实表现

当前,我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是,腐败的预防和惩治得不到社会文化的强力支持及配合,腐败现象正成为一种社会生活方式、行为习惯、价值取向和心理沉淀,腐败行为正日益走向普遍化、大众化、社会化和组织化。当腐败成为一个社会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时,“腐败文化”由此而起。历史和现实表明, “腐败文化”比腐败本身更可怕,治理起来也更难。

作为渗透到人们的日常行为习惯中“腐败文化”,其主要表现如下。

1、“享受腐败”。这种现象是把腐败作为一种“事业”来追求,“千里做官只为财”。官职一直是人类社会的稀缺资源,追逐的人越多,这个“买方市场”就做得越大。谋取官职的路径是不一样的,但都需支付一定的成本。按照经济学原理,支付了成本叫“投资”,是要以获取高于成本的“利润”作为回报的。“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如果把成本和利润抽象出来,做官和做生意在逻辑上是相通的,运作模式亦相似。许多官员以做生意的逻辑来做官,官做得越大,“利润”就越可观,“事业”也越红火。

2、“漠视腐败”。从民众的层面来讲,面对“前腐后继”的腐败现象,面对种种反腐措施的软弱乏力,普通民众深感无奈和失望。当民众对来自官员的腐败行为习以为常时,一种漠视腐败的心理情绪在滋长和蔓延。他们对腐败现象认识上司空见惯,态度是“事不关已,高高挂起”,只要腐败行为没触犯他们的利益,尤其是没直接损害他们个人的切身利益,他们是不会去关心这些事情的,哪怕在社会上腐败活动泛滥成灾。由于腐败现象随处可见,并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人们往往会由义愤变得麻木,逐渐习惯于在腐败的环境下生活。犯罪心理学认为,受害人的态度以及犯罪情境会对犯罪行为产生很大的影响。这种大众心理,客观上助长了贪官污吏的嚣张气焰。如果有贪官污吏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他们不是拍手称快,只是淡淡地丢下一句,“谁抓住了,谁倒霉;谁倒霉了,谁被抓”。

3、“攀比腐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类的一切活动都蕴含着效用最大化动机。官员作为“理性经济人”,他们的行为受“成本选择定律”支配,追求既定条件下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任何人都是在与周围人的比较中求得生存和发展的意义的,不管自己的状况原来怎样,只要比周围大多数人好,就会有一种满足感;反之,就有一种失落感。在这种动机的驱使下,腐败的攀比之风日益盛行。在他们看来,法不责众,你腐败,他腐败,我也腐败,大家都腐败,他们比我们更腐败。“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在这种从众心理支配下,权力行使者之间形成了默契,“你腐败,我放心”,个体腐败逐步发展成为集团性组织化腐败并结成“腐败同盟”,形成腐败现象的助长效应,腐败之风由此愈演愈烈。

4、“宽容腐败”。站在反腐机构的角度看,腐败行为的普遍化和世俗化给其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不大力惩治腐败,反腐部门有负人民的期盼和党的嘱托;而雷厉风行地开展反腐败,又会遭受整个官僚队伍的强烈反弹。况且,各级反腐部门工作人员的调动升迁、福利待遇和办公设施等关系到个人切身利益和其工作条件的决定权,都掌握在其监督对象手中。在二律背反的困境中,反腐工作几乎寸步难行。在这种情况下,只得调整反腐策略,讲究工作技巧。一方面,不得不放宽腐败“尺度”,对大案要案的认定标准在资金数额上不断往上涨;另一方面,在反腐工作实践中实施“抓大放小”策略,集中力量惩治大案要案。对于普遍性的问题,只抓严重些的和民愤大的,以杀一儆百;而对相当一些违反党纪国法的人和事,企图通过廉洁自律加以消化,通过作风整顿加以解决。反腐部门的用心可谓良苦,既要监督制约干部,又要关心和爱护干部。然而,这种工作思路和举措,客观上纵容了各级官员的腐败行为,也使腐败活动客观上获得了来自体制内的宽容。

5、“羡慕腐败”。社会上,一些不法商人通过找关系、行贿赂去包工程揽项目而一夜暴富,会被人羡称为“有能力”、“有门路”、“有眼光”。连学校的孩子们把公车接送,都看作是一种荣耀。这样,在社会心理和文化上,腐败被看成是一種令人羡慕的行为。与此相反,有些领导干部真心拒贿,却被人讥笑为“太呆板”、“假正经”、“不合群”、“太愚蠢”、“沽名钓誉”、“不会团结人”,并预言他“政治上没多大前途”。而那些贪官和不法商人一旦马失前蹄,落入法网,一些人背后的议论是“后台不硬”、“赶上他倒霉”等。这种“笑贫不笑贪”的社会氛围,使贪官污吏心安理得,使清官的生存环境空前恶化,欲独善其身都难。

