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裁分析视阈下的中国仲裁裁决书研究*1

2014-07-19 12:14婷,霞,
关键词:语步被申请人仲裁员

蒋 婷, 赵 霞, 曾 琳

(重庆大学 外国语学院,重庆 400044)

体裁分析视阈下的中国仲裁裁决书研究*1

蒋 婷, 赵 霞, 曾 琳

(重庆大学 外国语学院,重庆 400044)

仲裁裁决书是仲裁活动中至关重要的部分,静态地反映了仲裁案件的事实认定过程和法律适用。作为法律语言学一块新的研究领域,本文基于Swales的CARS理论框架,构建了中文裁决书的语步模型,同时创建小型语料库以便对该模型进行验证分析。结果显示中文仲裁裁决书语步结构高度标准化,修辞结构固定严谨,语言表达兼具程式化和通俗化,可读性较强,语言精确性和模糊性并举,使用柔性词汇提高情感度。这些语言特征均服务于其总的交际目的,即明确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明晰双方关系中的责任和是非曲直,最终起到“定纷止争”的作用。

中国仲裁;裁决书;体裁分析

一、引 言

仲裁(Arbitration)又称公断,是指双方当事人根据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第三方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决,该裁决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与诉讼相比,仲裁具有保密性、灵活性、快捷性、经济性等特点,因而成为解决财产权益纠纷的重要方式。作为直接了解仲裁活动的一个窗口,仲裁裁决书是对案件的程序问题和实体问题做出确认和评断的书面反映。它不仅要求记录仲裁过程,探求案件事实,而且要最大限度地体现仲裁的严谨公正。

尽管仲裁在国外已经受到法学家及语言学家们的关注,但国内关于仲裁的研究却不多,关于仲裁的语言学研究更是屈指可数。一方面因为我国的仲裁发展较晚,另一方面则因为仲裁自身的私密性给人们获取第一手语料带来一定的障碍。本研究得到所在地仲裁委的大力支持,收集了大量的仲裁裁决书语料,并创建了小型语料库,对其进行人工标注,提出了一个全新的裁决书语步模型,进而从交际目的的角度系统分析了裁决书的体裁结构和特点。本研究既拓展了体裁研究的范围,也对阅读和撰写中文仲裁裁决书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是对国内准司法语言学研究的必要补充。

二、文献综述

仲裁在很早以前就受到了社会学家和法学家的关注。就仲裁研究而言,目前国内外大多数研究集中在仲裁体制方面,包括仲裁程序、法规和裁决书制作等内容。许多学者都对仲裁裁决书制作了较详尽的阐述,以帮助专业人员或非专业人员更好地执行或解读仲裁制度。[1][2][3][4][5][6][7][8]

但对语言学家和语篇分析者而言,有关仲裁的体裁研究仍然是一块较新的领域。在现有为数不多的国内外研究文献中,仲裁语言学研究大多是对国际商事仲裁裁决书进行的体裁分析,且研究范围仍然停留在案例分析阶段。[9][p.82][10][p.1380-1391][11][p.65][12][p.40]“仲裁殖民化”是仲裁语言学研究关注的一个突出问题。“仲裁殖民化”指仲裁语言变得与诉讼语言相似的趋势。Bhatia认为仲裁殖民化是当事人通常选择法律专业人士作为仲裁员导致的结果。[13]许多学者都意识到了这一趋势并进行了说明,一致认为仲裁的殖民化是对仲裁独立性和完整性的损害,仲裁员不应模仿法庭。[12][p.40][14]Bhatia还从互证性的角度探讨了仲裁研究的方法,提出专业体裁分析应将互证性(interdiscursity)作为话语实践和专业实践之间的交互因子。[13]其他关于仲裁语言的研究主要涉及裁决书的实际应用方面,如Chroma总结了仲裁法律及程序翻译中的一些关键问题并提出建议。[15][p.309-328]

综上,仲裁研究成果日益增多,研究视角也越来越丰富。但总体来讲,研究的内容比较分散,未形成体系。此外,从搜集的文献来看,仲裁研究对象的分布表现出失衡的趋势。首先,大多数研究集中在仲裁体制、程序等方面,对仲裁语类的研究涉及甚少;其次,大多数研究都集中在西方国家,而国内现有的仲裁语类研究尚处于刚刚起步阶段,无论从广度还是深度上都需要进行拓展。

