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教案原是学校中每个教师日常工作相关的事情。如今在教师中,由于价值观念的变化,对于教案的观感和尝试,便出现分歧。为了区分其中何为正常现象,何为混乱现象,便有必要从教案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入手加以分辨。
关键词:教案 零教案
按照常规,教师备课必须写教案。一般学校在教务管理中还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教案。
教案原是学科课程中派生的备课方式,如今随着课程改革的兴起和教师自主意识的觉醒,针对传统课程中重教轻学的倾向,有些教师不仅尝试改变以往那种教案的样式,提出关于教案的新设想和新样式,而且就连教案的存废也成为争议的话题。如此教案现象,不免在教师中引起困惑。如要加以澄清,还得从“教案”的由来说起。
一、教案的由来
19世纪中叶,随着赫尔巴特学派的兴起和普通教学法研究的进展,在备课中逐渐发生教案问题。
现在尚可见到的教案有:如19世纪70-80年代,美国奥斯韦戈学校校长谢尔登,倡导按照裴斯泰洛齐“符合心智演化秩序的教学原理”改进教学。他在《初等学校教学手册》,列入关于“贝壳和它们的共生”一课的大纲,[1]便是教案的先例。19世纪与20世纪之交,美国学者多德于1906年在《赫尔巴特教学原则引论》一书中,收入按照“教学形式阶段”编制的《数理地理学》课文的教案。[2]
清末民初,我国在西学东渐过程中,清政府学部曾于1905年颁发的《教案规程》为我国仅有的教案规程。毛泽东于1917年在湖南省第一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实习时撰写的《国文教学案》,如今尚存。[3]从中可知当时教案的样式。
中华书局于1928年出版的《中国教育辞典》中,把“教案”解为“教师每次上课前所编定之教授顺序也。如教授目的、教授材料、教授步骤、教授用具、教授时间皆详解在内”;商务印书馆于1930年出版的《教育大辞书》,在“教案”辞目中解为“学校所编教科教授之次序。如课程表、教授纲目等,均为教案。”此解望文生义,名不副实。
其实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美国进步教育已经压倒了赫尔巴特学派的风头。加之民国时期中小学教师课业负担甚重,故当时一般并不强求教师编写教案。
在我国,大致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在“以俄为师”的潮流中,才把“教案”列为常规。当时教案的样本是,1953年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在北京市第六女子中学实习时,在俄国专家普希金指导下的《红领巾》课文教案方案[4]和1955年上海中学顾巧英在杰普利茨卡娅指导下的生物学教案。[5]两者均名躁一时。
虽然“以俄为师”转瞬即逝,而教案作为正规学校的常规,至少作为对新任职教师的要求,倒沿袭下来。
二、 教案的缘由
教案原是从学科课程中派生出来的备课方式。它涉及教师对教科书中课文的理解和每节课的合理安排。旨在使教师(尤其是新任课的教师)胸有成竹地上课。通过课业的合理安排,便于教与学之间的沟通,并使教务行政从中考察教学及教师的教学水平。在教师学历不高、教学经验不足和教学参考资料不多的情况下,这种备课方式,有助于保持教学的合格水平,也是教师在职培训的一种选择。
为什么这么说呢?
