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应用体系研究

2014-04-29 15:59刘鹏飞张立涛
中国管理信息化 2014年6期
关键词: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

刘鹏飞 张立涛

[摘 要]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现已成为民众关注的热点。如何加强我国食品安全的监管,是当前摆在政府面前的亟待解决的问题。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食品安全监管,可以弥补传统监管方法的不足,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效率和水平。本文设计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应用体系,以期对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有指导作用。

[关键词] 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应用体系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4 . 06. 020

[中图分类号] C93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4)06- 0030- 04

1 引 言

食品安全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战略问题。近年来,由于农药、兽药和各类重金属残留,过量使用激素和抗生素,加工企业滥用食品添加剂,食品中细菌含量超标,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苏丹红、瘦肉精、三鹿奶粉、塑化剂、地沟油等问题接连不断,这些问题涉及到食品链的各个环节,暴露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严重问题,不仅严重威胁人们的身体健康,引发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忧虑,而且影响到国家的形象和民众对政府的信心,不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我们急需找到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方法。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涉及的监管部门多,各个部门之间需要加强协调,传统的食品安全监管手段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但从最近几年频频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来看,传统食品安全监管手段存在严重的不足之处。随着人类进入信息时代,信息化深入人们的生活,这为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新的方法,在总结近年来出现的食品安全事件后,发现要防止食品安全问题的频繁发生,需要从食品供应链的各环节入手,将信息化应用于食品安全監管中,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应用体系,对食品安全进行全程监管,可以有效弥补传统食品安全监管方法的不足。

将信息化应用于食品安全监管,我国已经在国家层面和各级政府建立了一定的政策基础和应用基础。然而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发达国家在某些种类的食品安全监管中,信息化的发展已经非常成熟,并且这些信息化的应用成效显著,对我国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2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发生的原因分析

在总结近几年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中,发现我国食品安全问题频繁发生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2.1 食品供应链延长,风险增加

随着社会分工日益细化,食品供应链拉长,从农田到餐桌,需要经过种植/养殖、加工、物流、销售和消费等多个环节,相当复杂。食品供应链中这些环节一环紧扣一环,相互影响,食品在其中任何一个环节遭受污染,就会沿着供应链向下扩散,造成大范围的风险,进而导致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作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食品供应链是影响食品安全的重要载体。

2.2 信息共享与信息交流渠道不通畅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缺乏方便的食品质量信息交流和共享途径,虽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已规定,我国要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的统一公布制度,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制度,整合并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进而实现食品安全信息的共享,但是从现在看来,政府各部门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政府与消费者之间,以及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依然存在严重的食品质量安全信息不对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消费者无法及时方便地了解食品质量安全信息,不能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导致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机会主义行为。

2.3 多部门分段监管协调能力差

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是“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农业部负责监管初级农产品的种植、养殖;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监管食品流通环节;食品餐饮消费领域由卫生部进行监管;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作为协调机构,负责履行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查处责任事故等职能。分段监管制度使得食品安全监管碎片化,造成各监管部门间协调不力。

2.4 法律法规不健全

我国于2009年6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食品安全法》,在法律上对我国的食品安全作出了统一的规定,但是鉴于食品安全问题的复杂性,它依然有其不足之处。如注重食品安全问题发生之后再进行查处,追究相关主体的责任,是亡羊补牢式的管理,而忽略了未雨绸缪式的事前预防工作。《食品安全法》更多的是原则性的规定,缺乏具体的实施办法,可操作性不强,相关部门在实际工作中遭遇了执行难的问题。

2.5 民众参与意识不强

随着中国社会不断发展进步,人们越来越重视生活质量的同时,食品是否安全日益成为提高生活质量的必备因素,民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有所提高,但是由于对我国食品安全相关政策宣传力度不够,民众对食品安全认知程度低;消费者缺乏有效的监督渠道或监督渠道不顺畅,使消费者失去监督动力,导致消费者利益受损时维权意识淡薄,最终导致民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意识不强。

2.6 标准技术落后

我国食品安全标准无论从质量还是数量上都不完善,有些标准很陈旧,不能满足当前的食品安全要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落后,无法快速方便地检测现在食品中越来越多的添加剂和化学制剂。与发达国家相比较,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偏低,我国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食品安全标准比例仅为23%,如我国允许的“农残”量标准高出美国数倍,我国的原料奶含菌量标准为200万个/ml,在国际上得不到承认。

3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应用体系设计

通过对食品供应链进行认真分析,明确关系食品安全的各环节经营主体,他们与政府和社会共同组成食品安全监管的参与主体。同时,需要开发多个管理信息系统,供政府、经营主体和社会使用,各参与主体可以利用这些信息系统进行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快速查询和有效监督。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是信息应用体系的基础,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监管数据库用于存储各类数据,供用户查询使用,实现信息共享。另外,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应用体系需要一定的技术支持,使监管更加高效、方便。基于以上分析,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应用体系如图1所示。

