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与俗——音乐语境中的辩证统一

2014-04-29 22:52孟欣
北方音乐 2014年9期
关键词:俗乐辩证关系雅乐

孟欣

【摘要】乐分雅俗,自古已然。自春秋战国时期以来,雅乐与俗乐的此消彼长便一直延续开来。从正雅黜俗到重俗轻雅,再到因俗入雅。可见,雅乐与俗乐相伴相生,统一于音乐历史进化的每个过程。文章的下篇,着重论述了雅俗二者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以及明清时期的冲突演变。透过两者发展所经历的历史阶段及其音乐语境文化,剖析雅俗消长的背后所揭示的中国传统音乐史学思想的传承与变迁。

【关键词】雅乐;俗乐;辩证关系;音乐语境;中國传统音乐史学思想

雅乐与俗乐,在历经春秋战国时代的尖锐冲突后,礼崩乐坏的社会背景催生了雅俗二者的矛盾对立,两者的此消彼长便一直延续开来。下面,笔者将从魏晋南北朝时期和明清时期详细论述雅俗二者的冲突演变。

一、重俗轻雅:隋唐俗乐繁荣的先声

魏晋南北朝时期,在中国音乐发展史上可算是收获累累的时期。这一时期,既传承了秦汉音乐发展之精华,又开启了隋唐音乐融合之繁荣。在这样一个社会动荡、外族迁徙、民族融合的特殊历史阶段,中国的音乐文化也再次焕发勃勃生机:结束了汉末以来所形成的停滞保守的局面,开始向着多元文化方向发展。民族的融合,使汉族的民族精神注入了新鲜血液,逐渐形成本民族独特的审美意识,且开放自由的社会环境,也对人民充分表达个人意识与主观情感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可以不夸张地说,中国历史上一个大动荡的时代也是各种文化竞相进发与融合的时代。当然,音乐文化也不例外。

魏晋南北朝时期,

“新声”音乐迎来了继春秋战国后蓬勃发展的第二次机会。相对于春秋战国时期以郑卫之音为代表的新声音乐,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新声音乐包含的内容更为丰富:不但有根植于民俗生活中的“委巷之乐”、“俚曲俗乐”,并且还包括了由丝绸之路大量传入以及在各民族文化交融中极大影响了汉族音乐文化的“胡夷之乐”。并且,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俗乐的内容不仅多样,在乐律的丰富,乐器的更新以及乐舞的创改中都体现出了俗乐的蓬勃发展。

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俗乐总称为“清商乐”。所谓清商乐,系指贯穿于魏晋南北朝整个历史时期,承袭汉魏相和诸曲,吸收融汇南北华夷音乐成分而形成的俗乐之总称。在前承关系上,清商乐是秦汉以来传统音乐的“余脉”;从后启的作用上,清商乐是隋唐高度发展的燕乐的“先声”。客观上讲,魏晋南北朝时期动荡的社会状态促进了各民族以及南北方音乐文化的交流。清商乐在这一时期的发展历程足以说明这一突出的文化现象。隋文帝曾称清商乐为“华夏正声”,就是因为其中保存着自秦、汉、魏、晋、宋、齐、梁、陈各代音乐的缘故。从历史意义上讲,清商乐上承秦汉音乐之精华,后启隋唐燕乐之先声。足见,魏晋南北朝时期俗乐发展之繁荣!

除了汉族音乐的发展外,魏晋南北朝时期,胡夷俗乐的传人也为当时音乐的发展注入了新鲜的血液。民族的融合促进了民族关系的加深,同时也促进了民族间文化的沟通与交流。在各民族音乐文化交流的过程中,大量西域乐器的传人不仅充实了汉民族的俗乐文化,也为隋唐燕乐的繁荣奠定了丰厚的物质基础。

俗乐的蓬勃发展及其广泛影响,使世俗的享乐精神弥漫于声歌艳舞的表演活动中,伴随而来的便是礼乐活动中对典章仪礼遵从的削弱。一时间,重俗轻雅的倾向传播开来。《宋书·乐志》曾载有南朝宋顺帝(刘准)升明二年(公元478年),尚书令王僧虔在朝廷上发表的一段议论,较集中地反映了当时雅衰俗盛的社会风情。王僧虔在提到雅乐时认为,“六代乐舞”早已绝响,其歌舞吟咏皆与岁月一起湮没,如今唯有“追余操而长怀,抚遗器而太息,此则然矣”。王僧虔客观地承认了雅乐当时的衰落事实。出于扶持正统雅乐的需要,王僧虔也曾向当时的宋顺帝进言献策,但都终以失败结束。雅乐竟难以“反本还源”!魏晋南北朝时期诸代朝廷都有恢复旧乐的活动,但都收效甚微。历史发展的趋势终不可逆转,雅乐的“乐器亡失垂尽”以及音制的“不甚偕韵”,并不代表着雅乐的退步,而是预示着这个时代审美情趣的转变。俗乐的逐步繁盛,是社会音乐文化进步的表现,岂是神明王权意识所能束缚的?