三、理论框架

“体裁是由具有相同的交际目的的一组交际事件组成的,交际目的决定了体裁的存在”。[16][p.54]体裁分析将语篇分析从简单描述扩展到深层解释,将语言学分析方法与社会学和心理学方法紧密结合起来,是当今ESP研究的重要手段之一。[17]为了分析引言的体裁结构,Swales提出了CARS(Create A Research Space)模型,用语步(move)和步骤(step)的概念来描述学术文章引言的体裁结构。[18]一个语步是总的交际目的下的一个单位,可长至数段或短至一句,至少包含一个命题。[19]步骤是语步下一级单位,提供具体内容和策略来达到该语步的目的。

仲裁裁决书是一种具有特定框架的体裁。本文以Swales提出的“语步”和“步骤”为框架,结合仲裁裁决书的特征,构建仲裁裁决书语步结构模型(见表1),模型中的语步和步骤共同服务于裁决书的交际目的,即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明晰双方关系中的责任和是非曲直,达到“定纷止争”的作用。

表1 仲裁裁决书语步结构模型

四、研究方法

本研究搜集了100篇中文裁决书原文,其中包括普通仲裁案、简易仲裁案。笔者将裁决书依次编号后,使用EXCEL软件的随机函数,抽样选取其中25篇,并创建小型语料库。随后,笔者剔除语料库中涉及当事人隐私的敏感信息后,依据中文仲裁裁决书的语步模型,对裁决书进行人工标注(如语步3中的步骤1标注为M3S1),用AntConc软件提取,归纳各语步及步骤频率分布特征。在验证上述模型的基础上,本文将从交际目的的角度重点分析关键语步的体裁特征并深入探讨其背后的交际目的,力求更全面、客观地把握中文仲裁裁决书的体裁特征。

五、结果和讨论

基于中文仲裁裁决书体裁结构的模型(见表1),笔者对25篇裁决书进行标注提取,并结合仲裁裁决书的交际目的,归纳出仲裁裁决书的总体语言特征。

(一)语步结构高度标准化,修辞结构固定严谨

作为一种法律文书,仲裁文书在语步结构和修辞结构方面体现出高度标准化的特征。这不仅保证了法律文书的庄严性,而且也是维护法律内容严谨性、合理性、准确性和规范性的必然手段。同时,这种固定语步结构和修辞结构更加符合专业法律人士和仲裁当事人的阅读期待和阅读习惯,尽可能避免他们在理解和使用时犯错误。

基于各个语步在语料库中出现的频率(见表2),我们发现模型中的语步无一例外地出现在所有裁决书中,且顺序也是固定的。但少数步骤存在差异(如 M3S2,M3S3和M3S4)。在所有语步中,引言(M1),首部(M2),仲裁结果(M6)和尾部(M7)是4个完全标准化且相对简单的语步,是仲裁活动的简要记录。而语步M3、M4、M5重点呈现了争议发生、还原和解决过程,是整个仲裁裁决书的主体,其中出现了大量的固定修辞结构,我们将逐一讨论。

表2 各语步出现的频率和次数

注:上表中加粗和*号部分表示没出现在所有裁决书中的步骤

1. 仲裁请求与答辩(语步3):表达诉求及其合理性

仲裁请求与答辩反映了双方当事人在争议中的各自立场和争论,交际目的在于明确仲裁请求并表明其正当性。该语步由4个步骤组成,即申请人提交事实/理由及请求——被申请人提交答辩意见——被申请人提交事实/理由及反请求——申请人提交答辩意见。据语料统计,步骤1出现在所有裁决书中,而其余3个步骤则出现在部分或少数裁决书中。由于反请求及其答辩与步骤1和步骤2中进行的请求与答辩以相同结构进行,4个步骤实际上组成两轮重复的活动:提交事实/理由及(反)请求和答辩。

在提交事实/理由时,所有裁决书采用了较统一的体裁结构:签订合同——己方履行合约——对方违反合约。在该步骤的第一句中,裁决书说明申请人双方当事人之间签订合同,表明仲裁请求有理有据。通常情况下,争议相关的合同条款作为仲裁请求的直接法律依据,会在该部分内容开头处说明。然后申请人强调自己履行了合同中的相关责任和义务,不过在所有语料中有8篇裁决书省去了这部分内容。最后,申请人指出被申请人未履行合约,与自己形成对比。另外,从这三项内容的字数来看,第二项——即描述申请人自身履约情况的字数最少,甚至直接省略掉。这样的结构可以减弱读者对申请人自身履约情况的关注,并突出被申请人的过错,因此容易获取仲裁员对自身诉求的心理认同,其目的仍是为该语步的交际目的服务。