3.1 食品安全监管参与主体分析

食品安全监管需要政府、经营主体和社会的共同参与。根据2009年颁布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必须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各食品经营主体,包括种植者、养殖者、加工企业、物流企业、商店、超市和餐饮企业等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加工、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并接受社会监督,配合政府部门的监管工作。

消费者、新闻媒体、食品行业协会和社会团体可以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起到宣传普及的作用,并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举报违法行为,也可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2 食品安全监管应用系统设计

构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应用体系需要开发多个管理信息系统,在这些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对食品安全进行有效监管。①食品安全监管预警系统。②食品安全监管应急处理系统。③食品安全监管可追溯系统。④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系统。⑤种植/养殖监管系统。⑥食品加工监管系统。⑦食品物流监管系统。⑧餐饮/销售监管系统。相关经营主体可以利用各自对应的系统获取相应环节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安全标准,以便以此为依据进行经营活动,同时,按照规定,向系统中录入信息,作为食品追溯和查询的依据。

3.2.1 食品安全监管预警系统

预警的关键在于及时发现各种不安全现象,对异常现象进行成因过程和发展态势的描述与分析,揭示其发展趋势,发出相应警示信号,通过提供警示信息来帮助人们提前采取预防性的应对策略。试想,如果存在这样一个预警系統,许多的食品安全事件在发生之前就被处理和解决了。

食品安全预警系统包含3个模块:预警信息管理模块、预警分析模块和预警反应模块,3个模块缺一不可。其中,预警信息管理模块包括来自政府部门对食品安全的日常检查和专项治理、食品供应链上各企业的自我检查、群众和社会组织媒体等的监督举报等相关资料。预警分析模块根据预警信息管理模块提供的信息,对这些信息进行综合分析,输出分析结果。预警反应模块依据预警分析模块的分析结果,确定食品是否出现安全问题,如果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立即做出预警反应。

3.2.2 食品安全监管应急处理系统

在食品安全监管预警系统发出预警或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时,应急处理系统开始发挥作用。通过诊断和分析,找出在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充分利用各种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果是较少发生的问题,没有合适的应急预案,则可以迅速召集相关专家与政府部门共同商讨对策,达到快速解决问题的目的。

食品安全应急处理系统包含5个模块:问题食品样本收集模块、快速诊断模块、趋势分析模块、决策指挥模块和新闻发布模块。问题食品样本收集模块是对出现问题的食品进行样本收集,以备检测。快速诊断模块是对收集的问题食品样本快速检测,以便了解问题所在。趋势分析模块是对已经爆发的食品安全问题的发展趋势进行认真分析,为决策提供支持。决策指挥模块是该子系统的关键组成部分,政府部门是该战场的指挥官,全权负责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理工作。新闻发布模块是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问题的调查和处理情况,消除人们的恐慌。在2008年的“三鹿奶粉”事件中,早在3月份就有群众、专家提出三鹿奶粉有问题,但没有引起相关政府部门的足够重视,如果当时应急处理系统发挥作用,相关部门利用应急预案,就不会酿成巨大的悲剧。

3.2.3 食品安全监管可追溯系统

在食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的各个关键环节中,对食品、饲料以及可能成为食品或饲料组成成分的所有物质的信息进行溯源或追踪,在需要的情况下,还可为有资格的机构提供溯源相关信息。国外立法经验表明,完善的食品信息追溯制度能够保证“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供应网络上的每一个环节都有详细的记录,以便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时候能迅速查出问题根源,将事故损害减少到最低限度。

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是一个基于食品供应链的信息系统,从食品原料的生产、加工、运输、销售,最终到达消费者的手中。通过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不论在食品链的哪个环节,向上向下都能跟踪查找到涉及食品企业、食品的信息。如果食品出现安全问题,可以迅速查找到问题出现的源头,以便采取食品召回或其他措施,避免问题的扩散。

3.2.4 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系统

该系统能有效解决“分段监管”体制下,检测资源信息分割、部门间重复抽检、结论交叉等现象,能够将各监管部门在监测和日常监管中积累的海量数据有效整合,实现相互沟通和信息共享,具备强大的食品检验检测数据实时共享、综合分析、风险分析预警等功能。

食品安全信息共享系统包括食品企业信息模块、食品安全检测结果模块、用户讨论模块、食品安全信息检索模块和食品安全教育模块等5个模块。食品企业信息模块包含食品企业的食品经营范围、信用记录等信息。食品安全检测结果模块包含监管部门对食品的日常检测和专项治理中所得到的检测结果予以公布。用户讨论模块用于使用该系统的用户参与到有关食品安全的交流讨论中来。食品安全信息检索模块是方便用户检索其所关心的食品安全信息。食品安全教育模块是政府对社会进行食品安全教育,让社会加深对食品安全的认识,激发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3.2.5 种植/养殖监管系统

