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四位一体”在构建多元化的大学生创业机制中的作用

2014-08-15 00:53方明智
关键词:四位一体大学生教育

方明智

(福建师范大学,福建 福州 350007)

大学生创业是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生产力的提高、国民经济的增长、科技创新、促进就业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并日益受到政府、社会、高校和大学生家庭等方面创业主体的重视。然而,纵观大学生二十多年的创业历程,其步履维艰,无论在大学生创业意识、创业实践,还是在大学生创业成功率方面都并不令人满意。2013年10月,福建师范大学采用问卷调查、走访和通过毕业生QQ群调查相结合的方式随机抽取200名大学生调查了解他们就业意向和毕业后的就业状况。调查对象涵盖公共事业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英语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四个专业毕业生。数据显示:18%的学生准备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5%的学生准备应征入伍;绝大部分学生意向到企业求职;选择考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等基层项目的毕业生约占10%;选择自主创业的只有2%。创业人数占大学生总数比例小。在对自主创业的毕业生进一步跟踪调查中了解到制约他们创业的主要因素:一是我国当前的整体创业环境还不完善,创业氛围还不浓厚;二是能够促进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多元化的机制尚未建立;三是高校对大学生的创业教育尚不够重视;四是大学生缺乏足够的创业素质。

一、大学生创业困境研究

自2009年始,笔者每年都对本校创业毕业生进行不间断的跟踪调查,发现毕业当年选择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公占总毕业生数的2%,第二、第三年4.2^%呈递增趋势,第四年基本维持在这个水平,第五年达到最高值,为5.1%。

这种现象或与他们在这毕业后的几年间已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资本有关。在对他们进一步调查中了解到:他们创业失败率竟高达52%。无论是从少数大学生创业成功的经验,还是大多数大学生创业的失败教训来看,大学生创业的成败因素都是多方面的,并不是哪一个单方面主体就可以促成或导致的。

从1998年清华大学创业计划大赛开始的我国大学生创业启动以来,相关的学术研究也相继展开,无论是对大学生自身的创业素质、创业环境、政府创业政策支持以及家庭的角色定位等,都有着较多的学术成果。其中,有的学者分析了大学生自身素质的缺陷,也有的深入地剖析了政府职责的缺位,还有的论述了社会对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包容欠缺,家庭根深蒂固的传统就业观念的桎梏,这些学者或多或少地道出了大学生创业失败的原因。然而,为何我国在大学生自主创业方面尚未形成气候呢?究其原因,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我国大学生创业参与主体各自为政,并没有形成统一的有效机制,致使他们在帮助促进大学生自主创业层面上力道打了折扣。有鉴于此,为了使这几股有生力量能拧成一股绳,有效促进大学生自主创业,构建多元化的“四位一体”的大学生创业机制成为必然。

(一)政府原因

不管是什么社会活动,政府都是发挥主导作用的主体,尤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制下,政府更是发挥着主导作用,没有政府的政策支持,大学生创业只能是一种设想。纵观1998年清华大学的创业计划比赛启动以来,尤其是由于大学生就业难日益突出的今天,政府也在摸索中开始了对大学生创业的支持。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建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联动机制,健全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制度。”第一次在全会中明确了政府在促进就业方面的责任。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也出台了不少鼓励高校大学生创业的政策和措施,归纳起来大致有五类:一是税费减免;二是小额担保和贴息贷款;三是落户政策;四是加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为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融资和跟踪扶持等创业服务;五是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同时放宽了创业经营场所的限制。

政策虽好,但要落实到位,执行到家。同时,还要靠法律法规来保障。在法制社会,任何合法的经济活动都有赖于法律的保障,因而对大学生创业而言,也必须健全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得大学生自主创业能在法制的轨道上开展。目前,我国有《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就业促进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虽然它们在我国的经济活动中对经营者和就业者提供了相关法律保障,但却缺乏保障扶持大学生创业活动的法律法规。在法律法规缺位的背景下,政府虽出台了较多的相关激励大学生创业的政策,在过去及当前的大学生创业过程中,也只能成为法律法规的补充,扮演着指导性的角色。更由于这些政策在实践中执行力的打折,充其量也只能起到号召宣传鼓励的作用,却没有产生太多的实效。

