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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商学院江苏南京210046)
随着企业合并活动的增多,商誉的实质和处理越来越为实务界与学术界所关注。但由于其特殊性,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在会计理论与实务中一直存在争议。我国会计准则对商誉的处理有明确的规定,但外购商誉究竟是不是商誉,商誉应如何计提减值,计提减值又是否成为盈余管理的手段,这些问题都值得进一步探讨。本文运用2007-2012年沪深两市上市公司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对商誉与超额收益的关系以及商誉减值与盈余管理的相关性展开研究。
国外方面,美国当代著名会计理论学家EldonS.Hendriksen在其专著中提出:商誉是对企业好感价值的体现,是企业未来超额收益的贴现值。国内方面,著名会计学者杨汝梅(1926)首先对商誉的经济性质进行归纳,全方位地分析了商誉的范围、特征、形成因素及性质。许家林(1997)将商誉的性质表述为企业净资产的购买价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李玉菊和张秋生(2010)则认为商誉应区分正、负两种类型商誉。朱开悉、崔静分别把商誉看成是一种资源整合能力和一种协同效应。
对于自创商誉,罗飞(1997)认为其具有不确定性。阎德玉(1998)认为难以认定哪些支出能够形成商誉并确认其价值。对于外购商誉,一般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外购商誉产生于企业的并购行为,其价值表现为并购方支付的购买价格超过被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应确认为—项资产。但第二种观点认为,并购行为不能创造商誉,该活动不过是提供了快速改变商誉的机会。持第三种观点的是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认为只有“被并方超额集合价值”和“并购方和被并购方通过整合产生的超额集合价值”才属于商誉的一部分,邓小洋(2000)称其为“核心商誉”。
国际会计准则和各国会计准则一般都对外购商誉采用减值测试法。张婷和余玉苗(2008)认为应将外购商誉保留在账上并定期进行减值测试。徐玉德和洪金明(2010)提出,已确认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可防止企业利用减值准备的计提进行利润操控。另外,蔚然、张敬敏(2010)都提出用逐年重估的办法决定计提的减值损失和升值盈余。杜兴强(2010)则认为可以部分计提商誉的减值损失,部分直接冲销资本公积等。
Schipper(1989)认为,盈余管理旨在有目的地干预对外财务报告,以获取某些私人利益。Healy(1999)等认为其是管理当局运用职业判断、规划交易以编制、变更财务报告,来误导报告使用者决策的行为。盈余管理实证研究的关键是如何检测盈余管理。近二十年来国外文献大体上采用总体应计模型、特定应计模型和频率分布的方法。最常用的是应计利润分离法,常用Jones模型、修正的Jones模型、行业模型和横截面Jones模型等计量模型分离操纵性应计。在国内,陈汉文等学者直接使用修正的Jones模型。有些学者在修正的Jones模型基础上进行拓展,如陆建桥在自变量中增加了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变量;陈武朝则在自变量中增加了无形资产。
葛家澍和杜兴强(2007)提出商誉的三种定义:(1)商誉是可以为企业带来超额盈利的一切有利的要素和情形;(2)商誉是预期未来超额盈利的贴现值;(3)商誉是企业总体价值与单个可辨认净资产价值的差额。其中,第二种定义方式可用于检验外购商誉的实质性。根据我国会计准则,不确认自创商誉,账面所呈现的均为并购产生的外购商誉。如果外购商誉为企业带来了超额盈利能力,那么账面所呈现的商誉应该与这部分超额盈利能力相吻合,这样才符合其定义。因此,如果外购商誉属于商誉的范畴,则其与企业未来几年超额利润的现值应当呈正相关关系,也就是说,未来几年企业超出行业平均水平的利润贴现值之和可以体现外购带来的商誉;如果外购商誉并不属于或仅有一部分属于商誉,则两者应无相关性或相关性不显著。由此提出假设一:
H1a:商誉与超额利润呈显著正相关关系;
H1b:商誉与超额利润的相关性不显著。
考虑到商誉具有不可辨认性,不能独立产生现金流,其减值基础的确定存在困难且商誉减值的判断标准具有不确定性。同时,公允价值和估值技术的使用可能会加大利润操纵的空间。因此,商誉的减值可能成为一种盈余管理手段。考虑到自创商誉存在的可能性,商誉的账面价值不应高于未来的超额盈利能力,一旦报表所披露的商誉的金额高于企业未来超额利润的现值,其差额应当被确认为该年应计提的商誉减值。如果企业未及时进行减值处理,则很可能在企业管理中存在盈余管理的倾向,且这种盈余管理的行为很可能不仅仅存在于商誉这一个项目中。在实务中,未按规定计提减值的现象普遍存在,这部分未计提的减值则成为盈余管理和利润操纵的空间。由此提出假设二:
