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建中
懒政是一种官场病。近几年爆出的懒政案,以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最为典型。最高人民检察院2014年6月23日通报,童名谦涉嫌玩忽职守罪,已被公诉。8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玩忽职守罪一审判处童名谦有期徒刑五年。7月2日,《中国青年报》以《不想扛事就干脆别做官》为题,对童名谦在衡阳担任市委书记期间,该市省人大代表选举出现大面积贿选事件进行了深度评论,指出童名谦的不作为,是导致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认为虽然到目前为止,还没查出童名谦有贪腐行为,落马后被当地官场评价为“是个好人,但不是个好官”,但他仍逃不掉一个“贪”字——贪的不是钱而是名。即以自己的不作为、不得罪人,换得无论好人坏人,提到自己时都说一个“好”字,从而落个好名声,好人缘。但衡阳贿选事件产生的恶劣影响说明,官员因怕坏事儿而不干事、不扛事,结果却可能是坏大事。现实生活中,确也有一些干部,出于爱惜羽毛的目的,奉行懒政哲学,不干事,不担当,不作为,还美其名曰“无为而治”,这是一个重大的认识错误。作为一种社会治理理念的“无为而治”,和以不谋事、不干事、不作为、不担当为主要特征的懒政之间,有着天壤之别,两者毫无共同之处,绝不能画等号。
“无为而治”是道家的主张,即如老子在《道德经》中所说:“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资料显示,儒家治国主张虽与道家不同,但“无为而治”作为一个词语,却是孔子提出来的。他说:“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夫何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论语·卫灵公》)大意是:“能够无所作为而治理天下的人,大概只有舜吧?他所做的事情,也就是端端正正坐在王位上罢了。”古往今来,无为而治作为一种治国理念,曾为许多统治者和政治家所奉行,而且取得过不俗的治理效果,典型如汉初的“文景之治”,至今仍为史学家所称道。从历史的长河看,“无为而治”在某种程度上,确实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但如把“无为而治”与不干事等同起来,以此成为官员不担当、不作为的借口,就犯了“真理往前多走一步就是谬误”的错误。道家所主张的“无为而治”,和以不干事、不作为、不担当为主要特征的懒政,有着本质的区别。
首先,道家所主张的无为而治,是不折腾,不做不该做的事情,而不是不干事。老子认为,“治大国若烹小鲜”,不能乱折腾,要“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甚至连法令都主张越少越好,能简单尽量简单,认为“法令滋彰盗贼多有”,直译就是法令越多,则盗贼越多,违法者越多。当然,不折腾不单是指法令,而是包括统治者可能对社会治理产生不利影响的一切行为。在老子看来,这些不该做的事情,包括“不尚贤”,就是既不崇尚各类“拔尖人才”,也不搞什么“模范人物”评选,要尽量淡化名人效应,以免引诱人民利用各种手段追名逐利,恶性竞争,败坏人心和社会风气;包括“不贵难得之货”,就是既不看重珍贵稀有之物,也不搞什么“鉴宝”活动,以免使人民见财起意,沦为盗贼;也包括“不见可欲”,就是不彰显足以引起贪欲的物事,不让人民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欣赏什么、追求什么,以免扰乱民心,使人民对统治者“投其所好,给其所要”,或纷纷仿效他们的生活方式,致“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除此之外,许多该做的事情还是要做的,即如老子在《道德经》中所说,“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不但要做事,从细小的事情做起,从容易做的事情做起,还要把容易事当作难事来做,把小事当作大事来做。因为大事是由小事积成的,难事是由易事积成的,“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把事情看得难一些,把容易做的事情都做好了,就没了难事,“是以圣人犹难之,故终无难矣”。