2. 举证与质证(语步4):用证据证明己方立场合法性

为了支撑各自在语步3中提出的(反)请求或反驳,双方当事人必须在语步4中提供证据,以达到进一步证明自身立场合法性的交际目的。该语步包含两个步骤:第一,申请人提供证据材料支撑其请求,并接受被申请人的质证;第二,与上一步类似,由被申请人提供证据材料证明其答辩(及反请求)并接受申请人的质问。由于两个步骤的结构相同,都只包含举证和质证两项内容。因此,该语步的分析将分为举证和质证两方面来讨论。

就证据材料的呈现方式而言,仲裁员采用了统一的体裁结构:证据+证明事项,例如:

例1.《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证据),证明被申请人和申请人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证明事项)。

这种结构将单个的证据与具体事项联系起来,使两者间逻辑关系清晰明了,避免混淆,方便仲裁员和对方当事人对证据进行审查和质证,符合法律语言严谨的内在要求。

一方举证完毕后,另一方采用固定的体裁结构进行质证:确认+质疑。即首先集中确认对方提出的证据材料中无异议的部分(假设有的情况下),然后对有争议的证据材料提出质疑,如下所示:

例2.被申请人对申请人所举示证据(1)、(2)、(3)的真实性均无异议 (确认),同时认为证据(3)的部分内容能够证明被申请人已经向申请人支付完毕股权受让价款 (质疑)。

该结构将确认和质疑同时进行说明且先确认再质疑,显示出尊重事实的态度,避免质疑部分显得咄咄逼人,符合礼貌原则中的一致准则,即尽量减少双方的分歧,尽量增加双方的一致,这样能够增加读者的好感度,使质疑更有说服力。[20]从实际操作的角度来讲,对无异议的证据材料进行明确的确认是下一步仲裁庭确认的依据,为仲裁员的判断提供便利。此外,对无异议的证据进行集中确认,但对于有异议的证据则分别进行质疑,这是由裁决书定纷止争的交际目的所决定的,同时体现了仲裁的高效性。

3. 推理过程(语步5):逻辑论证裁决的合理性

推理过程可以帮助双方当事人了解裁决理由,也可以督促仲裁员进行详尽的调查。一旦当事人将仲裁结果提交到法院,裁决书中的推理部分将成为法官判决仲裁过程合理与否的重要书面证据。因此,推理部分是裁决书的关键部分,其交际目的在于解释仲裁庭的推论过程,以表明仲裁结果的合理性。该语步包含3个步骤:

(1)仲裁员对所有证明材料进行认证。该步骤显示仲裁员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资料是否予以确认,只有通过认证的证据材料才能成为裁决依据。仲裁员对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以相同的语篇结构进行认证:先集中确认无异议的证据材料,再对有争议的证据材料分别阐明观点(假设有的情况下),例如:

例3.就被申请人举示的证据一、证据二、证据四,由于申请人对其真实性无异议,仲裁庭予以确认(确认无争议的证据材料);就被申请人举示的证据三,由于仅为请求,且无其他相关证据证明被申请人的保证金已被扣除,故仲裁庭对该份证据的真实性不予认可(认证/不认证有争议的证据材料)。

由于认证结果以集中方式进行表述,因此在92%(23篇)的样本裁决书中,步骤1都是该语步中最短的一个。与质证环节一样,这样的结构安排突出了裁决书解决争议的目的,体现了裁决书的高效率。

(2)仲裁员根据认证结果重建案件事实。此处的事实与语步3中的不同,因为语步3中的事实由申请人单方面提供而该步骤则基于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证据,更加客观详细。认定案件事实是上述所有语步的直接目的,是整个裁决书中非常关键的一部分内容。该步骤依据固定的体裁结构展开内容:合同的签订——合同的主要内容——争议的发生。

合同的签订包括签订日期、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及合同名称等构成要件。关于合同内容,仲裁员进行选择性报告,其目的是突出争议的焦点,同时增加了裁决书的易懂性并展现了仲裁员发现并分析争议的专业能力。裁决书以较长篇幅描述了争议发生的过程,这部分的修辞结构表现为:双方当事人顺利履行合同内容——问题出现——谈判失败并诉诸仲裁,其核心在于问题出现的环节