如果说,前述原因都属于大学生创业的环境建设的话,那么,对于大学生创业最致命则是资金的缺乏。在现有金融体制下,那些相关的贷款条件,对于刚跨出校门的大学生来说几乎没有一项能靠自己来达到的。即使有些地方政府出台了扶持大学生创业的小额担保和贴息贷款政策,但这些优惠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往往无法落实到位。笔者在对自主创业的毕业生进行调查中了解到,他们在创业过程中无一例外地无法从金融机构申请到小额担保和贴息贷款。在这种情况下,这种政策充其量只能起到“画饼充饥”的作用,如何突破现有金融资金支持的局限,真正为大学生创业提供良性的安全的启动与后续发展资金,成为当前最为紧迫与现实的问题。

(二)社会原因

据有关统计,我国大学生创业成功率只有2%-3%,而英美国家却达到20%以上,之所以有这么大的差距,原因如下:

1.缺乏良好的创业社会环境。大学生创业难,首先是社会创业环境不成熟。通过对相关大学生创业活动的调查研究发现,除了大学生自身的不足与政府的缺位,大部分还是由于社会环境的问题。我们都知道,决定大学生创业成败有诸多因素,如国家政策法规、学校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身创业素质等,但还有一个在大学生创业过程中不可忽视的创业土壤——社会环境或者说是社会资源、社会资本。近三十年来,国内外对社会资本在创业中的作用的研究越来越多。罗纳德·博特把社会资本看作网络结构给社会网络中行动者提供信息和资源控制的程度,即称之为“朋友、同事以及一般熟人通过他们了解信息、获得使用金融和人力资本的机会”。大学生创业所需要的资源不外乎两类:一是无形的资源,如知识、经验、社会人脉关系网络、经济信息、政策、法律法规制度等;二是有形的资源,如场所、资金、设备、人力等。这些资源都是大学生在创业活动中不可或缺的。

2.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由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尽完善,城乡和行业差别较大,大学生创业者作为特殊群体,无法享受到像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那样高水平的社会保障。他们在创业过程中一旦失败,不但面临破产失业的困境,还得不到充分的社会保障,这种后顾之忧使那些想创业的大学生却步不前,顾虑重重,甚至放弃,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大学生创业的积极性。

3.融资瓶颈制约。大学生创业者都是刚走出校门,根本谈不上什么经济积蓄,他们创业基本都是白手起家,因此,资金支持对他们而言显得尤为重要。但由于目前我国社会风险投资市场还不成熟,大学生创业者很难得到风险投资者的青睐。

4.社会帮扶不到位。社会的帮扶指导也是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不可或缺的,社会上不乏创业成功的例子或创业挫折的教训,但是,对于大学生的创业,很少能得到这些相关的指导,如该如何选定创业项目、办理手续,减少创业的弯路或代价等,这种创业指导不能及时到位,使得他们在创业中遇到困难时只能手足无措。如果能有一种社会救助机制的存在,如相关协会、资金、信任等应急救助机制,就可以使这些大学生创业获得成功。

(三)高校原因

大学生创业成功率低,还有一个根本的原因,就是大学生自身创业素质低。主要表现在:大学生知识储备不足、社交协调能力不高、市场洞察力差和创业中应有的心理素质低等。而大学生的这些创业素质都是在大学期间可以提升的,这就反映了我们高校教育的缺失。