这是种植者和养殖者使用的信息系统,包括标准和法规模块、生产过程安全检查模块、标识管理模块、档案管理模块和重大疫病记录模块。标准和法规模块包含农药/兽药标准与法规、饲料标准与法规、环境标准与法规等。生产过程安全检查模块包含农药/兽药安全检查、饲料安全检查、环境安全检查等。标识管理包含进行电子标签编码。档案管理包含幼苗/幼雏来源记录、最终销售记录。

3.2.6 食品加工監管系统

食品加工安全监管系统对象是食品加工企业,包括标准和法规模块、加工过程安全检查模块、标识管理模块、档案管理模块。标准和法规模块包含检测标准与法规、环境标准与法规等。加工过程安全检查模块包含原料安全检查、环境安全检查、成品安全检查等。标识管理包含食品电子标签。档案管理包含原料来源记录、加工过程记录、成品仓储记录。

3.2.7 食品物流监管系统

食品物流安全监管系统使用对象为食品物流企业,包括标准和法规模块、安全检测模块、标识管理模块和档案管理模块。标准和法规模块包含运输标准与法规、仓储标准与法规。安全检测模块包含运输安全检查、仓储安全检测。标识管理模块包含食品电子标签管理。档案管理模块包含食品运输记录、食品仓储记录。

3.2.8 餐饮/销售监管系统

该系统的使用对象是餐饮企业、超市、商店等,包括标准和法规模块、安全检测模块、标识管理模块、档案管理模块和档案查询模块等。标准和法规模块包含食品储存标准与法规、烹饪标准与法规、环境标准与法规等。安全检测模块包含食品安全检测、烹饪安全检测、环境安全检测等。标识管理主要是条形码管理。档案管理包含食品储存记录、食品销售记录。档案查询模块包含种植/养殖档案查询、加工过程档案查询、销售档案查询。

将这8个系统有机结合起来,集成一个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平台,对食品安全进行有效的监管。

3.3 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应用基础设施建设

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由通信网络、交换中心、数据中心和数据存储组成。通信网络包括互联网、物联网和电子政务网,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通信服务。交换中心对网络上的食品安全信息进行有效管理,给政府、食品经营者、社会提供各类食品安全信息,实现信息的网络共享。数据中心的建立是为了全面、集中、主动并有效地管理和优化食品安全监管IT基础架构,实现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高水平的可管理性、可用性、可靠性和可扩展性,保障系统的顺畅运行和服务的及时提供。数据存储是数据流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临时文件或加工过程中需要查找的信息。数据以某种格式记录在计算机内部或外部存储介质上。

3.4 食品安全监管数据支撑系统设计

食品安全监管数据支撑系统包括法律法规数据库、企业信用数据库和安全标准数据库。监管数据库包括企业信用数据库、食品安全标准数据库、法律法规数据库等。企业信用数据库反映了企业有关食品安全的信用记录。食品安全标准数据库储存了国家政府部门和行业组织颁布的食品安全标准。法律法规数据库包含所有涉及食品安全的专门法律规定和普遍适用的法律法规。企业信用数据库存储了各食品经营企业自注册以来其食品安全经营过程中所有的信用记录数据,包括奖惩记录、违规处罚记录、各种检测结果记录等。安全标准数据库储存了有关食品安全的各类标准数据,供平台使用者调取查询。

3.5 食品安全监管相关技术支撑体系设计

食品安全监管技术支撑主要有GPS、RFID、条形码、二维码、微博、微信等。GPS(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全球定位系统)可以提供食品及食品运输车辆的定位、行驶路线监控及呼叫指挥等功能。RFID(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射频识别)是一种无线通信技术,可以通过无线电讯号识别特定目标并读写相关数据。利用RFID技术,可以对附有电子标签的牲畜进行身份识别,电子标签上存储大量信息,便于追踪。条形码和二维码都能标出食品信息,包括食品名称、制造厂家、生产日期等,两者的区别是二维码存储的信息容量更大,并且可以由汉字、字母、数字等组成,条形码只能存储数字。微博和微信都是当前很热门的信息技术应用,用户数量庞大,可以作为政府与广大消费者之间良好的沟通渠道,消费者可以利用微博、微信获取相关信息,向政府反映食品安全问题。

4 总 结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问题错综复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应用体系的设计和应用有利于厘清各监管主体的权力和责任,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一环,有利于政府各部门相互协调,提高监管的效率;有利于企业了解食品安全相关政策,促进自我约束和管理;有利于消费者更好地了解食品行业动态,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合理选择安全食品,最终控制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促进食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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