(3)仲裁员对争议事项依次表述意见。推理过程的最后一步是仲裁员对争议焦点和双方当事人的观点表述自己的意见,是对裁决结果的阐述,也是直接体现裁决书交际目的的步骤。每一条意见在带有小标题的独立段落中进行阐述,且具有固定的修辞结构:理由+决定,例如:

例4.(一)关于合同效力

xx集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签订《xx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审理过程中均对此予以确认。(理由)仲裁庭认为,该xx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在形式上和内容上均合法有效。(决定)

此处声明的理由可能是事实、法律依据和仲裁员推理,是下文决定的根据。虽然大多数的理由都在上文出现过,但仲裁员仍然在此进行了复述或阐释以表明裁决结果合理合法,符合裁决书交际目的的内在要求。小标题的使用令每项决定主旨清晰,条理分明,有利于非专业读者对裁决书的理解。

(二)语言表达兼具程式化、通俗化,可读性较强

程式化语言(formulaic language)是语言社团在长期的语言交际过程中形成的固定或公式化的惯例语,这种程式化或预制的(prefabricated)语言材料贮存于记忆中并在实际交际中可以复现。程式化表达的固定性和整体性具有两大功能:(1)压缩处理时间、为语言处理过程提供捷径。程式化语言的固定性使交际者在使用中把它们看作是预制好的、现成的(ready-made)语言意义的建筑材料,方便使用;(2)维持社会交际和互动,实现交际目标。[21]程式化表达总能引出较为固定的意义和意义框架,有利于准确地表达,并消除歧义。在仲裁裁决书中,程式化语言表现为规范、严谨、单一的词汇和句式结构等预制的或半预制的表达模式。这种表达模式不仅有利于正确记载和传播仲裁裁决过程,而且有利于公民对仲裁的无歧义理解。

尽管语言庄重和专业化是法律文件公认的特征,但对于非专业人员而言较难理解。一些研究者呼吁对规范性语篇中的专业化语言和术语采取更具批判性的审查,要求法律文书具有较强的可读性(readability)和易懂性(accessibility)。仲裁不同于司法,它的核心是当事人高度意思自治。仲裁裁决书面向的读者不仅是专业人员,更主要的是当事人等非专业人员。双方当事人需要理解裁决书的意义以了解裁决是如何做出的,因而对一份具有亲和力的裁决书具有合理的期待。仲裁裁决书语言表达具有两大特点:程式化和通俗化,使其更具可读性和易懂性,并贯穿于裁决书的各大语步中。

引言部分是该特征最为凸显的语步。广义上的引言是指文章的开头部分,介绍题目的背景,表明作者的立场。裁决书的引言部分包含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和整个仲裁过程的简要概括,力求表现所有活动都在法律规范的要求内进行且双方当事人充分享有公平机会对争议进行说明及谈判。大量的程式化表达用于概述仲裁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委托代理人、地址等。在概括仲裁过程时,采取了3个语篇策略(见例5)。首先,主要争议紧跟在当事人简介之后,以开门见山的方式提出来,有助于读者理解下文。其次,重要仲裁活动的回顾以报告的形式展开,每一项活动构成一个段落,增强了规范性和可读性。第三,所有事件都以时间顺序进行列举,清晰地再现了仲裁的进展过程,进一步帮助读者理解。

例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延期办理《房地产权证》违约金纠纷一案,本会根据……于2010年8月13日受理。

本会向被申请人送达了参加仲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仲裁文书。

本会主任根据《仲裁规则》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指定……为独任仲裁员,组成仲裁庭。

仲裁庭于2010年10月20日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双方未能达成调解协议。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予以裁决。

裁决书面对的读者往往是不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读者,因此与立法语言相比,用语更加平实易懂。如在语步3(仲裁请求与答辩)中(见例6),仲裁(反)请求与序号数字一起逐条列出,使文本组织有条理,从而增加了可读性,逻辑清晰。此外,除要求被申请人负担仲裁费用这一项外,所有的仲裁请求都以相同的句式开头,即“(请求)裁决/要求…”,是裁决书的另一惯用程式化表达。

例6. 1)请求裁决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租赁合同及租赁关系;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立即支付拖欠的房屋租金315万元及延迟支付利息(自2008年10月至2010年3月);

3)本案仲裁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三)语言精确性和模糊性并举,柔性词汇提高情感度