6、“参与腐败”。腐败并不只是官员的专利,当前中国的腐败活动正向社会各行各业各个社会阶层延伸。很多人要办事首先想到的不是法律和政策,而是到处打听此事归谁主管、主办,他(她)有什么爱好,尽快办成这事有什么“需要”,然后,想尽办法办成这些事,于是许多奇谋巧计因此而出。比如,想开店做生意的商人,本应正正当当去工商部门申请执照,但他们首先想到的却是怎样请工商人员吃饭,否则就是不懂“规矩”;孩子上学,许多“有能耐”的家长首先想到的往往是去教育部门跑关系,等等。

7、“期望腐败”。有这种心理的人,不是不腐败,而是时机不成熟;不是不想腐败,而是没资格腐败。“想贪污,俺还没有资格呢!”成为时下大家调侃的“时髦”语言,它恰恰反映的是人们对腐败行为又恨又爱的矛盾心理,默许着腐败的天然“合理性”。只要人们抱有这种心态,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腐败会更为严重些。

从国际经验看,腐败在一些地方泛滥,主要原因在于这一“毒瘤”在社会上被视为“正常”。这一现象,正像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瑞典经济学家缪尔达尔所指出的,形成了一种“腐败的民俗学”,它“容易使人们认为,掌握权力的每一个人都可以为了自己的利益、他家庭的利益或他觉得应当忠于的社会集团的利益来利用权力”。这样看来,“腐败文化”的滋长在世界上有许多相通的地方,批判和清除“腐败文化”也是一个世界性课题。

二、“腐败文化”内涵和特征

“腐败文化”具有以下特征。

1、大众性。“腐败文化”不仅流行于官场衙门之间,而且在江湖民间拥有广阔的市场,成为芸芸众生津津乐道而又心领神会的精神世界。从主体看,社会公众对“腐败文化”的存在和发展起一定的推动作用。一方面,社会公众既是腐败行为的受害者,不同表现形式的腐败行为都是以损害社会公众利益来展开的;另一方面,社会公众也是腐败行为的参与者,自觉不自觉地充当了形形色色腐败行为的“庇护所”和“发源地”。正是由于“腐败文化”参与主体上的大众性,才使得腐败行为在社会上瘟疫般的蔓延开来,渗入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贯通人们交往行为的各个层次各个环节。

2、功利性。“腐败文化”以极端个人主义、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为价值取向,以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作为目的和归宿。它作为一种行为方式,是一种极端自私为核心的腐朽文化。受这种文化的熏陶,人们视满足自我需要作为人生最高的价值追求,金钱高于一切,利益大于规范。在这种文化的影响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赤裸裸的金钱关系,是各取所需的相互利用。在他们看来,人际关系仅仅是一笔笔的交易,人际关系的亲疏远近,也主要取决于交易的方便与否。本来,趋利避害是人的天性,而“腐败文化”把这种天性推向极至,人因此而走不出利益之网,具有伟大创造能力和创新精神的人因此而异化了,因此而庸俗了。从这类文化染缸走出来,人是什么,人只不过是一群鸡鸣狗盗之徒。

3、隐蔽性。尽管“腐败文化”源远流长,与人类社会相影随形。然而,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腐败文化”一直没能登上大雅之堂,哪怕在其最辉煌的时期,主流意识形态从不承认其“合法性”, 也从未有民间百姓为其树碑立坊。再腐败的朝庭命官,在大庭广众之下,他也会口诵“圣人之言”,面现“浩然正气”。就存在方式而言,它不同于正式的法律制度,正式的法律制度经过了严肃认真、程序严密的制定过程,有冠冕堂皇的身份地位,有成具文字的规范内容。而“腐败文化”只是约定俗成,只是当事者彼此的期待和认可,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更不可登台面的“潜规则”。作为一种行为方式,它一直生活在人类社会的“灰色地带”。与正式的社会规范相比,它以“潜规则”面目作用于人类社会。因此,有人叫它“灰色文化”。

4、稳定性。从一定社会经济制度和历史文化环境生长出来的“腐败文化”,一经沉淀在人们的心理层面,就表现出超强的生命力和稳定性,代代延续。一场影响深远的社会变革也许会构成对它的重创,但从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来看,它只是改变了作用于社会的程度和存在方式。只要它的根基还在,时机一旦成熟,它就会以更加猛烈的方式衍生起来。而且,它的生长根基又是根深蒂固的,也是难以荡涤的。“腐败文化”的稳定性,源于“人情开道”、“情大于理”的“熟人社会”,源于视权力为最有价值的生存工具和生活杠杆的“官本位”意识,源于“权大于法”“利益高于规则”的特权思想。只要这些带有浓厚封建专制主义色彩的思想文化观念没有得到彻底的清算,“腐败文化”就难以根除。