1.高校创业教育流于形式,甚至缺失。目前,在高校中虽都开设了就业指导课,但由于不是专业课,不但学生不重视,学校的教师,甚至领导对此也不是很重视,表现之一,就是课时不足,就业指导教师不足不专。许多高校上就业指导课往往是没有多少就业经验的辅导员,这些辅导员自己连就业经验都谈不上,更何况创业经验。活生生的就是一个闭门造车、纸上谈兵的教条主义,这种走过场的就业指导,又如何能提升大学生的市场洞察力和创业中应有的心理素质呢?因而,从体制上而言,要对大学生的创业教育加大课时比例,使得其成为一门必修课程,从一年级直到毕业,培养其创业意识,让其在学习中不断地积累创业灵感,提升其就业创业素质。

2.创业过程指导或后续指导不到位。如果说,前述情况属于学习阶段的高校工作分内职责的话,那么,在大学生创业过程中的跟进指导,则属于其延伸的职能。大学生们可能会学富五车,但是,在他们创业过程中,其经验的缺乏与社会应对能力的欠缺,并不是在书本中能找到解决办法的,因而,作为高校应该加强创业的跟进指导,帮助其发现存在的问题。

(四)家庭原因1.

传统保守观念的桎梏。中国几千年的传统教育文化就是“学而优则仕”,就笔者所认识接触到的许多家长,无论他们是达官贵人,还是平民百姓,他们培养其子女上大学的目的无一不是希望他们能出人头地,能端上铁饭碗,进机关当公务员,进事业单位当干部,进旱涝保收的国企当白领。很少家长会考虑让他们辛苦培养出来的大学生子女再去创业吃苦。大学生创业,这是许多依然深受中国传统教育文化影响的家长所无法接受。

2.家庭物质方面的影响。在这次调查中了解到:有41%的大学生创业者认为家庭的支持是他们的最终决定创业的主要因素。有53%的创业者认为家庭的支持与否直接关系到他们创业的成功与失败。这种支持是多方面的,特别是在一些资金、人力和人脉资源等方面,家人都给予大学生创业者无私的帮助与支持。此外,家长也具有大学生们所不具有的社会经验,家长会用他们积累的社会经验,指导其子女的创业实践,使得他们在创业过程中更快地掌握提高生产经营管理能力,能少走许多弯路,较快地使其企业步入健康的发展轨道。

3.家人在精神方面的影响。家庭一直被称为温暖的港湾,家庭对于大学生的支持,尤其是当他们在创业过程中遇到挫折时,或许家长的一句话,就可以让他们重振精神,而家长的一句冷言,也可以把他们前期的努力都化作一次教训式的经历,因而,家长的精神支持是大学生坚持不懈创业的力量所在。

二、“四位一体”大学生创业机制的构建

大学生创业难、成功率低,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上述政府政策因素,也有社会环境的问题,再有就是大学生自身素质的缺陷。然而,通过对相关大学生创业文献的研究发现,虽然针对这方面的研究很多,但都是针对其中一个方面的、片面的,不排除有建设的观点,毕竟失于偏颇,也难以真正推动大学生创业。由此,笔者认为,在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创业方面,务必要有全局观念,才能真正促进大学生创业。政府、社会、高校与家庭,“四位一体”的大学生创业机制构建,成为亟待攻克的课题。

(一)完善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制度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建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完善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实行激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整合发展国家和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这就为现代大学生创业提供了政策制度上的保障。为此,政府作为促进大学生创业的主体之一应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1.完善政府职能。在提倡小政府大社会,政府职能日益宏观化的时代,应充分地发挥出市场、社会组织的自我调节能力。虽说政府不宜过多干预社会经济活动,但由于大学生创业在我国的发展历史还很短暂,许多规章制度还有待完善,还需要政府在政策上的大力支持。应坚定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所提出的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更加重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建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健全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制度”的精神。尤其是在大学生就业形势日趋严峻的情况下,作为政府有必要立足现实,把促进大学生就业,激励大学生创业列入改善民生的重要议事日程,把大学生的创业与大学生的就业结合起来,建立大学生创业绿色通道,以达到创业带动就业,保证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2.健全完善大学生创业制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虽然各级政府也出台了一些促进大学生创业的政策,但由于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其效果差强人意。为此,政府应适应时代要求,及时制定强化促进大学生创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体系,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精神。同时,由于在大学生创业实践中,很多的大学生对这些政策了解甚少,即使有所了解,在创业的过程中也不会运用。再者,由于地域发展差异,各省乃至各地市制定的促进大学生创业的相关政策,还是有一定的差异。因而,政府要在现有的体制内,通过细化明确职责,成立专门服务于大学生创业的政策指导与协调部门。一是对创业大学生加强政策宣传教育,使全社会能全面翔实地了解从中央到地方的相关政策,并指导其运用;二是加强地域之间政策差异的协调。由于大学生是来自全国各地,其生源地的政策、学校所在地的政策与其创业所在地的政策,都存在着差异,如何整合这些促进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使之形成合力,最大限度地促进大学生创业,是政府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

