邬巧飞
摘 要:“中国梦”的提出,为凝聚中国力量、坚持中国道路提供了精神支撑。“中国梦”的实现需要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而中等收入者是实现“中国梦”的中坚力量。现阶段,我国中等收入者所占比重仍然很小,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还存在一些障碍。针对现阶段存在的障碍,我们必须走有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提高农民收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加大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缩小居民收入差距;大力发展教育,加大对人力资本的财政投入。
关键词:中国梦;中等收入者;社会结构;共同富裕
doi:10.3969/j.issn.1009-0339.2014.01.018
[中图分类号]D699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0339(2014)01-0080-04
习近平同志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是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既深深体现了今天中国人的理想,也深深反映了我们先人们不懈追求进步的光荣传统。”[1]“中国梦”的实现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其中,中等收入者是实现“中国梦”的力量。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已成为一项亟需解决的时代课题。早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就已经明确提出了“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2]。在2011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对中等收入者的关注又进入到政策层面,指出“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和国内经济运行新情况新变化,要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把扩大内需的重点更多放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发展服务业、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上来”[3]。党的十八大报告再次强调了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诉求,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显然是题中之义。可见,在我国致力于实现“中国梦”的大背景下,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极其重要。但目前在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上还存在一些障碍,这就需要在客观分析基础上积极探索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的实现路径。
一、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对于实现“中国梦”的现实意义
“中国梦是民族的梦,也是每个中国人的梦”[1]。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是实现“中国梦”的应有之义。“中等收入者”的概念是我们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提出的,是用以描述我们期望的多数人未来生活状况的概念。通常认为,中等收入者是指一定时期内收入保持在中等及生活富裕、生活水平相对稳定的群体[4]。中等收入者往往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具有从事某一行业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且具有良好的公共意识,关心公共领域。这一群体的壮大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面小康建成,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现实要求
中等收入者处于社会的中间水平,往往对所处的生活状态较为满意,所以总体上讲这是一个求稳的群体。如果一个社会的中等收入者所占比重较高,那么这个社会就会相对稳定。古希腊时代的亚里士多德曾说过,中产阶层不发达是政治不稳定的根源,当中产阶级弱小无力并且组织很差时,国家就会分裂为穷人和富人两派,由于穷人和富人是天然的敌人,两者之间在政治上往往相互排斥,很难协调,这就会导致社会不稳定[5]。这也从反面说明了中等收入者比重小对于社会稳定的削弱作用。目前我国中等收入者比重只有10%左右,与西方国家相比还处于较低水平。须有意识地保护和鼓励扩大中等收入者,使他们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中等收入者往往具有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对社会贡献较大,具有务实和开拓的精神,较关注社会的发展,因此,发挥中等收入者对于社会稳定的助推器作用尤为重要。
(二)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任务
目前我们达到的小康还是不全面的、发展不平衡的小康。之所以说是不全面、不平衡的,就是因为不同社会成员之间出现了收入水平的不均衡增长。目前,我国的社会结构呈现“金字塔”型,低收入者所占比重最大,其次是中等收入者,再次是高收入者。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之间的收入差距较大,中等收入者还未占据社会结构中的主体地位,“橄榄型”社会结构还未形成。而中等收入者是拉动社会需求、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全面小康建设的主体力量。正如社会学家陆学艺所说,“一个国家如果拥有了一个庞大的社会中间层,就可具备强大的抗风险能力和持续发展的实力,否则,便难以抵抗各种经济风险或危机,难以迅速从各种社会经济危机中恢复过来,难以获得持久发展的潜力”[6]。因此,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使我国现代化建设者的生活水平达到小康,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任务。
(三)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内容
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也是社会主义的目的。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以来,党和政府一再强调,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使全体人民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促进共同富裕。而目前我国的基尼系数远远超出国际公认的0.4警戒线。这说明,目前我国社会贫富之间的差距过大。因此,要努力形成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使整个社会结构呈现“橄榄型”,而不是“金字塔型”,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数,并占有大部分收入和财富的格局。只有形成这样的收入分配新格局,才能积极促进共同富裕的实现。因此,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共同富裕,最为关键的就是要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缩小收入差距,使更多的人分享到改革的成果。
二、“中国梦”背景下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面临的主要障碍
(一)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矛盾突出,农民比重大且收入水平低
目前,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农民工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逐渐融入城市,但是他们的户籍身份并没有改变,他们仍然与农村保持着天然的联系。到目前为止,农村人口还占了全国总人口的61%,由于先天条件的局限,农村的发展相对较为缓慢,再加上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限制了广大农村居民同城镇居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的程度。社会上的多数人仍然是农民群体,农民群体又是一个低收入群体。他们在市场竞争中,由于自身条件较差而明显地处于劣势地位,不能积极利用各项条件。加之农村劳动生产力低,提高收入更加困难。
