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技的发展,信息时代的到来,信息充斥在人类生活、学习、工作等各个领域,并成为人类存在和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客观存在,而由信息不断发展产生的人的信息素养成为影响信息传播质量的重要因素。作为信息传播主体的幼儿教师,也必须具有教学必备的信息素养,才能够保证教学的质量,笔者在访谈、问卷调查、参考文献的基础上对幼儿教师的信息素养现状进行了研究,以供参考。
一、幼儿教师信息意识素养现状
信息意识素养包括对信息的敏感度、对信息作用的认识、信息的利用过程中是否注意到法律规定。研究对幼儿教师的信息意识素养进行了调查。通过研究可知,40.82%的教师对信息的敏感度高,30.61%的教师对信息的敏感度为中等,28.57%的教师对信息的敏感度低,总体来讲幼儿教师对信息的敏感度还令人满意,超过70%的教师敏感度在中等以上,但是仍存在部分教师对信息的敏感度不高。因此,在信息高度发达和广泛传播的当今,应该提高教师对信息的敏感度。在研究幼儿教师对信息作用的认识时发现,51.02%的教师认为信息作用大,30.61%的教师认为信息作用中等,18.37%的教师认为信息的作用一般,由此可见尽管大部分教师认识到了信息的作用,但是还有少部分教师对信息作用的认识程度不高。研究发现,61.22%的教师运用信息过程中注意法律规定,38.78%的教师不会注意法律规定。通过调查结果可见,整体来讲幼儿教师的信息意识素养中对信息的敏感度、对信息作用的认识状况较好,但是教师在运用信息时法律意识不足,需要提高。
二、幼儿教师信息知识素养现状
信息知识素养包括信息基本知识、信息技术知识和信息法律知识。研究发现,26.53%的教师信息基本知识好,42.86%的教师信息知识一般,30.61%的教师信息知识不好,幼儿教师信息知识的掌握状况不理想。信息基本知识是衡量教师对信息掌握情况的重要指标,是教师利用信息技术的基础,对信息的运用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但是目前来讲幼儿教师的信息基本知识储备不足。对幼儿教师信息技术知识的研究发现,32.65%的教师信息技术知识好,36.73%的教师信息技术知识一般,30.61%的教师信息技术知识差。信息技术知识是教师将所学信息知识运用到教学中的知识,是信息技术直接作用于教学的指导,也是教师运用信息技术必备的知識,但从目前的研究来讲,幼儿教师的信息技术知识较差。通过对幼儿教师信息法律知识的调查发现,24.49%的教师信息法律知识好,42.86%的教师信息法律知识一般,32.65%的教师信息法律知识差。信息的传播需要在法律的规定内进行,很多不适合的信息会被法律禁止。法律的规定提供了信息安全的保障,教师必须对信息的法律知识较好地掌握,才能够保证信息传播的安全性,但是目前来讲教师的信息法律知识存在欠缺。
三、幼儿教师信息能力素养现状
信息能力素养包括信息的获取能力、信息的加工能力。研究发现:40.82%的幼儿教师信息获取能力好,30.61%的幼儿教师信息获取能力一般,28.57%的幼儿教师信息获取能差。通过数据可知,幼儿教师的信息获取能力总体相对较好,但是近30%的教师信息获取能力差应该引起重视。研究发现:24.49%的幼儿教师信息加工能力好,36.73%的教师信息加工能力一般,38.78%的教师信息加工能力差。幼儿教师的信息加工能力总体状况较差。信息获取能力是获取信息的重要保障,是运用信息的前提,教师必须具备良好的信息获取能力,才能够获得丰富的信息资料,信息的加工和利用才能得以开展。信息加工能力是教师甄别信息、再创造信息的基础,只有具有良好的信息加工能力,教师才能够选择好的、有用的信息,才能够对信息进行创造性的加工,才能够保证原始信息符合幼儿教学,才能够促进信息在教学中的运用。
信息素养是幼儿教师必备的基本素质,对提高教育的质量具有重要的作用。调查发现:目前部分教师的信息意识素养、信息知识素养和信息能力素养存在不足,应落实、转变。
参考文献
[1]王永军.幼儿教师信息素养及其培养初探[D].华东师范大学学位论文,2007.
[2]刘珍芳.幼儿教师信息素养现状调查与分析[J]. 现代教育技术,2010,20(11):0064-0068.
作者简介:高艳(1971-),女,山东省荣成市第二实验幼儿园,小学高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