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强冯建新
(1.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陕西西安 710062;2.陕西师范大学民族教育学院 陕西西安 710062)
自199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世界特殊教育大会”上颁布了《萨拉曼卡宣言》,并提出了“全纳教育”思想以来,全纳教育一直致力于推进教育公平,主张加强学生的参与和减少学生的被排斥,使所有学生在其团体中感受到自己是其中的一员而积极地参与学习和生活。如何将全纳教育的思想深入贯彻到教育体系中,实现特殊儿童的教育公平是特殊教育发展乃至我国整个教育体制改革值得研究的问题[1]。
教育公平不仅是普通教育的难点与热点,也是特殊教育的难点。有学者指出教育公平是全纳教育的本质和核心内涵[2]。特殊教育的公平性问题不仅仅是在特殊教育内部的不公,还有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差距。
教育公平是一种教育理想[3]。在全纳教育背景下,教育公平体现出当代社会对教育的具体要求、目标、评价标准。客观差距与差异也是不容许忽视的,不同地区经济、文化差异,人与人个体差异的客观存在就不允许实现绝对的公平。教育发展的关键是在众多差距中找到教育平衡点,适应所在地区的发展。全纳教育的教育理念指引当今教育公平由理想走向实践。
教育公平包括起点公平、过程公平、结果公平。教育公平的关键在于机会公平,根本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4]。教育资源亦称“教育经济条件”,是教育过程所占用、使用和消耗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即教育人力资源、物力资源和财力资源的总和[4]。特殊教育资源包括很多,本文主要指向特殊教育法律法规、特殊教育经费、特殊教育机构(主要指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教师、特殊教育社区资源。
我国为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的实现颁布了一些法律法规,较普通教育法律法规而言,特殊教育法律法规存在一些问题。我国特殊教育的法律法规已初具规模,形成了以宏观法律为纵向、地方条例和教育法为横向的完整的、纵横交错的法律体系,基本覆盖了残疾人教育的各个领域和层次[5]。但特殊教育法律存在的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比如只是将聋、盲、哑纳入到特殊教育人群中,自闭症、学习困难、情绪与行为障碍等特殊儿童并不在法律条文保障之中。陈久奎等认为:立法体系不完备,内容空洞、不具有可操作性,缺少特殊教育法本身原则和制度[6]。邓猛、周洪宇指出我国缺少一部《特殊教育法》[7]。这要求完善对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的立法。
特殊教育对象的特性决定了特殊教育需要更多的教育经费投入。但现实情况是:1.经费支出总量逐年增长,但相对不足[8]。东部地区以福建省为例,特殊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严重短缺,不同类别的特殊学生所获得的财政教育经费投入不平衡[9]。西部地区不仅仅经济较为落后,而且是少数民族较为集中地区,特殊教育事业矛盾就更为复杂。新疆地区2007年特教经费占该区教育经费总体投入的0.11%,大部分学校反映经费十分紧张[10]。2.支出结构不合理,个人经费紧张,奖贷助学金比例偏低,公务费用过高以及地区差异显著等问题[11]。
特殊学校存在着区域差距。特殊学校数量呈现出东中西差异。东部地区在全国所占比例最高,其次为西部地区,最少的是中部地区[12]。城乡之间特殊学校也有差距。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城镇的特殊教育也较为进步,在中西部地区农村的特殊教育几乎为零[13]。特殊学校类型分布不协调,特殊教育机构之间缺少协作[14]。
从全国来看,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队伍不断壮大,为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的实现提供了师资保障;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素质不断提高,特殊教育教师队伍数量稳定增长[15]。但同时也呈现出令人担忧的状况:东西部特殊教育师资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不足;福建省特殊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16];陕西省特殊教教师数量匮乏[17];新疆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不完善,特殊教育师资匮乏。