H2:应计提商誉减值与企业盈余管理呈正相关关系。
盈余管理与审计的关系一直是学界探讨的热点,明确审计因素与盈余管理的关系,有助于通过提高审计质量从而有效减少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这是由于审计质量的提高会增加盈余管理的成本,使管理者在进行成本收益判断时做出不同的选择。因此,笔者推测,不同的审计机构对企业利用商誉减值这一手段进行盈余管理具有一定的影响。规模大、影响力大的国际审计公司所受的关注度较高,其帮助客户进行盈余管理的风险也较高,因此,可以推测国际“四大”对客户的审计更为严格。在严格的审计之下,操纵商誉减值更容易被审计机构发现,具有较大的风险,管理层利用其操纵盈余的倾向较弱;而在宽松的审计之下,管理层更容易通过操纵商誉减值的计提进行管理盈余。因此,审计对于盈余管理的影响应当能够在商誉减值这个项目中有所体现,即严格的审计机构降低企业利用商誉减值进行盈余管理的可能性。由此提出假设三:
H3:审计机构为国际“四大”的企业较少利用商誉减值进行盈余管理。
为论证上述推论,本文建立以下模型:
模型中,CEi,t代表未来三年超额利润的现值,根据公司i第t年未来超额利润的折现值计算,公式为:
其中,Ri表示第i个样本公司第t年获得的净资产收益率;ri表示第i个公司第t年所在行业的平均收益率,由各个行业所有企业净利润之和除以行业内企业总数得到;由于未来报酬率不确定,本文用行业平均收益率ri作为折现率进行折现,n表示贴现期,假设贴现期为3年。SYi,t代表报表中确认的外购商誉;JZi,t=CEi,t-SYi,t代表应减值但未计提的部分商誉。DACC为修正的Jones模型计算的操纵性应计利润,该指标用于衡量盈余管理的程度。
首先,分年度对数据进行回归和预测,公式为:
然后,利用预测所得计算非操纵性利润,公式为:
最后,计算公司的操纵性应计利润,用于衡量企业盈余管理的程度,公式为:
其中,TAi,t为总应计,TAi,t=NIi,t-CFOi,t,NIi,t为净利润,CFOi,t为经营性现金流量。Ai,t-1为公司i在t-1年的总资产;△REVi,t为公司 i收入变化值;△RECi,t为应收账款变化值;PPEi,t为固定资产值;NDAi,t为非操纵性应计利润。另外,SIZE表示企业总资产;ROA表示资产;LEV表示资产负债率。
本文数据来源于CCER中国经济金融研究数据库,选取了在沪深上市的公司2007-2012年年度报表中的财务数据进行实证研究,在研究中剔除了ST类上市公司和金融行业,并剔除了无商誉的企业或相应年度以及无需计提减值的企业。对各变量进行描述性统计,结果如下页表1所示。
利用上述模型和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结果如下页表2所示。
根据模型一的回归结果,超额利润与商誉呈显著正相关,说明外购商誉确实属于商誉,这部分商誉是企业未来超额盈利能力的体现,是企业的一种资产,可以用预期未来超额盈利的贴现值这一定义来解释。
模型二用以检验企业应计提但未计提的减值与企业盈余管理之间的相关性,根据回归结果,应计提减值与企业可操纵利润之间呈显著正相关关系,即应计提但未计提商誉减值的企业进行盈余管理的程度较高。商誉的减值确实是企业进行盈余管理的一种手段,且利用商誉减值这一项目提高账面资产的企业更有可能在其他项目上也进行了操纵和调整,其财务报告的可信度较低,财务质量受到质疑。但可以发现,企业盈余管理的程度与报表中确认的商誉之间没有相关关系,因此,并不是所有的商誉都是虚假存在的,也和假设一的结论一致,外购商誉确实是超额盈利能力的体现。
在分类进行的回归中,二者都显示应计提减值与盈余管理程度呈显著正相关关系,证明聘请不同类别事务所进行审计的企业均存在利用商誉进行盈余管理的现象,重复验证了假设二。但同时可以看到,审计机构为非“四大”的企业相关系数相对审计机构为“四大”的企业来说较大,即这些企业更多的通过操纵商誉减值手段来进行盈余管理,因而验证了假设三,在较为严格的审计之下,操纵商誉减值的风险较大,也更容易被审计机构发现,管理层操纵盈余的倾向较弱;而在较为宽松的审计之下,管理层更容易通过操纵商誉减值的计提进行管理盈余。
表1 描述性统计表
表2 实证分析结果
本文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外购商誉符合商誉的定义,能够为企业带来超额收益。同时商誉减值作为盈余管理的手段之一在企业 (包括聘请 “四大”或非“四大”为审计单位的企业)中普遍存在,但在较为严格的“四大”审计下,利用商誉减值进行盈余管理的程度较轻。因此,本文认为通过外购产生的商誉因其能够为企业带来未来的超额利润,应将其视为资产确认在报表中,并合理地充分披露。但同时,为避免管理者利用这一项目操纵利润,进行盈余管理,应严格监管商誉项目的减值,其中,制定严格的审计标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商誉减值问题上出现操纵现象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