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中国证监会1993年要求上市公司开始编制中期财务报告,2001年11月2号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标志着我国上市公司的中期财务报告编制进入了规范化阶段。根据2012年最新法规的要求,除以下情形:(1)拟在下半年进行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者弥补亏损;(2)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认为应当进行审计的其他情形,公司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可以不经过审计。
现今各国证券市场都要求对上市公司的年报实施强制性审计,我们无法从实施强制性审计的市场中辨别影响自愿性审计需求的因素。但是在中国的证券市场上,对上市公司中期财务报告存在强制审计和自愿审计两种类型的审计安排,这为我们探讨影响选择自愿审计的动因提供了契机。
管理者与股东之间的代理冲突是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的代理冲突。Ettredge et al(1994)的研究从美国上市公司中期财务报告复核角度补充了管理层持股数比例的影响,其研究结论显示管理层持股比例越低的公司,越可能购买中期财务报告复核 (保证程度稍低于审计的一种鉴证服务)。Carey et al(2000)也发现在没有强制审计要求的环境下,澳大利亚家族企业会随着管理层和董事会中非家族成员的增多而增大对自愿审计的需求。
由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比较集中,因此存在大股东和小股东之间的代理冲突。Haw et al(2005)认为上市公司自愿审计需求与非流通股比例负相关,与公司规模、盈利能力正相关,这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代理理论。曾颖、叶康涛(2005)研究表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外部审计需求成倒U型曲线关系,在不同的比例区间表现为“激励效应”和“壕沟效应”。周中胜、陈汉文(2006)主要考察外部审计能否抑制大股东的资金占用行为。当大股东占用较多公司资金时,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程度就会越高(周中胜,2006)。他们的研究结果也表明大股东资金占用越严重的公司越没有动机聘请高质量的审计需求。
现代公司治理制度的设计初衷便是为了减少公司运营过程中因代理冲突导致的交易成本,因此很多文献也研究了公司治理特征对自愿性审计需求的影响。李文红(2005)表明独立董事比例越高以及具有两职合一现象的公司,其自愿信息披露水平并没有显著提高,但是审计委员会的设置会显著提高公司的自愿信息披露水平。杜兴强和周泽将(2007)认为独立董事比例较高的公司并没有增加其中报审计的意愿。张天舒、黄俊(2010)则主要从董事会人数来研究其对中报审计的影响。他们认为随着董事会人数的增加,公司的治理效率会提高,但是当人数超过一定限度时,由于董事间的沟通和交流变得困难导致治理效率的下降,更加不会进行中报审计。结论表明董事会人数与自愿中报审计存在先增后减的非线性关系。
为什么会有少量公司自愿选择中报审计?与未接受审计的公司比较,这类自愿选择中报审计的公司在代理冲突程度和公司治理水平上有何特征?同时独立董事作为一项公司治理制度安排,自2001年推出以来超过十年的时间里,如果该制度真正发挥了其监督和制约作用,那么,它能否影响公司对中报自愿审计的选择?这些都是亟待验证的问题。本文基于中国资本市场上存在自愿中报审计的现象,以代理理论为基础,研究上市公司中报自愿审计与公司代理冲突以及公司治理特征之间的关系。
Jensen 和 Meckling(1976)将代理成本归纳为委托人的监督成本、代理成本的保证成本以及剩余损失。一般来说,管理当局持股比例较低时,机会主义行为越强,与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越大,因此股东会督促管理层接受外部的审计。当管理当局持股比例较高时,其自身利益与股东利益是一致的,能对自己的行为更加负责,不需要引入外部审计来进行监督。Ettredgeetal(1994)以美国上市公司数据验证了高管持股比例越低的公司越可能自愿购买中期财务报告复核服务。本文基于中国数据,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管理层持股比例越低,公司自愿接受中报审计的可能性越大。
我国上市公司的代理冲突更多的是来自于控股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冲突。Shleifer和 Vishny(1997)通过一项调查认为,虽然股权集中作为公司治理机制的一种安排,在解决代理问题方面确实具有很大的作用,但前提条件是具有一个良好的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法律环境。否则,控股股东也会对财富进行重新分配,侵占小股东的利益,从而产生另一种代理问题。La Porta et al(1998)指出,在大的上市公司中,股权集中度与投资者保护之间是负相关的,小股东无法很好的保护自身的利益。公司的代理问题就是如何限制控股股东损害小股东的利益。大股东资金占用被许多学者用来反映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代理冲突。当大股东占用较多公司资金时,为了不被外部审计师发现,公司自愿接受中报审计的概率就会降低。基于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2:大股东资金占用越多,公司自愿中报审计的可能性越低。
从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演变中,我们可以发现从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制度,到独立董事人数和比例的规定,以及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职责以及工作背景的规定,各项政策逐渐赋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越来越多的权力,但同时也使得他们肩负更大的义务。