1.任课教师即使对教科书中知识的理解无误,教师的知识却未必能使学生了解与领会,学生能否因此而对学科知识发生兴趣与求知欲望,也值得去考虑。这些正是撰写教案过程中所要解决的问题。
2.任课教师如果对每一节课教与学的安排都考虑一番,未免太费功夫。其实设置教案的前提,是在教师培养与训练中,使教师初步掌握普通教学法和分科教学法,从中大致了解教材的类别(如知识-思考类教材、价值-欣赏类教材和技能-发表类教材)、课的类型(如新授课、练习课、复习课、参观访问课等)、每种课合理安排的程序,等等。编写教案也是教师在实践中学习和运用教学法的方式。经过反复练习,编写教案也就并非难事。
不过,我国一般教师不一定熟悉教与学程序设计的理论基础。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前,通常由教学研究机构或学校行政,印制教案表格,教师备课时,照样填空,以致教案难免流于形式。
20世纪90年代以后,由于各种各样教学辅导材料大量问世。其中包括配套的现成教案。加之现成的教案在互联网上大量转载,广为流传,遂使抄写教案成为教师的累赘。于是,教案的存废也就成为争议的话题。
三、 现今的“教案现象”
现今的“教案现象”大致如下:
1.以个人经验为依据的教案
一般教师在教案中虽有教学程序的安排,因大都根据个人经验作出判断,或出于对别人安排的仿效。在此情况下,有些学校尝试“一课多教“。即在众多平行班中,不同教师同时教同一课文,相互听课,取长补短。问题是因既无教学法依据,又无大致统一的教案章法,故对同一课文的教学目的、教材内容、教学程序安排的不同看法,难以作出理性的判断。已致相互之间对这种以个人经验为依据的不同教案,也只能凭个人经验作出选择。
2.学的程序与教的程序同步的教案.
最近若干年来,由于越来越从对如何教的关注转向如何“教学生学“,于是出现一种“教与学同步”的教案。其中有些教案甚至把学生可能做出的答案也列入教案。此类教案虽然中看,因加重教师负担,故未必中用。
3.以“学案”取代“教案”
在关于“教案”问题的讨论中,只闻“学案”一说,未见样本。
其实,“学案”同“教案”不是一回事。教案原是从学科课程中衍生出来的备课方式。学科课程以教材为依据,教案是教师运用教学法的原则、规则使教材便于为学生所掌握,成为学生的教养。如此设想虽然合理,然而事实上不仅使系统的学科知识转化为学生教养并非易事,而且传统的学科课程本身容易发生学与用脱节的倾向。于是从19世纪与20世纪之交开始,便有欧洲“新学校”、美国“进步教育”的兴起。这些所谓“新教育”,在“儿童中心主义”或“社会核心问题”课程实施中,形成有别于学科课程的“活动课程”。其实施方案虽称得上名副其实的“学案”,然而实践已经证明,“活动课程”代替不了“学科课程”。“学案”也就代替不了“教案”。
4.所谓“零教案”
关于“零教案”,有两种解说:一说“无纸教案”。意思是把课业安排编入电脑;一说把课业安排存入自己脑中。都美其名曰:“我的教学我做主”,其实是拒斥教务行政检查教案的托辞。
问题在于教学为公共事业,对学生的影响关系甚大,教师对学生成长做得了“主”么?如果任凭教师自作主张,岂不是无法无天?
四、 如今质疑“教案”的缘由
诸如此类“教案现象“的发生,实不足为怪。
1.教师传授的知识,原本是为了使其转化为学生的教养,故在备课中把不同学生接纳与领会如此知识的实际情况考虑在内,实在情理之中。
2.教学原理本是一定的教师面对一定的学生在特殊的情境中授业之事。谁执教,谁负责。虽然教师未必做得了这个“主”,而“我的教学我做主”倒也不失为教师自主意识觉醒的征兆。
3.由于现今教师大都对“教案”的本义和由来、学科课程“教案”与活动课程方案的区别,未必了解,又被流于形式的教案常规所困扰,以致发生对教案的质疑,实属在所难免。
在如今有些教育专家眼中,“教案”也许不过是区区小事。其实它却同每个教师的日常事务相关。若论教案的改进或存废,恐怕还得在明白教案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以后再说。
参考文献:
[1]原载谢尔登《初等学校教学手册》,转引自克拉里:《现代教育的基础》(1971),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系外国教育研究室1972年未刊译稿,译文载于陈桂生《课程实话》,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66-167页.
[2]陈桂生.课程实话[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169-171.
[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共湖南省委《毛泽东早期文稿》编写组.毛泽东早期文稿[M].湖南:湖南出版社,1990:92-93.
[4]叶苍岑.从《红领巾》的教学谈到语文教学改革问题.人民教育.1953(7).
[5]瞿葆奎等.顾巧英在植物学、动物学课——课堂教学记录[M].上海:上海新知识出版社,1956.
(陈桂生,华东师范大学教与学教授,200062)
责任编辑:颜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