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制度

2014-09-21 23:01刘文博韩杰
企业导报 2014年12期
关键词:利益平衡合理使用著作权

刘文博 韩杰

摘 要: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内容,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是《知识产权法》和《著作权法》的目的和任务。在知识产权保护的呼声越来越高的今天,特别是在网络化和信息化的大环境下,如何保护著作权成为学者们谈论和研究的焦点。文章将对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展开论述。

关键词:著作权;合理使用;利益平衡;著作权人

一、合理使用的定义和制度内容

定义来说,合理使用是指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在不经过著作权人同意和向其支付报酬的情况下,以一定的方式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而一般而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而使用其作品的行为是构成侵权的,但为了保护公共利益,对一些对著作权危害不大的行为,著作权法不视为侵权行为。这些行为在理论上被称为“合理使用”。

合理使用是著作权限制最重要的一种形式,其性质当然是对著作权的限制。首先,从使用者利益的出发,合理使用是对著作权的限制,而不是对著作专有权的排除。合理使用体现了著作权法以“保护著作权人的利益同时促进知识与信息广泛传播”为目的。一方面,著作权法的核心仍然是维护作者的权益,另一方面,著作权法的制度设计初衷要求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以促进知识与信息的广泛传播,以最大限度地去带动社会进步和繁荣。两者在表面上看似相互冲突,但是,却能够将这种冲突通过临时限制信息流动的方式,广泛的传播信息从而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进步和文化繁荣。再者,设立合理使用制度,是不会对著作权法中激励创作和传播的制度产生负面影响的,反而会方便公众对智力作品的利用。

二、我国法律对合理使用的规定

三、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条件

(1)合目的性。是指它的使用应当以社会公益为目的。合理使用是对著作权的限制,它的立法之目的在于为社会公益考虑,对著作权人的权利给与一定的限制。公益性是构成合理使用的首要条件。

(2)合比例性。是指注重考察使用部分的“量”和“质”。合理使用应当以“适当”为限,适量使用非实质性部分的内容;而对于文章的灵魂和核心之所在实质性内容,还是应该予以保护。

(3)合法律性。是指应当符合法定类型。《著作权法》用列举的方法规定了合理使用的情形,这12中情形之外的,都不能纳入合理使用的范围。

(4)合条件性。是指合理使用应该满足特定的条件。《著作权法》对于特定条件有明确的规定。不满足条件的则不是合理使用。

四、结语

从一定角度来说,《著作权法》是平衡之法,立法的重要目的在于平衡著作权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合理使用的制度设计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而对权利人的部分权利进行了限制,使作品能够在公益的范围内传播。而合理使用无论在学界还是在立法界都从未停止过讨论,特别是对于“四性”的条件适用,都在宽度和深度上提出了各种观点。相信在讨论中,合理使用制度会得到不断的完善与健全。

参考文献:

[1]孙南申主编:《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精析》,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 年版

[2]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法律出版社,2009年2月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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