杜兴强和周泽将(2007)得出的结论是独立董事比例与自愿中报审计之间不具有显著关系,他们认为独立董事制度的作用没有完全发挥,设立独立董事也只是为了满足法规的要求,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独立性。但是我们认为随着法规的不断完善,公司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认真执行了监管要求,独立董事也发挥了他们的监督机制,保护了股东的利益,督促公司进行中报审计。因此,当独立董事比例越高时,更会督促管理层聘请外部审计以减少机会主义从而解除自身的受托责任。基于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3:独立董事比例越大,自愿中报审计的可能性越大。
本文选择深、沪两市上市公司2010-2012年公布的半年度报告作为样本,并根据沪深两市上市规则中对强制性审计的上市公司进行剔除,具体剔除原则如下:(1)金融类上市公司。按照证监会的规定,金融类上市公司采取与其他行业不同的会计准则,并且其在治理结构、数据处理上与一般公司存在较大差异,不具有可比性;(2)拟在下半年进行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弥补亏损的公司 (接受强制性审计的公司);(3)数据缺失以及无法获取的上市公司。
本文研究中所使用的数据:与公司治理及公司财务相关的数据主要来自于国泰安数据库;上市公司的半年度财务报告主要通过巨潮资讯网手工搜集,是否有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资本,主要通过查阅半年度报告获得。
表1 变量定义
表2 各年接受审计情况
表3 变量描述性统计结果
基于研究假设中提到的相关变量,本文拟构建如下模型,并运用Probit回归对假设进行验证:
其中,Audit是被解释变量,也是一个虚拟变量,若企业自愿接受中报审计,则取值为 1, 否则为 0。 Occupy、Independent和Management是解释变量,其余变量为控制变量,主要是参照相关已有文献,变量定义见表1。
从表2可以看出,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接受中报审计的比例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且比例较低,可见我国在自愿信息披露制度方面还有待完善,上市公司也应提高自身自愿信息披露的意愿,尽可能减少信息不对称。
从表3可以看出,我国自愿接受审计的比例偏低,平均值仅为0.0312,可见中报审计作为一种监督机制,其作用有待加强。从大股东资金占用的情况来看,其最大值达到0.9983,平均值为0.0203,可见上市公司大股东资金占用情况严重。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比例的平均值达到0.364,中位数为0.3333,这说明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已经按照证监会的要求设置独立董事制度,并且符合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1/3的要求。管理层平均持股比例为0.1004,中位数0.0001,持股比例较低。在股权制衡方面,第二至第五大股东与第一大股东之比平均值为0.6187,中位数为0.4480,可见第二至第五大股东相对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较低,难以对第一大股东实施有效监督。从上市公司发行外资股来看,平均值为0.0641,中位数接近于0,比例较低,这主要是由于发行外资股需要受到较严格的监管,而且发行成本较大。
杜兴强(2007)考虑了自愿中报审计模型中存在内生性问题,采用了工具变量来解决内生性。本文借鉴其研究方法,认为大股东资金占用可能存在内生性,将公司规模作为工具变量。当公司规模较大时,大股东越有动机和机会侵占公司资金。
从表4可以看出,模型的卡方值为29.28,P值为0.0001,说明模型的总体结果是显著的,R2值为1.77%,自变量对因变量的解释力度不是很大。同时从变量各自的系数和显著性水平来看,只有独立董事比例和管理当局持股比例具有显著性,并且与预期相一致。大股东资金占用与自愿中报审计正相关,与假设不符,也不具有显著性。
根据以前学者的一些观点和研究成果,我们认为大股东资金占用存在内生性。当大股东资金占用情况较为严重时,会减弱公司进行中期报告审计的意愿;同时当公司不进行中报审计时,又会进一步加剧股东的资金占用情况。因此本文借鉴工具变量,再次进行Probit回归,工具变量采用公司规模,两阶段回归结果如表5、表6所示。
表4 未考虑内生性的回归结果
表5 第一阶段回归结果
表6 第二阶段回归结果
表6反映了考虑了内生性之后的公司自愿审计与管理层持股、大股东资金占用、独立董事比例之间的关系。从表 6可以看出:(1)管理层持股比例与自愿中报审计负相关,且在5%水平上具有显著性,支持假设1。可见,当管理层持股比例越多时,其与公司整体利益就越加一致,机会主义动机会越小,因此公司自愿进行中报审计的概率也会下降,同时也可以减少部分的审计成本。(2)大股东资金占用与自愿中报审计负相关,且在5%水平上具有显著性,支持假设2。在引入工具变量之后,大股东资金占用与自愿中报审计之间的关系具有显著性。这说明,随着大股东资金占用的增加,上市公司接受中报审计的意愿会大大降低,因为审计作为一种外部鉴证机制,会限制股东的资金占用,这也从另一方面证明了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代理冲突。(3)独立董事比例与自愿中报审计正相关,且在5%水平上具有显著性,支持假设3。可见董事会独立性的提高增强了公司自愿进行中报审计的意愿,真正意义上实现减少代理冲突的目的,保持自身独立性,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目的。
本文通过分析公司自愿审计的动机和公司治理特征发现,管理层持股比例高,管理层与股东之间的代理冲突越小,公司自愿审计的意愿较低。大股东资金占用越多,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代理冲突越大,也会降低公司的自愿审计意愿。同时独立董事比例与公司自愿审计之间正相关,可见独立董事发挥了其监督和约束的作用,减少了代理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