5、反动性。“腐败文化”与先进文化是根本对立的,是腐朽没落思想的反映,代表的是保守、颓废、庸俗和阻碍社会进步的文化,体现的是反动、落后的道德观和价值观。腐败文化如同瘟疫,它造成了社会上善恶不分,是非不辨,黑白颠倒,美丑混淆,它除了给腐败提供了一张巨大的温床外,更是对国家和民族的一种摧残和侵蚀,它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着难以置信的危害和消极影响。从其功能来看,它冲消了人的主体性,使人变得暮气沉沉,它严重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公共福利的增进。如果一个社会听任“腐败文化”的泛滥,这个社会也就失去了前进的动力和方向,这个社会也是没有前途和希望的。

三、“腐败文化”的危害分析

1、“腐败文化”造成腐败行为的大众化和普遍化,加剧了腐败现象的恶化和蔓延。

一旦腐败成了“文化”,不参与腐败,就很难办成事,就很难生存下去。在这种“文化”的熏陶下,要么同流合污,承认并接受它所宣扬的行为和观念,要么遭受嘲笑、孤立、排斥和打击。政治学有一个基本判断,有什么样的民众就有什么样的政府。一个社会,民众有什么样的社会价值观、道德观、生活方式,就會造就与之相对应的政府公职人员。一个人通过滥用职权谋得了金钱、权力、地位等利益,另一些人发现了其中的“奥妙”,便会寻找机会,仿效前者实施腐败行为。如果这个模仿“成功者”的链条不断加长,腐败群体也就得以形成。在这样的恶俗文化中,那些想为人民谋利益、与整个腐败集团作斗争的官员,会受到排挤和打击,轻者丢掉官位,重则家破人亡。因此,“腐败文化”的滋生和蔓延,使腐败活动大行其道,腐败行为堂而皇之,这个社会就会形成一个以腐败者为核心的特权阶层,加剧了腐败的恶化和蔓延。

2、“腐败文化”降低了反腐败斗争的有效性,加大了反腐倡廉工作的难度。

坚持不懈地与腐败现象作斗争,是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政治任务。近年来,党和国家反腐败力度空前加大,出台了一系列了推进廉政建设的重大举措,制定了一系列反腐倡廉的法规政策。实践证明,制度建设的强化和创新,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的治本之策。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制度不是万能的,制度作为来自外部力量的硬约束,必须与一定社会的文化环境相适应,与来自内部的软约束相配套;制度的选择和设计必须服从一定文化的需要,离开了相应文化的支持和认同,管用的制度不一定能够出得来,就是出台以后也不一定能够有效地执行下去。当前,我国处在体制转轨、结构调整和价值重造的关键时期,旧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往往与新的制度发生激烈冲突。受腐败文化的影响,人们往往不是努力去适应和服从制度,而是绞尽脑汁去“变通”制度,使出台的规章制度在执行中变形走样,使决心很大的反腐举措在实际效果上却大打折扣,这无疑进一步加大了反腐倡廉工作的难度,这恐怕也是近些年来反腐成效难以令人满意的深层次原因。

3、“腐败文化”腐蚀了人们特别是广大青少年的思想灵魂,为新的腐败主体和腐败行为的产生提供了深厚的社会土壤。

“腐败文化”的猖獗助长了极端个人主义、利己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的道德观念,使一些人道德沦丧,思想猥琐,灵魂肮脏。这些丑陋的道德观念又进一步催生出社会风气的败坏,使真善美的社会氛围遭到严重破坏,假丑恶的不正之风四处流行,甚至可能使整个社会的道德体系崩溃。腐败文化的泛滥,最大的恶果之一是毒害了青少年的思想灵魂。在一个腐败文化盛行的社会里,青少年无疑是伴随着腐败长大的一代,腐败文化在他们的成长经历中无时无刻地毒害着他们,久而久之,可怕的腐败观念会在他们的头脑中扎根,急功近利成为他们的行为选择。某些青少年在他们成人以后,毫无疑问,就会成为新的腐败者。

4、“腐败文化”使一些人形成了悲观主义的人生观,造成整个社会的信仰危机和民族精神危机。

腐败给我国政治、经济生活形成了直接的败坏,而腐败文化啃啮的是我们民族的精神、民族的灵魂,压抑着一个伟大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腐败文化犹如土地沙化带来的沙尘暴,弥漫在我们生活的各个角落,令人窒息。面对腐败文化的横行,一些人变得消陈和悲观,他们开始“现实”起来。他们认为,诚实、正义、善良等这些主流意识形态所宣扬的东西在现实世界中是根本行不通的,虚假的、丑恶的东西笼罩整个社会。在悲观主义人生观的指导下,他们失去了社会责任感,对社会、对生活失去了信心,对未来失去了崇高的信仰和追求。一个没有社会责任感、崇高政治信仰的人绝不可能拥有强烈的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这种状况的恶化使我们面临严峻的信仰危机和民族精神危机。

