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小勇 孟繁中
【摘要】传统伦理价值观中的“仁道”观念、道德理想和自然观念均蕴含着有益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因子。其“修身”为本和“德治”观念的价值理性均指向实现“治国、平天下”的“王道”工具理性目的,体现了追求价值理性的“善”、“美”和工具理性的“真”的融合与统一,可为解决当代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分割和断裂发挥积极作用。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传统价值观 价值理性 工具理性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项重要原则就是要坚持体现时代性和保持民族性的统一。因为作为一种既能引领时代精神又能展现民族精神的观念形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然要伴随着当代全球化和价值观念多元化的现实趋势,与时俱进地注入新的元素和新的内涵。但是,其基本前提是要坚持社会主义主体性和中国化的民族特色。
根据时代变迁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去发掘和揭示传统价值观的内蕴和精髓,既是对優秀传统价值资源的发扬和传承,也能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辟一条独特的时代性与民族性相结合的路径。
传统伦理价值观蕴含的现代因子
儒家伦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仁”,“仁者,爱人”,由此形成了“克己复礼以为仁”的“仁道”观念、“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道德理想、“天人合一”的自然观念三位一体的价值认同和价值实现方式。传统伦理价值观在这三个方面均蕴含着有益于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的积极因子。
“克己复礼以为仁”与现代公民自律意识。儒家相信,“仁道”是和“天道”相通的,即所谓“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①。可以看出,儒家将父子之间的关系类推到君臣关系中,所谓“内则父子,外则君臣,人之大伦也。父子主恩,君臣主敬”②。依照这样的伦理价值安排,君主应当以仁义治天下,臣子则应当以忠诚事君上,君臣之间既存在着上对下的权威影响,又存在着下对上的信服顺从关系。无论是在家庭之内、家庭之外还是君臣关系中,伦理价值的主体都必须谨言慎行,克制自己的欲望,克服自己的弱点,修身自律以保持谦谦君子之风。
现代公民意识起源于西方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要求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权利平等、公平自由、理性和正义的价值取向。“面对主体自由和社会强制的矛盾,统治合法性信仰只能建立在体现人的自由理性的理念基础上,使合法性信仰与制度价值相吻合而具有内生性、自觉性和有序性。就是说,‘一切社会制度若要得到民众最大的支持,必须拥有为全社会所接受的、行使社会权威的道德正当性。这种信仰的轴心就是公民意识。”③
现代公民意识在价值取向上,表现为自主性与自律性相结合的价值要求,强调权利本位和主体精神。人的重要使命是通过自律来达到整个社会的有序、和谐。辩证地来看,我们首先得承认,中国传统的注重伦理道德的价值观念与封建等级、家庭本位是紧密联系着的;而市场经济的发展则要求主体之间地位平等,在市场当中自主自立地参与竞争,因而传统伦理价值观无疑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大思想观念障碍。但是,市场经济具有忽视社会伦理而单纯逐利的价值倾向,如果不加以约束和限制,必将损害人类伦理道德的整体发展。
传统伦理道德强调修身、自律的观念正可以对因市场经济的发展而过度膨胀的利己思想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将传统伦理中的自律观念与现代法治的他律结合起来,可以共同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保驾护航。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道德理想与现代法治精神。传统伦理价值的终极目的,是要在实践中投射出自我德性修养的成果。每个人都需要从修身做起;也只有懂得“修身”之道的“君子”,才能够“齐家”,才有资格进一步谈“治国、平天下”。“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果能此道矣,虽愚必明,虽柔必强。”④个体只有通过勤学力行、踏踏实实的努力,才有能力寻求国家“大治”和天下一统的终极理想。这种对于道德实践的高度价值认知正好是现代法治建设中弥足珍贵的、能够与法治相辅相成的德治资源。