3.强化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由于大学生创业者都是刚走出校门,谈不上有什么社会经营管理经验,急需这方面的指导服务。这就需要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在相关部门中选拔人才,组建团队,在这问题上可参照当前实施的党政干部基层挂职制度模式,如可在经济、工商、税务、人力或共青团等相关部门选拔人才,然后对这些人员进行一段时间的集中培训,使之掌握一定的大学生创业所需要的知识技术和管理能力,对大学生创业进行一对一的有针对性的指导。

4.金融资金扶持。大学生创业面临的最现实的难题就是融资难,这成了制约大学生创业的瓶颈。在现有的金融体制内,并没有多少具有实际操作性的金融支持手段或措施。然而,为了把其创业变为现实,就必须有所突破。在没有可以借鉴先例的情况下,倒可以参考大学生助学贷款的操作模式,去应对大学生创业启动资金的问题。同时,也可以建立大学生创业基金,为大学生创业解燃眉之急。最后,政府层面可以在大学生创业之初,从税费方面给予更大的优惠,降低创业成本和风险。

(二)健全社会帮扶机制

所谓社会帮扶,就是除了政府帮扶、高校帮扶与家庭帮扶以外的个人或组织帮扶。这种帮扶重在集社会力量、智慧,对大学生加以切合市场发展实际的指导。

1.创业经验指导。虽然大学生们在其专业知识方面,可能处于前瞻领先地位,但是,他们并不完全具备把知识转化并运用到创业中的实际能力,因而,在大学生的创业过程中,需要帮助他们理清思路、明确定位、找准发展方向或指出缺点与优势等。这种指导会让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少走许多弯路。这要求政府发挥宏观调控作用,去组织那些社会创业成功人士,组成所谓的专家团或协会,专门为大学生创业提供经验指导、灵感的启发、工作过程的检测、工作绩效的评估等,把大学生的创业工作纳入一个规范的轨道。当然,也可以引入社会成功人士以经验或专业知识来入股,创新创业的形式。

2.强化创业风险基金功能。大学生创业最关键的因素,就是启动资金的问题。并不是每个大学生的家庭,都具有足够支持其创业的经济实力,再者,尽管利用各种相关创业扶持政策,有一定程度的优惠,但对于来自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刚走出校门,有的甚至是靠助学贷款才完成学业的大学毕业生来说,哪怕是几千元的启动资金也是他们所无法承受的。因而创业的启动资金,成为制约他们创业的瓶颈。解决大学生创业资金缺乏的瓶颈问题,应在立足于国有金融银行对大学生创业资金贴息贷款的基础上,完善我国的风险投资基金制度。所谓“风险投资基金”是指从事风险投资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在我国也被翻译为“创业投资”,是当今世界上广泛流行的一种新型投资方式。它是以一定的方式吸收社会机构和个人的资金,以股权的方式投资新兴的、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新兴企业,尤其是那些高科技企业,其目的是帮助所投资的企业尽快成熟,健康发展,从而使其资本增值。而这种创业风险基金正是刚走出校门囊中羞涩大学生创业者所急需的。