准确、规范一直是法律文书追求的目标,也是法律语言公认的特征之一。但越来越多的学者已经意识到模糊性也是法律语言一个必要的属性。[22][p.21][23][p.307][24][p.63][25][p.30]仲裁裁决书作为法律文书,其语言表达具有法律文书的共性——兼具精确性和模糊性,同时也有其个性——使用柔性词汇提高情感度。

首先,裁决书中语言精确性和模糊性在时间的词汇表达上可见一斑。在描述争议(M5S2)时,有84%(21篇)的裁决书以“合同签订后”来表示双方当事人开始履行合同的时间。这种笼统的时间表达并未说明具体日期,因为合同很少规定当事人履行职责的具体时间。此外,开始时双方当事人顺利履行合同的情况只是作为背景信息,与争议没有直接联系因此不必详细说明。截然不同的是,当涉及关键性或有争议的事件时,时间的表达则会具体到年月日,例如:

例8.……申请人在与被申请人解除施工合同后,于2007年8月7日另行向第三中标候选人A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函,拟确定其为中标人……但A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07年8月9日回函因材料及人工成本涨价放弃中标。为此,2007年8月申请人又进行第二次招标,并最终于2007年10月16日确定B公司为XXX二期工程(一标段)中标人。

除这些事件的重要性外,可追溯性是标明具体日期的另一个原因。在上述例子中,除招标外(因过程持续时间长),所有事件都有官方文件可以追溯其具体的年月日。尽管这些事件都发生在同一年,即2007年,所有时间表达仍表明了年份,体现了裁决书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可以有效避免重新解释和推测。通过概括性和准确性相结合的时间表达方式,仲裁员将争议发展过程以突出、动态且准确的形式呈现出来,使裁决书更具可读性。

其次,模糊语的使用集中体现在申请人陈述的事实(理由)中。76%(19篇)的样本裁决书在该步骤使用了模糊形容词和模糊副词,一共出现了13个模糊语,共出现33次。下表显示了每个模糊语分别出现的次数及搭配:

表3 语步4中模糊语分布特征

值得关注的是,上表中出现次数大于1的模糊语,都出现在描述被申请人违约情况时。而且它们的搭配相对比较固定,如共现的词汇都是“迟迟”,总是和“未给……办理”等搭配。这些模糊语不仅是“准确”的反面,而有着更深层的语用意义。一方面,模糊语的应用使句子信息以压缩的形式传达出来,省却了对不一而足的各种情况的赘述,节省裁决书的空间;另一方面,尽管这些模糊语没有透露细节内容,却成功给读者造成对被申请人的不良印象,符合申请人的交际目的。

最后,使用柔性词汇以提高裁决书的情感度也是仲裁裁决书语言表达的一大特征。语言涉及情感的高低程度叫做情感度,可根据所及情感因素的多少来确定程度的高低。在一般情况下,存在一个建立在主体度基础上的情感程度序列:“1级法律<2级科技<3级政论<4级新闻<5级文艺<6级口语”。[26]作为严格推理和评判的结果,仲裁庭意见应以强硬有力的方式进行表述。然而,在表达对双方当事人请求及争议的意见时,仲裁员却倾向于使用“柔性”而不是“刚性”词语,因为在本质上,仲裁具有民间性质,双方当事人和仲裁员处于平等的地位。选择有情感色彩的话语比冷冰冰的法律语言更具有社会基础,利于和当事人沟通,同时也让裁决书更接近社会生活,更易于理解,而刚性词语带有强烈的职权主义色彩。所以,仲裁庭支持当事人的立场时通常会使用“予以支持”而非“准许”;相反,则偏好使用“不予支持”而不是“驳回”。

[1] Born,G..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Arbitration[M].Hague:Kluwer Law International,2009.

[2] Schäfer,E.,Verbist,H.&Imhoos,C..ICC Arbitration in Practice[J].Hague:Kluwer Law International,2005.

[3] Rubino-Sammartano,M..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Law and Practice[J].Hague:Kluwer Law International,2001.

[4] Holtzmann,H.&Neuhaus,J.E..A guide to the UNCITRAL Model Law on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Arbitration[M].Deventer: Kluwer Law and Taxation Publishers,1989.

[5] 陈忠谦.仲裁的起源、发展及展望[J].仲裁研究,2006,(9).

[6] McConnaughay,P.J.& Ginsburg,T.B..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Arbitration in Asia[M].New York:JurisNet,2006.