法学家苏力教授一直倡导从既有的本土资源中借鉴有益于现代法治的理念和精神。他认为,传统并不是静默的历史,而是具有一定活力的观念或行为模式。“传统也并不是形成文字的历史文献,甚至也不是当代学者的重新阐述,而是活生生地流动着的、在亿万中国人的生活中实际影响他们的行为的一些观念;或者从行为主义角度来说,是他们的行为中体现出来的模式。这种东西,无论中国当代正式法律制度在其他方面是如何西方化了,都仍然在对中国社会起很大作用。”⑤在对待“德治”与“法治”的关系方面,以儒家伦理观念为主导的传统价值观侧重于德治,注重人的内在道德自觉。而且,中国传统伦理价值观对于道德的力量始终保持高度的自觉和自信。在治国理政方面,以德立国,强调为政以德;在人际关系方面,注重以“仁”为本、“礼”“仁”双元;在社会规范层面,相信道德修养的规范作用而不是外在的制度规制。
传统伦理价值观倡导的德治主张,与现代市场经济的法治要求相悖;但如果剥离其历史的、阶级的局限,将其中注重道德、强调人伦的精华成分加以提炼和转换,恰恰可以用来弥合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单纯逐利倾向,缓减人际之间的情感紧张和疏离。行进在法治道路上的中国,需要不断加强立法、完善执法,也需要学习乃至借鉴西方法治精神,但是要真正使中国走上法治化之路,更要关注中国传统伦理价值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现代转换。
“天人合一”的自然观念与现代生态文明意识。传统伦理价值观念注重人际“和合”的同时,在天人关系中,也注重天人之“和”。“大哉尧之为君也!巍巍乎!唯天为大,唯尧则之。”⑥在孔子看来,尧具有高大无比、别人望尘莫及的道德品行,是向天学习、效法天道的结果。孟子则直接将“天性”等同于“人性”。人是自然造就的万物之中的独特个体,由己出发来顺应和体认自然是人能够达致长久、获得自由的不二门径;只有顺应自然,而不是盲目地过度干预,人与自然的和合、调谐才能实现。
经过董仲舒的“天人感应”理念,进一步发展成就了宋明理学中的“天人合一”观念。张载曰:“义命合一存乎理,仁智合一存乎圣,动静合一存乎神,阴阳合一存乎道,性与天道合一存乎诚。”⑦“天道”的“诚”就是天德,“儒者则因明致诚,因诚致明,故天人合一”⑧。即需要通过“明”来达到对“诚”之天德的把握,以实现“天人合一”。在宇宙万物之中,只有人具有天生的能够与天的德行相通的心性,天是人之本,人是天之心,天与人本来就应该处于和谐的统一体之中。而实现这种“天人合一”的至善境界的关键在于人的“因明致诚”,即儒家所讲的仁义道德,天人在道德的价值才会合为一体,融为一片。天人合一的观念,不但解脱了人对天的恐惧,避免了宗教迷误,也消除了天人之间的敌对意识,促进了人与自然的和谐。
现代生态伦理学也将人类置于整个自然界来考虑人类的现实生存和未来发展。人类并不是能够独立于自然界之外的特殊物种,而是和其他物种一样,共同构成了自然这个活的有机整体。因此,人与自然应当和谐相处;自然界各物种之间只有相互依存、彼此协调才能互利共生;维护自然的稳定和谐、保持地球物种的多样性和完整性,也恰恰是保护人类自己;建立良好的人与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机制,保持人与自然的良性循环,才是解决日益严峻的生态问题的出路所在。
發掘和提升传统伦理价值观“天人合一”的自然观念,更有利于我们重新审视自己现有的价值观念,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坚定不移地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推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
传统价值理性中的工具理性成分
按照马克斯·韦伯的定义,价值理性的行为者注重行为本身内蕴的“固有价值”,包括公平、正义、忠诚、荣誉等,而较少考虑行为手段以及由此产生的后果;与之相反,工具理性取向下的社会行为仅由追求功利的动机驱使,行为者借助理性来达到预期效果的纯粹最大化,而漠视人的社会情感和价值观念。既要让价值主体的行为选择符合固有的道义原则,又要实现结果和效用的最优,就需要达到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二者的统一。
当前,许多有识之士都在倡导改变现行的将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割裂开来的体制和机制,在科学主义的行为取向当中注入“固有价值”的导向,从而实现二者的统一与融合,最终服务于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人类整体的进步、和谐。将传统置于现代语境,我们发现,中国传统价值观可以很好地解决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分割和断裂,能够恰当地将价值理性融入到工具理性之中。
传统价值观“修身”为本的价值理性指向“治国、平天下”的工具理性目的。传统伦理价值观认定“修身”是实现人生价值的中间环节,既是格物、致知、诚意、正心的落脚点,又是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起始点。因为从“修身”入手,既可以统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提高认知能力、磨练意志品质,铺垫了认识论之根基;又为未来齐家、治国、平天下之目的的实现奠定了方法论基础。因此,以修身为本,“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⑨
一个人在社会里,决不能无亲疏、厚薄,但所厚者无过于“身”,而家次之,国与天下又次之;对于最厚的“身”尚不能修,又怎能泽及天下呢?所以说与人交往应该敦厚待人,若把切近自己的身、家都看得不重要,反而去高谈阔论治国、平天下,这是从来没有过的道理。
