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伊沅
【摘 要】现代社会,阅读能力对一个人来说是很重要的,所以在英语教学中阅读也越来越受到重视。根据《课标》的有关要求,在不少初中学校的英语教学中老师会挑选合适的英语报刊让学生阅读。英语报刊上有很多最新消息,包括社会上的很多方面如政治、经济、科学、文化等,这能很好地培养学生的阅读能力。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中,教师采用讲授法阻碍和压抑了学生对英语报刊的积极性,所以教学效果不怎么好。项目学习法是一种新型的教学模式,它能激发学生学习英语的积极性和培养学生在英语学习上的自觉性。
【關键词】初中英语;报刊教学;项目学习法;应用
一、项目学习法包含的内容
项目学习法包括探究、设计、管理这几个过程,它是美国的一家教育机构把任务教学、研究学习、学案引导、项目管理、合作学习这些方法的优势总结出来的结果。现在很多国内的中学英语教学都在使用这个方法加强学校、班级的管理、集体备课与教学等。它注重与课程标准的联系,使用合作分析和在课堂上的传授相结合的方式。它能让学生自己构建自己所学的知识,促进学生对英语知识深层次的学习和构建。项目学习法注重英语学习的管理过程,并且这个管理要有整体、预见、层次与灵活的特点,要求学生学习英语有始有终,并且对学习过程要有所记录。所以在应用项目学习法的时候要不断的总结经验,对英语学习过程中的重要内容要列出来。
项目学习法是根据学习目标的需求指定的,教师和学生可以分别选择主体,然后根据主题收集需要的资料并整理和分析,完了后再进行交流,学生主题是由学生参与和主导的;教师的主题是通过合作的方式进行的。在学习过程中学生既学习课本知识又能够在实践活动中应用,既学习了前人的经验又能够进行创新。使学生的自觉性、实际操作、分析问题、合作和交际等其它方面的能力都得到有效的提高。教师通过合作的方式会对教学的目标和方法产生思考和碰撞,使各自的教学理念得到提高,还可以以项目学习法为理论基础进行创新,探索新的教学方法,从而使教学效果越来越好。
二、英语报刊在教学过程中的作用
在初中英语课堂上,学生学习主要是以课本为主包括单词、句子和短文,所以学生在理解单词的意思时往往比较单一,还有的英语课本是前几年出版的,很多内容都已经被更新了。但是英文报纸就不一样了,它上面的短文内容丰富、时效性强,学生可以在短文的语境中较快的学习单词的意思,有些新词汇、多义词、旧词的更新、双关词这些在报刊中都可以学到。这样学生掌握的词汇量就增多了,所以报刊阅读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增加学生对词汇的掌握量。
阅读英语报刊不仅仅只有学习英语的作用,报刊上的内容范围是很广的,每个学生都可以在这诸多的内容中找到自己喜欢的,不仅能够帮助学生学习英语,还能增加他们学习英语的积极性,激发他们在英语学习中的潜力,扩大英语知识的接触面,并且在学习过程中增强对英语学习的信心,最终到达能够用所掌握的英语知识进行交流的目的。所以长期坚持通过英文报刊的方式能更好的帮助学生提高英语的语言技能。在阅读学习过程中能够增加对其他国家文化的了解,一个民族的语言是他们自身之间和与其他民族交往时的载体,语言跟该民族所拥有的文化是对应的。阅读英文报刊不仅仅是在学习,同时也是在了解英语语言背后所蕴藏着的文化内蕴,通过学习语言可以了解该民族的文化、历史、经济和体育等方面的知识。现在英语已经成为一种国际语言,通过英语能够了解世界和其它国家的发展情况,这是一条快速、有用的途径,同时这还为以后的英语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
不同种类的英语报刊有不同的英语短文,学习时也要采用合适的阅读方法,有精读、泛读等其它类型的阅读方式,要根据不同的英语短文采用合适的阅读方法,这要看学生对英语的掌握水平。在阅读英语报刊时,学生可以利用以前学过的英语知识对新知识进行梳理和掌握。初中阶段的让学生处在青春期心理素质不成熟,很容易受到别的事物影响,考虑到这个情况,英语教师要挑选那些形式新颖、语言独特和难度合适的英语报刊让学生进行学习。对于哪些短文用精度哪些短文用泛读,教师可以选一些多数学生感兴趣并且不太难的英语短文进行精度,在课程要求的基础上让学生结合自己的爱好选择一些短文进行泛读,并在这个过程中给学生适当的指导,以提高他们的阅读速度和能力。
三、总结
在初中学校应为长期的应试教育,英语教师注重的是课本知识和考试技能,这使学生在英语方面综合的实践能力和素质不高,随着英语新课改的提出、发展与执行,任务型的英语教学方式和以内容为主要实施对象的教学方式两者之间的结合和深化,就是项目教学法,他受到了许多英语教师的推崇。这种新的教学方式注重在教学方法中寻找规律和总结经验,一方面这是初中英语教学观念的体现,另一方面还提高了实践能力与求知欲望。
参看文献:
[1]徐永军,罗晓杰,翁燕文,曾家延.语言项目学习在初中英语综合实践课中的应用[J].《现代基础教育研究》,2012,7(9):175-182
[2]石红霞.初中英语教学中英语报刊阅读的尝试[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11(1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