[7] Ralston,J.H.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from Athens to Locarno.London: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2004.

[8] Cooley,J.W.& Lubet.S.,Arbitration advocacy[J].Notre Dame:National Institute for Trial Advocacy,2003,(3).

[9] Escudero,L.M.,Quality in WIPO Domain Name Arbitration Decisions[J].Hermes-Journal of Language and Communication in Business,2011,(7).

[10] Han,Zhengrui & Li,Xiaoyu,Discourse of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Arbitration:the Case of Mainland China[J].Journal of Pragmatics,2011,(43).

[11] 李冰.英语仲裁文书的语言特点[J].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9,(68).

[12] Gotti,M.,The Litigational ‘Colonisation’ of ADR Discourse[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Law,Language & Discourse,2012,(1).

[13] Bhatia,V.K..Interdiscursivity,Critical Analysis and ESP[Z]. Keynote Conference Presentation,1stESP in Asia Conference.China:Chongqing University,2009.

[14] Nariman, Fali S..The Spirit of Arbitration:The Tenth Annual Goff Lecture[J].Arbitration International,2000,(3).

[15] Chroma,M..Translating Terminology in Arbitration Discourse.In Bhatia,V.K.,Candlin,Christopher N.&Engberg,Jan (Eds)[M].Legal Discourse across Cultures and Systems.Hong Kong: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2008.

[16] Swales,J.M. Genre Analysis: English in Academic and Research Settings[M].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0.

[17] Bhatia,V.K.,Analyzing Genre:Language Use in Professional Settings[M].London:Longman,1993.

[18] Swales,J.M.,Aspects of Article Introductions[M].The University of Aston, Birmingham,UK,1981.

[19] Connor,U.&Mauranen,A.,Linguistic analysis of grant proposals:European Union Research Grants[J].English for Specific Purposes,1999,(4).

[20] Leech,G.,Principles of Pragmatics[M].London:Longman,1983.

[21] 常晨光.公式性语言的功能[J].外语与外语教学,2004,(2).

[22] 庞建荣.法律语言中的语用模糊[J].外国语言文学,2007,(4).

[23] 杜金榜.法律语言的模糊性到司法结果的确定性[J].现代外语,2001,(3).

[24] 董晓波.略论英语立法语言的模糊与消除[J].外语与外语教学,2004,(2).

[25] 董晓波.立法语言模糊性:一个法社会学视角[J].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3).

[26] 徐妤.读得懂的公平合理——谈仲裁裁决书通俗化问题[J].仲裁研究,2007,(3).

[责任编辑: 黄龙光]

A Study on Chinese Arbitration Award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Genre Analysis

JIANG Ting, ZHAO Xia & ZENG Lin

(SchoolofForeignLanguagesandCultures,ChongqingUniversity,Chongqing400044,China)

The arbitration award is a crucial part in arbitration activities, because it reflects the process of restoring facts and the application of law in arbitration. In order to explore the new filed of forensic linguistics, this paper builds a move-step model for Chinese arbitration awards on the basis of Swales' CARS framework, and also establishes a small-sized corpus to validate and analyze the model. The research findings show that Chinese arbitration awards are highly standardized, rigorous and fixed in terms of rhetorical structure, stylized but popular in linguistic expression. Besides the feature of accuracy or vagueness according to the context, soft words are used to enhance the intensity of emotion in arbitration awards. All these linguistic features serve the overall communicative purpose of arbitration awards, and aim to define the rights and wrongs as well as responsibilities of each party in order to settle disputes.

Chinese arbitration; arbitration awards; genre analysis

2013-12-10

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仲裁语料研究与语料库建设”(12XYY013);2013年重庆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No. CQDXWL-2013-043)。

蒋 婷(1974—),女,四川乐山人,重庆大学副教授,西南大学在读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专门用途英语、系统功能语言学、语料库语言学。

D920.4

A

1000-5110(2014)02-0117-08

猜你喜欢
语步被申请人仲裁员
裁定书的语步结构分析
仲裁裁决如何作出?
对反诉申请有何规定?
紧急仲裁员制度效力问题探究
英汉石油学术论文摘要的语类结构对比研究
国际仲裁中紧急仲裁员程序研究
航次租船合同争议案
紧急仲裁员制度的国际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中外光学学术论文摘要非常规语步的对比分析
企业法人分支机构作为用人单位能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