二、雅俗定格:中国传统音乐史学思想的嬗变

隋唐至明清期间,俗乐日趋繁盛,且形式多样,内容多以表达世俗生活中的情感生活为主,广泛流行于城镇市民阶层,深受人民的喜爱。这种根植于世俗情态中的民间艺术,以其“纯真”、“淳朴”的艺术本性,自然率真的情感流露造就了明清时期俗乐艺术的辉煌。直至明清时期,雅、俗演化的格局已基本定型。新声取代古乐,古乐不可复矣的时代趋势,乃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并非几席言论所能与之抗衡的。

崇雅斥俗,是古非今是中国传统音乐史学一贯坚持的思想。师旷首开其端,认为“新声”兆衰,之后孔子、荀子继后而上。历朝历代,反对“新声俗乐”的进步思想家数不尽数。总而言之,这是他们的阶段意识使然。

在清一代,学术昌明,考据之风兴盛,经学繁昌。中国传统音乐史学也在这一阶段寻求新的发展。《竟山乐录》是清代经学家毛奇龄所著,其论断“乐不分古今”,鲜明地闪烁着反复古主义思想的真知灼见。毛奇龄认为贵雅贱俗是自暴自弃,故而“设为雅俗之辨”,“欲使知音者勿过尊古,勿过贱今”而重视俗乐、今乐。他提出“古乐有贞淫而无雅俗”,认为雅乐与俗乐只在于审美取向的不同,而非有高低贵贱之分。“自唐分雅乐、俗乐、番乐三等。而近世论乐者,动辄以俗乐为讥,殊不知唐时分部之意,原非贵雅而贱俗也;以番乐难习,俗乐稍易,最下不足学,则雅乐耳。”他用唐代的音乐实践证明雅乐并非音乐文化之主流。江永是继毛奇龄后,与其思想一脉相承的清代经学家。他的“俗乐可求雅乐”言论则从音乐的律学原理这一层面上论证了雅乐与俗乐的辩证关系。“为雅乐者,必深明乎俗乐之理,而后可求雅乐”。这一论断较之复古主义思想家全盘崇雅斥俗的主张无疑是进步的。《律吕臆说》详细地论述了他的雅乐、俗乐论。徐养沅明确意识到“隋、唐以后,俗乐胜于雅乐。俗乐为俗,不失为乐;雅乐虽雅,乃不成乐”,承认雅乐衰亡,俗乐兴盛是不可改变的历史事实。这都鲜明地体现出其历史进步思想。他的“因俗变雅”理论,主张“就俗乐而去其繁声即为雅音”,探讨俗乐转化为雅乐,传承不息的可能性,力图从实践的角度证明“变俗入雅”的合理性。

总之,清代经学家的音乐史学思想客观看来,有其明显的进步一面:他们认识到古乐不可复,历史不可违的客观规律,承认俗乐存在的合理意义,更偏重于从音乐的形式构成角度来看待音乐现象。这些,较之与盲目的复古主义思潮无疑是推进的。但是,其终极目的与“正乐”的思想并无二致:利用鲜活生动的新音乐元素来改造垂死挣扎的古雅之音,为雅乐的重生寻求合理的理由。

三、结语

(一)雅与俗的辩证统一

本文从雅俗消长的三个阶段论述了雅与俗的辩证关系。从正雅黜俗到重俗轻雅,再到因俗入雅。可见,雅乐与俗乐相伴相生,统一于音乐历史进化的每个过程;在雅乐与俗乐的演化格局之中,可知中國古代人民对于雅乐与俗乐的认识过程,或者说是对音乐现象的了解过程是层层深入,不断递进的;再者,人类的艺术追求是期望于艺术贴近生活,源于生活并高于生活,这与统治者所始终追求的利用音乐润化思想,巩固统治的主张背道而驰;最后,雅乐与俗乐的起伏消长,揭示的是中国传统音乐文化思想的传承与变迁,这样的争论也必将随着封建王朝的瓦解而进入下一个历史轮回。

(二)在语境中解读音乐现象

音乐语境的概念要求我们,任何一种音乐现象都不可孤立地理解捏造。它不仅是指一部音乐作品,一种音乐情感,亦或是一段音乐评论,我们都应将其置身于时代、国家、社会、历史阶段中分析理解,这符合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哲学观点。谢嘉幸教授在他的博士论文中详细地论述了这一观点。他认为,音乐不仅仅是对音乐本身结构、曲式、和声等等音乐形态层面的研究,也不仅仅是音乐形态与音乐功能关系之间的研究,而是包括一个过程,一种活动,一个事件中的所有元素。任何音乐实践活动,无论是接受(音乐的聆听、体验、理解)还是应用(音乐的创意、表演、创作与评论),本质上都是一种借助特定文本来表达主体,显现主体的解释性行为。上述的实践性哲学理论要求我们要注重理解音乐现象的客观性与语境化,这也是本文所力图做到的实践主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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