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艳艳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湖南 长沙 410004)
动词是表现事物动作和状态的词语。传统的语法学家根据动词能否带宾语可分为及物动词和不及物动词。而本文研究的及物动词、非作格动词和非宾格动词的概念沿用中期的生产语法概念。Perlmutter(1978)根据其出现的句法结构及词汇语义,将单元述词又进一步分为两类,即非宾格动词( unaccusative verbs) 和非作格动词( unergative verbs)。与之平行的是,Burzio(1986)把双元述词平行分为及物动词和致使动词。在句法研究时,有必要弄清他们之间的共性和个性。本文首先从传统词汇语义、论元结构和句法结构上来比较。最后本文对这三类动词分类提出质疑,其实所有动词在进入句法语义层面之前,表现相同的共性,只是在不同的语言或者不同的句式结构中表现出他们的个性。
1.从词汇语义上比较
及物动词具有施事性,在事件或状态中涉及到意愿,能使事件发生而改变另一个事件参与者的状态。因此及物动词包含发出动作的主语和这个动作造成另一方或几方的承受者或影响的补语。非作格动词从语义上说包含一个主语,该主语主动触发或是主观上负责由此动词表述的行动,它有一个语法主语,但无宾语。非宾格动词从语义角度上说,它的主语不主动触发或是主观上负责由此动词表述的行动,而且这个主语拥有一个及物动词的直接宾语所具有的属性。
2.从论元结构上比较
从论元结构来看,及物动词有两个论元,即作为主语的域外论元和作宾语的域内论元;非作格动词只有一个作主语的域外论元;而非宾格动词只有一个域内论元,而且这个论元虽然出现表层句法结构的主语位置,但它是句子的深层宾语,而不是主语。三者之间的论元结构区别如(1)所示:
(1) 域外论元 域内论元
a.及物动词( x y )
b.非宾格动词( —— y )
c.非作格动词( x —— )
三者对应的潜在句法结构如下:
(2) a.及物动词:[VP NP[V’V NP]],有深层主语(外论元)和深层宾语(内论元)
b.非作格动词:[VP NP[V’V]],只有一个深层主语 (外论元)
c.非宾格动词:[VP [V’V NP]],只有深层宾语 (内论元)
可见典型的及物动词有施事主语和客体宾语,而不及物的非作格动词只有施事主语且没有直接宾语,也就说非作格动词的独立论元在句法上与主语相似,具有施事的性质。而非宾格动词一般只有一个受事或客体的内论元,也就是说非宾格动词的独立论元在句法上与宾语相似,所带的论旨角色为受事或客体。
3.从句法结构上比较
在句法结构上,非宾格动词要相对复杂些。有时非宾格动词把相关的一元论元出现在动词之后的逻辑宾语位置上,即基础生成宾语仍保留在原位上,这种结构我们把它称为显性非宾格结构。如:
(3)a.There arrived three guests in his room.
b.屋子里飞着一只鸟儿。
但是,在一些非宾格结构中,由于非宾格动词不能给宾语指派宾格,因此动词后的论元从深层的宾语位置移位到表层主语位置。可见这种句式中动词的论元位于表层主语的位置,动词的属性不能单凭表层的位置来判断,必须通过一些诊断式加以鉴别,这种结构我们称为隐形非宾格结构。
我们根据Williams(1981)“动词组内内主语假设”,所有的论元主语都在VP之内基础生成,都在VP之内接受论旨角色的指派,IP的指示语位置只不过是主语移位后的落点位置,并不接受论旨角色指派。“动词组内内主语假设”我们也可理解为:动词的所有论元,包括内论元与外论元,都源自VP内部,各自都在VP内有一个接受论旨角色指派的基础位置。如果接受“动词组内内主语假设”,可得知非宾格动词内论元是在VP的补足语位置上基础生成,而及物动词和非作格动词的外论元是在VP指示语位置上基础生成。用树形图分别表示如下:
(4) a.非宾格动词 b.非作格动词 c.及物动词
根据原则与参数和共性与个性理论,拙文认为这三类动词有共性,都是表现事物动作和状态的词语。就是说儿童在二语习得时,在他们眼里这些动词有相同的普遍的语义角色层级序列,这个层级序列构造起动词的主目结构,图示如(5):
(5).施事ag〉受惠ben 〉接受recip/ 经历者exp〉 工具inst〉受事th/ 涉事pt〉方位loc
这个层级关系按照角色的显著性( prominence) 从左至右依次排列,处在序列顶端的是“施事(agent)”,接着是“受惠(beneficiary) ,接受(recipent) / 经历者(experiencer)”,“工具(instrument )” ,受事( patient) / 涉事( theme)”,以及“方位(locative)”。最左边的角色显著性最大,最右边的角色显著性最小。
也就说这些动词在进入句子结构之前如同刚生下来的新生儿,还没有命名,但是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渐渐发现有些动词在这种结构(NP+V+NP)中出现频率高,就把他分类为及物动词,有些动词在这种结构中(NP+V)出现频率高,就把它称为非作格动词等等。从而导致了人们的一种错误的思维定式,而把动词断章取义分为及物动词、非作格动词和非宾格动词。其实动词只有在一些特殊语言或特殊句式中表现一些个性,如及物性、非作格性和非宾格性等。
构式压制理论(Goldberg1995)认为虽词项能在不同程度上为构式提供信息,但构式有其自身的事件整体意义,而且决定准入的条件、方式,所表达的内容和履行的功能。当词项与构式产生冲突时,构式便对词项进行压制,即选择并凸显词项中与构式一致的部分,通过激活词项所隐含的与构式相一致的成分,或通过抑制剪切与构式相冲突的部分,从而达到词项语义与句子结构的和谐。而且构式对词项的压制或激活是全方位的,可以是语类、词义、论元、体等等。根据上一自然段提到原则与参数理论,儿童在语言习得时,先把动词的参数如同这样(施事ag〉受惠ben 〉接受recip/ 经历者exp〉 工具inst〉受事th/ 涉事pt〉方位loc)设定好。再根据构式压制理论,一旦这些动词进入到在特有的语言现象或某些特殊的语言结构中,构式对这些动词进行全方位的压制或凸显,他们就如同放音乐喷泉时根据不同的音乐需怎样先后拨开关或哪些灯开哪些灯不开,如这些动词当要出现在存现句中时,把“施事”那盏灯开关不开,并且为了凸显存在意义,把“方位”那盏灯开关先开,其次开“客体”那盏灯开关,这样这些动词一旦进入存现句中时,就表现了个性——非宾格性,也就是人们常说的非宾格动词,这样也很好解释了为什么有些人们传统看来是及物动词和非作格动词为什么能进入存现句。当这些动词出现在致使结构中,先开“施事”那盏灯,再开“受事”那盏灯,在句式结构中就表现为致使句,这些动词就表现出个性——致使性。
可见我们在研究这些动词时,不能孤立的从直观使用频率或表面的语义来给他们分类,而应该在原则参数理论下并结合句法结构和语用一起来分析他们,这样才有利于儿童二语习得,并为解释某些特殊语言现象提供理论依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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