特殊教育社区是残疾儿童由隔离走向融入社会的契机。《萨拉曼卡宣言》中指出创造受人欢迎的社区,建立全纳社会以及实现全民教育的最有效途径。有不少学者做出积极探索,许家成试图探索特殊教育社区化理想与现实的结合点,他认为“支持性教育”是实施特殊教育社区化的现实途径[18]。王爱民、刘佳芬从实践角度对特殊教育社区化进行探索,探讨了培智学校社课堂教学区化的理论基础,教学体系的建构以及教学的保障机制[19]。宁坡达敏学校在教学实践中形成了对于智障儿童教育的达敏学校社区课堂教学模式。刘佳芬等人对培智学校社区课堂教学模式[20]进行了探讨。通过社区这个平台将学校、家庭融为一体,特殊儿童的教育不只是特殊学校教师的教育,而是整个社区人员共同的合作的活动。
特殊教育社区化作为一种较为新的理念,在实践中还没有得到较为广泛的实践。我国特殊教育进一步发展需要对社区资源进行有效开发,打破隔离对特殊儿童的束缚,使特殊儿童真正走向社区、融入到社会,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融入。
全纳教育理念核心是教育公平,教育公平关键是教育机会公平,最终落脚到教育资源的公平性上。基于以上特殊教育资源在法律、特教经费、特教学校、特教师资、社区资源分析提出几点特殊教育资源合理化的建议。
残疾人为社会弱势人群,其受教育权利最容易受到忽视与践踏,其受教育权利实现更多的是依靠法律保障。目前的关于残疾人教育的法律、法规不系统、操作性差[6],不能很好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包万平等人拟定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殊教育法[21],对残疾人受教育权做出了较为详细的建议。随着特殊教育的快速发展,我国急需一部权威的法律对残疾人接受教育相关事宜做出明确规定,以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
特殊教育发展关键在于教育经费,政府的经费投入是特殊教育发展的基本保障。2012年我国首次实现了教育经费投入G D P 4%,预示着政府将会有更多的经费用于支持特殊教育事业。公办特殊学校具有现实性需要,也是对残疾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有力保障。随班就读在我国进一步发展,要求政府提高对随班就读学生教育经费支出水平。在加大政府投入同时,鼓励民间参与特殊教育,实现特殊教育经费来源多渠道化。
将特教教师培养纳入免费师范生培养方案中,不断扩大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健全高校特教专业,满足不同类型特殊儿童的教育需要。提升特教教师素质,一是要进一步加强职前教育,提升特殊教育专业本科生数量;二是完善职后培训,提高教师自身素质。特教学校与高校合作,一方面到高校进行师资培训,另一方面邀请高校特教教授来校教学,并为高校特教专业学生提供实习机会。建立和实行特殊教育专业资格证书制度,以保证特教教师教学质量。促进特教教师专业化发展,定期进行特教教师培训。为保证随班就读师资数量及教师素质,逐步实现高等师范院校师资培训的双向融合[22]。
特殊学校定位于对所在地区普通学校进行资源支持,加强随班就读指导,促进家校合作,以保障随班就读教学质量。
1.加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资源教室的建设与管理。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一方面为特殊儿童进行针对性的诊断、矫正与教育干预,另一方面是对于所在地区特殊教育辐射带动作用。资源教室通过个别化原则、补偿性原则等对随班就读学生进行个别化的干预与指导。
2.实现随班就读的网络化管理,健全随班就读档案,从而完善随班就读的管理机制。随班就读学校成立随班就读领导小组和随班就读教科研组,实现教育行政管理与教学科研的互动式的网络体系。通过健全随班就读档案明确每学期的随班就读工作计划与总结,随班就读班级的教研活动记录,有特殊需要学生成长档案等。
3.对家长进行必要培训,促进家校合作。对家长进行全纳教育理念教育,帮助家长转变教育理念,帮助特殊学生家长掌握有关的专业知识与技能,以便配合学校完成对随班就读学生的教育促进所有学生的成长。
社区是特殊儿童生活的重要场所,全纳社区能帮助学生较好地适应社区生活,从而增强其社会适应能力。可以从以下几点出发。
1.加强全纳社区宣传,树立全纳社区意识。全纳学校树立的是一种“社区本位”的理念,教育要从社区发展角度出发,促使本社区内的所有儿童的发展与成长。例如举办社区讲座,帮助家长转变观念树立全纳教育观,增进对全纳教育的认识与了解;社区工作者上门服务、进行指导,邻里之间形成良好的舆论来促进全纳社区建设。
2.建设全纳社区委员会,监督、促进全纳教育社区发展。通过选举产生家长社区委员会,通过委员会建立家长、特殊教育专家、教育专家们、社区管理人员之间沟通渠道,实现个别教育计划的真实化、专业化、教育干预的有效化。
3.建设全纳社区教育网,促进学校、社区、家庭教育一体化。家长通过全纳社区教育网可以了解学生学校、社区的教育情况,同时家长之间可以通过全纳社区网交流家庭教育的方法与心得,更好的促进子女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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