(二)城镇低收入群体就业能力不强,与产业结构升级不相适应
随着社会结构转型和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传统的增长方式已经不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这就迫使企业积极转换发展模式,加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大自主创新能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结构升级对劳动者的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要求比较高,但是很多企业尤其是国企职工面对新技术往往吸收比较慢,这就导致很多国企职工再就业能力不强,下岗失业,有些甚至沦为社会的弱势群体。另外,一些受教育程度低、缺乏专业技能、就业能力弱的农民工和城市待业劳动力也处于边缘化的位置。根据资料显示,这三部分人每年至少新增2 000~2 500万人[7]。这也是阻碍中等收入者比重扩大的重要因素。
(三)分配领域制度上还存在缺陷,贫富差距日渐扩大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有了一定幅度的提高,生活状况大大改善。但是总体来说,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大大低于经济增长,收入差距呈扩大化趋势,如2003年至2004年,城乡居民收入之比超过3.2:1,处于历史新高[8]。这与分配领域制度上的缺陷有直接的关系。比如在收入分配上还存在一些混乱秩序,部分国有企业的工资福利发放缺少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标准和结构不合理,不同部门、地区甚至同一地区的工职人员间收入差距过大[9]。特别是在一些国有垄断行业,一些强势集团利用政府背景、垄断地位而攫取大量社会财富,并转为自己的收入,形成垄断行业的高收入群体。而垄断行业之外的人想要进入则十分困难,这就进一步阻碍了中等收入者的壮大。
(四)人力资本投入不足,劳动者整体素质不高
能否进入中等收入者群体,一个关键的因素在于是否具有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这与人力资本的投入密不可分。人力资本投入的关键又在于教育的投入,我国教育投资占GDP比重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甚至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在教育体制方面也存在一些缺陷,比如对农村基础教育投入不够、高校专业设置与就业脱钩,专业技能培训混乱等,这些因素都不同程度地影响劳动者整体素质的提高。在工业化、信息化不断深化的时代,知识、技术、管理等因素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因此,加大对人力资本的投入至关重要。
三、“中国梦”背景下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的对策探讨
中等收入者比重多少已成为衡量人民生活水平是否总体提高的一项重要标准。在实现“中国梦”的实践进程中,针对现实存在的障碍,探索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的对策尤为重要。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走有中国特色的城镇化发展道路,提高农民收入
党的十六大报告已提出,实现我国城镇化率今后每年提高1百分点的目标,这样,到2020年城镇化率可望超过50%,农业从业人员的比重则可从2002年的50%下降至30%左右,从而为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创造条件[10]。在城镇就业的劳动者最容易成为我国的中等收入者,因此,应加快城镇化步伐,推动城市化进程,从而增加农民的收入。农民是低收入者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农民收入对于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影响较大。以前,农民往往束缚于土地,收入来源较单一。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深入,乡镇企业的崛起为农民收入的提高带来可能性。因此,就目前人口基数大、农村人口众多的实际情况来看,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的城镇化发展道路极其重要。发挥小城镇在城市化进程中的积极作用,在政策上鼓励和支持乡镇的私营企业和农村服务业,加大对农民的吸引力,这样不仅可以解决农民进城的就业问题,还可以活跃个体经济。由于农民受传统观念影响较深,长期依附于土地,对现代理念了解匮乏,所以适应市场经济环境的能力较弱。因此,还要加大对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使更多的农民加入到技术工人的行列。农民收入提高,安居乐业,这样更加有利于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全面小康建设。
(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产业结构优化
我国传统的产业结构中农业的比重过大,农民在农村的收入往往不高。随着工业化步伐的加快,必须调整产业结构。政策上要积极鼓励和支持旅游、影视、咨询等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大力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另外,促进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对于产业结构调整也十分重要。农村产业结构优化,最主要的是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不断提高二、三产业在农村经济结构中的比重;着力提高农业的产业化、标准化、集约化经营水平,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和产出效益。同时应进一步加快职业结构的合理分化,并赋予其相应的经济报酬和社会地位评价,为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供适宜的温床。
(三)加大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缩小居民收入差距
一个国家的收入分配制度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目前,我国城乡收入、行业收入、区域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已成为阻碍共同富裕的一大障碍。因此,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在收入分配方面就要做到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初次分配既要体现效率又要注重公平,二次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努力提高和改善低收入者和弱势群体的就业环境,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并加强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对垄断行业尤其要加强监管,监督和管理“灰色收入”或者不合理收入;对非法收入应予以取缔;积极建立和完善慈善机制,通过慈善公益事业进一步营造更加公平和谐的社会氛围。
(四)大力发展教育,加大对人力资本的财政投入
教育是一个国家的中等收入者群体壮大的重要因素。良好的教育为从业者提供了较好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是决定劳动者进入高收入行业的敲门砖。这从另一个角度也说明了,所受教育如何与收入水平有直接关系。然而从目前看,我国教育发展水平区域化差距明显,尤其是东西部之间。随着工业化、信息化的不断推进,知识、技术、管理等因素越来越被市场看重。因此,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必须大力发展教育,加大对人力资本的财政投入。首先,在教育公平政策上逐步完善,缩小地区间教育水平的差距,加大对贫困地区和偏远地区的教育投入。再次,完善高等教育的保障机制,使专业设置更加适应社会的需要,并不断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第三,加大对职业继续教育的财政投入力度,尤其是给予农民工、下岗职工等低收入者技能培训的物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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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淑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