3.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当代大学生之所以创业积极性不高,其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完善,一旦创业失败,他们将陷入生活困境。为此,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应惠及大学生创业者,保障大学生创业者在失业、养老、生育、伤病残、教育、住房等方面的国民待遇,享受到我国改革开放的成果,打消大学生创业者的后顾之忧,提高他们的创业积极性。

此外,可以探索高校、企业或社会机构和大学生一起创业的模式。就是高校充分利用其科研上的优势,帮助大学遴选切合他们自身实际又有社会效益和发展潜力的项目。企业则发挥他们资金、管理和市场营销上的优势。这样,大学生作为创业主体就可以在创业过程中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另外,也可以把风险降到最低限度。

(三)高校要强化创业教育,加强创业指导,提高大学生创业素质

大学生创业素质低,其根本还在于高校创业教育的缺失。因而,作为培养人才摇篮的高校要想培养具有创业能力的大学生,一方面必须克服教育体制的限制,另一方面必须在现有体制内创新教育方式方法。只有这样,才能提升大学生创业能力。

1.加强创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培养大学生的创业意识,提高其创业能力,必须加强创业教育,而创业教育的推进必须建立一支高水平的专业的创业教育教师队伍。他们既要有创业理论知识,也要有一定创业实践能力和丰富的创业经验,实现创业教育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同时,还可以聘请一些政府、企业和社会上有丰富创业经验的专家到校授课指导,达到提高创业教育质量和大学生能力的目的。

2.职业教育、就业教育与创业教育相结合。由于就业率是考核高校办学水平高低的一项重要内容之一,因而,各高校关注学生就业率远远高于其他方面,相应的,就业教育也渐渐走上了专业化的轨道。同时,因为就业需要相关职业规划等方面的知识,为此,就业教育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职业教育的开展。而创业教育相对于这二者而言,是非常弱化的。在这个需要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时代,必须加强创业教育,重视创业教育。因而,在实施职业教育和就业教育的同时,把创业教育提高到等同的地位,从教育的内容与形式上使之融为一体,不可厚此薄彼,在高校内营造重视大学生创业的氛围,达到相互促进的目的。

3.专业教育与创业教育结合。从大学生创业的实践来,他们更多是立足自己的专业或专长。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肯定有助于其创业,但是,创业并不仅仅需要专业知识,它还需要创业者具备一定财务管理和市场营销等系统知识。因而,高校教育必须把专业知识教育与创业教育结合起来,教师要在教学中多做启发性的工作,给学生以后的创业留下灵感。同时,也要在专业教育的知识体系内做出改革,加入相关的创业案例等,把创业的教育真正融入教学,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

4.建立创业指导中心。当前,全国各高校都有就业指导中心。但是,很少高校有创业指导中心。这也是大学生创业缺乏后劲的原因之一。无论是遇到专业的困惑,还是其他的迷茫,回到母校,除了自己的教师与辅导员,就不知道去找谁去帮忙。因而,高校必须尽快成立专门创业指导部门,或者把就业指导中心的职能扩大化,让其成为创业就业指导中心,不仅能指导学生就业,还能为大学生的创业提供后续指导。

5.建立创业科研服务中心。大学生创业另外一个障碍,就是在创业过程中,常常觉得知识储备不足,发出“书到用时方恨少”的感慨。同时,发现由于自己开发的产品或经营的项目科技含量低,在市场竞争中往往处于劣势,最后导致创业失败。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在母校获得科研技术方面的服务支持。科研和创新是我们高校的优势所在,我们高校应根据自身科研创新的优势,进一步去对创业大学生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实现科研与现实生产能力的自由转化,使大学生创业的企业一开始就处于科研前沿,在市场、行业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6.完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夯实创业平台。自主创业需要大学生具备更多、更全面、更高的素质,很多东西是在书本中学不来的。因而,高校可与企业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等共同研究,完善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使之真正发挥大学生创业实验田作用。通过创业孵化基地在提升大学生创业能力的同时,还可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包括工商注册、项目申报、企业管理技能培训、财务管理、法律咨询、专利代理和科研指导等,为他们毕业后到社会上创业积累经验。2012年11月,福建师范大学在溪源江畔专门划出一块区域,建立“印象溪源”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为全校广大有创新创业意向的学生提供创业实践的平台。这些基地平台必将有力促进大学生创业能力的培养和创业素质提升。