其次,道家所主张的无为而治,是按规律办事,而不是不作为。按规律办事,老子把它表述为“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直译是以无为的态度去有所作为,以不滋事的方法去处理事物,以恬淡无味当作有味。用现代语言来说就是遵循规律,顺应自然,不受功业欲驱使,不以人定胜天嘘本事,不为树碑立传上项目,做事上不违天时,下不逆民意,不乱干预,不瞎指挥,顺势而为,自然水到渠成。顺应规律的行为,就是科学的行为,合理的行为,也叫“无违”,即不违背规律、天时、民心,因此也有人称“无为而治”的精髓是“无违”。《道德经》所讲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讲的就是这种做事境界。但在老子看来,要达到这一境界,统治者仅仅“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还不够,还要“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就是未雨绸缪,超前谋划,防患于未然,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将矛盾克服在形成之时,将危机解决在产生之前,而不是平时无所作为,等大火烧起来了才去扑救,局面不可控制了才去收拾,这一切就是因为“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泮,其微易散”。即安定的局面容易持守,没有迹象的事物容易图谋,脆弱的东西容易分解,细微的东西容易散失,所以要在问题尚未萌芽之时,就预先处理好;乱事在尚未形成之时,就要预防。当年扁鹊弟兄三人,都精通医术。魏文侯问他弟兄三个,谁的医术最高,扁鹊认为是他大哥,因为他会治“未病之病”,讲的是同样的道理。“治未病”与“治未乱”,就是“无为而治”中的“有为”,它实际上是一种积极的“无为”,与懒政表现出来的不作为没有丝毫共同之处。
第三,道家所主张的无为而治,是统治者不能乱作为,同时允许人民有所作为。在老子看来,国家治理过程中出现的好多问题,都是由统治者乱作为造成的:“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轻死。”意思是说,人民所以遭受饥饿,是由于统治者征收赋税太多;人民之所以难统治,是由于统治者政令繁苛、喜欢有所“作为”;人民之所以轻生冒死,是由于统治者生活奢华,人民觉得死了不算什么。避免出现这样的局面,统治者就要“无为”,就要去除极端、奢侈、过度的行为做法,才能达到“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的境界。意思是君王不乱作为,人民就自然化育;君王好静,人民就自然端正;君王不扰民,人民自然就富足;君王不贪欲,人民就自然朴实。这里的自化、自正、自富、自朴,实际上也要作为才能实现,只不过作为的主体是“民”而不是统治者,而且它的实现条件,是统治者不能乱作为。由此可以看出,道家所主张的无为而治,是以民为本的无为而治,它只是反对统治者乱作为,而不是反对一切作为。
第四,无为而治产生的行为结果是社会有序,懒政带来的政治效应是社会乱象。司马迁在《史记》中,有“子产治郑,民不能欺;子贱治单父,民不忍欺;西门豹治邺,民不敢欺”之说。其中的子贱,是指孔子的学生宓不齐,字子贱。《吕氏春秋》载,子贱在单父为官,整天在房里“弹琴”,“身不下堂而单父治”。孔子不解,子贱解释道,我表面闭门弹琴,无所事事,实际上借助了别人的力量来治理,这些人中,“所父事者三人,所兄事者五人,所友者十有二人,所师者一人”,即被自己当父辈看待的三人,当兄弟看待的五人,当朋友看待的十二人,当老师看待的一人。他们都是贤人,单父就是依靠他们治理的。孔子感叹:“惜哉不齐所治者小,所治者大则庶几矣。”认为以子贱的工作方法,倘若治理更大的地域,同样会卓有成效。子贱是儒家子弟,但用道家的眼光看,他治理单父,就属于无为而治,连孔子也认为他的办法很好。比较之下,童名谦衡阳懒政产生的政治效应就十分可怕了。现已查明,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3日举行的湖南省衡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共有527名市人大代表出席会议,在差额选举湖南省人大代表的过程中,由于时任衡阳市委书记童名谦严重渎职,监管不力,导致共有56名当选的省人大代表存在送钱拉票行为,涉案金额人民币1.1亿余元,有518名衡阳市人大代表和68名大会工作人员收受钱物,有关人员涉案面之大,差不多已经是“洪洞县里没好人”了。一个地方的政治生态恶化到这种程度,当地政府还有什么公信力?老百姓怎样还能相信这些所谓的“人民代表”?童名谦之“懒”,虽属极端,但懒政潜在危害之大,由此可见一斑,决不可低估。
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懒政作为个人行为,是占着茅坑不拉屎的同义语;作为官场作风,则是官僚主义的亲兄弟,是政治腐败的温床。它和无为而治根本就不是一回事。不久前,李克强总理在部分省市经济工作座谈会上讲话时曾指出,懒政“就是尸位素餐”,就是“腐败,是对国家和人民的极大不负责!”懒政流行的结果,必将是“政怠宦成”,蔓延开来,后患无穷。为了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发展人民事业,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懒政现象必须坚决反对,严厉禁止。
作者:中共河北省委党校党建部教授
(责编/郭建民)endprint
领导之友·综合版2014年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