“朱熹认为,正心以上,皆是修身的内圣之功;齐家以下,皆是修身的外王之功。”⑩格物、致知、诚意、正心虽然包含着价值理性的成分,但主要是为“修身”服务,提高自己的道德境界和对高远理想的追求意志;以此为基础,用真诚的意志、端正的心灵、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厚重的实践底蕴,小则致力于家齐,中则致力于国治,大则致力于天下平,不仅是个人价值理性走向工具理性目的的一大幸事,也是整个社会和谐的保证。
传统价值观以“修身”为中介,实现了“正心、诚意、致知、格物”(内圣)的价值理性和“齐家、治国、平天下”(外王)的工具理性的统一和融合。对个体而言,拓宽的人生的境界,达到了追求人生意义的新水平;对整个社会而言,维护了具有普世意义的正义理念,实现整个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这是中国传统价值观留给我们的非常宝贵的道德修养资源。
传统价值观“正德”、“养德”的价值理性指向实现“王道”的工具理性实践。“正德者,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义、妇听,所以正民之德也。”即通过道德的教化、推广,以端正人们的德行。“养德者,养名高之人,以示能敬贤”,即通过对崇高人格和德行的景仰和崇拜,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在传统价值观念当中,上古先贤诸如尧、舜、禹、汤、文、武和周公,都是理想政治人格的典范。他们之所以能够实现“王道”目的,除去社会的因素外,就其个人而言,无一例外地拥有崇高的德行。
孟子曾提出,“尧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传统价值观这种以“德”为本位的价值理性,一开始就和实现“王道”的工具理性目的紧紧联系在一起,二者密不可分。孔子就认为“道之以德,齐之以礼”优越于其他任何政治途径或政治目标。为了达到最终的“王道”,光有“正德”是不够的,还必须不断“养德”以提高其“力”,从而为价值理性增添了工具性的手段和目的。
王充认为,治国决不能离开“德”。“治国犹治身也。治一身,省恩德之行,多伤害之操,则交党疏绝,耻辱至身。推治身以况治国,治国之道,当任德也。”在他看来,治理国家的最佳途径,就是把“养德”与“养力”结合起来,德治与物质力量各自有其独立的价值,缺乏德治的推广和弘扬,“农不得耕,士不得战”;缺乏物质力量的支撑,再好的价值理性也没有实现的可能。高扬的“德治”与充沛的物质力量相结合是实现“王道”的最佳途径。
由此不难看出,传统以“正德”、“养德”为基础的“德治”观念中蕴含着深刻的价值取向与行为选择相统一的理念,即趋向于实现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互补和融合。而且,其互补和融合的方式,是以“以正民之德”、“以示能敬贤”为起点,以“治国”进而实现“王道”为落脚点;反之,又由“王道”的政治目标提摄出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互补和融合。“正德”、“养德”既成为了价值理性的实质内容,又成为了工具理性的最终追求目标。
应该指出,传统伦理价值观始终将作为价值理性的“修身”、“正德”、“养德”作为构建和弘扬的主导方向,这种价值理性高于工具理性的观念,为华夏礼仪之邦遍及谦谦君子之风发挥了良好的社会功能。与此同时,我们千万不要忽略传统价值观的工具理性成分,实际上,二者的融合和统一的思想观念是非常深刻的。在这方面,中国传统价值观是体现价值理性的“善”与“美”和体现工具理性的“真”的统一整体。可以设想,体现科学技术和人文精神高度统一的传统价值观,经过当代更新、转换和提升,必将克服其历史局限性,为解决当今社会普遍性的人文精神缺失、目的与手段颠倒、理想与道德堙没等现实问题发挥积极作用。
(作者单位分别为:河北经贸大学,石家庄铁道大学;本文系河北省社科联民生专项重点课题和河北省统一战线学会2013重点课题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分别为:201301032,JTZBKT-201307)
【注释】
②杨伯峻,杨逢彬:《孟子译注》,长沙:岳麓书社,2009年,第69页,第126页。
③马长山:《国家、市民社会与法治》,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年,第287页。
④(汉)郑玄:《礼记正义》,(唐)孔颖达(疏),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447页。
⑤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14页。
⑥杨伯峻:《论语译注》,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83页,第12页。
⑦⑧(宋)张载:《张载集》,章锡琛(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78年,第20页,第65页。
⑨⑩郭兰芳:《大学浅解》,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第10页,第11页。
(宋)蔡沈:《书经集传》,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12页。
黄晖:《论衡校释》(第2册),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第438页,第441页。
责编/韩露(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