(四)强化家庭创业观念教育

目前,家庭对于大学生创业掣肘主要还是观念上的问题。大多数家庭还囿于“铁饭碗”的狭隘认识中,受“学而优则仕”传统的观念影响较深,尤其是那些名牌大学或者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学生们,会被当然地贴上各种较高标准的工作标签,一旦现实有所降低将会伤及家人的面子问题。因而,无论是学校还是社会,都要在强化宣传教育的基础上,改变人们的就业观念,为大学生创业营造良好的氛围。

1.加强家庭创业教育。家庭是其成员的港湾。尤其是那些未经世事的大学生们,虽然满腔激情,但相对于竞争残酷的现实而言,可以说是涉世未深。再者,由于当代大学生物质生活对于家庭的依赖性,虽然他们在个性上追求独立,但家庭对其的影响是非常深刻的。因而,加强家庭的创业教育,是树立其创业意识的关键步骤之一。然而,由于大学生家庭的分散性,难以集中实施系统的教育。这需要高校创新工作形式,如成立家长QQ群、家长手机网、微信以及定期向家长邮寄相关的教育宣传知识等,通过多渠道的教育,都会或多或少地产生教育效应。

2.成立大学生创业亲友团。对于那些具有强烈创业意愿的大学生,高校可以有意识地组织他们的家长,成立亲友团。通过这种组织帮助大学生处理各种相关的社会关系障碍,实质上就是充分利用家人和亲友的各种社会关系。毕竟家长们经过多年的打拼,无论在各个行业,都会有自己的人脉,这将来也都是孩子的人脉。这种人脉关系,不是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一朝一夕能建立起来的,也不是能用钱买来的,它是一种资源,将在大学生们的创业过程中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3.成立大学生创业家长专家指导团。由于大学生的家长分布在各行各业,其中不乏创业成功者或者在各相关部门工作的人员。他们对于社会、经济及其他方面,有着真实与全面的认识。对于大学生创业,他们往往可以凭借自己的学识、阅历与经验等,为大学生的创业提供切实的指导,使得他们少走弯路。作为高校,也要对那些具有专长的家长,进行分类统计,建立数据库,可以采取长期合作的形式,不仅为他们自己的孩子创业提供帮助,也可以为其他的大学生创业做出指导。

三、结语

在国际国内经济增速趋缓,就业形势日益严峻复杂的情况下,鼓励大学生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不失为一条缓解就业压力的有效途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指出:“要贯彻劳动者自主创业的方针。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工作,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增加就业的稳定性。”最后达到“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目标。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建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完善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这就为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指明了方向。为此,在大学生创业过程中,构建一个完善的多元化的创业体系机制是非常重要的,在这个体系中,政府、社会、高校、家庭和大学生自身形成多方互动的合力机制。康芒斯认为在交易的过程中的双方利益的冲突必须依靠法律制度才能解决,所以政府可以尝试出台具有法律效力的政策,增强交易多方机构的合作力度;同时,社会各界合力搭建好大学生创业的各种平台,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以使创业信息尽量完全,以减少创业信息收集成本;高校应将创业理念融入大学的核心价值体系中,重视创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将创业教育纳入人才培养体系中,将创业精神融入大学生的人格中;家长应改变大学生就业观念,从物质和精神上给大学生创业予以支持。大学生作为高学历、具有专业知识的高素质人才,应该发挥其创新带动作用,在解决自身问题的同时,去创造更多的岗位。只有集政府、社会、高校等力量,构建政府、社会、家庭、高校“四位一体”的多元化的大学生创业机制,才能让大学生创业进入一个良性循环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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