四、清除“腐败文化”的基本对策

1、牢固树立勤政高效、清正廉洁的价值观念,大力加强以公道正派、执政为民为鲜明形象的行政廉洁文化建设。

党政机关要做廉洁文化建设的表率,反腐倡廉教育要以党政领导干部为重点。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使各级领导干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持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在腐败丛生、政治生态出问题的一些地方,必须下最大的决心,打破“法不责众”的铁律,使腐敗分子的腐败成本远远高出其收益,并将案情与处理结果公之于众。党政部门要改善工作态度,增强服务功能,改革机关行为习惯,保持公平的从政心理,确立正确的价值取向,保持真诚、乐观的思想情绪,使整个党政部门高效而清廉,充满活力和内聚力。

2、紧紧围绕合法经营、诚实守信的基本要求,大力加强以企业公民、服务社会为核心理念的企业廉洁文化建设。

企业廉洁文化建设是企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企业走向成熟的必由之路。企业廉洁文化作为社会廉洁文化的一个子系统,客观地存在于每一个企业之中。企业廉洁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极大地促进企业的发展。世界企业发展历史的实践已经充分证明:企业廉洁文化建设对企业的长期经营业绩有着重大的影响和制约作用。企业廉洁文化建设最重要的一点是,不要忘记企业的社会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提供好的产品和服务;二是要有利润;三是要提供就业机会;四是要合法经营、诚实守信,实现社会的期望价值。企业廉洁文化建设为实现企业的社会责任、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支持和精神动力。

3、进一步推动社会公德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加强以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为行为规范的公民廉洁文化建设。

清除“腐败文化”,建设“廉洁文化”,必须面向全社会。加强社会思想道德教育,净化社会风气,是当前廉洁文化建设的一项十分迫切的任务。要加强对公民的社会公德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人们形成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社会公众对各种不正之风的抵御力和免疫力。要增强正面宣传的针对性和说服力,提倡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增强人们对党和政府的信任。要大力宣传敢于同官僚主义、腐败行为作斗争的可贵精神,培养人们敢于同腐败斗争的坚定意志。要鞭挞一切社会生活的假丑恶的现象,让真善美的社会价值理念始终占据主导地位。总之,思想道德教育要真抓实效,决不搞形式主义、教条主义,以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形成让一切腐败行为像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一样的社会局面,构建“人人思廉、全民助廉”的廉政建设新格局,让腐败行为绝无藏身之地。

4、进一步弘扬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崇高精神,大力加强以昂扬向上、从我做起为时代特征的校园廉洁文化建设。

学校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阵地,也是廉洁文化建设的不可忽视的重要资源。要使廉洁文化渗透于学校的各项工作之中,进一步明确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使师生的教学、学习、管理、实践锻炼和日常生活始终有正确的追求。要引导广大师生加强世界观的改造和道德品质的养成,净化校园风气,正确看待社会,正确看待人生,努力在奉献、求索、创造中实现人生的价值,寻求自己的幸福。广大师生还应自觉遵守社会主义的道德规范,把自身塑造成为高尚、正直、善良的人。要倡导无私奉献的精神,引导广大师生树立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民族自信心,进一步弘扬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崇高精神,自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贡献智慧和力量,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和民族利益,把自己摆进去,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开始,使学校成为我国反腐倡廉的坚强战斗堡垒。

廉洁文化建设是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载体,也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战略举措。新的历史起点上深入推进党和国家的反腐倡廉建设,既要毫不手软地将腐败分子挖出来绳之以法,既打“老虎”又拍“苍蝇”,更要下大气力去清算那种“笑贫不笑贪”的“腐败文化”,在全体社会努力营造廉洁光荣、腐败可耻的廉洁文化氛围。通过锲而不舍地努力,使廉洁意识内化为社会公众的思想准则和道德准绳,外化为社会公众倡导廉洁的自觉实践,最终铲除腐败滋生和蔓延的社会文化基础,建设一个风清气正、积极向上、幸福和谐的廉洁中国。

参考文献:

[1]冈纳·缪尔达尔.亚洲的戏剧:对一些国家贫困问题的研究[M]. 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2:144.

[2] 罗伯特·克利特加德.控制腐败[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

[3] 黄心华.反腐新视野——文化反腐[J].求实,2005(6):65-67.

[4] 罗昌勤.文化生态学视角下探析腐败文化的形成及预防策略[J].改革与开放,2012(40):193-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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